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货运事故及保价运输
高教社2024运输管理课件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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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决货运纠纷的途径
(1)仲裁
(2)诉讼
3.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
如果各种纠纷必须诉之于司法或准司法机构,则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是一重要概念。 索赔时效指合同双方彼此之间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损失的时间范围;而诉讼时效则指合同双方权利人行使权力、维护自身被损害利益的法定提起诉讼时间范围。在此期限内,权利人如不行使其权利,就会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行使民事权利而于期间届满时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规定时效是为促进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早日消除不确定的法律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一段特定的时间。如果一方当事人超过时效才行使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索赔要求,则通常会丧失胜诉权。 道路货物运输纠纷中,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开票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二个月内处理。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三)货运事故处理程序
01
02
03
04
(1)货运事故发生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或托运人。
(2)当事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赔偿时,须提出赔偿要求书,并附运单、货运事故记录和货物价格证明等文件。要求退还运费的,还应附运杂费收据。另一方当事人应在收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
(3)承运人或托运人发生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承托双方约定。
(4)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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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货运安全管理,明确铁路内部处理货运事故的原则、程序和责任划分等,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不作为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2条发生货运事故后,应积极抢救,采取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对货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的认定,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3条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铁路局、分局、车站(段,以下同)应健全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精通业务、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货运安全工作。
货运安全人员有权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有权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各级领导必须支持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
第4条凡国际联运、水陆联运、保价运输和军事运输另有规定的,按各自规定办理。
第二章货运事故种类和等级第5条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包括承运前保管和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货运事故分为七类:1.火灾;2.被盗(有被盗痕迹)3.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4.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5.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死亡);6.污染(污损、染毒、活动物中毒死亡);7.其他(整车、整零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第6条货运事故分为三等。
一、重大事故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合计5人以上的;2.货物损失(包括其他直接损失,以下同)款额20万元以上的。
二、大事故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不足3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2.货物损失款额5万元以上未满20万元的。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https://img.taocdn.com/s3/m/53996749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ba.png)
自19世纪以来,各国民法均视过失责任为经典理论。过失责任是行为人须对自己有过失的致害行为负责的理 念。鉴于承运人不负过失责任制度引发的贸易界与航运界矛盾的加深以及与主流经典理论的背道而驰,承运人不 负过失责任制便不再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1921年《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最低限度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制 止了承运人在提单中滥用免责条款的做法。
18世纪80年代,在英国船东的强大压力下,英国法院开始承认提单中的承运人免责条款。利用“契约自由” 原则,当时的英国航运资本家在海运提单条款中几乎任意规定免责条款。到了19世纪20世纪初,这种免责条款一 度多达六、七十种,其结果导致货主几乎承担了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此为承运人“不负过失责任 制度”。这引起了当时贸易界的强烈不满;
《铁路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铁路进入了依法治路的新时期,标志着铁路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 善。保价运输就是铁路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保价,就是旅客或货主托运行李或包裹时,向铁路声明托 运的行李包裹的实际价值,并交纳一定的费用,一旦发生损失,铁路将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 运输,由旅客或托运人自己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的保价费,是按声明价格核收的, 行李按声明价格的0.5%核收,包裹按声明价格的l%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一段按行李、 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保价的行李、包裹发生运输变更时,保价费不补不退。因承运人责 任造成的取消托运时,保价费全部退还。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保价运输和索赔3》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保价运输和索赔3》](https://img.taocdn.com/s3/m/653be666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0e.png)
保价运输和索赔一、保价运输什么是保价运输?铁路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物品时向铁路承运人声明物品的实际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铁路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损失。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托运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运输方式。
办理保价运输时,托运人可以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价格,铁路核收保价费。
二、索赔1. 行李、包裹运输的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普通行李、包裹如在运输中发生物品损失,如托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的,在声明价格范围内按物品的实际损失〔局部损失按损失局部所占的比例〕予以赔偿;如托运人未选择保价运输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5元。
2.发生行李、包裹事故后,如何提出赔偿?发生行李包裹事故时,一般请在到站办理,特殊情况也可由发站办理。
收货人要求赔偿时,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附以下文字材料:(1)行李票或包裹票;(2)行李、包裹事故记录;(3)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
3. 发生旅客伤害、行李包裹事故时,在什么期限内提出赔偿?承运人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有效期为一年。
有效期从以下日期起计算:(1)身体损害和随身携带品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2)行李包裹全部损失时为运到期终了的次日;局部损失时为交付的次日;(3)给铁路造成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4)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时,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4. 铁路对哪些原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不承当责任?〔1〕不可抗力;〔2〕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3〕包装方法或容器不良,从外部观察不能发现或无规定的平安标志时;〔4〕托运人自己押运的包裹〔因铁路责任除外〕;〔5〕托运人、收货人违反铁路规章或其它自身的过错。
第6章运输事故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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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事故的等级
重大事故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 或死亡重伤合计5人以上的; –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款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大事故 –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不 足3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 –货物损失款额在10万元以上未满30万元的。
