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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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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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晚期尸体解剖

3800-4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
开棺验尸

5500-7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四)






58
常见有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700—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9
常见无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700—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60
常见动、植物有毒成分分析
样本·目标物
1500—21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样本
360—460
43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验

700—1000
44
射击、爆炸残留物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850—1200
45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250—350
46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450—650
47
偏振光显微镜检验
样本
140—200
48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文



1
笔迹鉴定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社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行字[2009]296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社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行字[2009]296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社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社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行字〔2009〕296号)各市(地)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司法鉴定收费行为,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维护司法鉴定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我省社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将《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社会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2006]36号)中制定的部分司法鉴定项目的收费标准修订如下:一、修订的收费项目标准(一)将《黑龙江省社会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及标准》中第十一项“建筑工程鉴定”中的“构筑物”及“建筑工程造价鉴定”、第二十一项“资产评估鉴定”、第二十二项“司法会计鉴定”的收费标准由原规定修订为“按鉴定结论标的额及计费费率实行分段累进计费”。

收费标准如下:序号鉴定标的额费率1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2%2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1.5%3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200万元)0.8%5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0.5%6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3%71000万元以上部分0.1%(二)上述司法鉴定项目的最低收费额为1000元,最高收费额为10万元。

二、各级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超标准或超范围收费;未取得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不得按此收费。

三、修订后的收费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社会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2006]36号)中的相关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1早期尸表检验500-6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1000-12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早期尸体解剖2300-28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

热门城市:日喀则律师泰安律师镇江律师梅州律师汕尾律师庆阳律师平顶山律师六盘水律师三沙市律师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容易产生司法纠纷,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追求判定结果的公证,会委托司法机关鉴定责任双方各自的责任。

司法鉴定结果往往更具说服力和公信力,那么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是什么呢?▲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六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条司法鉴定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列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审判、执行案件部分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审判、执行案件部分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审判、执行案件部分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1.09.13•【字号】黑价联字[2001]46号•【施行日期】200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审判、执行案件部分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1]46号2001年9月1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制定《黑龙江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请示([2000]黑高法鉴字第五号)收悉。

根据《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法院司法鉴定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开展司法鉴定必须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为准则。

严禁违反《条例》规定开展业务并收取费用。

二、收费原则司法鉴定项目的收费原则按《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财政厅、物价部门制定的其他行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具体项目是:(一)司法会计鉴定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物所业务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综字[1995]6号)执行。

(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省技术监督局、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技监联发[1994]46号)执行。

(三)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关于黑龙江省建设银行系统工程咨询公司收费标准的规定》(建银黑建[1993]23号)执行。

(四)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计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黑价联字[2001]26号、省物价局、省高级人民法院黑价联字[2001]27号文件执行。

涉案的其它类鉴定收费按《条例》中有关规定原则执行。

其中,收费标准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你们提出具体申请,经省财政、物价批准后执行。

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一览表,如何选择正规的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一览表,如何选择正规的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一览表,如何选择正规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中心收费标准一览表鉴定中心是指由人民法院直接设立的特地从事鉴定工作的机构。

鉴定中心收费标准是指在执行鉴定工作时所需要向托付人收取的费用,并严格根据规定收取。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鉴定中心收费标准一览表。

首先,依据实际状况,鉴定中心应当向托付人收取肯定的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应当依据鉴定项目的不同而确定。

鉴定机构应当明确鉴定费用的标准、收取方式等。

同时,鉴定机构应当准时公开鉴定报告费用的收取状况,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其次,鉴定费用的结算。

鉴定中心应当在鉴定试验和评定工作完成后,向托付人开具正式的鉴定费用清单。

托付人应当在收到鉴定费用清单后10日内结清全部费用。

假如托付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全部费用,在鉴定中心催告后仍未补缴的,鉴定中心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然后,鉴定费用的退费。

在以下状况下,鉴定中心应当予以退费:1、鉴定人员虚报鉴定结果的;2、鉴定报告内容与当事人交付的文书原件内容明显不符的;3、托付人撤回托付的,但鉴定中心已经实施了一部分鉴定工作的。

