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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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B11
其他就业创
业大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
证书
8分6分4分
/4分3分2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
级计,不重复累计。
B12
SIYB GYB仓U
业培训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
1分
B13
学生自主创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一 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1分/0.5分
限记1次分
D2
其他培训活

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一周及以 上,并获结业证书
1分
每种类型培训限记1次分
社团活动与
社会工作
D3
表彰情况
被评为国家、省、校级、院级优秀团干、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
员等仅限第一学期申请
5分12分/1分
/0.5分
按学年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2分/1分
B5
发明专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 发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第一发明人单位必须是海南大学
2.上述奖项前两项3分,后两项1分
3分/1分
专利发明人需是前三位。第一发明人所在单位应为海南大学。
B6
挑战杯大学 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 赛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一 二三等奖、院级奖励,提供证书
0.5分/次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2分
D8
积极为服务 省市或学校 发展建设
建言献策被省、市、学校相关部门采纳
2分/1.5分/1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2.06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2.06

附件2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为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课外时间积极从事科研、竞赛、发明制作等活动,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特设立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积极从事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被计入的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5个素质拓展学分。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界定
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各学院分别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不确定的事项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

每学年末,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统一由学院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学院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学生毕业前,学院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5.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超过10学分时,超过部分的学分可以替代相应分数的公选课学分。

三、本办法自201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本科生学术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学院本科生学术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拓宽我校本科生的学术视野,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从2023级开始,学校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均设置1学分“学术拓展”必修课程,各本科专业学生在毕业前须通过选听课外学术讲座完成该课程修读,每位本科生选听课外学术讲座不少于10次。

为规范学术拓展学分认定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3级及以后各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的讲座范围是指学校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举办的各类课外学术讲座和校级以上学术会议讲座。

第四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兴趣爱好等自主选听相关讲座。

学生参加线上讲座,应以实名加学号方式进入线上讲座会场,并留存本人参加在线讲座的截图。

学生参加线下讲座,应按照讲座举办单位(学院、部门)安排,通过刷卡、加盖活动章等方式签到。

第五条学生累计听讲座达到10次(含)以上,可到所在二级学院申请认定学分。

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完整并经学生本人签名的《**学院本科生参加课外学术讲座情况记录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本人参加在线讲座的截图等。

第六条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和保管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经学院教学秘书形式审核,将符合申请学分条件的学生人数汇总,在学院内进行5天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教学秘书将学生成绩按合格记入学籍档案。

第七条为了提高讲座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学院需将有关讲座情况提前公布在校园网固定栏目中,或通过其他途径予以公告。

讲座预告的内容应包括:讲座题目、主讲者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等。

第八条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代签名、代刷卡、签名后离场、代盖章、造假等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该门课程所得学分,并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本科生学术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本科生参加课外学术讲座情况记录表二级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学生签名日期:。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一、素质拓展学分折算标准1、获得素质拓展积分20—3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1分;2、获得素质拓展积分30—4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2分;3、获得素质拓展积分40—5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3分;4、获得素质拓展积分51分以上,可折算活动素质拓展学分4分;二、素质拓展积分标准表类别项目积分执行标准备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积3分;优良积2分(全勤为优秀,未出现无故旷缺为优良。

)党、团校培训合格党校合格积3.00分;团校合格积2.00分;党团校优秀学员积1.00分;党校学习合格积3分,团校合格积2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校内公益劳动参加一次积1.00分;参加一次积1分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一次积2.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0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行为一次积3.00分;行为学校表彰积10.00分;行为市级表彰积20.00分;行为省级表彰积30.00分;每次积3分,受到学校、市级以上、省级以上表彰分别积10、20、30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10.00分;国家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0分;国家级三等奖积30.00分;国家级二等奖积35.00分;国家级一等奖积40.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10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0、35、30分。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0分)院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3.00分;院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分;院级三等奖积4.00分;院级二等奖积5.00分;院级三等奖积8.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3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5、4。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分)发表学术论文三大检索、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中辩》分别积30、20、15、8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它作者分别乘以100%、70%和30%的系数发表其它文章(含新闻、文学作品等)校报、《学生工作》、《团情快讯》(每篇)积2.00分;公开出版的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积4.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5分参加学生科研实践创新课题资助与奖励项目参与申报积2.00分;项目立项积3.00分;项目顺利结题积5.00分;一等奖积20.00分;二等奖积15.00分;三等奖积10.00分;参加校级创新创业活动积2.00分;参加校级以上该类活动获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一等奖积10.00分;二等奖积8.00分;三等奖积6.00分;优秀奖积5.00分;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物理与电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

