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
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关于制定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我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领全区人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区、社会和谐的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回顾与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是黄岩爬坡过坎、聚能蓄势的五年,也是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克难奋进的五年。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省委‚八八战略‛、‚两创‛总战略和市委‚三个台州‛战略、‚四大战略‛,按照‚东部提升、中部崛起、西部开发‛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八网八区‛建设,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全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底的121.8亿元增加到235.7亿元,年均增长11.8%;财政总收入从17.2亿元增加到32.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从8.3亿元增加到16.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3.7%、14.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从174.0亿元增加到321.5亿元,年均增长13.1%。
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7家、省级以上研发中心(包括技术中心)19家,新增国家级品牌(包括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18件。
进出口总额15.42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总额13.91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15.7%和16.1%。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由6.5:54.3:39.2调整为2010年的5.2:53.9:40.9。
工业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塑料制品、医化、汽摩配、机电、模具、工艺美术、食品饮料等7个工业主导产业,模具行业成为全省首批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成功创建‚中国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
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蕉府〔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印发蕉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蕉府〔2019〕18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蕉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1年)》业经2019年7月1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2019年7月16日蕉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1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辖区群众优质教育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27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破解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短板,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学校、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倾斜,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质量效益较高的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情况我县共有38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完全中学2间,初级中学9间,九年一贯制学校3间,完全小学17间,教学点7间。
全县现有8个镇:蕉城镇、长潭镇、三圳镇、新铺镇、文福镇、广福镇、蓝坊镇、南磜镇。
蕉城镇有完全中学1间,初级中学3间,完全小学7间,教学点1间。
长潭镇有完全中学1间,完全小学2间。
蕉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蕉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深入实施《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纲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四个县”发展战略和“发展、富民、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为“十二五”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全县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22.6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2.95亿元,平均增长11.6%,超额完成“十一五”年均增长11.6%的目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19.1︰47.7︰33.2调整为2010年的18.9︰48.7︰32.4;人均GDP由2005年的10729元增加到2010年的20000元,年均增长11.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05年的1.04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62亿元,年均增长2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投资40亿元,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0年完成18.7亿元,年均增长16%。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城乡交通明显改善,抓住蕉岭列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的机遇,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和改造国省道、县乡公路。
天汕(蕉岭段)高速公路如期开通,全县公路实现镇通行政村,并完成水泥硬底化改造,公路通车里程1288.3公里,全县公路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134公里,居全省山区县前列。
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局关于洮南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洮政发〔2010〕10号
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局关于洮南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局关于洮南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洮政发〔2010〕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洮南市发改局《关于洮南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05月17日洮南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洮南市跨越争先、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
编制洮南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科学指导循环经济发展,对于提高我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物质能源消耗和最终废弃物排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规划紧密结合洮南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规划期为2011-2015 年。
第一章基本情况一、区域概况(一)自然地理及区位情况。
洮南市地处吉林省西北部,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接壤,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相连,南与通榆县毗邻,东与洮北区、大安市相连,介于东经121°38′—123°20′,北纬45°02′—46°01′之间。
全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性强,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少雨且分布不均,秋季昼夜温差大,冬季少雪寒冷。
年平均气温4.2℃,日照时数3005小时,光照充足,无霜期多年平均135天,多年平均降雨量377.9毫米,降雨年内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多集中在7、8、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年平均蒸发量1230毫米,多年平均冻深1.8米。
主要作物有水稻、玉米、高梁、葵花、谷子、大豆、杂豆、辣椒、土豆、蓖麻、西瓜等。
攸县网岭镇总体规划(2016-2030)
2.发展建设规划
城镇规模预测
现状镇域常住人口约Q=7.8万人,其中户籍总人口约6.9万人,寄住人口约0.8万人(监狱人口)。
• 镇域人口预测: 根据人口自然增长率5‰、机械增长率21-26‰以及其他综合 因素(详见说明书)
确定2020年全镇规划人口约为9.0万人; 确定2030年全镇规划人口约为13.4万人。
2.总体发展目标
总体发展定位和目标
本次规划从多规合一的角度出发,结合发改部门“十三五”规划、国土部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部门上 位规划以及环保、林业等规划对网岭镇的城镇发展定位与目标。将网岭镇定位为:
