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引言: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公共交通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公共交通的安全,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各地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进行全面论述,包括车辆安全、驾驶员安全、乘客安全、道路安全等方面。
一、车辆安全1. 车辆检查与维护:所有公共交通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机械设备良好运行。
维修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并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避免安全隐患。
2. 车辆装备:公共交通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紧急示警装置、灭火器、急救包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3. 车辆质量监督:加强对公共交通车辆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杜绝低质量车辆上路,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二、驾驶员安全1. 驾驶员资质:公共交通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有一定的行驶经验,同时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 驾驶员工时管理:必须对公共交通驾驶员的工时进行严格管理,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休息时间,以防止过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 驾驶员礼仪与文明驾驶:公共交通驾驶员应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文明驾驶行为,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三、乘客安全1. 安全乘车提示:在公共交通站点和车厢内设置明显的安全乘车提示标识,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事项、紧急逃生通道等。
2. 乘客行为规范:公共交通乘客应遵守文明乘车行为规范,不得随意占座、挤压、扰乱乘车秩序等,保持旅途中的安全和秩序。
3. 安全设施配备:公共交通车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紧急报警装置、灭火设备等安全设施,让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求助和采取应急措施。
四、道路安全1. 道路规划与设计: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应根据实际需要和交通特点进行合理规划与设计,确保交通畅通、安全。
2. 道路维护与管理:对公共交通道路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路面损坏和交通标志灯光的问题。
3. 交通信号控制:公共交通路口应设置合理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确保交通流畅与安全。
2024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公交车辆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供便捷、高效、环保的出行服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提升公交运营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的不断增加,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公交出行服务的品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本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乘客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运行服务的透明度和效率;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提高运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智慧公交,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依法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维护公共交通秩序。
第二章车辆运营管理第五条公交车辆驾驶人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保证安全行驶。
第六条公交车辆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规定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要求。
第七条公交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八条公交车辆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电子支付等设备,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和乘客数量,方便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公交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保证乘客和行人的安全。
第十条公交车辆应当按照运营计划和线路需要,合理配置车辆,保证运力充足。
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保障路况畅通、站点秩序有序,确保公交车辆正常运营。
第三章乘客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公交车辆应当明示乘客的上车点、车辆到站信息等,提供方便、可靠的乘坐服务。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应当保证车内空气质量良好,车内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公交车辆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乘客提供便利的服务,设立相应的座位和扶手。
第十五条公交车辆应当严格遵守运营时间表,按照规定时间和站点停靠,保证乘客的出行准时。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营运公交公司,包括城市公交、郊区公交、跨市公交等,涵盖营运车辆、司机及乘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五条公交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六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公交公司应当进行车辆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公交公司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包括灭火器、急救器材等。
第九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交公司应当制定安全驾驶操作规范,明确驾驶员的工作方法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车辆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使用,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司机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交公司应当对司机进行严格的招聘和培训工作,确保招聘和培训的司机具备相关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司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司机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医疗处理。
第十六条司机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安全行车原则,不驾驶疲劳和饮酒等不适宜驾驶的状态。
第十七条司机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座位和行李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行李的安全。
第十八条司机应当配合公司参与车辆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乘客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公交公司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包括安全带、撞击吸收装置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城市公交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但是,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问题也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为了确保乘客安全出行,保证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1.公交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公交公司应当明确建立公交车辆维保制度;(2)公交车辆的定期保养应严格执行,每辆公交车需至少进行一次月保和一次季度保养;(3)保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保养,同时应进行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4)前排司机、车长和后排乘客座椅应均配备安全带,要求驾驶员和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5)公交车车轮螺栓、扣件、紧固点等关键部件常态检查,确保其紧固牢靠。
2.公交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1)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公交驾驶员考核制度;(2)对公交驾驶员应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要求合格公交驾驶员持有公交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3)对公交驾驶员应在每年定期开展安全驾驶技能考试及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公交驾驶员技能处于高水平状态。
