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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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42_山西2011定额与2005定额区别修改

091942_山西2011定额与2005定额区别修改

山西2011定额与2005定额区别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新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原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1年7月1日以前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2、组织措施费2011定额与2005定额相比增加2项,分别为8、停水停电增加费(是指施工现场供水、供电短时中断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4小时内)、11、检测试验费(是指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常规性检测检验含见证检测检验和沉降观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间接费中企业管理费2011定额与2005定额相比增加1项,分别是8、民兵预备役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由地方税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代收的上述费用)。

4、直接费中材料费取消检验试验费进入组织措施费。

5、本定额的适用范围二、专业承包(三)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2011定额取消了随同金属结构工程的刷油工程。

6、费用定额的计算规则综合单价的内容2011定额规定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05定额规定综合单价的内容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7、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规则中的规费:本定额中规费费率为最高限值,适用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工程结算及签订施工合同,均以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规费费率计算。

(9.64,8.96,48.24)7.1、费率标准:总承包组织措施费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直接工程费2011定额4.12,2005定额5.17,降低1.05,其中安全施工费2005定额0.8,2011定额0.67,降低0.13;文明施工费2005定额0.7,2011定额0.53,降低0.17;生活性临时设施2005定额1.1,2011定额0.64,降低0.47;生产性临时设施2005定额0.46,2011定额0.41,降低0.05;夜间施工增加费2005定额0.15,2011定额0.15,无变化。

关于调整2018《计价依据》人工单价和2011《计价依据》“三项费用”等事项的通知(第2号)

关于调整2018《计价依据》人工单价和2011《计价依据》“三项费用”等事项的通知(第2号)

关于调整2018《计价依据》人工单价和2011《计价依据》“三项费用”等事项的通知(第2号)各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人工单价调整和2011《计价依据》与2018《计价依据》“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以下简称“三项费用”)衔接等事项通知:一、关于2018《计价依据》人工单价的调整2018《计价依据》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单价调整为135元/工日,签证工调整为160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单价调整为150元/工日,签证工调整为178元/工日。

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上人工随建筑安装工程人工调整。

上述调整部分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

此项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关于2011《计价依据》“三项费用”的衔接对执行2011《计价依据》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包括生产性临时设施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费用的增加部分计算办法如下:(一)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计算办法: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二级标准在原费率的基础上乘以系数0.6,一级标准在原费率的基础上乘以系数0.9;(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计算办法: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二级标准在原费率的基础上乘以系数1.1,一级标准在原费率的基础上乘以系数1.5。

(三)上述增加部分计入该工程项目造价中,只计取税金。

原费率是指2011《计价依据》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生产性临时设施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费率之和。

(四)此项调整适用于2018年10月22日之日起的在建工程。

但至发文日止已完成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三、承包方应足额使用“三项费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因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的,首次由项目发包方核减其“三项费用”总额的50%,第二次核减全部“三项费用”,第三次额外再扣除“三项费用”总额的10%。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等通知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等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结合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45元/工日调至58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40元/工日调至52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0元/工日调至39元/工日。

清、借工价格由45元/工日调至67元/工日。

二、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三、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中,综合用工单价的调整按本次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2011年1月1日后在建工程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五、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机械台班单价等的通知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根据《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0]553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计价行为,现将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相应机械台班单价、措施项目费等有关调整通知如下:一、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人工费、停滞费及单独计算的费用均做相应调整,详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附件1)。

二、2008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综合机械台班单价做相应调整,详见《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附件2)。

三、现行计价依据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做相应调整。

其中,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调整方法如下:(一)人工费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调整部分=(基期人工费/40)×(52-40);(二)机械费调整部分=(调整后的机械费-09年调整后机械费)×相应系数。

概预算说明书范本

概预算说明书范本

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工程。

建筑面积为平米,建筑高度为米。

地上层,地下,裙房层;其中一层至十层层高米,十一层米,地下层,层高米,室内外高差米。

结构形式结构,基础采用基础。

二、编制依据:
1、图纸: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其文字说明。

2、定额:《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山西省节能定额》
3、材料预算价格:依据2005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4、人工费按晋建标字[2008]115号文件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有关
规定进行调整。

