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
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
本文档旨在提供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
以下是针对该服务的详细费用说明:
1. 咨询服务费用
- 总体咨询服务费用: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收费标准如下:
- 小型项目:500元/次
- 中型项目:1000元/次
- 大型项目:2000元/次
- 专项咨询服务费用:根据具体需求和服务内容确定,收费标准如下:
- 技术经济咨询:200元/小时
- 工程成本咨询:250元/小时
- 建设项目评估:300元/小时
2. 资料提供及审核费用
- 资料提供费用:根据提供的资料的数量和复杂程度确定,收
费标准如下:
- 少于10份:50元/份
- 10-30份:30元/份
- 超过30份:20元/份
- 资料审核费用:根据提供的资料的审核难度和复杂程度确定,收费标准如下:
- 简单审核:100元/份
- 中等审核:200元/份
- 复杂审核:300元/份
3. 其他费用
- 出差费用:根据实际出差地点和交通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如下:
- 市内出差:不收费
- 市内外出差:按照实际交通费用报销
- 市外出差:按照实际交通费用报销,并加收100元/天的住宿费用
- 加班费用:根据加班时间和服务内容确定,收费标准如下:- 平时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 节假日加班:按照工资的2倍计算
以上为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全面收费标准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全面收费标准1. 收费方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方式应采取固定费用加上变动费用的方式。
2. 固定费用固定费用是指咨询服务在项目开始前就确定的一次性费用。
2.1 咨询费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规模,咨询费应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小型项目(总造价低于100万):1000元 - 5000元- 中型项目(总造价100万 - 1000万):5000元 - 2万- 大型项目(总造价高于1000万):2万 - 10万2.2 深化设计费深化设计费是指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费用。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设计文件的复杂程度,深化设计费应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小型项目:500元 - 2000元- 中型项目:2000元 - 1万- 大型项目:1万 - 5万3. 变动费用变动费用是指根据项目进展和需要提供额外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3.1 工程监理费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工程监理费应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小型项目:总造价的1% - 2%- 中型项目:总造价的0.5% - 1%- 大型项目:总造价的0.25% - 0.5%3.2 项目管理费根据项目的规模和需要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的复杂程度,项目管理费应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小型项目:总造价的1% - 2%- 中型项目:总造价的0.5% - 1%- 大型项目:总造价的0.25% - 0.5%4. 其他费用除了上述提到的费用之外,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收取一些额外的费用。
这些费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并在与客户进行协商后进行收取。
请注意,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以下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单位为‰。
收费基数分别为≤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
序号。
收费项目。
≤100万元。
≤500万元。
≤1000万元。
≤5000万元。
≤1亿元。
>1亿元1.可行性经济评价。
1.00.2.50.1.50.3.20.3.50.4.002.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1.60.3.60.3.00.3.30.3.80.4.803.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0.80.2.30.1.30.3.00.3.20.3.504.编制竣工结算。
1.40.3.40.2.80.3.60.4.00.4.505.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
0.60.2.00.1.20.2.80.3.00.3.606.审核工程设计概算。
1.30.3.20.2.50.3.50.4.00.4.507.投资估算。
12.00.13.00.12.00.11.00.10.00.9.008.工程造价。
13.00.12.00.11.00.10.00.9.00.7.009.送审工程造价。
≤1亿。
0.20.1.50.0.80.2.30.2.50.3.0010.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1亿元。
0.10.1.30.0.60.2.00.2.00.2.7011.送审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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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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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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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4.设计变更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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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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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6.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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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工程造价争议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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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8.常年造价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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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9.计时咨询(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
(完整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
1. 前言
为了规范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保障咨询机构和用户
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实践,制定本收费标准。
2. 收费项目及标准
2.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标准收费:每项工程项目收取总投资的2%作为咨询服务费用。
- 优惠收费: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可以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具体优惠幅度由咨询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2.2 其他费用
- 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结算,需提供相关凭证。
- 材料费:根据实际需要购买的材料收取费用,费用包括购买
金额及咨询机构合理的服务费。
3. 付费方式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应在咨询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具体付费方式由咨询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4. 服务质量保障
- 咨询机构在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应保证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 用户如对咨询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咨询机构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退还相应的费用。
5. 法律责任
- 对于恶意收取高额收费、虚报咨询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咨询机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其他事项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将提前公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为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完整版,相关咨询机构和用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套收费标准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套收费标准
1. 背景
为了规范四川省内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制定全套收费标准,确保公平合理的收费水平,并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收费标准
2.1 咨询报告费用
- 咨询报告费用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项目规模小、复杂程度低:每份报告收费1000元。
- 项目规模中等、复杂程度适中:每份报告收费2000元。
- 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每份报告收费3000元。
2.2 咨询服务费用
- 咨询服务费用根据服务时长和咨询师资质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咨询服务时长不超过2小时,咨询师资质一级:每小时收费500元。
- 咨询服务时长超过2小时,咨询师资质一级:前2小时每小时收费500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收费400元。
- 咨询服务时长不超过2小时,咨询师资质二级:每小时收费400元。
- 咨询服务时长超过2小时,咨询师资质二级:前2小时每小时收费400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收费300元。
2.3 其他费用
- 如需进行专项调研、数据采集等额外工作,费用另行商议。
3. 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咨询服务机构和客户协商确定。
4. 其他事项
- 以上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具发票,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
