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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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战略联盟。

我们拥有共同而广泛的消费群体。

我们之间没有竞争的硝烟。

有只有相互结盟,共创品牌及商机。

真诚合作,全力以赴。

一起创造更加广阔的商业天空。

甲方:丰城顺银村镇银行

乙方:

1、“丰城顺银村镇银行”是值得信任与合作的商业伙伴。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国务院、银监会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要求,由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广东、江西两地共9家优质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顺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持股5100万元,占比51%。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于2010年11月25日正式开业,是宜春市的首家村镇银行,也是发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外发起设立的首家村镇银行。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以“扎根丰城、服务丰城”为宗旨,以支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己任,致力于为当地经济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丰城顺银村镇银行共设有营业机构4家,分别是位于新城区梦祥路的营业部、恒丰时代广场的剑光支行、紫云大道的河洲支行、解放南路的南门支行,金融服务网络更加完善,致力为市民、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通过三年多的积极探索,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逐渐规范,自身业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广受当地政府、企业客户和市民的认可。截至2013年12月末,丰城顺银村镇银行人民币存款余额46147万元,比去年末增加11555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35707万元,比去年末增加9000万元。资产质量情况良好,不良贷款率为零。

2011年,丰城顺银村镇银行在丰城市经济工作会议中荣获“2011年金融信贷先进单位”和“2011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将继续秉承“用心服务,成就理想”的经营理念,以支持当地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以及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出发点,苦练内功,抓住机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丰城经济的发展作出

新贡献。

2、甲、乙双方义务及权利。

1 、银行

(1)我行负责活动整体策划,根据活动内容选择参与活动的合作商户,确定活动时间,制定整体推广方案和宣传策划方案。

(2)我行负责在公开媒体及其他渠道进行活动宣传,扩大银行的品牌知名度,以及联盟商家的知名度,并承担相应费用,宣传途径包括:

a:在相关媒体进行活动广告宣传

b:制作活动宣传标识牌在商户营业场所放置或张贴

c:通过我行的微信平台向客户发布活动优惠信息

d:其他宣传渠道或宣传形式

(3)我行负责在活动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宣传推广商户的品牌,产品及服务消费资讯

(4)我行有权对商户执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调查、访问,如发现商户有违约行为,我行可单方面终止协议而无需商户同意。

2 、联盟商户

(1)根据约定,给持卡消费客户一定折扣或按消费金额为基础送消费积分。

(2)商户恪守商业信用,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我行恒通卡客户,不得对我行恒通卡客户进行任何歧视性的对待或采取任何歧视性措施,如客户因优惠问题投诉,商户应以其名义向客户解释并承担相关责任。

(3)商户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我行恒通卡客户提供优惠

(4)商户有责任对其下属工作人员及服务员做好本活动的解释说明,对店员进行培训,收银员或店员知悉活动内容

(5)商户按我行的要求提供活动有关的宣传信息或内容,商户对提供的信息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并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

(6)商户负责按照我行提供的统一宣传内容及宣传材料,在商户范围内和客户进行宣传推广,在店内显眼处拜访本次活动的海报、X展架等宣传品,在收银台摆放本次活动的小型宣传座牌,禁止私自拆除标识等宣传物品。(7)商户须确保恒通卡客户当天刷卡消费的真实性。(8)商户因变更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应确保本协议继续生效

3、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均需对合作消费凭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2、乙方不得向对方客户进行强行推销,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发生

的客怨事件,均须有发生客怨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和赔偿的相关损失。

3、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经常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

行相关沟通和调整,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4、保密事项。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5、不可抗拒因素。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条件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计算机网络瘫痪、战争、动乱、罢工等。

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失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限因此而顺延。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双方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6、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者其它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责任。

2、对非本协议各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

7、负责条款。

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或者成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商议确定。

8、权利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被视为是对权力的放弃或对追究造成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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