最终,保证鉴定费用的公正合理性。

在托付人与鉴定机构建立鉴定关系前,应当充分了解鉴定机构的资质、信誉、收费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

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当优先选择被机关、行政机关认证过的鉴定机构。

另外,还可以通过查询行业协会和信用平台等途径,从多个角度来确定其信誉和行业地位,以保证鉴定费用的公正合理性。

如何选择正规的鉴定中心鉴定中心是从事鉴定工作的公共机构,它的工作涉及人身平安、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

当事人在选择鉴定中心时,应依据专业性、资质认证、诚信度等多个方面考虑,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合法性。

下面就介绍一些选正规鉴定中心的方法。

首先,了解鉴定机构的主体资格。

从市场秩序、公共利益和生命平安等方面来说,选择具有实力、信誉好、稳定轨道的鉴定机构特别重要。

因此,选择鉴定机构时,应选取被审批的正规主体组织。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司法技术勘验、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司法技术勘验、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司法技术勘验、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2.04.27•【字号】黑价联字[2002]30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司法技术勘验、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2]30号2002年4月27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司法技术勘验、鉴定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司法技术勘验、鉴定的实际材料消耗、难易程度,现将调整后的黑龙江省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司法技术勘验、鉴定收费标准批复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司法制度规定和公、检、法机关的职责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需要勘验、鉴定并允许收费的案件,均按此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公诉案件勘验、鉴定一律不得收费。

公安、检察院、法院按照案件管辖分工进行初鉴的案件,同级司法部门不许重复收费。

二、勘验、鉴定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专家劳务费、鉴定人员补助费、实际材料消耗费、设备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及为鉴定服务的其他费用。

三、司法技术勘验、鉴定费按国家和省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

专项用于司法技术勘验、鉴定业务,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本文规定的司法技术勘验、鉴定收费标准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市、行署、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法院的收费标准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10%(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收费单位在收费前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变相乱收费。

六、此批复自二00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收费标准暂试行二年。

工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司法鉴定的费用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工伤司法鉴定的费用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 鉴定费用:工伤司法鉴定机构通常会根据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收取相应的鉴定费用。

根据经验,一般情况下,工伤司法鉴定的费用在数千元到万元不等。

2. 交通和住宿费用:如果工伤鉴定需要到鉴定机构进行面谈或实地考察,鉴定机构通常会要求支付交通和住宿费用。

这些费用根据距离和具体情况而异。

3. 证据复印费用:在工伤鉴定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医疗记录、劳动合同等。

复印这些证据和材料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4. 辅助鉴定费用:在特定情况下,工伤鉴定可能需要借助一些专业技术或设备进行辅助鉴定,如X光检查、康复治疗等。

这些辅助鉴定的费用通常由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费用只是工伤司法鉴定可能涉及的一些常见费用,具体费用还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 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伤鉴定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所需鉴定的工作量和时间也会有所差异,鉴定费用也会相应变化。

2. 委托机构的规模和声誉:一家规模较大、声誉良好的工伤司
法鉴定机构可能会收取较高的费用,而一些小型机构的费用相对较低。

3.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工伤司法鉴定市场竞争情况和生活成本不同,也会对费用产生影响。

由于工伤司法鉴定的具体情况和费用因素复杂,上述只是一些常见的费用项,并不能代表所有情况。

因此,在进行工伤司法鉴定之前,建议事先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了解明确的费用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司法鉴定费用包括哪些?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费用包括哪些?标准是什么?

take control of your own desting.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司法鉴定费用包括哪些?标准是什么?1、早期尸表检验一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一具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3、早期尸体解剖一具 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

