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操作手册一、新增人员开户表1. 打开“新增人员开户表”》选择“新增录入”页面,对新增人员个人信息和公积金信息的录入2. 录入完后点击“增加”按钮,把此人添加到831表和100表中 注:(1) 在输入身份证信息时,对年、月、日做了对应的判断,比如:年龄定在18到60岁,月份在1到12,日期在1到31等判断(2) 职工状态有2种可选择:新分配、外单位调入新分配指的是在第一次参加工作的人外单位调入指从其它地方单位调入,也可以解释为以前未在本管理部所管理单位调入的人员(3) 职工帐号和公积金编码都不需要输入流程图功能表3.选择“数据复核”页面,就可以看见新增的人,即可对新增人员信息的复核4.在“数据复核”处输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企业)重要信息输入复核。
注: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企业)四项输入后和新增录入都相同时,“复核”按钮变为可用,否则为不可用,如这时发现错误,可以选择修改页面进行数据的修改的对话框选择2次“是”,修改后在做数据复核→复核后,新增的某个人新增错误时,点击“删除录入”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2次都选择“是”即可删除7、上级部门审核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录入8、录入明细可以看见所有录入的信息9、新增明细复核单位通过的人员名单二、人员封存1、录入启封→在输入基础信息处输入基础信息:比如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帐号就可以根据你输入的基础信息查询,在下图红色框中显示→选择启封的类型:无资启封,输入启封的原因→点击“启封”按钮,弹出对话框,两次选择“是”即可注:启封类型,只有“无资启封”,因为封存的人都是暂停缴纳公积金的,即无资,所以启封状态只有一种“无资启封”显示查询的信息2、数据复核→在表中选择你要启封的人,输入身份证号、选择启封状态→点击“复核”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两次“是”即可注:1、复核后的数据就会修改台帐对应栏目,所以复核后就不能删除、2、当个人或企业月缴存额为0时,可以输入新的缴存标准可以看见所有启封的人员先有缓缴封存才会有缓缴启封,缓缴启封就是把所有缓缴封存的状态变为正常三、人员封存1、录入启封→在输入基础信息处输入基础信息:比如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帐号就可以根据你输入的基础信息查询,在下图红色框中显示→选择封存的类型、备注信息→状态说明退休封存:退休人员选死亡封存:无资封存:内部调出封存:本管理部内的单位间调动调出局外封存:管理部之间的调动调出焦煤封存:调出焦煤集团下四个管理部注:调动之前须先封存,即调动的人员当月不能发生缴存显示查询的信息2数据复核→在表中选择要复核的人,输入身份证号、选择职工状态,都正确是复核按钮就变成可用→点击“复核”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是”即可完成复核→“删除”即删除你录入的信息,复核后不能删除3、封存明细显示所有录入的人员表4、缓缴封存把所有缴存状态变为封存(缴存状态指:新分配、外单位调入、正常)四、住房公积金补缴表1、补缴录入→在输入基础信息处输入基础信息:比如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帐号就可以根据你输入的基础信息查询,在下图红色框中显示→选择补缴的人,补缴类型分为:补缴、外部资金转入→输入补缴的金额→点击“补缴”按钮注:1、补缴需要输入:个人和企业补缴,外部资金转入只须输一个即可2、补缴时不能输入小数,封存人员、退休提取、死亡提取、调出转账提取、调出焦煤提取不能补缴3、退休提取、死亡提取、调出转账提取、调出焦煤提取不能补缴,也不能外部资金转入2、数据复核→在数据复核中选择对应的补缴类型和输入补缴的钱,输入正确后点击“复核”按钮进行复核3、删除录入→选择要删除的人,点击“删除记录”注:未复核和复核的都能删除显示所有补缴明细的人员五、汇总台帐→打开100表,点击菜单栏点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否”六、汇缴通知单→打开306表,点击菜单栏点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否”七、提取申请表1、补缴录入→在输入基础信息处输入基础信息:比如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帐号就可以根据你输入的基础信息查询,在下图红色框中显示→选择提取类型、输入提取金额→点击“提取申请”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是”注:1、购房提取和其它提取为部分提取,精确到千位,即1000的倍数2、退休提取、死亡提取、调出转账提取、调出焦煤提取为全额提取,,如果你输入的金额小于余额,将会提取不成功3、调出转账提取为管理部之间转账,不能个人提取,调出焦煤提取为个人提取2、提取审批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做此操作,直接“同意”或者“不同意”即可所有录入的人,包括晒黑通过和未通过的人显示同意支取的人,并且以提取类型分类八、调出申请1、录入调动→在输入基础信息处输入基础信息:比如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帐号就可以根据你输入的基础信息查询,在下图红色框中显示→选择调出的类型、调入的单位、输入备注信息,点击“调出申请”按钮注:未封存的人不能做调出2、数据复核选择复核的人,输入复核信息,都准确时,复核按钮即可变为可用3、调出明细显示所有调出人员九、基数调整表基数调整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打开积数调整表》右键》数据合并》执行合并即可把基础信息合并过来第二种:数据导入在EXCEL表中把数据做好导入十、账户合并→打开账户合并表,就可以看见已身份证号重复的信息,1、账户合并→选择合并账户和被合并账户,然后点击“执行账户合并”按钮注:被合并账户不能是正常状态的账户2、数据审核→由公积金中心操作,点击“审核“按钮即可→基础信息管理一、单位管理→按照下列表中要求填写新增单位的相关信息,然后点“添加”,上报有上级单位审核二、部门名称→部门新增:输入部门名称,点击“添加”即可→部门名称变更1、在输入基础信息框中输入编码或名称查找出你所要变更的部门名称,在变更后信息中输入新部门名称即可→可以看见所有部门编码和名称三、信息查询信息查询分为个人基础信息查询和部门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输入公积金编码、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账号即可查询→部门查询:输入部门名称即可查询四、专管员基础信息一个登专管员基础信息信息的表格,便于管理部了解个单位专管员基础信息信息变更一、单位信息变更→由下级单位申请,管理中心审批→变更审批→变更明细二、部门变更→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出个人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正确后选择变更后的部门名称,点击“部门变更”按钮→变更明细:显示当月变更情况三、个人信息变更→可以同时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中的一个,输入变更后信息后点击“变更申请”,上报管理部,审核统计报表1、汇缴通知单点击上面工具栏,选择“否”即可统计2、各部门月缴存汇总→点击“合并报表”按钮3、公积金缴存汇总表→点击“合并报表”按钮4、公积金缴存表→点击“合并报表”按钮。
公积金网厅操作手册
公积⾦⽹厅操作⼿册杭州市住房公积⾦单位⽹上服务⼤厅⽤户操作⼿册V1.2杭州住房公积⾦管理中⼼2018年7⽉前⾔为了向单位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杭州住房公积⾦单位版⽹上服务⼤厅(以下简称单位⽹厅)经全新改版,于2017年12⽉正式对外推出。
新版单位⽹厅⽤户⾝份认证采⽤浙江政务服务⽹法⼈实名⽤户注册认证。
单位⽹厅主要包括三个⼤块业务,分别为登记业务、结算业务、综合服务。
