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2、标准值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 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 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 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 55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监测方法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 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何应慈、孟娟、李旭、由鹏举。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城市环境振动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
2引用标准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3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3.1标准值3.1.1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列于下表。
适用地带范围昼间夜间特殊住宅区65 65居民、文教区70 67混合区、商业中心区75 72工业集中区75 72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5 72铁路干线两侧80 803.1.2本标准值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击振动和无规则振动。
3.1.3每日发生几次的冲击振动,其最大值昼间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0dB,夜间不超过3dB。
3.2适用地带范围的划定3.2.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宁的住宅区。
3.2.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和文教、机关区。
3.2.3“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
工程施工噪音值规定
工程施工噪音值规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类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已成为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噪音,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噪音值的规定及相关措施。
一、工程施工噪音值规定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噪声的排放限值如下:1. 昼间噪音限值:70dB(A)2. 夜间噪音限值:55dB(A)此外,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测量仪器可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
二、工程施工噪音控制措施为了降低工程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2.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将噪音较大的施工环节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施工。
3. 隔音降噪措施: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音墙、隔音屏等设施,降低噪音传播。
4. 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平稳,减少噪音排放。
5.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避免违规操作。
6. 培训和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噪音污染防治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工程施工噪音值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行为将受到处罚:1. 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2. 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
3. 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
4. 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5.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噪声已成为当今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严重影响着居民的正常生活,迫使政府采取措施来控制和限制噪声污染,特别是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中。
因此,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为排放噪声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最高限值,即每日白天噪声排放不得超过75分贝,晚上排放不得超过70分贝;二是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即每日白天噪声排放不得超过65分贝,晚上排放不得超过60分贝;三是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当满足规定的时间限制,即每日晚上23:00至次日07:00之间不得排放噪声,在其他时间段噪声排放不得超过75分贝。
此外,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还包括对施工噪声源的控制,即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技术措施,如消声器、隔音罩、噪声减振设备等,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总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旨在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环境,使建筑施工环境更美好。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有效限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减少对公众的不良影响,实现建筑施工环境的绿色发展。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版)GB 12523-2011
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简称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原有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步废止。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调整和变化:
一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于抢险、抢修施工过程产生中的噪声排放监管,与过去“一刀切”的城市建筑施工场地适用范围相比更加合理。
二是修订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原标准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昼间噪声限值从65至85分贝不等,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新标准昼间场界标准为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为55分贝。
同一个施工场地往往多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新标准场界限值的统一提高了实际可操作性,昼间标准更加严格有利于鼓励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设备。
三是补充了测量方法、测量位置及测量时间的相关规定。
噪声测量方法的细化及测量设备检定要求的完善保障了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利于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12月5日发布的标准,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噪声排放的限制标准和监测方法,以减少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根据该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的噪声限制标准分为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
白天的噪声标准为土石方施工、打桩施工为70分贝,使用振动器施工为80分贝。
夜间的噪声标准为土石方施工、打桩施工为55分贝,使用振动器施工为65分贝。
这里的分贝是指声音压力水平的单位,是衡量声音大小的标准。
另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昼间和夜间的定义。
昼间一般指从早上6点到晚上22点,夜间一般指从晚上22点到早上6点。
这是为了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特点来制定更加合理的噪声限制标准,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该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制标准。
如果违反了该标准,需要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总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标准,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从而减少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22年学习资料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 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 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5173声校准器-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五.测量方法-2.测量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s以下时进行-3.测点位置-1测点布 -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 -2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位置
五.测量方法-③测点位置其他规定-①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m,高于围墙 .5m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②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如:声源位于高、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的设置。-③在噪声敏感 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 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三.术语和定义-1.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 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 活动除外)-等。-2.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 的声音。-3.建筑施工场界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它是环境噪声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施工噪声的排放标准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规定了不同类型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应当参照这一标准进行制定。
根据《环境噪声标准》,在住宅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等不同区域,对施工噪声的排放标准应当有所区别,以保障不同区域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其次,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在施工现场,可能存在不同类型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它们产生的噪声水平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施工活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的噪声污染。
此外,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施工活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在制定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周围居民的生
活和工作需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方式,降低施工噪声的排放水平,保障周围居民的权益。
总的来说,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周围居民的需求,以达到保护环境、维护居民权益的目的。
只有在制定合理的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才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的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监督和执行,确保施工活动不会对环境和居民造成过大的影响。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来源:环境监察大队2006年01月31日GB 12523-90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2、标准值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 65 55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监测方法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 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何应慈、孟娟、李旭、由鹏举。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城市环境振动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
2引用标准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3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3.1标准值3.1.1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列于下表。
适用地带范围昼间夜间特殊住宅区 65 65居民、文教区 70 67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工业集中区 75 72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5 72铁路干线两侧 80 803.1.2本标准值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击振动和无规则振动。
3.1.3每日发生几次的冲击振动,其最大值昼间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0dB,夜间不超过3dB。
3.2适用地带范围的划定3.2.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宁的住宅区。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B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T ∫100.1×T TT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建筑现场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3.4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 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L3.8 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22年学习资料