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严谨并且不允许出错的工作,很多案件都会需要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也会有一定的费用收取,对于司法鉴定费用包括哪些?标准是什么,大家都了解了吗?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1、司法鉴定费用:一、法医类(一) 法医病理鉴定1、早期尸表检验具 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具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3、早期尸体解剖具 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4、晚期尸体解剖具 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5、开棺验尸具 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7、致伤(死)物认定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8、脏体硅藻检查例 5009、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10、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300011、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 7012、特殊染色技术张 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13、电镜病理检查标本 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14、尸体X光检验张 8015、尸体CR检验张 15016、法医现场检查例 10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17、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 120018、死后个体识别具 1000/(二) 法医临床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司法鉴定费用哪个机构付,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费用哪个机构付,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费用哪个机构付,收费的标准是什么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2、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较小值,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有很多证据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才能作为证据进行举证。

那么司法鉴定费用哪个机构付,收取鉴定费用的标准是什么呢?我想大家可能对这个问题不太清楚,今天小编将与您一同聊一聊司法鉴定费用如何收取和给付。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一、司法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①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②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③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④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⑤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⑦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Under the condition of not violating the principles, be tolerant to others, help as long as you can, don't push them out, leave a way for them, and know how to appreciate others from the heart, although this is oftendifficul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基本上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知道的收费标准在执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一般为7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

若对于工伤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

相信许多人都比较关注司法鉴定的收费情况。

司法鉴定的费用,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在同一地区,收费标准是一样的。

发生纠纷后,对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还是应该有一定了解。

接下来,365律师将和大家分享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一、工伤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人身损害的标准,一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具体标准有鉴定机构掌握。

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是不一样的。

(1)司法鉴定应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坚定;(2)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在统筹地区(一般为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在指定机构进行。

不同地区,不同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带着医疗相关病历资料和委托书费用可向法医鉴定中心咨询,以当地的实际收费为准。

二、司法鉴定工伤伤残收费标准(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很容易产生司法纠纷,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追求判定结果的公证,会委托司法机关鉴定责任双方各自的责任。

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并且有着严格的收费标准。

严格的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黑龙江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起到规范的作用。

但是具体是标准是什么,小编讲给大家说说现实生活中,很容易产生司法纠纷,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追求判定结果的公证,会委托司法机关鉴定责任双方各自的责任。

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并且有着严格的收费标准。

严格的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黑龙江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起到规范的作用。

但是具体是标准是什么,小编讲给大家说说▲一、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62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6〕6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管理。

其中,法医类、物证类及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列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其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其中,物证类中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2%收取;。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如今司法鉴定在民事纠纷中应用的越来越普及,如人们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受伤人员要通过伤残司法鉴定确定伤情,为理赔提供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是盈利性单位,各个省市有相关是司法鉴定费用管理办法。

那么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如今司法鉴定在民事纠纷中应用的越来越普及,如人们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受伤人员要通过伤残司法鉴定确定伤情,为理赔提供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是盈利性单位,各个省市有相关是司法鉴定费用管理办法。

那么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六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条司法鉴定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列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应当报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打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打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Instead of waiting for others to love you, it is better to love yourself and treat yourself better, because your life is not long, and be better to the people around you, because you may not be able to meet you in the next lif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打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各种技术也在进步,我国法律当前对证据的要求都非常高,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过程也有着严格的规定,所以鉴定也是需要收取手续费的,那么打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放开部分公证服务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放开部分公证服务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放开部分公证服务和司法鉴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价联[2017]44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7.10.09
【实施日期】2017.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放开部分公证服务和司法鉴定收费有关
事项的通知
(黑价联〔2017〕44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放开部分公证服务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的部分公证服务及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详见附件。

上述收费放开后,其收费标准由相关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服务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二、相关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价格欺
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0]98号)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0]98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0〕98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6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六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条司法鉴定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列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应当报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
15
尸体CT检查
部位
800
对尸体某部位,如头部、颈部、胸腹部、骨盆部、四肢,进行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对四肢中的任何一肢、二肢、三肢、四肢进行检查,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6
三维重建
部位
1500
对尸体某部位,如头部、颈部、胸腹部、骨盆部、四肢,建立适合计算机表示和处理的三维数学模型。对四肢中的任何一肢、二肢、三肢、四肢进行检查,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4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1000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是否存在护理依赖及其程度
15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1000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产生的误工、营养、护理的时间,即“三期”评定。评定“三期"中的任何一项、二项或三项,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6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700