攸县副中心城镇、 湖南省工业重镇、 以产业带动城镇发展的全国重点镇、镇级市。
2.总体发展目标
生态空间 农业空间 城镇空间
1.空间控制规划
“多规合一”的空间管制分区
“多规合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生态空间
禁止建设区
农业空间
限制建设区
城镇空间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城乡总体规划 禁建区 限建区 已建区 适建区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协调区 产品提供区
人居保障区
多规目标指标统一(远景)
序 号
类别名称
醴陵市
坪阳庙乡 丫江桥镇
湖南坳乡
槚山乡
网岭镇网岭镇 大瑞村 酒埠江
新市镇
汇报提纲
REPORT CONTENT
一、总体规划目标
二、网岭镇域全域规划
三、网岭镇区总体规划
四、图件目录
一、总体规划目标
1.规划依据 2.总体发展目标 3.总体规划核心分项目标
1.规划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5-2020)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9•【字号】梅市府办函〔2016〕134号•【施行日期】2016.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6—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技监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9日梅州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6—2017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和2016年广东省质量大会精神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6〕517 号),明确2016—2017年我市质量工作重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一)提升产品质量。
围绕国家部署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种重点消费品,以及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电声器材(无线传声器、扬声器)、厨房电器具(电烤箱、吸油烟机、电磁炉)、皮具/箱包、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电吹风)等我省确定的5类10种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根据我市的产业状况,在抓好5类10种重点产品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电声器材(扬声器)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0•【字号】梅市府办〔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0日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和《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粤环〔2014〕12号),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工业源治理,推进脱硫脱硝工作。
1.深入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综合治理。
加强电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新建火电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更新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脱硫设施,到2015年全市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5%以上,其他现役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电厂降氮脱硝工程,推广燃气机组干式低氮燃烧技术,2014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4家燃煤电厂、8家旋窑水泥厂脱硫脱硝除尘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蕉岭县领导干部2017年度接访情况安排表(1月)
填报单位:蕉岭县信访局填报日期:2016年12月26日
单位
序号
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接访地点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蕉岭县
1
01.16
温向芳
县委书记
负责县委全面工作。
县信访局
林文建
县委常委
县委办主任
分管县委办公室、县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机要局、保密局、接待科、信访局工作。
交通局
6
01.12
李瑞金
常委
兼任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组织、编制、老干部、党史研究工作。
新铺镇
7
01.13
刘仁忠
常委
兼任县委统战部部长,分管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港澳台、侨联、工商联工作。
宣传部
8
01.17
温健忠
常委
兼任县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蕉城镇
9
01.19
丘德俊
兼任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武警、司法、普法、信访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工作。
公安局
12
01.25
刘素芬
副县长
分管卫生和计生、教育、编制、文体旅游、广播电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妇儿工委工作,联系政协、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工作。
卫计局
13
01.26
徐杞文
副县长
分管财政、税务、统计、金融、银信、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农业、水务、扶贫、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综合管理、土地房屋安置中心、房管、环卫、人防工作。
2
01.03
陈伟明
县长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蕉岭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蕉岭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一节前言 (5)第二节编制依据 (7)第三节目标任务 (10)第四节基本原则 (11)第五节规划范围 (13)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14)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14)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4)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18)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20)第四条水域环境状况 (22)第五条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24)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26)第一条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6)第二条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29)第三条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32)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36)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38)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38)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40)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46)第十二节养殖区 (52)第四章保障措施 (60)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60)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61)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62)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63)第五章附则 (64)第十七节关于规划效力 (64)第十八节关于规划图件 (64)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蕉岭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西与平远县相连,东南与梅州市梅县区接壤,北与福建省武平县、上杭县毗邻,205国道和天汕高速公路贯穿南北,扼闽粤公路交通之咽喉。
地理位置介于北纬24°25′27′′至24°52′57′′之间,东经116°01′00′′至116°24′42′′之间,现下辖蕉城、长潭、三圳、新铺、文福、广福、蓝坊、南磜8个镇,共97个村委会和10个居委会。
全县总面积为957.1平方公里,县境内主要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山地和丘陵面积约826.9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典型的山区县。
蕉岭县是“全国绿化模范县”,也是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广东省文化先进县、体育先进县、全国首批文明县城,更是有名的“世界长寿乡”之一。