- 咨询服务机构和客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相关事项。
以上是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套收费标准的内容。
希望通过制定统一标准,保证咨询服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完整版)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 前言
本文档旨在规定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
以下是收费标准的详细说明。
2. 收费标准
2.1. 咨询费用
咨询费用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基本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和工程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2.1.1. 建设项目咨询费
根据项目投资额,按照以下比例收取费用:
- 投资额不超过1亿元:收费比例为1%
- 投资额超过1亿元但不超过2亿元:收费比例为0.8%
- 投资额超过2亿元但不超过5亿元:收费比例为0.6%
- 投资额超过5亿元:收费比例为0.4%
2.1.2. 工程咨询费
根据工程造价,按照以下比例收取费用:
- 工程造价不超过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2%
- 工程造价超过10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1.8% - 工程造价超过5000万元但不超过1亿元:收费比例为1.5%
- 工程造价超过1亿元:收费比例为1.2%
2.2. 其他费用
除了咨询费用之外,还需要收取以下其他费用:
- 差旅费:根据实际差旅支出收取,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 资料费:根据提供的工程资料的复印、打印等费用收取。
费用标准为每份1元。
- 咨询报告费:根据编制的咨询报告页数收取,费用标准为每页10元。
3. 结论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包括咨询费用和其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项目投资额和工程造价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收取费用。
以上是本文档的内容。
湖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湘价〔2023〕428号
湖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湘价
〔2023〕428号
1. 收费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服务等相关服务。
2. 收费方式:根据服务的种类和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收费方式,主要分为固定费用和比例费用两种形式。
3. 固定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定的固定费用标准,作为咨询服务的基础费用。
4. 比例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造价或工程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咨询服务的费用。
具体比例根据工程项目类型和咨询服务内容而定。
5. 优惠政策: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工程项目或特殊情况,可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降低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
6. 其他费用: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印刷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
根据上述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金额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服务内容进行确定,并按照标准执行。
为了确保公平合
理,咨询机构应在收费前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述,并可能因相关法规和规定的调整而有所变动。
在使用该收费标准时,请务必参考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参考文献:
湖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湘价〔2023〕428号。
工程造价咨询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为业主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前期咨询、工程造价预算、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结算等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费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报酬,其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下面将介绍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
1. 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费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费方式一般分为按比例收费和固定收费两种。
按比例收费是指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咨询费,比如按照工程造价的1%-3%收取;固定收费是指按照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咨询服务内容确定固定的咨询费用。
2. 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一般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地域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复杂工程的咨询费用会相对较高,而中小型工程的咨询费用相对较低。
3. 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支付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
一次性支付是指业主在签订咨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费用;分期支付是指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注意事项。
1. 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在确定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比例或固定费用,避免因收费不合理而影响到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2. 签订合同明确费用支付方式。
在与业主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咨询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避免因支付方式不清晰而引发纠纷。
3.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作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提供方,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为业主提供准确、可靠的咨询服务,从而获得业主的信任和认可。
4. 合理把握收费时机。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不同阶段,应合理把握收费时机,避免因提前或延迟收费而引发纠纷,确保咨询费的及时支付。
造价咨询费标准
造价咨询费标准
造价咨询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规模、复杂度和地区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造价咨询费是根据项目的总投资额或者工程量来计算的。
在中国,造价咨询费的计算一般按照总投资额的比例来确定。
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一般项目按照以下比例计算造价咨询费用:
1. 建筑工程项目:通常为总投资额的0.5% - 1%。
2. 市政工程项目:通常为总投资额的0.5% - 1%。
3. 机电工程项目:通常为总投资额的1% - 1.5%。
4.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为总投资额的0.5% - 1%。
5. 装饰工程项目:通常为总投资额的2% - 5%。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的参考数值,具体的造价咨询费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的复杂度、技术难度、工期等因素都可能会对费用进行影响。
另外,造价咨询费还可能包括其他费用,如现场考察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具体的费用项目和金额可以根据项目合同或协议进行协商确定。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为建设工程提供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招投标代理、工程结算、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服务的活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服务质量,四川省制定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以便于各方合作单位和咨询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
1. 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招投标代理、工程结算、工程造价管理等。
2. 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依据。
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存在价格垄断、恶意竞争等行为。
2. 咨询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工程规模、技术难度、工程地点、服务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方式。
1. 收费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收费、阶段性收费、按工程造价比例收费等多种形式,具体收费方式应当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充分协商,确定合适的收费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
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市场变化、服务质量、成本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咨询机构应当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与合作单位协商调整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机制和程序。
五、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督和管理。
1.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 咨询机构应当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收费合理合法。
六、结语。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咨询机构和合作单位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标准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标准