3.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1)公交公司应当为公交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并对行车记录进行全流程及时检查,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2)公交公司应对运营线路和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对路况危险点和人流密集区域进行重点关注;(3)公交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行驶,做到车距安全,不超速,不闯红灯等;(4)对于出现刹车不灵、转向系统故障程度大、急加速飞车等安全隐患行为的车辆,应立即停运进行维修;(5)对目击民众举报公交车辆违停、乱停、逆行、鸣喇叭、开挂灯等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三、总结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对于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至关重要,需要公交公司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等方面的管理,推进公交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公交行业品牌形象,营造广大民众乘坐公交的便捷和安全。
同时,广大民众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定一、概述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运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便捷和高效,各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二、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购置应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合法渠道购进。
车辆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 车辆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保障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同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车辆内部应设置垃圾桶和消毒设施。
3. 车辆安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应配备安全设备,如紧急制动、灭火器等。
车辆驾驶员应持有相关证照,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和车辆安全。
三、乘客管理1. 乘客安全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在乘坐车辆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如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打开车门等。
同时,应保护车辆内设施,不得损坏车辆和设施。
2. 乘客文明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应文明乘车,不得喧哗、吸烟、扰乱车内秩序等。
同时,应尊重驾驶员和其他乘客,不得进行侮辱、攻击等行为。
3. 优待政策城市公共交通乘客中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特殊人群,应享有优待政策。
具体优待政策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运营管理1. 运营时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停运或延迟运营时间。
2. 运营路线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路线应明确,不得擅自更改。
如需更改路线,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3. 运营质量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如车辆到站准确率、运营时间等。
如运营质量不达标,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管和处罚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管和处罚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六、结语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定是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便捷和高效的重要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不断完善和调整规定,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城市公交运营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公交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及涉及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交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交运营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交车辆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车辆安全技术保障,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六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公交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公交运营安全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提出安全改进措施,确保公交运营安全。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技术保障,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水平。
第十二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对公交车辆进行计划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车辆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车辆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四条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演练机制,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一、总则公交车辆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安全、便捷和舒适的运输极其重要。
为了保障乘客的运输安全和顺畅,根据国家法规和城市交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保养1.营运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转。
2.客运车辆要经过专业的安全检查,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上路运营。
3.一年内必须完成一次大修,车辆完成特殊任务后应及时保养,以确保车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技术保障中心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记录,实行保养登记制度,严格按照保养计划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三、车辆运营1.候车点及站内合理引导、疏导出站乘客,确保乘客安全和车辆运行的顺畅。
2.营运车辆应在指定区间内按照制定的运行时刻表准时开出,绝不得擅自增加、延长班次。
3.在车辆行驶途中,车速应按照限速标准,严禁超速行驶;不得违章、闯红灯、并线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4.车辆刹车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不得漏气、渗油。
5.公交车辆应根据载客量、行车时间、路段等具体情况灵活选用不同的运行速度,充分利用路权。
四、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的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做好车辆例检和特检工作。
2.定期进行车辆技术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测结果通报到相应部门。
3.预防和制止违反公交车辆行车安全规定和驾驶员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乘客安全。
4.对违反公交车辆运行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完善客运车辆信息平台,为乘客提供方便的查询和反馈通道,及时回应乘客的投诉和建议。
五、车辆保险公交车辆保险应按照国家法规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要求进行,应保证乘客在车辆运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公交车辆产生事故后能及时得到保障。
六、罚则1.严格查处公交车辆运行中的违章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制度。
2.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城市交通管理条例进行罚款、扣除驾照分数等处罚。
3.对恶意破坏、污染和纵火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违章率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行为进行考核, 违章率越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越高。
3
乘客满意度考核
根据乘客满意度对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乘客满意度越高,服务质量越好。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和公交公 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处理。
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交公司和 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驾驶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撤离现场。
03
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与要求
驾驶员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对安全行车重 要性的认识。
交通法规与规章制度培训
确保驾驶员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交 公司的行车规定。