在单位⽹厅上,客户可以便捷的办理职⼯账户设⽴,汇、补缴,单位对账单查询与打印等业务。
希望单位⽹厅能够为⼴⼤客户办理公积⾦业务提供更多的⽅便,同时欢迎⼴⼤职⼯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让我们的单位⽹厅能够更好地服务⼤家。
⽬录前⾔ (1)⽬录 (2)⼀、单位⽹厅介绍 (1)(⼀)单位⽹厅简介 (1)(⼆)⽹上申报业务处理模式 (1)(三)单位⽹厅时间规定 (1)1、办理时间 (1)2、业务⽣效时间 (1)⼆、单位⽹厅系统要求 (2)(⼀)操作系统要求 (2)(⼆)浏览器要求 (2)三、单位⽹厅登录退出 (2)(⼀)单位⽹厅登录⽅式 (2)(⼆)单位⽹厅退出 (4)四、单位⽹厅功能简介 (6)(⼀)主界⾯ (6)(⼆)相关功能简介 (6)五、⾸页 (7)六、登记业务 (8)⼀、⽹上办结 (8)(⼀)单位变更登记 (9)1、单位变更登记 (9)2、单位变更登记查询 (9)(⼆)个⼈账户设⽴(启封) (10)1、个⼈账户设⽴(启封) (10)2、个⼈账户设⽴(启封)查询 (11)(三)个⼈账户封存 (13)2、个⼈账户封存查询 (13)(四)个⼈免缴 (14)1、个⼈免缴 (14)2、个⼈免缴查询 (15)(五)基数调整 (15)1、基数调整 (15)2、基数调整查询 (17)(六)年度验审 (17)1、年度验审 (17)2、年度验审查询 (18)(七)个⼈账户转移 (19)1、个⼈账户转移 (19)2、个⼈账户转移变更 (20)3、个⼈账户转移查询 (21)⼆、预约受理 (21)(⼀)单位缴存登记 (22)1、单位缴存登记 (22)2、受理进度查询 (24)(⼆)单位注销登记 (25)1、单位注销登记 (25)2、受理进度查询 (26)(三)降低缴存⽐例、缓缴申请 (26)七、结算业务 (26)(⼀)汇、补缴 (26)1、重新托收 (27)2、漏缴补缴 (27)3、少缴补缴 (28)4、缴存资⾦查询 (29)5、补缴查询 (29)(⼆)退缴 (30)1、退缴 (30)2、退缴查询 (31)⼋、综合服务 (31)(⼀)短信订阅 (31)(⼆)缴存信息查询 (32)(三)单位对账单查询 (32)(四)职⼯缴存明细查询 (33)九、其他事项 (34)(⼆)其他 (34)⼀、单位⽹厅介绍(⼀)单位⽹厅简介杭州住房公积⾦单位⽹上服务⼤厅(以下简称单位⽹厅)是杭州住房公积⾦管理中⼼⾯向缴存单位推出的⽹上业务办理系统,主要包括三个⼤块业务,分别为登记业务、结算业务、综合服务。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皖事通操作手册【模板】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皖事通操作手册一、打开皖事通,点击“我的”,点击“登录”,此时弹出登录界面,可以在登录界面进行登录。
二、登录后,在“我的”选择“我的公积金”,此时进入“高级认证”界面,选择“人脸认证”,刷脸成功后进入业务主界面。
三、个人信息查询(账户信息、个人账目)四、个人贷款信息查询(贷款信息、贷款账目)五、办理进度查询点击“办理进度查询”,可以看到业务的状态情况,点击详细信息可以看到业务的具体信息。
六、贷款办理进度查询点击“贷款办理进度查询”,可以看到贷款业务的状态情况,点击详细信息会显示贷款的具体信息。
七、自建房支取点击“自建房支取”,输入收款人账号、收款人银行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此时跳转到图片界面,点击请拍摄会弹出选择界面,可以选择多种方式上传图片或拍摄,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业务提交成功。
八、租房支取点击“租房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九、购买商品房支取点击“购买商品房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购买二手房支取点击“购买二手房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一、购买房改房支取点击“购买房改房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二、大修住房支取点击“大修住房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三、重大疾病支取点击“重大疾病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四、城市低保户支取点击“城市低保户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五、还公积金贷款支取点击“还公积金贷款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六、还商业贷款支取点击“还商业贷款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十七、离退休支取点击“离退休支取”,即可打开受理界面,具体操作同“自建房支取”流程一致。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单位用户V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用户操作手册目录1文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档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读者对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操作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用户登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单位用户模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清册类模块.......................................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立个人账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内部转移、转入托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封存启封个人账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整缴存基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整比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多缴公积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汇缴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03月目录2018年03月 (1)概要说明 (3)登录 (4)操作指南 (4)☞网上办事大厅使用准备工作 (4)☞个人用户登录 (4)☞个人注册 (6)☞密码找回 (8)个人用户登录相关功能 (10)办结业务 (10)☞银行卡绑定 (10)☞离退休办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业务 (15)☞提取申请 (15)☞个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18)查询业务 (22)☞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22)☞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22)☞个人变更信息查询 (24)☞个人贷前咨询 (24)☞贷款进度查询 (26)☞贷款信息查询 (27)☞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 (29)☞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30)☞还款计划 (31)公共功能 (32)☞密码修改 (32)☞短信订阅 (34)概要说明网上办事大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和缴存公积金职工提供的一种网上办理业务的渠道,可以让单位用户更方便的办理业务,让缴存职工更方便的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业务的真实有效性和到管理部办理相同。