如承运的货物因不可抗力、货物性质、货主过错、 合理损耗、包装不善等原因发生全部或部分灭失、 重量不足、毁损、腐坏时,铁路不负责任。
水路货运事故的责任
托运人的责任 –货物的包装不坚固,托运人假报货名,以 及货物本身的性质或潜在缺陷。
船公司的责任 –保证船舶适航的义务,对货物给予充分注 意的义务。
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可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 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
保险货物事故损失的赔偿
2)既保险又保价时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价金额×损失比例,
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
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案例分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因铁路责任造成货物损失,铁 路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食品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 出索赔要求,已丧失索赔权。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 施细则》的规定,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 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若权利一方未在规定 的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或退补费用的要求,就丧失了要 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权利。本案食品公司提出索赔时,已 超过规定的180日的索赔期限,即已丧失了索赔权,故法 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当货物损失是由承运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 成时,铁路应按照实际损失向货主赔偿。
运输管理第六章 货运事故处理及纠纷解决-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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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货运纠纷的解决
2.纠纷与索赔的解决
(3)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
公路货物运输纠纷中,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 从货物开票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 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二个月内处理 。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 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五、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2.保险货物分类
第四类
桶装煤油、烈性农药、日用电器 、钟表仪器、高级化妆品、管弦 乐器、皮革及制品、酒类等。
第五类
桶装汽油、压缩和液化气体、 一般玻璃制品、一般陶瓷制品、 石膏制品等。
灯管、灯泡、高级陶瓷器吼,2 公斤以上玻璃瓶装液体、高度精 密仪器仪表、爆炸物品等。
第六类
六、道路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4
5
五、货运纠纷的解决
1、货运纠纷的类型
货运纠纷可能由承运人因经营管理 不善、意外、过失等原因造成对方 的损失,也可能因货方的原因造成 对承运人的损失。
五、货运纠纷的解决
1、货运纠纷的类型
货物灭失纠纷
B
货损、货差纠纷 A
纠纷类型
C 其他纠纷
货物延迟 交付纠纷
E
D
单证纠纷
五、货运纠纷的解决
2.纠纷与索赔的解决
(1)解决货运纠纷的措施
造成货损或货物灭失的,先向保险公司索赔,再由保 1 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向责任人追偿 。 3 如所涉货物未投保、未足额投保,或货损在免赔额以 内,或货物利益人认为货损远超过保险赔偿额,则可 以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经营人提出赔偿请求,再由物流 2 经营人向责任人追偿 。
五、货运纠纷的解决
一、货物运输保险
保价管理办法.
![保价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5f40f3c240c844768eaee84.png)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6月29日铁运〔1999〕72号为促进保价运输的发展,加强货运事故处理工作的管理,铁道部对1991年发布的《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1999年7月1日起实行。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1991〕41号)、《关于修改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两个办法的通知》(铁运〔1991〕135号)、《关于修改〈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规章的通知》(铁运函〔1992〕399号)同时废止。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切实执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铁运〔1999〕71号),加强保价运输管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铁路内部对货物保价运输工作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不作为保价运输合同双方划分责任的依据。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均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程》、《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铁路局在不违反本办法的条件下,可结合管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第二章保价运输管理第三条为全面做好货物保价运输工作,正确开展保价运输业务,各级铁路部门应设置保价运输工作专门机构。
第四条各级保价运输机构(以下简称“保价机构”)的职责如下:1.积极宣传保价运输的意义,开展货物保价运输;2.制定、实施保价运输防范措施,检查监督保价运输各项工作,保障货物运输安全;3.负责保价运输日常管理和货运事故调查、处理、赔偿工作,解决存在问题;4.全面负责保价费的收入、支出、财务、计划等管理工作;5.表彰先进,总结、推广保价运输经验;6.负责经营管理代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工作;7.协调与铁路内部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为加强对保价运输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保价运输监察制度。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保价机构的监察人员应按国家政策、法令和保价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保价运输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运输管理答案》第三版
![《运输管理答案》第三版](https://img.taocdn.com/s3/m/b23825063186bceb18e8bbcb.png)
《运输管理答案》第一章运输管理概述(一)单选1、A2、D3、D4、B5、D(二)多选1、B CDE2、A BC3、A BC4、A CDE5、A BCD(三)简答1、答:从技术性能上看,道路运输的优点有:(1)运输工具机动灵活。
(2)运载量的机动灵活。
(3)运输组织方式的机动灵活。
(4)运营时间机动。
从经济指标上看,道路运输的优点有:(1)项目投资小,经济效益髙。
(2)操作人员容易培训。
(3)包装简单,货损少。
(4)运费比较便宜。
道路运输的缺点是:(1)运输能力小。
(2)运输能耗高。
(3)运输成本高。
4)劳动生产率低。
(5)占地多。
道路运输的适用范围:(1)内陆地区近距离的独立运输:(2)补充和衔接其他运输方式。
2、答:汽车运输的货物,一般可按照它们的物理属性、装卸条件、运输条件、托运批量以及一定时期内的运输政策等进行分类。
(1)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无特殊要求的,为普通货物。
普通货物分为三等。
(2)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需采取特殊措施的,为特种货物。
特种货物分为四类。
(3)货物每立方米体积重量不足333千克的,为轻泡货物。
其体积按货物(有包装的按货物包装)外解最高、最长、最宽部位尺寸计算。
例如棉花。
3、答:(1)认貞•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政策、法规,执行各项货运规章制度或企业标准。
(2)定期检查运输合同、协议等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
(3)随时研究和掌握货物流量、流向、流时的变化及其规律并及时传递反馈。
(4)组货过程必须贯穿“一切为了货主”的思想,做到“三勤J”:嘴勤.腿勤、联系勤;“四多”:多查、多问、多跑、多商量;“一主动”:主动为用户选择最佳路线,以优质服务, 争取和组织更多的货源。
4、答: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道路货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为了实现货物位移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道路货物运输合冋的承运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
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和货运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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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改后的规定
• 承运人从承运货物时起(办理仓储的车站,从 接收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 规定移交给其他机关企业时止,对货物发生灭 失、损坏负赔偿责任。 • 承运人从承运货物时起(办理门到门、门到站 运输及仓储的车站,从接收货物时起),至将 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规定移交给其他机关企 业时止,对保价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 污染、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选择方式发生变化
1.《货规》的变化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 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托运人确定,并在货物运 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 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托运人在运单中选择确定。
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在运单 中选择确定
