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总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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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工作
总体说明
一、概述
国网公司明确提出了“以典型设计为导向,促进技术进步,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各级电网工程建设要统一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典型优化设计,节省投资、提高效益”,并开展了500kV 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工作。
2006年6月,国网公司启动了220V~750kV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工作。共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工作,第一阶段是设计研究阶段,时间为2006年6月-2007年4月,形成了《220V~750kV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研究报告》。第二阶段是设计编制阶段,时间为2007年4月-2007年10月,形成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电能计量装置分册》。
由于国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需兼顾各省市电力公司,深度、细度及部分内容需要根据重庆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深化和细化,为更好地促进通用设计本地化应用工作,2008年4月,市场营销部、计量中心组织开展了重庆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工作。
二、重要意义
1.通用设计将促进电能计量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电能计量管理是
准确体现经营成果、确保各方利益的重要保证,其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是我们电能计量管理的基点,计量装置的准确可靠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今后服务工作的热点。通用设计可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电能计量管理,实现电能计量资源的优化配置、电能计量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2.在公司推进两个转变、实现四化管理的工作过程中,通用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开展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工作,通过标准化设计方法和理念,能够实现统一把握标准、统一执行标准,统一设备规范,减少设备型式,方便集中规模招标和运行维护,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加快设计、审查和批复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规模优势。
3.电能计量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通用设计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电力行业是重点节能行业之一。通过通用设计能够统一电能计量设备的建设和改造标准,有效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水平,更加有利于发现问题和提出准确的解决措施和技术改进方案,保证电网的供电质量和运行效率。
三、工作思路
1.公司通用设计在国网公司通用设计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独立成册。
公司通用设计建立在国网公司通用设计基础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重点从提高防窃电水平、便于采集系统建设、细化设备规范等方面对国网公司通用设计方案进行细化、增删和完善,但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网公司通用设计要求。
公司通用设计独立成册,按照国网公司通用设计体系编排。今后在公司电能计量工作中只需使用重庆公司通用设计手册即可,不需再使用国网公司通用设计手册。
结合市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用设计不保留国电网公司通用设计中的750kV、330kV、66kV三个分册,共有500kV、220kV、110kV、35kV、10kV、400V、220V七个分册。
2.采用“统一组织、分工负责、集中评定、滚动修订”的工作模式。
(1)统一组织:由市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协调进度安排,统一推广应用和滚动修订。
(2)分工负责:公司通用设计包括客户计量装置、关口计量装置和电能量采集系统三部分,分别由市场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牵头负责,计量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调度通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沙坪坝供电局、南岸供电局、江北供电局、永川供电局、北碚供电局、璧山供电局、垫江供电公司、巴南供电公司、重庆电力设计院等单位共同参与。
(3)集中评定:在不同阶段分别召开专题研讨会和评审会,归纳整理不同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保证研究成果的代表性和设计水平的先进性;统一编制设计图集,保证最终成果具有
广泛的覆盖性和普遍的适用性。
(4)滚动修订:建立滚动修订机制,不断更新、补充和完善《重庆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
3.通用设计与计量标准化体系相辅相成。
公司通用设计与计量标准化体系相辅相成,对各类电能表、互感器、表箱等技术规范直接引用计量标准化体系中的相关技术规范。对于技术规范中不符合通用设计要求的提出修订意见,对计量标准化体系中未包括的技术规范(如三相表箱等)提出具体技术规范,待标准化体系修订时再纳入。
通用设计实施后,原实施的《重庆市电力公司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规范(试行)》和《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及工艺规范(试行)》拟废止。
四、工作过程
1.2008年4月,市公司正式启动“重庆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本地化应用研究”科技项目,由市场营销部和计量中心组织实施。
2.2008年5月,市场营销部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和工作会,确立了工作组人员,学习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电能计量装置分册》,确定了重庆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体系结构,收集了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经充分讨论形成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电能计量装置分册》本地化修订意见初稿。
3.2008年6月,工作组对本地化修订意见初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地化修订意见讨论稿,并将本地化修订意见讨论稿报请国家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审核。
4.2008年7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审核意见,由工作组对本地化修订意见讨论稿进行完善,形成本地化修订意见报审稿。
5.2008年7-8月,计量中心根据本地化修订意见报审稿,组织编制了《重庆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
6.2008年8月,工作组集中审查了《重庆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计量中心根据审查意见对通用设计进行了最终修改和完善。
五、通用设计修改要点
(一)改动部分
1.电能表
(1)35kV及以上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选用0.2S 级多功能全电子式电能表,500kV电压等级计量装置还可选用0.1S级多功能全电子式电能表,其余多功能电能表都采用0.5S 级,普通电子式电能表采用1级。感应式电能表采用2级。
(2)总电能计量装置应装用三相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分电能计量装置需无功计量或复费率计量时应装设三相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不需无功计量或复费率计量时可装设三相电子式普通电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