网上办事大厅可正常操作的浏览器为:IE 10.0以上版本,请用户选择系统兼容的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谢谢合作!登录操作指南☞网上办事大厅使用准备工作首先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下:☞个人用户登录业务描述由缴交公积金的个人发起,可实现存在状态正常的公积金账户的个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住房公积金用户手册-用户手册-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个人登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用户手册建设单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理单位:深圳市艾泰克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集成商:广州华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单位: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六月七日1目录目录 (2)1概述 (3)2功能简介 (3)3公共说明 (3)4操作说明 (4)4.1登录页面 (4)4.2控件/驱动安装 (4)4.2.1密码控件下载 (4)4.2.2打印控件下载 (7)4.3系统登录 (13)4.4辅助功能 (15)4.4.1修改个人密码 (15)4.4.2暂存任务 (16)4.4.3凭证补打 (20)4.4.4申报预约 (22)4.4.5预约管理 (26)4.4.6申报管理 (29)4.4.7退件箱 (34)4.5公积金业务 (37)4.5.1非住房消费提取 (37)4.5.2个人信息变更 (41)4.5.3联名卡 (46)4.5.4查询 (47)1 概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是新一代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对中心网上业务进行的高质量优化和整合,实现网上与中心业务管理、办结的“一体化”模式。
本操作手册编制目的为规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承办公积金业务的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操作流程。
本操作手册是基于现阶段的规程进行编制,为已注册登记成功企业单位下的职工个人,在持个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对网上业务办理提供的流程及操作说明,包括公积金业务,业务申报、申报预约等。
2 功能简介深圳市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可分为‘辅助功能模块’和‘公积金业务功能模块’。
公积金业务功能模块:销户提取、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个人信息查询、个人明细账信息查询。
其中可直接办结的为: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个人信息查询、个人明细账信息查询。
辅助功能模块:修改个人密码、暂存任务、凭证补打、申报预约、预约管理、申报管理、退件箱。
其中一类为流程类辅助,对于无法在网上直接办结的业务交易,需要做网上申报,然后预约到对应的机构做柜面复核,需要辅助功能协助完成,如申报预约、退件箱等功能;另一类为业务类辅助,比如中途暂停的办理业务,而又不想丢失此交易,可保存于‘暂存任务’内。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单位登陆用户操作手册
点击【确定】按钮,页面跳转到首页,本次启封完成。
2.2.6
2.2.6.1
单位开通网上业务后,单位专办员可通过网厅来修改单位的基本信息。
2.2.6.2
1、只能修改单位基本信息,无法修改办理方式。
2.2.6.3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点击横向菜单中“变更业务”后显示的左侧菜单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进入到业务页面:
2.2.1.2
1、职工已在济南辖区内开过户的,不能再次开户,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2.2.1.3
单位经办人操作步骤: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点击系统首页中的“个人开户”快捷图标或点击横向菜单中“变更业务”后显示的左侧菜单中的“个人开户”进入到业务登记页面:
点击菜单,进入到业务登记页面如下图:
该业务属于批量业务,信息的填录方式有如下两种:
单位开通网上业务后,单位专办员可通过网厅来办理个人缴存基数的变更。
基数变更业务由单位专办员发起,填录信息提交后流转到打印个人缴存基数变更业务回单,下面进行操作说明。
2.2.3.2
1、单位下每个人每年在网厅只能办理一次基数变更,如需多次变更,需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并根据拿到回单的审批号再次办理该业务。
点击“立即预约”,并点击左侧“单位开户预约”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提交后显示开户回单:
2.2
2.2.1
2.2.1.1
单位开通网上业务后,单位专办员可通过网厅来完成对新增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开设业务,即通过个人开户业务来将新开户个人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个人开户业务由单位专办员发起,填录信息提交后直接进入到个人开户业务回单打印页面,下面进行操作说明。
页面中的红标注列为必填项委托代办单位编号当单位为一户多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单位时必填性别和出生日期当证件类型选择为非身份证时必填行财子单位编号和行财个人工资编号当单位为行财户时必填个人信息填录或导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填录信息如下图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Ver1.02008年8月19日目录一、公积金相关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什么要交住房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要怎么建立住房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每个月单位应该怎么为职工交缴公积金?交多少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公积金帐目管理人员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公积金业务流程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A.建立单位职工公积金明细帐............................................................错误!未定义书签。
B.每月操作相关业务,按月缴交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C.业务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封存........................................................................................错误!未定义书签。