三、保价运输理赔方式
对发站受理赔偿进行了修订
• 保价运输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货运事故,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发站提出赔偿要求时,发站 可以受理。 • 保价运输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货运事故,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发站提出赔偿要求时,发站 应受理并办理赔偿。
变化:发站可以受理发站应受理并办理 赔偿
二、货物运输的责任范围
1.货改前的规定
• 承运人从承运货物时起(办理承运前保管的车 站,从接收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或依照规定移交给其他机关企业时止,对货物 发生灭失、损坏负赔偿责任。
• 承运人从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时止,对保价货物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 污染、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增加两条: 10. 门到门、门到站、站到门运输方式, 在接取送达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时。 11.货物承运前和交付后仍在车站仓储, 或货物仅在车站仓储,发生货物损失时。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和货运 事处理主要内容
铁路保价运输与事故处理流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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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价运输的责任限制 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难点在重大损失,“明知和轻率”是关键。 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区别。
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 释(1994年法发25号)二、铁路运输企业的重大过失 铁路法第十七条中的“重大过失”是指铁路运输企业或其受雇人、 代理人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 不作为。
2. 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托运人和承运 人。 托运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以指定他人为 收货人。当托运人指定他人为收货人时, 则该收货人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第三人。 收货人在行使货物运输合同的领货权时, 同时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如果收货人 不行使领货权,则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
(2)铁路货运法律规范的构成 铁路货运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合同法》、 《民法通则》和《铁路法》之中。 铁道部制定铁路货运规章,也是铁路货运 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但其法律效力低于 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可 以作为司法机关处理纠纷的参考,只要不 违背法律原则,便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 运输责任限制 《合同法》第312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按照本条规定,对承运 人的责任限制主要是看法律和行政法规有 无规定。 目前,在民航、铁路、汽车和水路四种方 式中,水路货物运输没有明确的限额赔偿 规定。
4. 归责原则 货物运输合同归责原则基本上都采取严格 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是指当被告对原告造成了某种明 显的损害,即应对此损害负责。 与严格责任相对应的是过失责任,过失责 任要求侵害人对损害须有故意或者过失, 即过错才负责任。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要点总结——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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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风险和损失一、风险(一)海上风险(海难)(perils of the sea) 船舶、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发生的风险海上风险并不包括一切在海上发生的风险,同时又不局限于在航海中发生的风险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海上风险以外的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1、一般外来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由于货物本身特点和内在缺陷所造成的货损等,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二、损失和费用(一)全部损失(全损)(total loss)运输途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二)部分损失(分损)(partial loss)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尚未达到全损的程度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为解除船货危险,人为造成的损失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货物的安全或是使航程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并且合理地作出某些特殊牺牲或支付一定的特殊费用,这些特殊牺牲和费用即为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1、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实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2、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地并且合理地采取的3、所作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是额外支付的,而且牺牲和费用支出必须有效果共同海损分摊(G.A contribution):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有关获救受益方(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P.A) 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直接造成的损失共同海损单独海损造成海损的原因为解除船货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承担损失的责任由各受益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由受损方自行承担(三)费用损失(charge loss) 在遭受灾害和事故时为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而产生的费用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0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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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五)保险索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 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1)损失通知。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4)备妥索赔单证。 (5)代位追偿。
二、合同中保险条款
(一)合同中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及订立的方法 1、FOB、FCA、CFR、CPT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新修订的“协会货物条款”共有六种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简称ICC(A)); 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 简称ICC(B)); 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简称ICC(C));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在以上6种保险条款中,前三种,即A,B,C是主险,战争险条款,罢工 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为附加险。前5种可以单独投保,第六不能单独投 保。
二、合同中保险条款
(二)订立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注意下列内容: (1)确定依据何种保险条款进行投保。例如,按CIC条款或 ICC条款,应予以明确说明。 (2)明确投保险别。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平安险、水 渍险或一切险,如需另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也应同时写明。 (3)规定投保加成率,如超过按发票金额10%的加成,要说 明由此而产生的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4)明确保险单据形式。合同中明确注明投保人应提交保险 单据的名称,例如,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等。 (5)保险单所采用的币种通常与发票币种一致。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PPT课件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06add58de80d4d8d15a4f91.png)
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2
本章内容框架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及条款 第三节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 陆运、空运及其他运输保险 第五节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实际全损构成情况:
全部灭失
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实际全损
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
推定全损构成情况:
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推定全损
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 的价值。
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 价值。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小
能 (一)基本险
否 单
1、平安险(F.P.A)
独
2、水渍险(W.P.A.)