梅州市蕉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梅州市蕉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前言 (I)第一章总则 (1)一、调整目的 (1)二、指导思想 (1)三、调整原则 (1)四、调整依据 (2)五、调整范围 (5)六、调整基数 (5)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6)一、农用地 (6)二、建设用地 (6)三、其他土地 (7)第三章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8)一、规划编制情况 (8)二、规划实施情况 (9)第四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12)一、耕地保有量 (12)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2)三、建设用地规模 (13)第五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14)一、耕地调整情况 (14)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15)第六章规划空间布局调整情况 (17)一、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的调整情况 (17)二、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19)三、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 (21)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 (24)五、中心城区调整情况 (26)第七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28)一、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28)二、与城市规划的协调衔接 (28)三、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29)四、与矿产资源规划协调衔接 (30)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31)一、交通项目 (31)二、水利项目 (31)三、能源项目 (31)四、工业项目 (32)五、旅游项目 (32)六、其他项目 (32)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3)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33)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33)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33)四、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34)附表 (35)附图 (49)附件 (50)前言为更好保障蕉岭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县域内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梅州市的要求编制•梅州市蕉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6•【字号】梅市府办〔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6日梅州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旅游发展布局,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努力将旅游业打造成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奋力建设文旅一线城市,为梅州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争当生态发展区建设先行示范市”,全域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旅游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文化和旅游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建成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高等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培育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积极对接融入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蕉岭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蕉岭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号)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全面推进我县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2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为责任主体,明确有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划分以县、镇为单位的二级网格,建立“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底数清、职责清和监管到位、互通到位、服务到位)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网格划分和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主要依据划分为县、镇二级网格。
县政府根据辖区内的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以镇、工业集聚区为基本单元将管辖区域合理划分为若干基层网格,明确具体任务和职责,每个基层网格必须落实网格分管领导1名。
每个基层网格按照一个行政村(居委、工业集聚地)划定为一个子网格,每个子网格必须落实监管责任人至少2名、子网格责任领导1名。
全县按行政区划共划分为9个三级网格区域,分别为广福镇、文福镇、蕉城镇、南磜镇、蓝坊镇、长潭镇、三圳镇、新铺镇、广州南沙(蕉岭)产业转移工业园。
全县共有97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3处产业集聚地(油坑工业基地、金城工业园、乐干工业集聚区),据此划定为110个子网格。
(一)二级网格。
以县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监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二是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承担本辖区日常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沿江沿河企业、涉重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三是负责整合环保、水务、住建、城综、农业、畜牧、环卫等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明确重点监管对象,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梅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 保护历程总结 ......................................................................................................................................................... 6 2、 保护工作成绩及问题分析 .................................................................................................................................... 6 3、 《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96-2015)》实施评估 ....................................................................... 8 4、 其他相关规划解读.............................................................................................................................................. 11
三、历史地理研究 ................................................................................................................ 15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梅市府[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梅市府〔201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梅州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纲要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时期。
梅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为“十二五”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加快探索山区科学发展新路。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努力探索从“四个梅州”到“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新路,坚持以开放梅州为先导,更新解放全市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梅州山区逐步走向开放开明;以工业梅州为核心,工业经济搭上“末班车”,进入“快车道”;以生态梅州为基础,青山绿水的生态优势在巩固中得到提高;以文化梅州为动力,“世界客都·文化梅州”形象得到彰显提升,全面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使梅州经济社会转入到科学发展轨道。
蕉岭:争当全面协调发展排头兵
以广东 省 可持 续发 展试 验 区 为契机 .争 当全 面协调发展排头兵
蕉 岭 县于 2 0 年被 确定 为广 东省 可持 续发 展试 验 区, 05 该 县提 出 以建设 可持 续 发展试 验 区为 契机 , 以建设 生态 工 业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城 市 为 目标 , 走生 产 发展 、生 活 改 善 、生态 良好 的可 持续 发展道 路 , 努力 争 当全市 全面 协调 发展排 头 兵 。当前 要 大力 发展 循环 经济 , 推行 清洁 生产 , 建立 生 产者 责任 延伸 制度 , 以生态 链 为纽 带, 统筹 规划 工
保局 被 评为 整治违 法排 污 企业 专项 行动 先进 集 体和环 境宣
传 先进 单位 。最 近 ,蕉 岭县 又提 出实施 “ 生态 示范 县 ”的 发展 战略 ,并被 确 定为 广东 省可 持续 发展 试验 区。今后 几 年, 蕉岭 县将 围绕 “ 态示 范 县” 工作部 署 ,进一 步 加强 生