长沙公积金单位版网厅操作手册
长沙公积⾦单位版⽹厅操作⼿册长沙住房公积⾦新⽹厅【单位版】简易流程操作⼿册1、新⽹厅单位版如何开通?登录注意事项 (3)1.1是否收费、如何开通: (3)1.2 登录 (3)1.3 联系⽅式 (5)1.4 密码修改 (6)1.5 忘记密码 (7)2、新⽹厅各按钮功能简介、特别说明 (8)2.1各按钮功能简介 (8)2.2特别说明及要求 (8)3、新⽹厅操作流程: (10)3.1当⽉⽆变化的汇缴流程 (10)3.2当⽉有变化的汇缴流程 (12)3.3、职⼯转移 (34)3.4、做汇缴 (38)3.5 撤销单位汇缴 (40)4、查询、导出汇缴书、变更等清册、职⼯转移、职⼯明细(均有电⼦印章) (40)4.1导出汇缴书 (40)4.2导出变更/补缴/调基清册 (42)4.3导出职⼯转移 (44)4.4.导出汇缴明细 (46)5.查询撤销数据 (46)6.信息修改 (47)1、新⽹厅单位版如何开通?登录注意事项1.1是否收费、如何开通:新⽹厅单位版(以下简称新⽹厅)免费,开通后⽆需再前往各管理部柜台提交纸质汇缴资料。
需专管员本⼈携带⾝份证原件、三证合⼀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管理部开通(平常递交纸质材料的地⽅),凭初始密码登录(初始密码为专管员⾝份证后六位加⼿机号码后四位)。
为确保⽹厅使⽤的安全性,⾃2016年6⽉17⽇起,各缴存单位专管员需使⽤湖南CA数字证书登录⽹厅进⾏业务办理,使⽤密码登录⽹厅只能进⾏业务查询。
请专管员携带⾝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长沙住房公积⾦⽹厅单位版数字认证业务申请表》(请到中⼼官⽹下载中⼼—>缴存类表格中下载),到所属管理部完成数字证书签约。
数字证书从领⽤之⽇起⼀年内免费使⽤。
1.2 登录1.2.1登录地址:长沙住房公积⾦官⽹——⽹厅单位版,或直接登录/doc/9f9fc9cc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86.html :8001/login.do。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手册【模板】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手册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办理系统(下称网上单位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均可申请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开通后可在网上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基数调整、个人补欠缴、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等业务。
1. 单位登陆签约初次使用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请登陆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网址】界面,点击【证书用户登录】按钮,如下图所示:系统提示:“贵单位数字证书尚未进行住房公积金应用功能的开通,是否进行开通?”,点击【是】按钮,如下图所示:系统弹出“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服务协议书”,如下图所示:选中“乙方已知晓上述协议”,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系统弹出单位信息编辑,填写相关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签约操作,以后可在网上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如下图所示:2. 公积金业务申报2.1. 帐户设立帐户设立操作,点击公积金业务申报——帐户设立,没有新职工缴交补贴,如下图所示:有缴交新职工补贴,如下图所示:根据提示,输入相应的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工资基数,根据单位是否缴交新职工补贴,选择是否给该职工缴交新职工补贴,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没有新职工缴交补贴:有缴交新职工补贴:帐户设立确认后,如果发现职工基本信息有错误,选择帐户设立数据列表中的一条数据,点击【修改】按钮,在职工基本信息编辑区,修改相应的职工信息,再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没有新职工缴交补贴:有缴交新职工补贴: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该单位的帐户设立数据。
帐户设立删除操作,选择一条帐户设立的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帐户设立批量导入操作,点击【批量导入】按钮,如下图所示:下载模板文件,模版文件格式如下图所示:注意事项:(1)单位应当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手册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手册LT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操作手册-网厅)文档编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版本:V1.1打印日期: November 23, 2021拷贝份数:(操作手册-网厅) 0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6) (6)2.10 个人补贴开户 (45)2.10.1 功能描述 (45)2.10.2 业务流程 (46)2.10.3 办理规定 (48)2.11 个人转移 (48)2.11.1 功能描述 (49)2.11.2 业务流程 (49)2.11.3 办理规定 (52)2.12 个人转移撤销 (52)2.12.1 功能描述 (52)2.12.2 业务流程 (53)2.12.3 办理规定 (54)三、缴存业务 (55)3.1 单位汇缴登记 (55)3.1.1 功能描述 (55)3.1.2 业务流程 (55)3.1.3 办理规定 (59)3.2 个人补缴登记 (59)3.2.1 功能描述 (59)3.2.2 业务流程 (59) (64)3.3 打印汇缴入账凭证 (64)3.3.1 功能描述 (64)3.3.2 业务流程 (65)3.4.3 办理规定 (66)3.4 缴存登记撤销 (66)3.4.1 功能描述 (66)3.4.2 业务流程 (66)3.4.3 办理规定 (67)3.5 自由职业者汇缴登记 (67)3.5.1 功能描述 (67)3.5.2 操作流程 (68)3.5.3 办理规定 (70)四、贷款业务 (70)4.1 按揭协议签订楼盘信息导入 (70)4.1.1 功能描述 (71)4.1.2 操作流程 (71)4.1.3 办理规定 (72)五、查询业务 (73)5.1 单位明细查询 (73)5.1.1 功能描述 (73) (73)5.2 单位分户查询 (75)5.2.1功能描述 (75)5.2.2 操作流程 (75)5.2.3 办理规定 (76)5.3 单位下个人分户查询 (76)5.3.1 功能描述 (76)5.3.2 操作流程 (77)5.3.3 办理规定 (78)5.4 已签订按揭协议签订情况查询 (78)5.4.1 功能描述 (78)5.4.2 操作流程 (79)5.4.3办理规定 (79)5.5 单位汇缴试算 (79)5.5.1 功能描述 (80)5.5.2 操作流程 (80)5.5.3 办理规定 (83)5.6 单位缴存登记簿查询 (83)5.6.1 功能描述 (83)5.6.2 操作流程 (83)5.7 单位个人明细查询 (85)5.7.2 操作流程 (85)5.8 个人明细信息查询 (87)5.8.1 功能描述 (87)5.8.2 操作流程 (87)5.8.3 办理规定 (89)5.9 个人分户查询 (89)5.9.1 功能描述 (89)5.9.2 操作流程 (89)5.9.1 办理规定 (90)5.10 还款明细查询 (91)5.10.1 功能描述 (91)5.10.1 操作流程 (91)5.10.3 办理规定 (92)5.11 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92)5.11.1 功能描述 (92)5.11.2 操作流程 (93)5.11.3 办理规定 (94)5.12 贷款审批状态查询 (94)5.12.1 功能描述 (95)5.12.2 操作流程 (95)5.13 个贷分户查询 (96)5.13.1 功能描述 (96)5.13.2 操作流程 (96)5.13.3 办理规定 (100)5.14 公积金委托协议查询 (100)5.14.1 功能描述 (100)5.14.2 操作流程 (100)5.14.3 办理规定 (101)5.15 贷款额度和期限试算 (101)5.15.1 功能描述 (102)5.15.2 操作流程 (102)5.15.3 办理规定 (105)六、个人资料变更 (105)6.1 个人手机号码变更 (105)6.1.1 功能描述 (105)6.1.2 操作流程 (106)6.1.3 办理规定 (106)6.2 个人密码修改 (107)6.2.1 功能描述 (107)6.2.2 操作流程 (107)6.2.3 办理规定 (108)七、密码变更 (108)7.1 单位改密 (108)7.1.1 功能描述 (108)7.1.2 操作流程 (108)7.1.3 办理规定 (110)八、凭证重打 (110)8.1 凭证重打 (110)8.1.1 功能描述 (110)8.1.2 操作流程 (111)8.1.3 办理规定 (112)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1.2 浏览器设置1.2.1 关于浏览器版本为了确保系统功能正常使用,请使用IE8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手册资料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操作手册-网厅)文档编号:版本: V1.1打印日期: November 17, 2020拷贝份数:(操作手册-网厅) 0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7)1.2 浏览器设置 (7)1.2.1 关于浏览器版本 (7)1.2.2 浏览器设置 (7)1.2.3 控件安装 (12)1.2.4 个人登录 (13)1.2.5 证书用户登录 (14)二、归集业务 (14)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14)2.1.1 功能描述 (14)2.1.2 操作流程 (14)2.1.3 办理规定 (16)2.2单位比例变更 (16)2.2.1 功能描述 (16)2.2.2 操作流程 (16)2.2.3 办理规定 (19)2.3 基数调整 (19)2.3.1 功能描述 (20)2.3.2 操作流程 (20)2.3.3办理规定 (22)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22)2.4.1 功能描述 (22)2.4.2 操作流程 (23)2.4.3 办理规定 (24)2.5 个人开户 (24)2.5.1 功能描述 (24)2.5.2 操作流程 (24)2.6 个人开户取消 (27)2.6.1 功能描述 (27)2.6.2 操作流程 (28)2.6.3办理规定 (29)2.7 个人资料变更 (29)2.7.1 功能描述 (29)2.7.2 操作流程 (29)2.7.3 办理规定 (31)2.8 个人封存 (32)2.8.1 功能描述 (32)2.8.2 操作流程 (32)2.7.3 办理规定 (34)2.9 个人启封 (34)2.9.1 功能描述 (34)2.9.2 操作流程 (34)2.9.3 办理规定 (37)2.10 个人补贴开户 (37)2.10.1 功能描述 (37)2.10.2 业务流程 (37)2.10.3 办理规定 (39)2.11 个人转移 (39)2.11.1 功能描述 (39)2.11.2 业务流程 (39)2.11.3 办理规定 (42)2.12 个人转移撤销 (42)2.12.1 功能描述 (42)2.12.2 业务流程 (43)三、缴存业务 (44)3.1 单位汇缴登记 (44)3.1.1 功能描述 (44)3.1.2 业务流程 (45)3.1.3 办理规定 (47)3.2 个人补缴登记 (48)3.2.1 功能描述 (48)3.2.2 业务流程 (48)3.2.3 办理规定 (52)3.3 打印汇缴入账凭证 (52)3.3.1 功能描述 (52)3.3.2 业务流程 (52)3.4.3 办理规定 (54)3.4 缴存登记撤销 (54)3.4.1 功能描述 (54)3.4.2 业务流程 (54)3.4.3 办理规定 (55)3.5 自由职业者汇缴登记 (55)3.5.1 功能描述 (55)3.5.2 操作流程 (55)3.5.3 办理规定 (57)四、贷款业务 (58)4.1 按揭协议签订楼盘信息导入 (58)4.1.1 功能描述 (58)4.1.2 操作流程 (58)4.1.3 办理规定 (59)五、查询业务 (59)5.1 单位明细查询 (59)5.1.1 功能描述 (59)5.1.2 操作流程 (60)5.1.3 办理规定 (61)5.2 单位分户查询 (61)5.2.1功能描述 (61)5.2.2 操作流程 (61)5.2.3 办理规定 (63)5.3 单位下个人分户查询 (63)5.3.1 功能描述 (63)5.3.2 操作流程 (63)5.3.3 办理规定 (64)5.4 已签订按揭协议签订情况查询 (64)5.4.1 功能描述 (65)5.4.2 操作流程 (65)5.4.3办理规定 (65)5.5 单位汇缴试算 (65)5.5.1 功能描述 (66)5.5.2 操作流程 (66)5.5.3 办理规定 (68)5.6 单位缴存登记簿查询 (68)5.6.1 功能描述 (68)5.6.2 操作流程 (68)5.7 单位个人明细查询 (70)5.7.1 功能描述 (70)5.7.2 操作流程 (70)5.8 个人明细信息查询 (71)5.8.1 功能描述 (71)5.8.3 办理规定 (73)5.9 个人分户查询 (73)5.9.1 功能描述 (73)5.9.2 操作流程 (73)5.9.1 办理规定 (74)5.10 还款明细查询 (74)5.10.1 功能描述 (75)5.10.1 操作流程 (75)5.10.3 办理规定 (76)5.11 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76)5.11.1 功能描述 (76)5.11.2 操作流程 (76)5.11.3 办理规定 (78)5.12 贷款审批状态查询 (78)5.12.1 功能描述 (78)5.12.2 操作流程 (79)5.12.3 办理规定 (79)5.13 个贷分户查询 (80)5.13.1 功能描述 (80)5.13.2 操作流程 (80)5.13.3 办理规定 (83)5.14 公积金委托协议查询 (83)5.14.1 功能描述 (83)5.14.2 操作流程 (83)5.14.3 办理规定 (84)5.15 贷款额度和期限试算 (84)5.15.1 功能描述 (84)5.15.3 办理规定 (88)六、个人资料变更 (88)6.1 个人手机号码变更 (88)6.1.1 功能描述 (88)6.1.2 操作流程 (88)6.1.3 办理规定 (89)6.2 个人密码修改 (89)6.2.1 功能描述 (89)6.2.2 操作流程 (90)6.2.3 办理规定 (90)七、密码变更 (90)7.1 单位改密 (90)7.1.1 功能描述 (90)7.1.2 操作流程 (91)7.1.3 办理规定 (92)八、凭证重打 (93)8.1 凭证重打 (93)8.1.1 功能描述 (93)8.1.2 操作流程 (93)8.1.3 办理规定 (94)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1.2 浏览器设置1.2.1 关于浏览器版本为了确保系统功能正常使用,请使用IE8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操作手册一、生成主动缴费数据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以下简称主动缴费)业务前,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中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规程,完成本单位应缴人员增减变更及汇缴核定操作。
(一)确定汇缴核定月份。
进入单位版汇缴核定页面,核对汇缴核定月份,确认后点击“保存”。
(二)提交汇缴核定信息。