物理与电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

物理与电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强化学生素质,落实好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为全日制本科学生必修的实践教学环节,设1学分,主要内容包括公益劳动、课外技能和文体竞赛。

未取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公益活动指学生个人向学校和社会捐赠时间、精力和知识等系列公益志愿活动,包括校园环境维护、教室(实验室)卫生保洁、学校与社会志愿公益服务等。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30小时。

校内公益劳动时间与安排由学生所属学院统筹计划安排。

鼓励以班为单位集体组织公益劳动。

注:学校及学院各部门出具的志愿时长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一)均需在志愿劳动完成一周内,于学院分团委处留档方可认定。

班级集体组织的志愿活动,经物理与电子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并由校志愿者联合会注册后,方可认定。

第四条课外技能指学生个人利用课余时间取得劳动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英语技能证书等(如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证书、雅思与托福考试证书)统一在第7学期认定。

第五条文体竞赛指学生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文艺与体育竞赛的赛前训练、竞赛等。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六条素质拓展考评与管理,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成果审核、成绩评定与成绩登录等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工作。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的分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班导师、辅导员、教学秘书、教研室(系)主任、实验室主任、院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代表等。

第八条公益劳动、体育活动、文艺活动成果每学期审核认定一次。

技能证书成果在第7个学期审核认定。

每学期开学第7周,学院受理大学生素质拓展成果审核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教务处《素质拓展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附件二)、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表》一份(附件三)和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加计单项加分凭证汇总表》一份(附件四)。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活动文件、签到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
A4
评先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若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未获得表彰者,每次可计0.5分。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以及暑假社会实践登记表
B2
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班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含社区援助)并完成任务者,每参加一次主题活动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团学组织的活动记载
C
专业技能与
创新创业
C1
专业技能竞赛
(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组织单位记载或留存各类讲座门票
D3
新闻宣传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性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新闻报道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若为非第一作者,每篇分别计0.4、0.3、0.2分。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媒体(如院报、广播、团学刊物等)刊发、播发新闻报道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附件:
模块
编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依据
A
思想教育与
道德素养
A1
理论学习培训
参加省、市、院、系级的党校、青马学校培训或其他类似培训并结业者,每次可计1.0、0.8、0.6、0.4分。(注:同属本项目的每学年至多计1次)

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XXXX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文与职业素养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于以上培养目标,为激发学生对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积极性,实现对综合素质活动与成果的有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机构与实施平台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以下简称:“素培中心”)负责统筹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素培中心通过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系统实施在线认定,同时通过设立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的素培中心办事窗口接受线下咨询和问题申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综合素质学分模块设置综合素质学分为独立于课业学分之外单独设置的学分体系,由A、B、C、D、E五个模块构成,具体设置如下:学生应在毕业前按上述学分设置要求修满各相应模块学分。

学生可在达到合格线之后,争取更多学分。

累计获得6个综合素质学分且毕业时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XXXX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推荐信》。

第五条综合素质学分各模块项目设置(一)A模块设置: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Al:以培养学生创新、创造、创业意识,锻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

例如:机器人大赛、创业大赛、科技发明大赛、专利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由学校大学生创意与创新中心、科技处和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备注:设特等奖的比赛,对应表格中的一等奖学分。

A2:以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和培养基础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

例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舞蹈大赛、厨艺大赛、寝室评比等由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A3: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而开展的各类品牌社团活动。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属于非课堂教学,由团委牵头,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协助。

包括由学院、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的组织,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由活动组织单位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报团委备案,并正式纳入培养计划后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办公室审核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计算、认定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所获素质拓展的学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学生奖励评定中G3相联系。

