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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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脑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为了加大对公司电脑规范化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办公自动化协作平台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公司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资源的最大效益,全面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组织管理
1.购置申请: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所在的部门发起电脑配备购置申请报告,通过OA审批流程,经公司批准后方可配备购置。
2.采购配备:
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模式,即有集团综合管理部、信息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等联合组织实施。信息中心负责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支持等,招标管理中心负责市场采价、批量招标,综合管理部负责验收、登记、计价挂账、填写使用人责任卡等。
三、使用管理
1.电脑(服务器)及机房所有设备设施均属公司固定资产,一律由综合管理部(行政部或总经办)统一造册登记,建立公用物资台账,制定张贴使用管理人责任卡。
2.电脑应专人专用,坚持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到人,责任到位。
3.机房配备的所有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均有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为机房设施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南疆公司配备的专职网管员为公司自动化办公设备管理的责任人。
4.员工调岗或离职,应填写登记电脑及公用物资交接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由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检查监交完备良好后方可进行公用物资交接及调岗离职手续的办理。如若有电脑及设备损坏、丢失情况,应有使用管理人照价赔偿。
四、维护管理
1.员工个人使用的电脑设备,应在公司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定期进行维护,一般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除尘保养。
2.公司机房所有的机器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日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维护检查的重点应为机器设备的通风散热、保洁除尘、静电防护、线路检查、消防安全等,每半月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日常维护检查,每季度
应进行一次机房的全面检查,并建立维护检查登记薄制度,及时做好机房机器设备维护检查填写记录。
3. 电脑(服务器)及机房所有设备设施在维护维修过程中,首先要做好对公司数据信息的备份拷贝工作,不得遗失数据文件资料。需要实施异地维护、维修的,必须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待得到批准后,应安排信息中心的专职管理(网管)人员随同前往,确实做到人不离机、机不离人,严禁公司信息数据的泄露。
五、责任追究
1.公司配备给个人使用的电脑等办公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电脑损坏的,对使用人按损坏维修费用的30—50%进行经济处罚;若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按照损坏修复费用的100%由使用人赔偿。
2.公司机房的机器设备、附属设施,因未按规定及时定期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应按损坏修复费用的30—50%,对信息中心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若为人为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应按损坏修复费用的100%由操作人员赔偿。
3.电脑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拟作报废处理的,应由部门提前向公司提交报废处理申请,经主管部门检查鉴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字认可,上报公司批准。否则,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及经济责任。
六、附 则
本办法所指的电脑设备,包括服务器、主机、显示器、打(复)印机、传真机、转换器以及大存量硬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