紧急情况处理技能培训
教授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紧 急制动、避让障碍物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
全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31
• 总则 • 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培训和教育 • 安全监管与考核 • 附则
目录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确保乘客安全
通过实施行车安全管理规 定,保障乘客在乘坐公交 车辆时的安全,减少交通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提高运营效率
规范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 理,有助于提高公交运营 效率,减少因违规或事故 引起的延误和损失。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 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 隐患。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 城市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进行监管, 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驾驶员安全培训
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 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 理能力。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铁路工程计划财务部职责①协助指挥长管理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源(财、物)的投入及有效实施,监控资金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
②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成本分析;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财务预算;审查年度安全生产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筹措经费运用情况和年度安全工作财务决算报告。
城际公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城际公交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公司对城际公交的安全运营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驾驶员是城际公交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3. 乘客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配合驾驶员维护车辆和行车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相应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2)驾驶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3. 乘客管理(1)乘客应遵守乘车秩序,文明乘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上公交车。
(2)乘客应主动配合驾驶员维护车辆和行车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驾驶员。
4. 安全检查(1)公司应定期对城际公交安全运营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驾驶员应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
(2)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2.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
(2)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3. 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本(2篇)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交车辆的运行管理,保障乘客安全出行,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维护和保养第一条公交车辆维护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第二条公交车辆的定期保养时间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制定,并且要确保车辆保养的持续性。
第三条公交车辆的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进行维修,防止出现不安全的情况。
第四条公交车辆的年检和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第三章司机管理第一条公交车辆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严禁未经合法培训和认证的人员驾驶公交车辆。
第二条公交车辆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道德素质,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
第三条公交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标识进行驾驶,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四条公交车辆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操作性能,严禁随意调整车辆的参数和设置。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公交车辆应配备完备的安全装置,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应对紧急情况。
第二条公交车辆乘客座位应安装牢固、舒适,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公交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四条公交车辆应配备车载监控设备,以便随时监测车辆运行情况和乘客安全状况。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一条公交车辆的起始点、终点和途经站点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乘客出行需求合理设置,确保公交线路的覆盖面和便利性。
第二条公交车辆的班次和发车时间应根据客流情况和交通状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公交服务的及时性。
第三条公交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和停靠站点行驶,严禁乱停、乱靠、随意变更线路等行为。
第四条公交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公交车辆应定期进行车内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乘车环境的卫生和舒适。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确保公交运营安全、高效、有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城市公交运营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提高效率,优化服务;4.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第二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环保。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车辆维护保养部门,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包括:1. 定期检查车辆各部位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2. 定期更换润滑油、滤清器等易损件;3. 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运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行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应做到: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乘客舒适;3. 优化行车路线,提高运行效率;4. 加强与调度室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车辆调度部门,负责车辆运行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调度部门应做到:1. 根据客流需求,合理安排车辆运行;2. 确保车辆按时发车,减少乘客等待时间;3. 及时处理车辆故障,确保运营正常;4. 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2.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车辆事故处理制度;4. 车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司。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模版
公交车辆运行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交车辆运行管理,保障公交车辆运营的安全、高效和有序,促进城市交通体系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包括公交车辆的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维修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机构为公交公司。
第四条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公交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公交车辆的安全管理是指对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交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第六条公交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装备,经过年检并获得合格证明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七条公交车辆运行中发生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及处理。