核对应缴人数和应缴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汇缴核定,生成主动缴费数据。
二、提交主动缴费信息(一)进入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汇缴查询页面,在“办理状态”中选择“核定”并点击“查询”。
(二)选择查询出的待汇缴信息,点击“提交主动缴费”,将待汇缴信息提交公共互联平台。
三、办理主动缴费付款(一)网银主动缴费。
单位通过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链接直接进入公共互联平台住房公积金缴费页面,选择合作银行网银办理缴费;也可另行登录公共互联平台(),注册开通住房公积金缴费功能,选择合作银行网银办理缴费。
(二)柜面主动缴费。
单位到其对公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对公业务柜面,由银行柜员根据缴存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在公共互联平台中获取该单位住房公积金待缴费信息,线下办理柜面主动缴费。
四、变更待缴费信息单位如需变更住房公积金待缴费信息,应在主动缴费付款之前,进入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汇缴查询页面,点击“主动缴费撤单”,撤销未付款的待缴费信息,如已付款则无法撤销。
缴费信息变更调整后,仍可重新提交办理主动缴费。
五、查询主动缴费结果单位办理主动缴费后,应及时进入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汇缴查询页面,点击“查询主动缴费”查询缴费结果。
显示“缴费成功”状态的即为主动缴费业务办理成功,资金已实时入账。
显示“未缴费”状态的即为主动缴费业务未办理成功,资金未入账,单位须联系付款银行核实缴费情况。
六、其他事项选择登录公共互联平台办理网银缴费的单位,须按照公共互联平台相关规程,通过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验证码认证方式,在公共互联平台注册用户并开通住房公积金缴费功能。
操作手册-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操作手册第一章登录1.1 登录注册系统1.个人用户首次登录,需进行信息注册,点击【个人登录】模块中【注册】按钮,直接进入个人用户注册信息页面;注:已注册过个人信息的职工,可直接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用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个人业务系统,不需要重复注册。
2.对于没有在中心预留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支付宝认证登录个人业务系统。
点击其他登录方式支付宝图标,弹出确认授权弹窗,确认授权后跳转至支付宝登录页面,进入支付宝后授权即可实现支付宝登录。
1.2 注册页面进入个人注册信息界面,按要求进行信息输入(红色星标为必输项),注册办理页面:填写用户信息,输入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填写六位登录密码,检查无误后,阅读《网上服务条款》,点击【注册】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可用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码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注:1.输入的手机号码必须与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一致。
2.登录密码为6-18位数字和字母组合。
1.3 个人业务办理页面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页面上方为个人任务管理页面,包括【消息】、【我发起的】、【已阅】,左下方为“我的公积金”页面,可在此页面查询汇缴明细以及进行提取业务申请,右下方为“我的贷款”页面,可在此页面查询贷款情况和还款情况以及贷款申请。
右上方的三个按钮分别为修改密码,关闭音效和退出系统。
1.4 忘记密码1.点击个人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重置页面。
2.信息校验: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和验证码,检查无误后点击【信息验证】,验证通过后,可获取到在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进入下一步。
若信息验证不通过,可根据提示进行修改后重新验证。
3.信息验证通过,显示在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输入正确的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4.输入新密码,确认后,点击确认提交,提示重置完成。
可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新密码登录个人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第二章个人任务管理2.1 消息2.1.1 业务描述接收由其他渠道推送到个人网厅的消息,告知用户业务办理情况。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培训资料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培训资料一、登录网上办理系统1. 打开浏览器,输入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办理系统网址。
2. 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3.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二、单位信息管理1. 点击“单位信息管理”菜单,进入单位信息管理界面。
2. 点击“单位基本信息维护”按钮,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3. 点击“单位银行账号维护”按钮,填写单位银行账号信息。
4. 点击“法人代表信息维护”按钮,填写法人代表信息。
三、职工信息管理1. 点击“职工信息管理”菜单,进入职工信息管理界面。
2. 点击“职工基本信息维护”按钮,填写职工基本信息。
3. 点击“职工缴存账户维护”按钮,填写职工缴存账户信息。
4. 点击“职工职务履历维护”按钮,填写职工职务履历信息。
四、缴存清单查询1. 点击“缴存清单查询”菜单,进入缴存清单查询界面。
2.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缴存清单。
五、员工贷款办理1. 点击“员工贷款办理”菜单,进入员工贷款办理界面。
2. 点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申请表。
3.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贷款申请。
4. 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点击“放款”按钮,办理贷款放款手续。
六、异地缴存转接1. 点击“异地缴存转接”菜单,进入异地缴存转接界面。
2. 点击“发起缴存转接”按钮,填写缴存转接申请表。
3.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缴存转接申请。
4. 接收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点击“确认接收”按钮,办理缴存转接手续。
七、账户变更申请1. 点击“账户变更申请”菜单,进入账户变更申请界面。
2. 点击“申请变更”按钮,填写账户变更申请表。
3.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账户变更申请。
4. 相应处理人员审核通过后,点击“确认变更”按钮,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八、密码管理1. 点击“密码管理”菜单,进入密码管理界面。
