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承包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责任书
甲方: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经开区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具体施工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乙方同意(身份证号码:)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组建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完全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享受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约定权利,负责现场施工与管理,独立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负责后期保修。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工程管理,不干涉工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条款执行,所有违约、罚款、赔偿、奖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按照下列条款定上缴本工程相关费用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甲方按照本工程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为准)的%收取工程施工管理费。
2、在向建设方即发包人开具发票当月前提供发票开具额的70%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本材料票)
3、扣除开具发票金额的14.7 %,材料专票抵扣税款于本票开具下月返还至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4、各项投标、工程保证金等乙方提前支付给甲方。甲方再支付给建设方。
5、工程进度款到账后,甲方应按上约定扣除相关税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款。到帐五个工作日后,每拖延一天转款支付本次本款的0.1%做为违约金。按天累加。
6、此项目工程施工权属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仅为公司资质借用达到共赢关系。
第五条甲方责任义务
1、根据建设方要求投标,准备相关资质材料、授权文件等。(投标及标书等费用乙方另行承担)
2、配合乙方以甲方名义报送本工程有关的报告报表资料、工程款结算材料等。
3、甲方有权了解、督促乙方工程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安全管理等相关本工程情况。
4、甲方不得挪用乙方根据本责任书约定的应得工程款,也不得给正常资金拨付设置障碍。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索赔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索赔。
第六条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经营管理,自负盈亏,拥有该项目施工管理的所有指挥权(包括施工人员的雇佣和调配、采购权,财务管理权等)
2、乙方承包的工程,所发生的如欠付工程款,人工费等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承包的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如由此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听取甲方的整改意见,若造成施工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地方法令及工程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负责投保该工程意外保险,因未购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5、严格执行所涉工程合同条款,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按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如果因违反该合同条款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或导致第三人追诉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对于上述纠纷事实也由乙方全权处理并负全责。
6、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修包换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全权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所有款项保证用于工程,以保证工程正常进度。否则造成工期延误并给甲方及建设单位造成损失,除依法赔偿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的罚款。
8、由本次承包经营所引起的仲裁、诉讼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将由乙方处理和承担。由于项目的变化及乙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须终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益,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随甲方与建设方签定承包合同失效并完成相关工程款结算而失效。
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防火与安全责任人任命及责任书
一、任命为项目防火责任人与安全责任人。
二、防火责任人责任如下: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承担施工现场火险(灾)的全面
管理与经济责任。
2、成立防火小组并任组长。领导小组人员为项目防火责任人、安全员、材料员及各施工组长。
3、现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签订防火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4、按规定配置现场防火器材,建立各项防火制度,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三、安全责任人责任如下:
1、在施工现场配置齐全安全设施与用品。
2、承担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代表人:
项目防火及安全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