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类专业学生可以报考的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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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

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特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英文缩写为 MPAcc。

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其招生对象、课程设置、

培养方式以及知识和能力结构等应遵循面向会计职业的原则。

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地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

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为将来具备会计工作领导能力打好素质基础。

五、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者。

六、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

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

七、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会计实务。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

例分析报告等。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等分析与

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一、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

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设置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 Master of Auditing ,英文简称为 MAud。三、审

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

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四、审计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审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以

审计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审计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

高为核心,将审计组织、培养单位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有机结合。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

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本、以职业导向为本,重视运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

方法。

五、审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审计实践导向,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建立多种形

式的实践基地,确保实践训练质量。实践或顶岗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审计硕士专任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

审计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构建“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

七、学位论文须强化应用导向,要与审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审计及相关

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采用政策研究、调

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灵活多样,答辩成员中应有审计实

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与审计类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十、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一、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

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 ”,简称 MT。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

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

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

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

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

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

于半年。

六、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

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

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

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

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资

产评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特设

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二、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Valuation ”, 简称MV。三、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

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基本原理,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

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

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四、资产评估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资产评估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

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资产评估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资产评估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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