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土地承包补贴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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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土地承包补贴政策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

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二、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

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

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

行核实,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结束后,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并报县农业、财政

部门,县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资金发放工作

由县财政部门组织。

一、关于补偿主要是看种植的品种。目前国家对农民的补贴主要是种植粮食的补贴。一般每亩在100元左右。目前根据各省的情况

不同,有的地方开始对棉花、油菜的种植也进行了补贴,但补帖的

标准便很少了。不知你承包的该地块是种植的什么品种,根据你种

植的品种你到县级农村综合改革办(一般设在财政局)去谘询一下。

二、据你所说,你所承包的50亩地,不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家庭承包形式”,而应该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如果是种植的粮食,原则上

应该给承包人,因为一般情况下,是只有种植粮食才给以补贴,不

种则不给,村里将土地承包给你,种什么就由你定,你种粮食国给

就给补贴,你不种粮食国家就不给。当然我们这里的实际操作中也

分两种方式,一种是不给的承包人,另一种是给的承包人,但适当

提高承包费。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

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

二、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

三、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四、经县级人民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五、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六、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补贴,包括以下情况:

1、是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2、是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七、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

八、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

九、国家规定补贴原则上发给有承包权的农民,但是有合同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土地流转时合同没有写明土地归谁,甚至只是口头协议的,拿补贴时就会很麻烦。因此提醒大家,土地流转一定要签好合同,并且写明补贴归属方,作为日后获得补贴切实依据。

1.土地承包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3.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指的是具体承包期限还是承包制度?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

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

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

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4.家庭承包的发包方享有哪些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④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地承包费,不同地域标准不一样,国家补助标准也一样,不同地域标准都不一样。

但是,随着制度安排不断演进,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产生,特别是围绕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安排,

实践中有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对农村土地制度,特别是承包经营权作出更进

一步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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