1000
检查、鉴定被鉴定人遭受性侵犯后的躯体损伤、处女膜完整性等状况
12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1000
推断导致人身伤害的物体种类、特征,推断致伤方式(包括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人的致伤方式),作致伤物同一认定
13
后续治疗项目和时限评定

1000
评定被鉴定人伤病(精神科除外)治疗终结后,所需的继续治疗、再次手术、康复、使用临床辅助器具(包括更换周期)等合理的后续治疗项目及时限
评价伤病人员已发生的前期医疗费的必要性、合理性(精神科除外)
17
损伤形成时间推断(新旧伤鉴别)

2000
推断损伤形成的时间,鉴别新伤、旧伤
18
影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3
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

140—200
4
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

210—300
含SIM卡。
5
软盘检测鉴定

70—100
6
电子设备检验鉴定

450—600
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
7
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
部件
650—900
包括调换磁头、电机;更换PCB板;坏扇处理等。
8
手机机身检验

650—900
同上
34
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600—800
35
活体损伤时间鉴定

500-600
36
活体处女膜损伤鉴定

500-600
(三)






37
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
样本
70—100
38
种属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70—100
39
ABO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10—150
40
红细胞酶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10—150

850—1200
11
字迹压痕显现

700—1000
12
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700—1000
13
文书鉴定文证审查

700—1000
(二)痕



14
手印鉴定

700—1000
涉及财产案件,收费办法同上;每件鉴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7万元。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8.12.12•【字号】•【施行日期】1999.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1998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第一节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第二节社会专业鉴定组织第三节司法鉴定委员会第四节鉴定人第三章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第四章司法鉴定程序第一节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第二节社会专业鉴定组织的鉴定第三节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第四节文证审查第五节省内终局鉴定第五章鉴定文书及证明力第六章鉴定费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对案件立案前调查或诉讼、执行中的专门性问题,由本部门鉴定机构中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委托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中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评断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司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物证技术、司法会计、产品质量、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鉴定和资产、价格评估,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认为应当进行的其他鉴定。

第四条司法鉴定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符合国家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科学、及时地进行。

第五条司法鉴定依法独立进行,禁止行政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一切与司法鉴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司法鉴定工作。

凡是持有司法鉴定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义务。

第七条司法鉴定依法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黑龙江社会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及标准

黑龙江社会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及标准
财保
按赔付金
1-2%(最低收费额500元)
二十、煤矿资源、资产鉴定
按鉴定结论标的
1-5%(最低收费额1000元)
二十一、资产评估鉴定
按鉴定结论标的
1-2%(最低收费额500元)
二十二、司法会计鉴定
按鉴定结论标的
1-2%(最低收费额1000元)
二十三、声像图片鉴定
录音制品鉴定
元/件
500-1000
录像制品鉴定
元/件
500-1000
磁盘、光盘鉴定
元/件
500-1000
图片鉴定
元/件
500-800
二十四、知识产权鉴定
元/件
500-1000
二十五、种子质量鉴定
元/件
500-1000
二十六、化肥、土壤鉴定
元/件
500-1000
二十七、农产品质量鉴定
元/件
500-1000
二十八、司法鉴定人出庭费
元/人次
50-100
尸体解剖
元/具
1000-1500
尸体检验照相
元/具
50-80
开棺验尸
元/具
1000-1500
病理组织切片检验
元/片
30-50
二、法医临床鉴定
活体检验照相
元/人
30-50
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元/例
3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
元/例
800-1000
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程度评定
元/件
500-1000
黑龙江省社会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
一、法医病理鉴定
死亡原因鉴定
元/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查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文字号】黑价联字[2009]15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9.04.13【实施日期】2009.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查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九年四月十三日黑价联字〔2009〕15号)省公安厅:你厅《关于核准全省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查鉴定收费标准的函》(黑公函[2008]131号)收悉。