投
保
3、一切险(A.R.) (二)附加险
大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一)基本险别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 具体责任范围
2.救助费用是指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遇到承保范 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 的无契约关系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而向第三 者支付的报酬。保险人负责赔偿救助费用,但 是要求救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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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简称PICC) 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货物保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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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保价运输一货物保价运输的概念1.限额赔偿制度赔偿限额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对于因承运人过失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各种运输方式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通常;赔偿限额往往低于货物的实际损失..交通运输业实行限额赔偿制度的原因主要有:1按实际损失赔偿;交通运输企业负担过重;将会制约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商品的品种越来越复杂;价格越来越高;对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交通运输业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普遍较低;存在“高物价、低运价”的情况..在低运价的条件下;运输业的运输收入主要用于支付运输成本;若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则一些运输企业将难以经营下去..2运费未与货物价格直接挂钩当前;运输企业运输的货物品种繁多;价格差异巨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主要是以运输成本为基础并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而制定的;并未考虑货物本身价格的贵贱..货物的运价率虽有区别;但高低相差不过几倍;远不能适应各种货物的实际价格的差异..因此;运输企业承担的货物损失价值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称的..3国家价格管理体制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区商品价格的差异逐渐在扩大;即使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而交通运输业的运价则较为固定;有些运输方式还实行国家定价;即不能随行就市加以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死运价”对“活物价”的状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几个托运人运输同一品种的货物;向运输企业交纳相同的运费;发生事故后;却索取不同数额的赔偿金的情况..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状况也是不合理的..4运输中的风险;不应全部由运输业承担货物运输的产品是货物的位移;完成一个运输过程往往要跨越广大的地区..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确定的外部因素极多;运输业负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这些危及安全的因素;绝不是运输业本身所能解决得了的..显然;发生事故都要承运人全部包下来是不公平的..应寻求承、托双方共同分担风险的有效方法..另外;实行限额赔偿制度也是国外交通运输业的惯例..2.保价运输的概念根据限额赔偿制度;当发生因承运人过失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将在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一般情况下;该赔偿限额与货物实际损失都差得很多;而这时货主希望得到的是全额赔偿;这就造成了一对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各种运输方式普遍实行了保价运输制度..保价就是货物的保证价值;也可称为声明价格..所谓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声明其价格并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用;由承运人在货物损失时按声明价格赔偿的一种货物运输..货物保价运输既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实行限额赔偿后;保证承运人、托运人利益对等的一种赔偿形式..二货物保价运输的特点1.货物保价运输的特点货物保价运输具有下列特点:1保价运输是运输企业实行限额赔偿后;为了保证承运人、托运人双方权益对等;在法律上给予托运人的一种权利..在运输企业承运时;法律上保证托运人自愿决定是否行使这个权利..2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流动;并一直处在运输企业职工的劳动和监护下;这有利于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3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作为保价金额..货物的实际价格除货物自身的价格外;还包括承运前已发生的税款、包装费用和运输费用;不包括将发生的运输费用..4保价运输除对托运人的损失起补偿作用外;运输企业可以直接采取特殊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5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是从承运人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全程负责..2.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虽然都有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经济损失的目的;但是两者的性质不同:1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保价运输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运输法律法规;而运输保险责任的依据是保险法规..2责任基础不同保价运输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运输保险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保险货物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向投保人补偿后;有向承运人追偿的权利..3赔偿方式不同保价运输赔偿的依据是保价协议;它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此协议;托运人要缴纳一定的保价费;承运人以保价金额承运;发生承运人责任的损失时按保价运输的原则赔偿;即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运输保险的赔偿依据是保险协议;根据该协议;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4目的不同保价运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限额赔偿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赔偿制度..运输保险目的则是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救济问题..前者是运输责任的延续;后者是一种社会补偿方式..5对货物的安全管理不同货物保价运输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承运人作为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因保险公司不参与运输管理;它只是一种经济补偿形式..6资金运用的范围不同运输保险的保费收入;除用于赔偿外;主要用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而保价运输的保费收入;除用于赔偿外;主要用于改善运输设施;保证运输安全;提高运输质量;比运输保险更直接地照顾了托运人、收货人的权益..三铁路货物保价运输1.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范围根据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的规定及铁道部关于保价运输的有关补充规定;下列货物暂不办理保价运输:1按照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运输的国外段国际联运货物..2自轮运转的包括企业自备或租用铁路的铁道机车、车辆和轨道机械..我国目前开办的货物保价运输只限国内;包括国际联运国内段的货物;暂不办理国际联运国外段货物的保价运输..从国外进口的货物;在国内的铁路运输可自愿办理保价运输..2.铁路货物保价费率1确定保价费率的原则①保价费率的确定要适当弥补铁路按货物重量计费低收入和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的差距是铁路开办保价运输的目的之一;若保价费率定得偏低;则达不到这个目的;若保价费率定的偏高;增加托运人的负担;不利于保价运输的顺利开展..②根据货物的性质和价值采取不同的费率铁路运输的货物种类繁多;性质相差甚大;有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易发生货运事故;如煤炭、矿石等;有的很容易发生货物损失;如鲜活货物..