殖 、水 产 养殖 以 及 农业 面 源 污 染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保证 动 ,控 制农业 面源 污染 、禽畜 养殖 污染 。 临 界水 质合 格交 接, 争取 尽快 建 成城 市生 活污 水处 理 厂 。 要加强 城 乡饮 用水 资源 的保 护, 保证 全县 人 民饮 用水 合格 安 全 。二 是 认 真 抓 好 以大 气 污 染 防 治 为 重 点 的 “ 天工 蓝 程 ”,要 继续 抓好 水泥 企业 污染 治理 工 作, 在全 面完 成 了 3 座 立 窑治理 的 基础 上, 开展重 点 污染 源全 面达 标排 放 工 2 作 ,促 使企 业继 续治 理其 它扬 尘 点污 染, 全面 改善 全县 环 境 质量 , 为人 民群众 创造 良好 的生产 生活 环境 。同时要 加 强监督 管理 ,防 止偷排 漏放 现象 的 发生 。
蕉岭连片推进“客韵寿乡”新农村建设
蕉岭连片推进“客韵寿乡”新农村建设作者:涂永平黄麟胜陈晓光来源:《源流》2015年第10期地处广东省东北部的“原中央苏区”蕉岭县是第一批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区,目前该县以客家文化和长寿文化为基础,大力推进“客韵寿乡”新农村建设。
美丽环境让人住在农村舒服“住在农村舒服!让我住在城里,我都不愿意。
村里几乎看不到垃圾,村道绿化好,房子粉刷得很白、很新。
”泡上一壶茶,闲坐在庭院,近处花朵盛开,远处哒哒的拖拉机春耕声传来,这些都让75岁的三圳镇九岭村村民徐建仁十分享受。
“我们村是上门收垃圾的!”九岭村村支书徐文坚告诉记者,村里的卫生之所以这么好,主要是因为从去年8月起村里实施上门收垃圾的措施,全村共500户村民,每户每年收取50元垃圾处理费,“收钱是象征性的,主要是引导大家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
九岭村的环境治理是蕉岭县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2014年,蕉岭县经过规划,确立了蕉城镇龙安村、三圳镇福北村、招福村、芳心村、九岭村两镇五村为示范点。
示范点均在石窟河边上,串成连片的示范区,路线全长21公里,辐射108个自然村,总面积20平方公里。
“蕉岭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客家人文深厚,是美丽台乡,世界长寿乡,也是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
因此,我们发挥良好的基础优势,扩大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具有客家特色的…客韵寿乡‟。
”蕉岭县委书记温向芳告诉记者。
“以前是…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
”蕉岭县委农办主任陈汉铭认为,农村发展在一段时间以来缺乏有效引导。
为此,蕉岭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突破口,通过解决生活垃圾问题,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等,实现村容村貌质的飞跃,“基础工作一件一件地完成,让老百姓看到变化,看到希望,树立信心。
”陈汉铭说。
环境整治掀起了蕉岭新农村建设的热潮:福北村的刘氏祖屋正抓紧修缮,九岭村的乡贤回村建设农家乐,芳心村的生态城市家庭农场已平整待租……“要我建”变为“我要建”九岭村的垃圾处理费一年需要6万多元,就在村委会提出收取垃圾费的建议后,村里就炸开了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蕉岭县南礤镇石寨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蕉岭县南礤镇石寨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25•【字号】粤府函〔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蕉岭县南礤镇石寨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粤府函〔2016〕47号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南礤镇石寨村保护规划(2013-2030年)》的请示)(梅市府报〔2014〕3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广东省蕉岭县石寨村保护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以石寨村的下寨自然村建成区为主体,面积约为16.6公顷。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包括方楼、树德楼、郭氏宗祠等主要保护建筑及其周边环境,面积约为11.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马山以西、石寨河以北地区,北至白沙潭电站,西至石寨大桥,面积约为5.5公顷。
二、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要切实加强对石寨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尤其注重保护石寨村古村落山水田园的空间格局和典型客家村落特色。
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
在《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
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
梅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做好《规划》公布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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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553号)、2016年广东省质量大会精神和《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蕉府办函〔2016〕36号)等相关精神,明确2016-2017年我县质量工作重点,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一)提升产品质量。
围绕国家和省确定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
将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家用燃气具、儿童用品、箱包皮具、纸制品、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及用品、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等11类商品作为流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
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及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到2017年,我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6%以上,粮、油、肉、蛋、乳五大类大宗日常消费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科工商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参与)(二)提升工程质量。
强化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息库,实行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
严把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关,在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原材料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做到工地全覆盖、施工过程全覆盖,推广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与工程质量保险等现代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鼓励将客家建筑艺术和元素融入现代技术、材料、工艺,促进客家传统建筑工艺的创新。
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严把建设工程源头质量关。
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针对“裂、漏、渗”以及给排水、电气、节能等影响使用功能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
定期举办施工质量现场观摩会,促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着力推进全县建筑行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推动建筑向工业化产业化道路发展。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单位参与)(三)提升服务质量。
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与现代城市建设相融合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和质量监管平台,支持外贸综-1-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
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品牌带动战略。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
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领域,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服务业质量,推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创意设计、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
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引导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普遍建立或者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社区服务、医疗服务、交通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竞争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县科工商务局牵头、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金融局等单位参与)(四)提升环境质量。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扬尘污染排放防控机制,深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推动火电水泥脱硫脱硝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水治理,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