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与“教学学分管理”中的选修课学分挂钩。

三、项目与学分评定标准(一)、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学生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人好事等情况均按有关规定加分;1、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5—2分;2、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3、参加学院党校和系部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1分;4、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0.5分;5、参加系部或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者,加0.5分(二)、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进行寒假社会调查并完成任务者,获得1学分;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或调研任务者,获得2学分;获系部表彰或奖励者加1学分,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加2--3学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者,每8小时得1学分,(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天计8小时)。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校团委管理部分)评定办法
一、评定项目
团委管理及评定的项目主要有:党团课程、先进个人、发表论文、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学科讲座、文体活动。

具体的评定标准参看附件1。

现以上项目均由校团委统一录入计分。

二、评定方式
原来的评定方式:首先,学生网上申请;然后,院系审核小组通过;接着,院系审核;最后学校审核通过,予以给分。

现在的评定方式:团委根据各项目负责老师的名单,直接批量录入给学生计分。

三、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级和院系活动,务必带学生信息卡入场,以便主办单位签到处将你的信息扫描录入。

一旦录入的学生信息,如无虚假,校团委会将其统一录入学分系统予以计分。

2.现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将全天候为学生开放,学生可以随时进入查看自己的学分情况。

3.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学分查看中增添了一项功能“下载已获学分信息”,学生可以点击下载评分细则表,查看参加项目的详细分类和学分。

附件1:
团委管理项目及评定标准表。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第四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中心,中心挂靠校团委,统一领导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分中心,分中心挂靠院学生工作组,配备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专干,具体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组织实施、评价考核和学分登记、认证等工作。
第九条 “求真”学术科技活动教育。
1、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2、学生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层次比赛的,按最高学分计算。
3、学生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以收到采稿通知书或正式出版刊物为准,发表论文署名不分先后,但作者各单位必须以“湖南农业大学”为名。
4、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须提交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提交完整的发明创造作品,方可计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规定(试行)
湘农大[2006]188号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学校素质教育的长期实践,特作出本规定。
4、学生参加湘农素质拓展学堂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活动,经考核为合格以上者,方可计学分。
第十四条 “求强”就业创业活动教育。
1、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就业创业活动教育。
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规划大赛、就业力挑战赛,凡正式参赛选手,均记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精品范文】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精品范文】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为使我校学生素质得到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完善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现将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方案拟定如下:从2011级学生开始,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将采取10分制,系级活动占6分,院级活动占4分。

其中系级的6个素拓学分需参与相关的系级活动获得,由各系部素质拓展部监督完成,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不定期对各系部各年级的系级素拓学分进行检查。

院级的4个素拓学分将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具体加分:1.各系部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与院级活动获取院级素拓学分。

每个同学所参与的院级活动根据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拟定的院级活动加分一览表(附件一)进行具体加分。

其具体流程如下:各团支部宣传发动,说明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意义——个人申报,填写“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电子稿,并上交切实证明材料到团支部素拓委员——各团支部素质拓展小组对本班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并公示——各团支部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各团支部将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上交到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对“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稿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打回重做——各系(部)将经院素质拓展部审核完后的合格电子稿制成打印稿,并附注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打印稿以及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院素质拓展部通知审核合格的系(部)填写证书——各系(部)按照各自备留的已通过院素质拓展部审核的登记表电子稿,如实填写证书——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证书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2.各系部的同学通过参与系部组织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活动的相关培训获得院级素拓学分。

各系部的同学需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及“科技·读书节”的活动开展前参与相关比赛的培训,培训是为了提升同学们的信息处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身心调试能力及专业知识能力,每个同学每完成一个能力的培训即可获得1个院级素拓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一、社会实践学分评分标准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表二:社会实践学分奖励学分表说明: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能重复累加记分。

表三:学分授予标准:二、读书学分评分标准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学分评分标准(1)学术科技类(2)文化艺术类有关说明:①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科技文化艺术比赛所获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加多项比赛或在单项比赛中获得不同奖项,均按应获最高学分计算,不能重复累加记分,集体项目的成员所得学分相同。

②学生个人参加校外相关活动,须事前征得学校有关方面同意,方可按照规定申请相应学分。

未经许可学生自行参加校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不得申请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