如果不考虑货物的性质;对所有货物采取统一的保价费率;对托运不同性质货物的托运人是不公平的..③简明;便于操作货物保价费率列入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使得承办人能够准确、迅速、简便地查出货物适用的保价费率;完成货物的承保工作..④稳定保价费率在一段时间内应保持稳定;不致于使托运人对铁路开办保价业务产生误解;从而影响保价运输的顺利开展..2铁路货物保价费率的等级铁路运输的货物种类很多;为了明确对各种货物应核收的保价费;将大量的货物按一定标准划分为若干类;结合货物的性质、价值、运输条件和发生损失的概率等因素;将所有货物的保价费率从低到高;分成五个基本级和两个特定级;其费率见表2-13..表2-13 铁路货物保价费率等级3.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办理保价运输的办理实行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对托运的货物是否保价完全取决于托运人的自愿;托运人可以办理保价运输;可以在办理保价运输的同时投保货物运输险;也可以不办理保价运输..包括承运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但是从货主的利益出发;对未投保运输险的货物;还是提醒其参加保价运输为好..因为根据有关法规;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因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损失时;一般实行限额赔偿制度;而这种赔偿限额经常低于货物的实际价值..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办理程序一般包括声明价格、填制运单、缴付保价费用几个步骤;此外;对于高价值保价货物还要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和实施措施..1声明价格和填制运单托运人要求按保价运输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并在“货物价格”栏内以元为单位;填写货物的实际价格..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即为货物的保价金额..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保价;货物的实际价格以托运人提出的价格为准..货物实际价格包括税款、包装费用和已发生的运输费用..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应全批保价;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以概括名称托运或品名、规格、包装不同;不能在货物运单内逐一填记的保价货物;托运人须提出物品清单..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交托运人备存..发站受理保价运输货物时;应按货物运单或物品清单记载;检查托运人填记的货物价格是否清楚、齐全;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托运人提出确定价格的有关依据;予以核实..发现保价金额不符或涂改时;需更换货物运单或物品清单..2保价费的缴付按保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缴付保价费..货物保价费的计算公式为:保价费=保价金额×货物适用的保价费率 2-14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作为一批托运时;应分项填记品名及保价金额;保价费用分别计算..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于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对于有稳定条件的大宗货物;铁路局与托运人协商;可定期日、旬、月清算保价费用..货物保价费在货票现付栏内记明;与运费同时核收..但根据托运人要求;货物保价费也可以单独核收;在货物运单承运人记载事项栏和货票记事栏内注明“保价费另收”字样或加盖相同内容的戳记..3对高价值保价货物的安全防范措施车站受理一批保价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整车货物、大型集装箱货物;一批保价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1t集装箱货物和一批保价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零担货物;应建立“保价货物B运输台帐”并逐级报告;由铁路局保价机构下达命令号批准;另有指示时;按其指示办理..按以上条件办理的保价货物;车站应在货物运单、货运封套或货车装载清单上加盖“B”戳记或用红色书写;并在“列车编组顺序表”记事栏内注明“B”字样..对“B”货物;车站应及时组织装车和挂运;运送途中严格交接检查..装有“B”的贵重、易盗的整车货物;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组织武装押运..押运区段由各铁路局决定..各编组站、区段站对装有B货物的货车应及时挂运;在站中转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4h集装箱货物中转时间一般不超过36h;对保留列车中装有“B”货物的货车;车站负责派人重点看护..标有“B”的货物;运抵到站后;车站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收货人领取..对未标有“B”的保价货物;各站均应结合本站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车站应建立货物保价运输统计、分析制度..按月填报“保价货物运输报告”;于次月4日前报主管铁路局;铁路局于10日前汇总报铁道部..4.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变更或解除根据有关规定;保价运输货物变更到站后;保价运输继续有效..承运人承运货物后;在发送前取消托运的;货物保价费应全部退还托运人..5.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除外责任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即使参加了保价运输;铁路运输企业也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和合理损耗..如货物生锈、自然减量、易腐货物在容许运到期限内腐烂等..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如托运人装载不当、押运人过错、包装不符合要求等..6.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赔偿处理对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的;承运人应按声明价格赔偿;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经核实;货物损失是因承运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当声明价格低于实际损失时;承运人不受声明价格的限制;而应按照规定向货主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1索赔时效托运人、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有效期限为180d..有效期限由下列日期起算:货物灭失、损坏为承运人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的;为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31日..承运人在运到期限期满后;经过30d仍不能交付的货物;托运人、收货人可按货物灭失向到站要求赔偿..2赔偿程序①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应按批向到站或发站提出“赔偿要求书”;并附货物运单、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②到站或发站应根据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要求受理赔偿..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事故;发站铁路局根据权限;可以办理事故赔偿;并通知到站铁路局和有关单位..受理赔偿时;须审核赔偿要求人的权利、有效期限、赔偿要求书内容以及规定的证明文件..对于保价金额与实际价值相符的一般事故;不要求提供价格证明..但保价金额与货物的实际价值有很大差距时;须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在“赔偿要求书收据”上加盖车站公章或货运事故处理专用章;交给赔偿要求人..③车站受理的以及铁路局接到的赔偿案件;应按顺序登入“货运事故赔偿登记簿”内..④车站对不属于自己权限的赔偿案件;自受理赔偿之日起;3d内以“货运事故查复书”写明调查过程及原调查材料现存某站;并将车站存查的调查材料上报铁路局;抄知责任站..⑤经处理站铁路局确定;对确属承运人责任的事故;应对外先行赔付;然后划分铁路内部责任..铁路内部责任单位明确的;按现行规定填制“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简称“赔通”;对外赔偿;并向责任单位清算转帐..铁路内部责任单位尚未明确的;由处理单位先赔付;其“赔通”正本的责任单位和有关单位暂不填记;该“赔通”作为对外支付赔款的依据..按有关规定确定责任单位后;由定责单位填发“保价货运事故定责通知书”并附“赔通”副本一份;送责任单位和有关单位;保价财务据此转帐支付..⑥凡由处理站铁路局最后确定责任的事故责任站铁路局必须尊重其处理意见;及时转帐..责任单位对处理单位划分的责任有不同意见时;应先行转帐;然后按下列规定上报裁定:自局管内责任的;由铁路局确定..跨局责任属于到站处理的;由到达铁路局确定;属于铁路局处理的;货物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未满15万元的;由到达局确定;货物损失在15万元及以上的大事故及重大事故;报主管铁路局联系有关局协商处理..如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处理铁路局应自事故发现之日起60d内以铁路局文报铁道部裁定;抄有关铁路局..