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挖隧道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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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隧道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暗挖隧道混凝土结构干喷或潮喷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水泥:水泥的品种、级别、厂别等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验,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1.2 骨料: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宜控制在5%~7%。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宜大于15mm。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粗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进场后应取样复验合格。

骨料级配应控制在下表所规定的范围内。

2.1.3 外加剂:包括速凝剂、减水剂、防水剂等。外加剂的质量、选用和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国家现行标准《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所用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和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应复验。

速凝剂应根据水泥品种、水灰比等,通过不同掺量的混凝土试验选择最佳掺量,使用前应做与水泥的相容性试验及水泥净浆凝结效果试验,初凝时间不应超过5min,终凝时间不应超过10min。当使用其他外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试验。

2.1.4掺合料: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所用掺合料的品种、级别和生产厂家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掺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应取样复验合格。

2.1.5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京TY5的要求,水泥、外加剂必须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碱含量检测报告,砂、石必须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集料活性检测报告。混凝土中的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满足《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京TY5的要求。

2.2 机具设备

2.2.1 喷射机:喷射机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1 密封性能良好,输料连续均匀。

2.2.1.2 生产能力(混合料)为3~5m3/h,允许输送的骨料最大粒径为25mm。

2.2.1.3 输送距离(混合料),水平不小于100m,垂直不小于30m。

2.2.2 空压机:选用的空压机应满足喷射机工作风压和耗风量的要求,排风量不应小于9m3/min。

2.2.3 搅拌机: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

2.2.4 辅助施工设备

2.2.4.1 输料管应能承受0.8MPa以上的风压,并有良好的耐磨性。

2.2.4.2 供水设施应保证喷头处的水压力为0.15~0.20MPa。

2.2.4.3 手推车、铁锹、台称、计量器皿若干。

2.3 作业条件

2.3.1 钢格栅、网片安装完成并经隐检合格。

2.3.2 对机械设备、风、水管路,输料管路、电缆线路等已进行全面检查及试运转。

2.3.3 作业区有良好的通风和足够的照明装置。

2.3.4 受喷面有滴水、淋水时,喷射前已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2.3.4.1 有明显出水点时,可埋设导管排水。

2.3.4.2 降水效果不好的含水层,可设盲沟排水。

2.3.5 已埋设好控制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

2.4 技术准备

2.4.1 喷射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已通过试验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与砂、石的重量之比宜为1︰4~1︰4.5;水灰比宜为0.4~0.5;砂率宜为45﹪~55﹪;外加剂和外掺料的掺量已通过试验确定。

2.4.2 施工技术交底已完成。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操作方法

3.2.1 配料:原材料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要求进行称量,现场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校核。配料时应按砂、水泥、外掺料、外加剂、石子的顺序将原材料放入搅拌机的料斗。

3.2.2 拌合

3.2.2.1 采用容量小于400L的强制式搅拌机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60s。

3.2.2.2 采用自落式或滚筒式搅拌机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20s。

3.2.2.3 采用人工搅拌时,搅拌次数不得少于3次。

3.2.2.4 混合料掺有外加剂、掺合料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3.2.2.5 混合料应随拌随用。未掺入速凝剂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干混合料掺速凝剂后,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混合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滴水及大石块等杂物混入,装入喷射机前应过筛。

3.2.3 喷射混凝土

3.2.3.1 喷射混凝土时,应确保喷射机供料连续均匀,且在机器正常运转时料斗内应保持足够的存料。作业开始时,应先送风送水,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应待料喷射完后再关机停风。喷射机工作时,喷头处的风压应在0.1MPa左右。喷射作业完毕或因故中断喷射时,应先停风停水,然后将喷射机和输料管内的积料清除干净。

3.2.3.2 混凝土喷射前应检查喷射机喷头的状况,使喷头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同时应用高压风或人工清理受喷面。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应垂直,且保持在0.6~1.0m的距离,喷射手应注意调整水量,控制好水灰比,保持混凝土表面平整、润泽光滑、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等现象。

3.2.3.3 喷射时应分片依次自下而上进行,混凝土一次喷射厚度为:边墙70~100mm,拱部50~60mm。混凝土厚度较大时,应采用分层喷射,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终凝1h后再进行喷射时应先用风、水清洗喷层表面。

3.2.3.4 采用钢格栅支护时,应先喷格栅与围岩间的混凝土,然后喷射两个钢格栅之间的混凝土。钢格栅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主筋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3.2.3.5 在遇水的地段进行喷射混凝土作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渗漏水应先进行处理,可设导管排水引流后再进行喷射。

(2)喷射时,应先从远离渗漏水处开始,逐渐向渗漏处逼近。

3.2.3.6 在砂层地段进行喷射作业时,应首先紧贴砂层表面铺挂钢筋网,并用钢筋沿环向压紧后再喷射。喷射时,应首先喷一层加大速凝剂掺量的水泥砂浆,并适当减小喷射机的工作风压,待水泥砂浆形成薄壳后方可正式喷射。

3.2.4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时,可采用覆盖式养护。

3.3 季节性施工

3.3.1 喷射作业区的气温和混合料进入喷射机的温度均不应低于+5℃。

3.3.2 冬期喷射混凝土低于受冻临界强度前不得受冻,并应采取覆盖保温措施。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1.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6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国家现行标准《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1.3 水泥、外加剂必须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碱含量检测报告,砂、石必须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集料活性检测报告。混凝土中的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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