第八条公交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驾驶员还应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公交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公交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报警装置,以及应急疏散装置,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安全地疏散。
第三章公交车辆的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公交车辆的运营管理是指对公交车辆运行过程中的调度、运营路线、票务管理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公交车辆的高效运营。
第十二条公交车辆运行前,应当进行车辆的调度和排班工作,确保车辆合理投放,满足乘客需求。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的运营路线应当合理设置,覆盖城市的主要交通枢纽和商业区,确保乘客出行的便捷性。
第十四条公交车辆的票务管理应当采用电子化手段,并建立健全票款管理制度,防止票款流失和偷逃。
第十五条公交车辆应当定期进行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运营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章公交车辆的维修管理第十六条公交车辆的维修管理是指对公交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等进行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公交车辆的维修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项目进行,保障车辆的良好状态。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行车,经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
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
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
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的下列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理。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检查未带者;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检查未带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驾驶员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闲谈、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听音乐(MP3)、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5、驾驶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
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50元。
6、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岗。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城市公交车辆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行驶环境的安全,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营,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辆。
第二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削减交通事故对乘客、车辆、道路和四周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从“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管:1、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2、加强车辆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3、订立和完善行车安全制度和风险防备措施。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四条车辆质量安全管理应严格依据相关标准保障,确保车辆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车辆的安全性、牢靠性、经济性达到规定标准,车辆装置符合技术标准。
第五条车辆保养管理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保养、保养记录等,要求保养标准快捷、恰当、科学,各项工作制度适时更新,除去不安全因素。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要将定期消毒提高到每日消毒一次,做到无死角清洗消毒;(2)定期对车辆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故障排查;2、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维护保养,防止因维护造成的车辆故障。
3、应急维护和修理保养:在紧急情况下适时组织维护和修理,避开在行驶过程中因突发故障造成事故。
4、保养记录:对车辆的保养情况进行定期记录,并保存到档案中,以备日后查询和检查。
第六条车辆检测管理要求对全部车辆进行全面检测,保障车辆安全,削减事故。
检测重要包括安全性能检测、燃油排放检测、车辆性能检测。
1、安全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重要包括制动、悬挂、转向、灯光等方面。
2、燃油排放检测:进行燃油排放检测,保障车辆燃烧的清洁环保。
3、车辆性能检测:进行车辆性能检测,比如发动机功率、动力传输、过桥性等方面。
城际公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城际公交运营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通过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2)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管理(1)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设备应齐全有效,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包等。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3. 行车管理(1)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线路、停站。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3)驾驶员应与乘务员密切配合,确保乘客安全。
4. 乘客管理(1)乘客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物品上车。
(2)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引导乘客文明乘车,保持车厢整洁。
(3)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关注乘客需求,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和乘务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车辆、行车、乘客、应急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四、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追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章交通运营主体责任第一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为驾驶员、乘务人员提供充足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并按时进行例行的维护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安全。
第三章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对新建、改建或拓展的交通设施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设计、施工、运营符合安全标准。
第五条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定期对现有的交通设施进行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
第四章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能够安全驾驶车辆。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文明礼貌。
第九条乘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应急救援技能,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五章乘客权益保障第十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制定乘客安全须知并在车辆内明示,告知乘客如何正确乘坐交通工具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配备紧急疏散设备和灭火器材,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遵守车辆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阻碍司机视线、乱扔垃圾等行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和秩序。
第六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者应当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交通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公交车安全管理条例
公交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公民乘坐公交车的安全和利益,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交车驾驶员的要求1.公交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遵守交通法规。
2.公交车驾驶员应熟悉运营线路,遵守班次时刻表,按规定准时发车,妥善处理临时变更情况。
3.公交车驾驶员应遵守道路行车规则,严禁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危险行为。
第三条公交车车辆管理1.公交车车辆应按时进行安全检修,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公交车车辆应配备急救设备,保持车内卫生整洁,确保乘客乘坐环境良好。
3.公交车车辆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灭火器、紧急出口等设施完好有效。