需上报裁定的;责任单位自接到“赔通”5d内上报;各级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d内作出裁定..3赔偿额的确定①当货物损失是由铁路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时;铁路应按照实际损失向货主赔偿..②当货物的损失是由铁路的过失行为造成时;承运人应在保价金额内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超过保价额的部分不予赔偿..目前有两种赔偿方法:a. 根据铁路规章的规定赔偿根据铁路规章的规定;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损失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货物部分灭失、短少或残损时;应按实际损失结合保价额即按比例赔偿;但不能超过保价额..其赔偿额可用公式表示为:铁路向货主赔偿额=min{投保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2-15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无论托运人在办理保价运输时;保价额是否与货物的实际价值或价格相符;承运人均应在保价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根据该规定;其赔偿额可用公式表示为:铁路向货主赔偿额=min{投保金额;实际损失} 2-16 4赔偿处理权限①赔款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车站非决算单位的车站由车务段;以下同审核赔偿;②赔款额超过5000元的;由铁路局保价机构审核赔偿..5赔偿期限对属于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货物损失;承运人要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至填发“赔通”时止:款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为10d;款额超过5000元未满5万元的为20d;5万元及以上的为30d..逾期未能赔付时;每超过1d;处理站应向赔偿要求人支付赔款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赔款总额的20%..。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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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运安全管理,明确铁路内部处理货运事故的原则、程序和责任划分等,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不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二条发生货运事故后,应积极抢救,采取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对货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的认定,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货运事故处理是铁路货物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本着对托运人和收货人负责的原则,对于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货运事故,须先对外赔付,后划分铁路内部责任,尽量减少其损失,挽回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做到主动、及时、真实、合理。
第三条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铁路局、分局、车站(段,以下同)应健全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精通业务、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货运安全工作。
货运安全人员有权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有权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各级领导必须支持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凡国际联运、水陆联运、保价运输和军事运输另有规定的,按各自规定办理。
第二章货运事故种类和等级第五条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含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货运事故分为七类:1.火灾;2.被盗(有被盗痕迹);3.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4.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漏失);5.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死亡);6.污染(污损、染毒、活动物中毒死亡);7.其他(整车、整零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交付、误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第六条货运事故分为三等。
一、重大事故(构成下列情况之一,以下同)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合计5人以上的;2.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以下同)款额30万元以上的。
第6章运输事故理赔
![第6章运输事故理赔](https://img.taocdn.com/s3/m/5a0eafb29b89680203d825e8.png)
二、索赔单证
铁路货运事故的索赔单证 国际铁路联运货运事故的索赔单证 公路货运事故索赔时应提供的文件 水路货运事故的索赔单证 航空货运事故赔偿所需文件
三、索赔时效
铁路货运事故的索赔时效:180d。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赔偿请求的时效:9个月。 公路货运事故索赔时效:180d。 水路货运事故索赔时效:3d之内。 航空货运事故索赔的时限
第一节 运输事故
一、货运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二、货运事故责任划分 三、货运记录 四、客运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一、货运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一)铁路货运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二)水路货运事故的种类
铁路货运事故的种类
火灾; 被盗; 丢失; 损坏; 变质; 污染; 其他(如票货分离、误运送、误交付、误编、
自燃等。 (3)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的。 (4)由于货物本身的合理损耗造成的。 (5)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 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货损、货差,不能免除铁路运输企
业的赔偿责任,但铁路运输企业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国际铁路联运货运事故的赔偿责任
因铁路原因造成货物运到逾期、全部或部分灭失、 重量不足、毁损、腐坏或质量下降的损失,铁路 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发货人或收货人,但赔 偿最高不超过货物全部灭失时的款额。
二、货运事故责任划分
(一)铁路货运事故的赔偿责任 (二)国际铁路联运货运事故的赔偿责任 (三)水路货运事故的责任
铁路货运事故的赔偿责任
从承运时起至交付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 染、损坏,铁路应负赔偿责任。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所造成 的货损、货差,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由于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
内容四 货运事故处理与保价运输
![内容四 货运事故处理与保价运输](https://img.taocdn.com/s3/m/674d674eddccda38376baf99.png)
目录
湖 南 铁 • 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一致时,由发生局将会议 纪要连同有关材料送到达局。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 路 意见分歧时,应在会议纪要内阐明各自意见,由发 科 生局将会议纪要连同现场调查材料等以局文报铁道 技 部裁定,并抄送有关局。以上全部工作应自事故发 职 生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事故涉及托运人、收 业 货人责任和铁路局以外其他铁路部门责任时,由到 技 站(铁路局)处理,有关站(铁路局)积极配合。 术 学 院
四、非保价货物
• 实行限额赔偿,只按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 高赔偿100元; • 按件数和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2 000 元; • 个人托运的搬家货物、行李每10㎏最高赔偿30 元。实际损失低于上述赔偿限额时,按货物实 际损失的价格赔偿; • 如果损失是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 失赔偿,由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目录
湖 南 铁 路 科 技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⒊保价货物的赔偿
• 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时,按照实际 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如 果损失是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造成的,不受保价额的限制,按照 实际损失赔偿。
