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常见问题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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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实际 缴费年限
机关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时段
2000.07
2002.09
2014.10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常见问题:
1、改革时点前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离开机关事 业单位前的工作时段能否视同缴费?
答:粤府[2015]129号文第五项提到,符合本办法参保范围且 改革时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按合同制管理 的原固定工,不含其它合同制工人),其改革前符合国家和省 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规定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 年限;第十一项第5点提到,改革前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按规定不能视同缴费年限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可按改革 前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
2016.01.012016.12.31
2018.01.012018.12.31
2020.01.012020.12.31
2022.01.012022.12.31
2024.01.012024.12.31
加发比例 20% 40% 60% 80% 100%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老办法待遇计算: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岗位)等对应的退休 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 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 2015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常见问题
分析
第一、简单介绍三个改革性文件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文件: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 二、建立职业年金办法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 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18号文)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新办法待遇计算:
“中人”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 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 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一、2014.10-2016.12期间养老和 职业年金补缴工作 二、2014.10至2017.07期间养老 保险清算工作 三、已退休中人新办法重核工作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国发[2015]2号文,明确:
一、改革的范围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 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 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 为8%(今年4月30日,粤人社规[2019]11号文下发,自5月1日起,将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为16%); 三、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四、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个人缴费本息发放例子
张三,2000年07月参加工作,在某企业上班,2002年09月通过公务 员考试进入机关单位,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有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问:张三的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和缴费接续如何办理?
答:按照粤府[2015]129号文件,张三2002年09月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 段能视同缴费,2000年07月至2002年08月在企业工作时缴交的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确认。所以,张三在个人缴费本息发放业务中,2002 年09月之后缴交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能清退,并建立视同账户,承认视同缴 费。2014年10月以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00年07月至2002年08月 缴交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2014年10月后缴交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合并 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答:粤人社规[2017]10号文第八点提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 基数和规定的比例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后, 按照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粤府[2015]129号文第四项第二点提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累 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和延长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 请终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 户储蓄额。
“中人”: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 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老人”: 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国 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项目(标准)发放基本养 老金,今后参加待遇调整。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中人”待遇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中人”设立 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粤府[2015]129号文
明确了在职人员的缴费基数
(一)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 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 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不含节日补贴)、年终 一次性奖金。 (二)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 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区津贴等)、绩效工资(不含节日补贴)。 (三)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G2015=6%,G2016=4.5%,G2017=3%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老办法待遇计算:
例子:李四,2018年10月审批退休,退休时职务是主任科员, 2014年9月也是主任科员,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工 作年限35年,用老办法核定的退休待遇多少?
解答:2014年9月基本工资是1500元(A), 主任科员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是5280元(B), 主任科员对应的3号文增加额是350元(C), 工作年限35年对应的计发比例是95%(M), G2014=0,G2015=6%,G2016=4.5%,G2017=3% 所以, 老办法待遇=(A*M+B+C)*(1+G2014)*(1+G2015)*(1+G2016)*(1+G2017) =(1500*95%+5280+350)*(1+6%)*(1+4.5%)*(1+3%) =6586元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粤府[2015]129号文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一次性支付: 情形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死亡的 情形二:退休人员死亡的
情形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的 情形四: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所有缴费年限 累计不足15年,又不愿意一次性补缴够15年的
改革前在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予以确认,并与改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合同制工人(不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改革前参 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 与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粤府[2015]129号文
明确了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
“老人”原办法 “新人”新办法 “中人”设置十年过渡期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三种人群的定义:
11..退“退休新休; 人; ”: 改革2.后缴参加费工年作限的(人含员视,同基本养老 金由基础养老金缴和费个年人限账)户累养老计金满组15成年。。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国办发[2015]18号文,明确
一、实施范围:职业年金办法适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范围与参加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 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组成: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 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 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 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 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四、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常见问题:
2、改革时点后受分被开除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的,如何办理 退休?
答:该类人员开除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段能否视同缴 费目前政策尚未明朗,所以该类人员要是目前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了,还是暂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常见问题: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年限未 满15年的,能否申领退休待遇?
新办法计算的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6700+300=7000 元/月 新办法待遇>老办法待遇,按比例限高加发 2017年退休加发比例是30%,即: (7000-6000)*30%=300元/月 所以,比对后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是6000+300=6300元。 职业年金由于是另外的机构发放的,要根据退休时个人选 择的领取方式才能确定发放金额,不一定是300元/月。
三、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实施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 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文)
第二、介绍目前我市改革情况及进度
一、参保登记情况 二、养老和职业年金征收情况 三、养老待遇发放情况 四、退个账工作进度
第三、今年工作重点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常见问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又是如何确定?
答:惠市人社函[2018]656号文明确: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与
保低: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 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限高: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 超出的部分,根据退休时间按比例加发。
退休时间
加发比例 退休时间
2014.10.01-2015.12.31 10% 2017.01.01-2017.12.31 30% 2019.01.01-2019.12.31 50% 2021.01.01-2021.12.31 70% 2023.01.01-2023.12.31 90%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粤府[2015]129号文
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改革后单位和个人都按本办法规定缴费的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符合本
办法参保范围且2014年10月1日(简称改革时)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 人员(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他合同制工人),其改革前符合国家
和省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规定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其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粤府[2015]129号文
细化了改革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 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 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第一部分 文件介绍
新老比对例子
张三,2017年退休,老办法待遇计算出是6000元/月,新办法计算 出的基本养老金是6700元/月,职业年金按月计发算出300元/月, 新老比对后能领取的待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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