2. 点击“修改密码”按钮,输入原密码、新密码和确认新密码。
3. 点击“确定”按钮,即可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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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客户操作手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为适应房改资金归集方式的调整和房改资金前台业务核算模式的升级的要求,规范新应用程序下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操作流程,帮助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及职工了解和掌握公积金日常业务的办理方法,编写本操作手册。
自2003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前台业务按照本手册述及的操作流程办理,现行操作流程中如有与本手册规定不同之处,以本手册为准。
概述住房公积金前台交易系统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开户、预缴、汇缴、补缴、变更、转移、并户、支取、销户、结息、查询等操作系统。
前台操作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审核柜员、结算柜员和代办银行的出纳柜员共同完成。
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建行大连分行住房金融部与工行大连友好广场支行代办。
新应用程序投入使用后,管理中心在代办银行开立一个公积金帐户,各缴存单位在管理中心开设单位一级帐户和职工明细帐户。
代办银行不再对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进行分户核算,只承担为管理中心收付款项和记帐的职责。
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具体业务均由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办理和解释。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开户一、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附表一,一式三联,审核窗口、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同时持申请书二份、营业执照(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及缴交人员明细表到管理中心审核窗口办理。
若启始缴交时间与开业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单位经批准开户后,由审核柜员录入其基本资料。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单位将已审批录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结算窗口联、单位联)传递给公积金结算窗口,由结算柜员复核录入。
复核无误,进行开户操作,并打印“单位公积金开户回单”,加盖业务印章,连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预缴开户单位公积金帐户开立后,如需开立预缴帐户,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单位预缴开户登记表》(附表二,一式两联,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交公积金结算窗口进行开户操作。
单位预缴户与公积金帐户必须指定同一代办行,预缴户存款只能用于缴交公积金。
预缴户使用方法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单位预缴开户登记表》。
单位决定开立预缴帐户前应当仔细阅读开户登记表上的说明,一经开户,应当遵守表中各条款的约定。
公积金结算柜员按照《单位预缴开户登记表》进行开户操作,生成单位预缴户帐户,并打印“单位公积金预缴开户回单”,加盖业务印章,连同开户登记表的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单位公积金帐户开立后,即可开立职工个人帐户。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附表三,一式两联,公积金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交公积金结算窗口。
结算柜员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进行开户操作,生成开户职工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打印“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回单”,加盖业务印章,连同汇缴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为避免人机计算误差,在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时,注意工资基数一定取到元位,不得保留角、分。
本操作可进行批量处理,由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清册的磁盘文件,交大户室结算柜员进行批量开户。
管理中心在每个营业大厅均开设大户窗口,为300人以上的大单位以及其他办理批量业务的单位提供特别服务。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一、住房公积金预缴单位需填写一式三联的《房改资金进帐单》(附表四,公积金结算窗口、代办银行、单位各一联)及现金或支票到公积金窗口进行预缴存款。
转帐支票上的收款单位应统一填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票背面请勿背书(以下业务中对支票的填写要求相同,不再赘述)。
公积金结算柜员审核无误后,根据《房改资金进帐单》内容进行预缴登记,并将支票、进帐单及委托收款凭证交银行审验登记,待银行做相应业务处理后,将进帐单单位联返给单位,作为收妥入帐的凭据。
单位使用售房款缴存公积金时,应当将其先转入预缴帐户,再根据缴存业务类型填写相应凭证进行业务处理。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持填写完整的一式两联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附表五,公积金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及支票或现金到结算窗口进行汇缴存款,结算柜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单位汇缴操作。
同时打印相关凭证连同现金或支票一并转银行柜员,待银行做相应的业务处理后,将汇补缴书第一联返给单位,作为收妥入帐的凭据。
汇缴业务必须连续进行,不得无故中断。
如果单位因效益不好等原因不能正常连续汇缴,可以申请降低缴交比例或缓缴,申请事项须经管理中心审核窗口批准。
汇缴应按自然月进行,或由小于当前月的月份向当前月汇缴,不能进行提前汇缴。
汇缴金额应与应缴金额相符。
单位可用预缴户中的存款进行汇缴。
办理预缴转汇缴业务时,须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交易方式”栏中,选择“预缴转入”。
结算窗口受理该业务后,按照核对无误的缴存金额,将单位预缴户中的相应款项转入单位公积金帐户,并打印“预缴转入汇补缴交易通知单”,加盖业务印章,连同汇补缴书单位联一起返给单位,作为已入帐的凭据。
三、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办理补缴业务,须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表六,一式两联,公积金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连同现金或支票交公积金结算窗口。