③学生发表相关的作品以收到采稿通知书或正式刊物发表为准④上述有关活动或竞赛参加者的资格由项目的组织方予以认定。

⑤学生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以获得证书的学期进行登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给予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学分):(1)社会实践活动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实践报告中起止时间、地点、内容不完整(4)证明材料与实践报告内容不一致(5)一个学院或一个班级的实践报告雷同(6)学院给予学分不合理读书活动学分):(1)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2)一个学院或一个班级的读书笔记内容雷同(3)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4)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读书学分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1)所写校园科技文化不存在(2)所写校园科技文化不是在本学期参加的(3)所写校园科技文化没有相关证明材料(4)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之精神,《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行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之规定,并结合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完成教学主渠道学习任务以外,积极参与学科学术活动、文体活动、职业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为成员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办法及审核工作。

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统计、初审及公示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取得至少5个素质拓展学分。

学生在学习期间取得7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认定同意后可以折抵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折抵的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认定一次,具体认定流程分为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提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初审(统计及班级公示)、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学院公示无异后,上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和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认定结果返回学院)等程序。

第六条每个申报事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的学分,不得重复申报,且仅限于评选年度使用。

若有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七条学生如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评议。

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院级活动)学分计算办法______针对10级

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院级活动)学分计算办法______针对10级

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院级活动)学分计算办法______针对10级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院级活动)学分计算办法(一)思想政治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①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一学年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②担任升国旗主持人和国旗下讲话的演讲员,各计0.5学分。

③参加校级团校和党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各计0.5学分,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1学分。

④在校期间按时参加每周的主题团日活动并有个人总结,计1学分。

2、大学生骨干培养活动担任校、系、班级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且取得一定成绩者计0.5学分,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1学分。

3、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①参加党、政或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级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3学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2学分;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计1学分;优胜奖及参加者计0.5学分(同类竞赛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学分)。

②因见义勇为或好人好事得到国家、省、市(校)级相关部门通报表扬者,分别计3、2、1学分。

4、优秀大学生培养计划①获得党、政或教育部门组织主办的国家、省、市(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等),分别计3、2、1学分。

②在校级月文明教室创建活动中,一学年有6次(含6次)以上被评为校文明教室且未曾获差1次的班级成员分别计0.5学分。

③一学年有6次(含6次)以上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且未曾获差1次的寝室成员分别计0.5学分。

5、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①成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组织的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参加报告会计3学分。

②成为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组织的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参加报告会计2学分。

③成为市教育厅、共青团市委组织、怀化学院组织的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参加报告会计1学分。

④参加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的报告会,并有完整记录者计0.5学分。

(二)学术科技(同类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学分)1、“科技·读书”节活动参加学校“科技·读书”节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1分;优胜奖及参加者计0.5学分。

XX大学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XX大学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XX大学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为必修学分,属于实践课程模块,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协助。

第三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4个以上素质拓展实践学分,方可毕业,全日制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3个以上素质拓展实践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施行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的领导机构,校团委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新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申请表报班级认定,经二级学院审核确认,报校团委备案,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本科生的素质拓展实践学分原则上需在前6个学期内修满,专科生的素质拓展实践学分原则上需在前4个学期内修满。

第八条校团委会同教务处及相关部门,于每年的12月份对次年毕业学生的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录入学生学籍总表。

第九条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实践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和技能培训及其他活动等六个方面内容。

第二章细则第十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实施细则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可获得0.1学分;被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可获得0.2学分;被评定为发展对象可获得0.3学分,不累计计分。

2.参加安徽省青马工程培训并结业或安徽省大学生骨干网络培训并修完规定课程的,获得0.5学分;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并结业的,获得0.2学分,参加二级学院青马工程培训并结业的,获得0.1学分,不重复记分。

3.参加校级组织的各种主题理论学习、研讨、培训(如考研培训、创业培训、艺术培训、礼仪培训)等,获得0.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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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之精神,《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行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之规定,并结合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完成教学主渠道学习任务以外,积极参与学科学术活动、文体活动、职业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为成员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办法及审核工作。

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统计、初审及公示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取得至少5个素质拓展学分。