第四条公交车安全设施1.公交车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乘客安全,防范不文明行为和犯罪行为。
2.公交车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车窗防护网、紧急制动装置等,提高车辆安全性。
第五条公交车乘客应遵守的规定1.乘客应文明乘车,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2.乘客应遵守交通规则,配合车辆安检,听从驾驶员指挥,保证乘车安全。
第六条事件处理1.如发生乘客与驾驶员纠纷等事故,应及时报警处理,不得私自解决。
2.对于车内突发的意外事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并协助乘客疏散、报警处理。
第七条处罚措施1.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涉及违章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公交车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暂停或吊销从业资格证。
以上为《公交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加强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促进本单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本单位《运输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拟定本规定:一、公交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公交运营车辆,实行安全日检制度。
公交车辆每日发车前或收车后务必到检车台进行车辆日检,检查合格的由专职安检员做好登记并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通知单》上签章,不合格的,由安检员强制车辆入库维修,并对维修项目进行登记。
2、本单位值班人员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发车现场,对车辆进行检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有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自检自查情况、车载安全设备及超员、超速、超载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安值人员要立刻予以纠正,并做好途中安全运转的交待工作。
3、公交车辆需准时参加季审、年审、年检技术检测、维持与保养等事宜。
4、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设立健全公交车辆的有关档案,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GPS设备监控、车辆登记证书等。
5、公交营运车辆务必参加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责任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6、特殊天气(冰、雪、雾灯)本单位要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车上路,对重点路段(险区)加强现场指挥与指导。
恶劣天气时,要对车辆进行枪支管制,禁止所有车辆出站运营。
7、加强对车载行车相关的记录仪与GPS设备的安全监控,对营运车辆进行跟踪管理。
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发送气象、道路信息,监控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
8、高考、中考用车及其它重点运输等特殊任务时,本单位要先派技术好、作风硬的驾驶员落实,并由安管人员带队。
城市公共交通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的规范化和规程化变得至关重要。
良好的城市公共交通规定可以提高行车安全、保障乘客权益、提升乘车体验,实现城市交通的有序运行。
本文将从安全、环境、管理等方面论述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定。
一、安全规定1. 车辆安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每辆车应安装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和应急出口标识。
车辆的负载量应符合规定标准,以保证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2. 人员安全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
公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乘务员应熟悉车辆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及时解决乘客的问题和意见。
3. 乘客安全乘客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排队上下车,不乱扔垃圾。
公共交通车辆应设置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紧急情况。
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二、环境规定1. 噪音控制公共交通车辆应配备降噪设备,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车辆和站点应设有噪音隔离设施,保证城市环境的安静和舒适。
2. 尾气排放公共交通车辆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使用清洁能源和低污染燃料,减少尾气污染。
公交公司应定期检测车辆尾气排放情况,并及时进行排放净化和维护。
3. 垃圾处理公共交通车辆和站点应设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并定期清理。
乘客应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要求,不乱扔垃圾,保持车辆和站点的清洁。
三、管理规定1. 经营合规公交公司应依法合规经营,持有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公交线路和时刻表应按规定公示,方便乘客查询。
经营者应定期进行运营数据统计和分析,提供合理的运行方案和服务。
2. 服务品质公共交通车辆和站点应保持干净整洁,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公交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及时解决乘客的问题和投诉,并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
3. 票款管理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票款管理制度,确保票款的安全和准确性。
车辆上应设有刷卡、投币等支付方式,并提供电子支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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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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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行车,经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
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
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
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的下列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理。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检查未带者;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检查未带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驾驶员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闲谈、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听音乐(MP3)、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5、驾驶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
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50元。
6、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岗。
7、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50元。
8、单手操作方向盘,行车中驾驶不规范,扣50元。
9、车辆每日检查登记不按时填写或胡乱填写,车
辆每日检查登记表丢失,扣50元。
10、收车后不关闭电源开关、不锁车门和关闭窗户,扣50元。
1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试时,迟到,早退,扣50元。
12、擅自改动设备、电脑及摄像头,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13、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
乘客上下车时,因驾驶员原因,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4、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5、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16、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事故的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注:如驾驶员逃跑、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2、发生事故,必须上报公司,延期不报者处罚200—500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因个人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理赔的事故,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事故经济损失的赔偿: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担责任,有责事故视情况承担30%---50% 无责:公司承担
5、公司在驾驶员工资中设置300元的行车安全奖,与工资挂钩,当月驾驶员无行车责任事故,和在每月安全检查中无事故隐患和苗头,全额发放。
6、驾驶员肇事、违规处理:
(1)有责事故驾驶员待岗,待岗天数视情况而定。
(2)待岗期间无工资。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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