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工业区场地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等示范项目。
加强固体废物及辐射环境管理,强化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和电磁辐射项目管理。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并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
培育发展节能-2-环保产业,加快实施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试点。
到2017年,全县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PM2.5年均浓度维持在35微克/立方米左右。
(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参与)(五)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推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完善计量检测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程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综合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在各类组织中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支持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
到2017年,全县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18家以上,鼓励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参与)二、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制定蕉岭县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在全县范围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3-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
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事后监管。
选取有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试行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及鉴证工作。
(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等单位参与)三、加强质量基础建设(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将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
(县工商和质监局、县普法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夯实计量技术基础。
加快计量传溯源体系建设,使其进一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到2017年,全县总体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县各级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项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到26家以上。
(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九)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
鼓励更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
推动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服务质量认证,引领更多的服务企业执行服务质量标准,不断强化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支撑力。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认证活动-4-秩序。
提升产品、体系认证水平,培育和发展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认证产品。
推动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绿色认证等自愿性认证,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对检测质量安全风险源和危害性分析,强化风险性预警,健全能力验证结果通告和处理制度。
(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落实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增量提质,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结构,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骨干企业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专项、先进装备制造业及未来产业等,开展专利导航、分析、预警,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储备和运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打造网上网下服务平台,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
(县科工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商和质监局等单位参与)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十一)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培育。
贯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推动创建自主品牌,鼓励我县优势产业和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
支持农产品商标、农业服务商标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和运用,加快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经营向区域-5-品牌经营升级,支持外销特色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商标国际注册。
推动企业通过商标质押融资、许可转让等手段,实现商标的经济价值。
到2017年,有效期内的省名牌产品达到4个,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超过100件。
(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科工商务局等单位参与)(十二)加强产业品牌建设。
通过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优质品牌。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动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规则和退出机制。
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努力实现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效监管。
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
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利用现代流通和营销体系提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
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以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引导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知名品牌服务企业。
到2017年,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
(县科工商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金融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打造区域品牌。
继续推进“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
到2017年“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基本完成迎接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6-作。
(县府办、县工商和质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市场安全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
围绕高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
引导具有名牌名标的工业企业通过建设自主创新平台增强品牌建设能力。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培育企业品牌、开展行业调查、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跟踪发布名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区域品牌建设。
结合“一带一路”战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开展中国品牌海外宣传推广活动。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侵犯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净化企业品牌发展市场环境。
(县科工商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和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十五)推动质量准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