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师“三乱”问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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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师“三乱”问题承诺书

为禁止在职教师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学校与教师签订此承诺书。

一.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行为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从事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举办辅导班、托管班或容留学生住宿进行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5.严禁在职教师在“一费制”以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6.严禁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给予的礼金、礼品及购物券等有价证券。

7.如确属需要义务补课,须经学校批准同意报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对没有提出申请义务补课的教师都视为有偿补课,按有偿补课依规处理。

二.违规处理办法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违规违纪教师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4〕1号文件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除聘任合同、开除等处分。

2.对受到行政处分的违规违纪教师一律调离教学岗位,调离原单位安排非教学岗位工作,在职期间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我是学校教师,目前,我(有/无)“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乱收费”问题,我自愿遵守责任状所规定的所有内容,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努力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如发生违规行为,我甘愿接受组织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师本人、教育局各一份。

学校教师(签字、手印)

学校校长(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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