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专享]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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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施工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地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共识,望共同遵守。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的权限与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 标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业务。包括室内标准试验(来样)检测和工地现场检测两部分。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至工程竣工。
第三条:检测质量要求:
乙方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应严格质量要求,对甲方及检测人员要作以下明确要求:
l、样品送检时,必须填有样品送检记录单,记录单中须详细注明样品名称、取样地点、里程桩号、使用部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要求和设计强度、结构类型、公路等级、起止里程、证明人监理旁站现场取样确认签
字记录以及取样数量和取样日期。
2、水泥、钢筋、沥青、土工合成材料等制品材料在送检时必须提交生产厂家出厂报告和质量检测证明书,并应注明品种、牌号、批号、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标准。
3、甲方对送检的样品材料质量负责并协同乙方、监理一同进行确认,由乙方妥善保管并经三方人员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留样和验收时的样品依据与实物标准。
第四条:检测结果应用要求:
乙方在试验检测后出具的成果,应对相关应用单位作如下要求:
1、甲方用试验结果指导施工时必须准确按照检测报告的用量和参数进行,计量器具必须符合计量要求。
2、工地使用材料样品、取样地点出厂厂家、品牌批次、型号、规格等必须与送检样品一致,符合和满足设计要求。
3、甲方在引用标准配合比施工时,如所用材料与送检样品不相符、级配、材料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自己负责,所引起的返工拆除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乙方只对来样的试验检测结果负责,不对施工材料、施工技术方法、工艺水平、工程质量等负责。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按相关要求组建试验室并配备有资质的试验检测人员。
2、甲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书所需的仪器设备的配备,并通过国家计量检定合格认可。
3、甲方依据合同对乙方的检测质量和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和检查。
4、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监督检查人员对乙方的检测质量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期间甲方应解决乙方人员的行车及食宿问题。
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试验检测相关的等级资质,并对甲方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相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检测,乙方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出于甲方应用不当所造成的质量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检测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5、乙方在甲方组建的试验室中不能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可由乙方委托其他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检测费用及支付:
1、检测、管理费用按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总价的/ %为一次性收取¥元(大写:)。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果情况变化,致使本合同需要变更时,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本合同需延长或解除(不可抗力等原因时),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说明延期或解除。
3、合同签订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作调整和补充或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4、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事项仅限于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
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项目范围内有效,超过本合同约定,乙方概不承担责任和损失,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检测和技术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如果甲方需要延期以及增加服务内容和项目则甲方应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增加额外服务报酬费用。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协商解决的重要问题以函件的形式告知对方,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相关记录。
6、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火灾、安全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承担各自损失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2、因甲方配备的试验检测人员因试验检测不当而影响检测质量或致使检测报告实效,影响到乙方声誉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3、如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试验检测资质的降级或吊销,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的经济损失和资质申报费用(重新申报的费用),并承担本合同总价的/ %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信任、理解、支持和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管理工作完成且按合同规定结清费用后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正本二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