目录
湖 南 铁 • ⒌自轮运转(包括企业自备或租用铁路)的铁道机 路 车、车辆和轨道机械暂不办理保价运输。 科 • ⒍车站受理一批保价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整车、 技 大型集装箱货物,一批保价金额在30万元以上 职 的1t箱或一批保价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零担货 业 物,应在货物运单、货运票据封套或货物装载 技 清单上加盖 B 戳记﹙或用红色书写﹚,并在 术 “列车编组顺序表”记事栏内注明“B”字样。 学 院
目录
湖 南 铁 • 因保险公司缺乏铁路货物运输的专门技能 路 和知识,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后保险 科 公司只能事后调查进行赔付且赔偿时间长, 技 不能防止货运事故,起不到教育铁路职工 职 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目的,形成“货运 业 保了险、铁路负担减、记录开给你、赔偿 技 术 找保险”的现象,使社会效益和铁路声誉 学 受到损害。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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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历来重视事故救援、群防群治,随着110( 公安)、119(火警)、120(急救)等施救中心信息 网的完善和地区指挥中心的建立,特别是各中心信息 互联、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机制的建立,为公民和企 事业单位的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 铁路危险货物,具有六种危险特性,在三个环节上容 易造成两种严重后果,因此需要采取一项特殊的防护 措施(《危规》第四条)。“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 预案”就是“防护措施”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 定位,在制定《危规》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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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事故速报程序图
铁道部 有关铁路局 车站(货运事故速报) 事故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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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
主管铁路局
报告内容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中毒,腐蚀,放射,爆炸品、剧毒品丢失 、放射性物品丢失,液化气体泄漏等。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线别、站名(货场、专用线、专用铁路)、区间( 桥梁、隧道)。 发生事故货物品名、编号、车种、车号、列车车次、机后位置、有 无押运人、运输方式(整车、集装箱)。
(1)时间:发现的时间,预计问题发生的时间,时间标准应以铁 路的24小时制表述,精确到分。 (2)地点:发现的地点,了解发生问题的地点和将影响到的地区 。要按铁路规定说明:车站、货场、股道、方向车位。 (3)车型、车号: 车型如:G60、GY70S等 ,一般根据车型可 判断危险货物的种类和有无押运间。 (4)品名、编号:如硫酸(81007)、液化石油气(21053)等 。品名及编号很重要,知道它一般就能了解到危险特性并能便 于查找消防方法等。 (5)部位:详细察看确定泄漏的部位,准确表述不同安全附件的 具体部位,安全阀全跳、单跳,罐体顶部、中部、罐底、封头 、焊缝等。 注1:液体货物泄漏时在罐上不仅要看到何处滴落,还要寻 找原始泄漏部位。 注2:气体泄漏时,可以通过嗅、听、看、摸进行部位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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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4练习题
四、1、2、 复习:
1、记录的种类。 2、货运记录的作用。 3、普通记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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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运事故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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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外的货物拍发的货运事故速报
P119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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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之三
2001年7月13日达成线重大路外伤亡事故 事故经过:2001年7月13日22时02分,29008次 货物列车行驶在达成线营山至小桥间,机后11位平 板车装载的钻井仪表组合台,因捆绑的铁丝松脱, 输出传动箱向列车运行方向右侧转动倒下侵限,将 在铁路边乘凉的沿线村民击死击伤多人。22时35分 ,列车驶入八庙车站,值班员接车时发现列车运行 方向右侧冒出串串火花,接近后发现列车右侧有货 物倒塌侵限,立即拦停了列车。 事故后果:死亡22人,重伤 2人,轻伤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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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记录的种类和编制
重点:货运记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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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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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货运记录和普通记录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货运 事故处理专用章, 编制人员还须加盖带有所属单位名称的人名章, 其他参加检查货物(车)的有关人员也应签字或 盖章,同时注明其所属单位名称。 记录有涂改时,在涂改处须加盖编制人员的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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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索赔时效不同。以铁路为例,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托运 人、收货人因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向承运人索赔的 时效,从承运人交付的次日或作出货运记录的次日(货物 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计算, 按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 的有效期为180日;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保险货物遭受损失 ,向保险人索赔的时效,从被保险人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 失的当天起算, 按照《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例》的规定 ,提出请求的时效是二年。
事故概况及初步分析:人员伤亡、货物毁损程度、爆炸品或剧毒品 或放射性物品丢失数量、液化气体泄漏部位、环境污染情况及对周 边环境的威胁。
事故地点的周边环境:桥隧、水源、地形、道路、厂矿、居民、天 气、风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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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车站火 灾事故补救 处理过程简 图: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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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的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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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的起讫期不同。货物保价运输责任的起讫期,是自 承运人承运货物即货物运输合同成立之日起至向收货人交 付货物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至将货车运抵卸车 地点或交接地点)为止;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仓至仓”,亦即自签发 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 储存处所起,至该货物运抵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 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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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1、什么叫货运事故?