结算柜员审核无误,进行补缴登记,并打印委托收款凭证交银行柜员进行相关业务处理,然后将汇补缴书和补缴清册的单位联返给单位,作为收妥入帐的凭据。
补缴分为正常补缴、不定额补缴和差额补缴三种。
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
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单位整体欠缴后恢复正常汇缴,不采用该种补缴方式,仍按汇缴处理。
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县区或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帐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在新应用程序中,对单位能够提供个人详细资料的职工,补缴时按对应月的应缴金额从开户起缴月份向当前月进行;对单位不能提供详细资料的职工,补缴时取其开户资料,从当前月向历史月份进行。
以上两种情形,若补缴金额不能平均分摊时,最前的一个月将剩余部分全额补入。
正常补缴和不定额补缴均形成个人业务流水帐。
差额补缴指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
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结算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操作可批量报盘。
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包括正常支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办理该类业务须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手续(证件、材料等),并经管理中心审核窗口批准。
一、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托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出示住房公积金托管单。
除托管户外,职工必须在正常缴存状态下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证件和可提取的额度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未办理购房贷款)的,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购买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2、购买商品房,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已登记备案的《房屋(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全额发票;3、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完税票据;4、购买集体土地建造的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发票(或收据);5、购买军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财政部监制的发票;6、购买其他形式的住房的,应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全额发票(或收据)。
符合本项条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额度不得超过该购买行为发生(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并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偿还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贷款合同、居民身份证;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组合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
符合本项条件,在贷款期限以内、贷款本息完全清偿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行为应间隔一年以上,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间隔期间内应偿还的贷款本息,累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应提供:单位、民政管理部门、街道出具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
符合本项规定的,每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应取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同时应出示表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一)单笔支取支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附表七,一式两联,公积金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连同符合支取条件的有关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核窗口审核,由审核柜员将核定的支取额度写在申请单上。
职工将已经核准额度的申请单交结算窗口,由结算柜员记帐,打印《住房公积金支付凭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回单”及委托付款凭证(一式三联,分中心记帐联、收款人取款凭证联和银行记帐联),将委托付款凭证收款人联交给提取人作为取款凭据,将其余凭证(包括提取回单)交代办银行。
银行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后,核对委托付款凭证的中心联和收款人联无误,收回取款凭证联,付出款项,同时在支付凭证单位联上加盖“付讫”印连同提取回单等一起返给提取人。
(二)批量支取单位进行批量支取,应当书面委托公积金经办人办理。
公积金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附表八,一式两联,公积金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交大户窗口,由大户窗口内部传递给审核柜员对其支取条件和可支取额度一一审定。
审核通过后,通知单位经办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前来取款。
经办人接到通知后,到公积金结算窗口办理批量支取。
结算柜员确认经办人身份后,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操作,打印出一式三联的委托付款专用凭证(中心、取款人、银行各一联)、一式两联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汇总凭证》、“住房公积金提取汇总回单”、“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回单”(机打,一式两联,单位、中心结算窗口各一联)。
如果单位要求现金支付(支付方式应当在提取清册中标明),结算柜员的业务处理同单笔支取,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凭委托付款凭证的收款人联到银行出纳窗口提取现金,银行核对有关凭证无误,收回委托付款凭证的取款凭证联,付出款项,同时在支付汇总凭证上加盖“付讫”印连同回单返给单位经办人;如果单位要求转帐支付,结算柜员根据单位提供的收款银行和帐号,打印委托付款凭证,交由银行提出交换,将款项转入单位指定的收款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