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护理技能竞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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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中医护理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护理人员技能训练,提高中医护理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省中医护理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中医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坚持竞赛与考核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锻炼中医护理队伍,营造爱中医、爱护理、学理论、精技能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中医护理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二、竞赛形式和容
以市为单位组队(省直中医医疗机构单独组队),组织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在职在岗的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参加竞赛活动,每个市成立1个队,每个队5人,其中领队1人,队员4人,队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主管护师以上技术职称。竞赛分预赛和决赛。容涉及中医学基础、中医护理操作技能和临床护理操作技能等。
1、预赛(选拔赛):由各市卫生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自行组织,自行命题,比赛形式由各地自行选择。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需组队参加预赛,最后每市各选拔一支队伍、省直中医医院直接组队参加决赛。
2、决赛:所有参赛队均参加第一轮的理论和技能竞赛,二项成绩综合前6名进入第二轮决赛,决赛采用必答、抢答和技能演示形式。
三、竞赛时间
1、预赛:各市自行组织,2010年8月31前完成。
2、决赛:在市举办,2010年10月22前完成。
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
1、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个人奖设最佳选手6名,优秀选手若干名。
五、组织机构
为保障竞赛活动有序开展,成立省中医护理技能竞赛组委会。
主任:董明培(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徐经凤(省中医药管理局调研员)
武义华(省中医院副院长)
成员:肖峰(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荷(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
方秀萍(省中医院护理部主任)
章合生(省中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王荷兼任办公室主任。
比赛设立评判委员会,负责比赛的技术指导和评判工作(组委会工作职责见附件)。
各地在组织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学会护理专业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王荷联系:0;
方秀萍联系:0传真:0 E-mail:whmm617@163. 附件
1、省中医护理技能竞赛组委会的职责
2、省中医护理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3、省中医护理技能竞赛报名表
附件1
省中医护理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的职责
一、组委会职责:组委会为比赛的领导机构,负责比赛活动安排和组织管理,领导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的工作;对比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比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具体工作如下:
1、审定比赛方案和组织办法、评判办法;
2、决定比赛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及负责人;
3、审定进入决赛的团体和选手;
4、根据决赛成绩,审定团体和选手名次以及奖励;
5、审定比赛经费预决算;
6、讨论决定其它有关事项。
(二)议事规则
组委会全体会议根据比赛活动进程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讨论决定问题时,有三分之二的委员通过即为有效。平时遇有急待商量解决的问题,由办事机构通过征求委员意见,由主任和副主任作出决定。
二、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拟定比赛方案、组织办法和比赛活动时间表,统一掌握协调整个活动的进度;
2、负责与比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
3、负责提出决赛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决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
5、负责决赛场地安排、布置及决赛现场的指挥、调度、维护赛场秩序;
6、负责比赛奖品、物品及工作证件的设计、制作和管理;
8、负责比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9、负责比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并负责组织总结颁奖大会。
三、组委会评判委员会职责
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比赛的各项赛务评判工作。
1、负责组织制定比赛评判办法、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比赛技术性文件;
2、负责比赛大纲的编制以及决赛的命题工作;
3、负责比赛结果的核实、发布,并参与比赛结果的复核等;
4、负责决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
5、负责决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
6、承办与比赛评判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附件2
省中医护理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一、为做好中医护理技能竞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比赛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医护理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竞赛后勤保障等;比赛设立评判委员会,负责比赛的评判工作和技术指导。办事机构和评判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负责人由组委会审定。
三、统一比赛项目的标准和要求
本次竞赛分为理论知识竟赛和岗位技能竞赛,预赛形式由各市和省直中医医院自行决定;决赛采用必答、抢答和技能演示形式,每队答题前由领队抽取试题,然后由4名队员分别作答,相互不得提示,领队可充当场上助手(领队不参加答题)。
四、评判规则
1、竞赛设主持人1名,计分员1-2名,计时员1-2名,评委4人。
2、选手答题正确与否,评委根据标准答案进行评判,如对评判有异议时,应由领队在主持人宣布竞赛结果前,向评委会提出申诉,选手不得当场申辩。
3、比赛结束后,计分员应及时核对分数并排出名次,经评审组审核后,交由主持人现场宣布竞赛结果。
五、赛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