2、货运事故分哪几类?
3、货运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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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包括承运前保管 和交付完毕后 点回保管),发生货损、货 差、有货无票、有票无货或其他 情况需要 证明铁路同托运人或收货人间责任时,都 应在当日 按批编制货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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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运事故的种类:七类:
1、火灾
2、被盗
3、丢失
4、损坏 5、变质 6、污染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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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运事故等级
1、重大事故
2、大事故
3、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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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铃之声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依法行政,预防为主。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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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程度:泄漏按程度一般分为渗漏、滴漏、冒涌(漏) 如果罐体出现漏洞,要观察漏洞的大小,一般用毫米直 径表述 ;如果出现的是裂缝,用长度表述。 (7)人员伤害情况:受伤害的人数多少,伤害部位,何种 症状和反应。 (8)现场损害情况:液体泄漏量的多少,气体扩散的范围 ,火势的大小等,损坏和影响了那些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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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货损、货差、有货无票、有票无货、误运 到站或误交付、为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等情况而需 要证明责任的,应编制货运记录。 (2)整车货物途中需要换装或整理,而货物本身未 发生损失以及其他情况,需要证明责任的,应编 制普通记录。
(3)按件数和质量承运的货物,包装完好。件数相 符而重量不足或多出时,不编货运记录,只在货 物运单内注明。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学规章,知预案,有备当下心安, 勤演练,会应急,临危也能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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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世界各国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出现了不同形式突 发事件的应急办法。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发展,这种 应急办法越来越趋于综合、快速、准确。 20世纪初,人们对生存的安全感需求随着经济发展 、化工品增多、战争威胁等而提高。发达国家纷纷 出台了应急状态下的“安全预先设防”规定。特别 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和研究部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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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化学品运输事故中心”、“运输部研究和专题 管理局”; 德国——制定了“危险货物安全措施”(手册)。为便于职 工使用,在大量简明的流程图上提出了警示; 日本——日本政府防卫厅组织的“应急特别队”及其救援处 置信息网已有很高的水平; 俄罗斯——有“国家紧急情况部”等。 现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已经成为国际化的重点“安 全工程”项目,运输 练习 P124 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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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货物保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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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保价运输 你知道保险和保价的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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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保价运输并不排斥货物运输保险。托运人根据 自己的意愿,可以办理货物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货物运 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货物保价运输,也不办理货物运 输保险。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确有相似之处,
1.都是以坚持自愿办理为原则; 2.都是以托运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为条件;
3.都是以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的经济损失为目的;
4都是以保价金额或保险金额为限赔偿实际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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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者的法律特征有本质的区别:
1.主体不同。货物保价运输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货物 运输保险的主体是被保险人(托运人或收货人)和保险人 (保险公司)。 2.责任基础不同。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基础是运输货物发生 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运输企业按照与托运 人的约定,根据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赔偿货物实际损失; 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基础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 的货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与被保险人(托运人)的约 定,根据保险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原则,赔偿货物实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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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组织
第六章 货运事故及保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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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事故的种类及等级
记录的种类和编制
货运事故速报 货物保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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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运事故的种类及等级
重点:货运事故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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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之一:
2011年7月1日,佳木斯站承运到安阳站大米 一车,车号:C64/4885987, 3050件,保价 18万元,货物实际价值18.3万元。该车于7月 3日途经哈南货检站,货检员检查发现 W1054523号篷布端部破口,甩车清点货物较 票据记载少426件,部分货件包装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