学生在学习期间取得7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认定同意后可以折抵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折抵的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认定一次,具体认定流程分为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提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初审(统计及班级公示)、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学院公示无异后,上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和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认定结果返回学院)等程序。

第六条每个申报事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的学分,不得重复申报,且仅限于评选年度使用。

若有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七条学生如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评议。

学生如对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填写《素质拓展学分异议申请书》,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裁定。

第八条经认定的素质拓展学分由学院负责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2007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0年3月14日常熟理工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素质拓展计划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提高其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以及工程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等。

通过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训练,使学生的个性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同时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完成情况,将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各级各类评优、奖助学金评定、选调生村官选拔、考研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一、具体内容1、要求学生认真参加“双学小组”、党校培训、主题思想教育、班级团日等活动。

2、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如参加学术讲座、发表学术论文,开展读书报告等活动。

3、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各类计算机竞赛,科技制作比赛等活动。

4、要求学生参与人文艺术教育活动,包括组织和参与文艺社团演出、书画展、摄影展,以及各类文体竞赛等活动。

5、鼓励学生进行各种技能训练,包括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各类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

6、要求学生参与科技、文化、卫生等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7、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要求1、每年春季学期初,学校对学生在上一学年学生所得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认定。

2、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完成素质拓展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要求,不少于5学分。

3、学生原则上需在前七个学期内完成本计划所规定的学分,期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任务、目标和兴趣进行合理安排。

三、学分认定1、个人申报: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上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如实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报。

2、班级初审:各班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对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现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和《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素质拓展计划学分汇总表》进行逐项统计、审核,并经班级公示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

3、学院复核:学院对班级所报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并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

4、学分审定:学生申报材料,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复核认定,认定结果返回学院。

5、学分记载:经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学生个人素质拓展学分,由学院教务秘书、辅导员负责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素质拓展计划学分汇总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记载卡(20 ——20 学年度第学期)学科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学院自主项目学校级学院级学生社团班级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自填)全校学生全系学生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自填)注:1、活动记载表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每次活动结束后由活动负责人及时记载、签署意见,并送学院认定盖章后归还学生。

2、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根据活动项目记载卡,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进行全年学分认定。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组长:钱斌副组长:梁秀生组员:辛早贵、顾胜贤、吴坤、朱强、熊丽娜、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附件一: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二: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现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附件三: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四: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附件五: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异议申请书附件一: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制订200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和《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完成教学主渠道学习任务以外,积极参与学科学术活动、文体活动、职业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由主管学生工作和科技工作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团委、体育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报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批并向学生公布后实施。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取得5个以上的素质拓展学分。

学生在学习期间取得7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后可以折抵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折抵的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原则。

《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中未列明的素质拓展项目由各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机构认定,报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中列明的素质拓展项目经各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机构初审后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

各学院认定的素质拓展学分不超过1学分。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学院如对《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中列明的素质拓展项目、考核要求或学分分配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经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评议。

第八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春季学期认定一次,具体认定工作分为申请、初审和认定等程序。

第九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应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学生所在学院。

第十条各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和《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评议审核后将认定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和《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反馈至各学院。

第十二条学生如对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的认定公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填写《素质拓展学分异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初审后提交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裁定。

第十三条经认定的素质拓展学分由各学院负责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申请、初审和认定工作应实事求事,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该项目所得学分,并可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和《常熟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2007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熟理工学院2010年3月9日附件二: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现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和培养创新能力,学校实行奖励学分制,现对奖励学分作如下规定:注:1、全国大学生创新类项目竞赛目前主要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等。

2、参加同一中竞赛按最高奖项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3、以上项目为暂定项目,如有增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奖励学分可抵冲全校公共选修课学分,最高可抵冲4学分。

5、由教务处审核登记。

附件三: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申请时间:年月日(20 ——20 学年度第学期)注:1、本表格填写以07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以及《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准,具体情况由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申请表可作为2006级本科培养方案中关于奖励学分的认定申请。

3、关于折抵学分的说明:06级学生请参照06级本科培养方案中的《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行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07级、08级、09级学生请参照相应年级本科培养方案中的《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和《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四: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业装订,封面盖学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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