根据《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2005年第83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安系统履行勘查鉴定职能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我省公安系统继续按原收费标准收取公安司法技术勘查、鉴定费和枪支建档费。

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查、鉴定收费单位为经鉴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的各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

二、各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收费范围应与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鉴定业务范围相一致。

具体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三、勘查、鉴定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专家劳务费、鉴定人员补助费、材料消耗费、设备使用费、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为鉴定服务的其他费用。

四、公安司法技术勘查、鉴定费和枪支建档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收费单位在收费前须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

五、本批复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收费标准执行到2009年12月31日。

到期后如需继续收费,由你厅提前申报。

在此期间,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安系统司法技术勘查、鉴定收费标准的函》(黑价联字[2007]7号)同时废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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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医毒物鉴定文证审查

600—800
(五)法






62
颅像重合鉴定

850—1200
63
颅像面貌画像

700—1000
64
颅像面貌塑像

350—500
65
尸骨个体识别

700—1000
66
人类学骨龄鉴定

700—1000
67
法医人类学鉴定文证
审查

350—500
(六)法






68
精神状态鉴定
4
晚期尸体解剖

3800-4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
开棺验尸

5500-7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备注
(一)






11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

50—70
12
特殊染色技术

70—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3
电镜病理检查
标本
210—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4
尸体X光检验

60—80
15
尸体CR检验

110—150
16
法医现场检查

700—1000
同上
34
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600—800
35
活体损伤时间鉴定

500-600
36
活体处女膜损伤鉴定

500-600
(三)






37
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
样本
70—100
38
种属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70—100
39
ABO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10—150
40
红细胞酶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10—150
包括精神损失、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
73
多导心理生理检测评定

1400—2000
74
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

700—1000
注:“法医病理鉴定”中的(二)“法医临床鉴定”和(六)“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500—700
同上
27
视觉功能评定

500—700
同上
28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700—1100
同上
29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420—800
同上
30
后期医疗费评定

450—600
同上
31
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50—600
同上
32
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450—600
同上
33
治疗时限评定

450—600

450—600
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
69
刑事能力评定

1100—1500
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70
民事能力评定

1100—1500
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等。
71
诉讼能力评定

700—1000
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
72
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

1400—2000
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700—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
致伤(死)物认定

700—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
脏体硅藻检查

350—500
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心、脑器官

700—1000
其它器官
350—500
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2100—3000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附件: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法医类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






1
早期尸表检验

500-6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

1000-12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

2300-28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伤病关系鉴定

700—1200
同上
21
诈病、诈伤鉴定

1100—1500
同上
22
医疗纠纷鉴定

3010—4300
同上
23
劳动能力鉴定

500—700
同上
24
活体年龄鉴定

600—800
同上
25
男性性功能评定

500—700
同上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二)






26
听觉功能评定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17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

850—1200
(二)






18
损伤程度鉴定

500-7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210-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9
伤残程度评定

500—91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41
白细胞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600—800
42
血清蛋白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10—15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三)






43
ABO血型的DNA检验
样本
350—500
44
常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600—8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单亲亲子鉴定加1倍收费;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元/样本;同时做性别检验不另收费用。
700—1000
49
性别的DNA检验
样本
350—500
50
动植物的DNA检验
样本
1400—2000不含人类。51其他法医DNA鉴定
样本
210—300
其他未在试剂盒中包括的基因座;按每个检验的基因座计收。
52
法医物证鉴定文证审查

350—500
(四)






53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样本
210—300
54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样本
210—300
55
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
样本·目标物
850—12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6
毒物、毒品定性分析(体外)
样本·目标物
600—8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7
常见挥发性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700—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45
Y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850—12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元/样本。
46
X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850—12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元/样本。
47
线粒体DNA检验
样本
1100—1500
48
种属的DNA检验
样本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四)






58
常见有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700—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9
常见无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700—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60
常见动、植物有毒成分分析
样本·目标物
1500—21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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