五.测量方法-7测量结果修正-1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A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2噪声测 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按表2进行修正。-3 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规定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 ,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表2测量结果修正表-单位:dBA-4-5-6-10-修正值
五.测量方法-③测点位置其他规定-①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m,高于围墙 .5m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②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如:声源位于高、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的设置。-③在噪声敏感 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 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 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 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5173声校准器-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五.测量方法-4.测量时段-施工期间,测量连续20mm的等效声级,夜间同时测量-最大声级。-5.背景噪声测 -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2测量时段:稳态噪声测量1mi的等效 级,非稳态噪-声测量20min的等效声级。
五.测量方法-6.测量记录-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测量时气象条 、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示意图(场-界、声源 噪声敏感建筑物、场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的距离、测点位置等、噪声测量值、最-大声级值(夜间时段)、背景噪声 、测量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信息。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是城市环境噪声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周边居民以及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施工噪声限制标准。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GB 12523-2011):该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
其中包括了建筑施工噪声的限制标准,不同类型的建筑施工现场对噪声的限制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夜间的噪声限制要求要比白天低。
地方标准:1.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控制标准:按照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标准,白天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制为75分贝(A),夜间为70分贝(A)。
2.上海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标准:该标准将施工现场分为居住区、文教区、商务区和工业区等不同区域,对每个区域的噪声限制都有具体规定。
3.广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控制标准:根据广州市环保局发布的标准,白天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制为70分贝(A),夜间为60分贝(A)。
除了以上国家和地方标准外,一些城市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建筑施工噪声限制标准。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具体措施包括:1.使用低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减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
2.采取隔音措施:在施工现场周围加设隔音墙或使用隔音板等材料,减少噪声传播。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定期维修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施工现场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故障产生的噪声。
总之,建筑施工噪声限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环境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筑施工企业也应该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共同推动建筑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噪声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具体来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
此外,如果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请注意,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控制应满足相关要求,包括遵守排放标准、进行申报和公告等。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建筑噪声排放标准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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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因此,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十分重要。
针对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国家规定了严格的标准,目前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在白天,环境噪声限值为75分贝;在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首先,应当加强施工场地布局,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以减少噪声源;其次,施工单位还应当使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低噪声技术装备,更换更新噪声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最后,施工单位还应当加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噪声控制规定。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对环境影响极大,因此,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70
55
65
55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 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 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 GB 1252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
量方法 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 何应慈 孟娟 李旭 由鹏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Noise limits for construction site GB 12523 90
1990 年 11 月 9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1 年 3 月 1 日实施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 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 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Hale Waihona Puke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推土机 挖掘机 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 振捣棒 电锯等 吊车 升降机等
等效声级 Leq[dB(A)]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75
55
85
禁止施工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A声级A- 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dB(A)。
3.4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 Aeq,T 表示(简写为L 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式中:L—t时刻的瞬时A声级;A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6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最大声级 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 Amax表示,单位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1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制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2
55
2.2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何庆慈、孟娟、李旭、由鹏举。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12523--90
(1990年1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91年3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3.4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T ∫100.1×L AT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建筑施工con struct 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建筑施工噪声con struct ion no 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A声级A- 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dB(A)。
3.4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 nt con ti nu 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 Aeq,T 表示(简写为L 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式中:L A—t时刻的瞬时A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建筑施工场界boundary of con struct 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 工场地边界。
3.6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最大声级 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 A 声级最大值,用L Amax 表示,单位dB(A)3.8昼间 day-time 、夜间 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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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
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
T ∫100.1×T T
T
dt)
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
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L
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背景噪声(background noise)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A)的噪声。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1 中相应的限值减 10 dB(A)作为评价依据。
5 测量方法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7181 对2 型仪器的要求。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F)档。
测量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测点位置
测点布设
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 1 m,高度 m 以上的位置。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 m,高于围墙 m 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
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 m 处的设置。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 m 以上、距地面 m 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测量时段
施工期间,测量连续 20 min 的等效声级,夜间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3
背景噪声测量
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测量时段:稳态噪声测量1 min 的等效声级,非稳态噪声测量20 min 的等效声级。
测量记录
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
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示意图(场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场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的距离、测点位置等)、噪声测量值、最大声级值(夜间时段)、背景噪声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信息。
测量结果修正
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A)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 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按表2 进行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或款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2 测量结果修正表单位:dB(A)
6 测量结果评价
各个测点的测量结果应单独评价。
最大声级L Amax 直接评价。
7 标准的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