背景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综合评估、控制和管理的专业咨询服务。
为了规范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制定本文档。
费用标准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和难度,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了以下费用标准:
1. 咨询服务费
- 首次咨询: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造价作为首次咨询费,比例为0.5%至2%不等。
- 阶段咨询:根据项目阶段的进展和所需咨询服务的内容,收取相应比例的工程造价作为阶段咨询费,比例为0.3%至1%不等。
- 验收咨询: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造价作为验收咨询费,比例为0.2%至0.5%不等。
2. 成果报告费
- 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难度,制定相应的成果报告费用标准,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而定。
3. 差旅费
- 如果咨询人员需要出差,根据实际差旅情况,按照差旅费用
标准进行报销。
4. 其他费用
- 如有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收费。
收费方式
1. 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工程造价,以及上述费用标准,
制定具体的收费方案。
2. 收费可以分为一次性收费和阶段性收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
况确定收费方式。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完整版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标准,以
便规范咨询服务的收费,并为相关方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项目的具
体情况,可以制定具体的收费方案。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
和难度,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价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
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完整版)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一、服务内容与标准
1. 工程招标阶段服务费用
2. 工程施工阶段服务费用
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服务费用
二、收费说明
1. 所有收费标准以上述表格为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2. 收费标准中的金额均为人民币(CNY)。
3. 施工阶段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参与咨询工作的天数来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费。
4. 以上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四川省内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他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本文档最后更新于2021年10月。
如有任何变动,以最新公布的标准为准。
以上是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完整内容,请遵照执行。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及标准(南财政[2010]270号文件)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1、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
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35%=0.35万元,(500一100)万元×0.30%=1.20万元,(1000一500)万元×0.25%=1.25万元,(3000一1000)万元×O.20%=4.00万元,合计收费=0.35+1.20+1.25+4.00=6.80万元。
2、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表中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要抵销审增金额。
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按渝价[2000]352号(附件)执行。
6、公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按表中收费标准的70%计收。
7、表中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8、概预算合并评审收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一类费用)按预算评审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外费用(二类费用)按概算评审标准。
附表3
工程决算评审计费标准
说明:
同一建设项目结、决算(即一、二类费用)分开委托评审的,一类费用的评审执行附表1、附表2标准;二类费用的评审按本表标准的30%计费,但最低不得低于3000元。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市场指导价标准
3.水电安装工程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4.当咨询收费金额在2000元以下时,可按2000元收取。
5.本计费标准按单项工程计价。
工程造价
审核标底费用占编制标底费的15%—25%
6
工程结算编制
单 项
工程造价
6
4.5
3
1.5
0.3
0.1
7
工程竣工
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
工程造价
6
4.5
3
1.5
0.3
0.1
8
追加收费
核减额
8%
9
施工阶段全过程
工程造价控制
单 项
工程造价
12.0
10.0
9.0
7.0
5.0
4.0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单 项
工程造价
7.2
5.3
3.8
2.5
1
0.5
2
单独编制
工 程 量
清 单
单 项
工程造价
4.0
3.2
2.2
1.5
0.8
0.4
3
编制投标报价
(不含清单编制)
单 项
工程造价
3.5
2.6
2
1
0.2
0.1
4
预算定额
计价法
编制、概算、
预算、标底、
投标报价
单 项
工程造价
国家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说明:1.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
2.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元/吨,另计收费;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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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1/10/10
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新计价房[2002]8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物价局)、建设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及建设部有关规定,我区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已完成了脱钩改制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自治区计委、建设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以下达,请各地贯彻执行。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委托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委托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新规定施行后,原自治区物价局、计委新价非字[1994]30号文件及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及收费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境内依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其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服务。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底价、投标报价的审核以及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第三条中的其它服务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基准价见附表。
根据工程项目难易程度,委托双方可以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10%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条对于涉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造价单位可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持国家或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服务收费时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时限、质量、双方义务和责任、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和付款时间。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计委第8号令《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实行自愿委托、委托人付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造价咨询的法规、政策及业务规程提供咨询服务,保证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工程造价咨询结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深度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再另支付咨询费。
咨询结果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合同法和委托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间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延长期限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委托方对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提请第三方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确认误差在± 3%以内的,由委托方承担复核所造成的费用;误差在±3%以上的,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复核所造成的费用,同时应退还收取的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定及所附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二○○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例如:某项目审核竣工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为8000万元,服务费为200×6.0‰+(500-200)×5.0‰+(1000-500)×4.5‰+(3000-1000)×4.0‰+(5000-3000)×3.5‰+(8000-5000)×3.0‰=2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