5、按晋建标定涵字[2009]11号文件关于对《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部分施工机械台班
单价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调整了机械台班单价。

6、单项材差:依据《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地区2011年第月份建设工程材料指
导价格。

三、其它:
1、本概算中在“定额号”栏内标“B”的为参考价。

2、安装工程部分主材为参考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晋政办发[200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晋政办发[200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3年我省颁布了《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晋政办发〔2003〕4号)。

《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实施以来,在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管理、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评估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对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工艺技术不断更新、提高,部分产品的用水定额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对《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新修订完成的《山西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用水定额》),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用水定额》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用水定额》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两部分,工业企业可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同产品、不同原材料等,参考调整系数,执行相应的定额。

二、本《用水定额》应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取用水计划和区域性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节水评估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依据。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必须以本《用水定额》规定为依据,批准的取水许可量或者单位产品取用水量不得超过本《用水定额》;在使用过程中,单位产品实际取用水量低于本《用水定额》的,应继续采用,并以低的单位产品取用水量为准进行考核。

山西定额解释05

山西定额解释05

2005年<<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1.问2005年消耗量定额,钢筋搭接损耗定额未包括,如何计算?答:计算钢筋工程量时,应按施工图或规范要求计算搭接长度,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直径25mm以内(盘园除外)。

每8m计算一个接头,接头长度按规定计算。

设计要求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锥直螺纹连接等到接头按个计算。

2、问素土垫层与土方工程中回填土(夯实)有无差别?实际施工中如何执行定额?答:(1)垫层找平层工程中的素土垫层定额中已综合了施工现场150mm 以内的运土和部分挖土因素。

(2)土方工程中的回填土(夯实)是指5m以内就地取土回填。

发生运土时另行计算。

3、问高层建筑地下室周边及基槽回填3:7灰土,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补充定额A1-补1。

1、问:国际《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建筑物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这两部分是否能计算垂直运输?请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答:这两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垂直运输工程量。

建筑物的通道按全面积计算,执行相应定额。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层高不足2.2m者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5.2、问:现浇钢筋混凝土斜坡屋面板及梁中的钢筋、模板应执行什么定额?答:参照劳动定额有关规定,现浇混凝土板、梁坡度超过25%时,按照现浇混凝土平板模板,梁模板及钢筋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5.3、问: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没有木行架、单梁制作安装子目,执行什么定额?答:可参照安装定额,工艺金属结构木行架制作安装,单梁制作安装定额执行。

4、问: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2007年第4期第30页,脚手架补充定额A3-补1、AB-补2中脚手架管单价是否有误?请明确补充定额的适用范围?答:有误。

脚手架管的定额取定价应为2.98元/Kg,并按勘误表修正A3-补1、AB-补2的定额基价中材料费。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第一章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和原则宣贯资料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

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

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

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

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

在编制组织措施费定额时,要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某个具体工程的影响,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后制定出合理的费用标准。

山西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2合1软件

山西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2合1软件

山西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2合1软件一、适用对象:建筑施工单位、造价员、监理单位、业主的相关人员,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二、包括定额:一、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03》。

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市政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20),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20)定额;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0)定额;。

3、山西省建筑节能项目预算定额(2020),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山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山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山西省市政保护工程预算定额(2005),山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5),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山西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05)。

4、山西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1),山西省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山西省市政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00),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95),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95)。

五、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2005),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5),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2001),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1)。

六、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价目表(2000),全统安装定额山西价目表(95)。

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的通知-晋建标定字〔2020〕7号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2007]54号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2020]115号三、功能特点1.多级分级治理:能够新建项目工程,对项目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级治理,并可自动生成相关汇总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7•【字号】晋政办发[2007]120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各中央驻晋单位: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550元、二类510元、三类470元、四类430元,依次调整为610元、570元、530元、490元。

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3.65元、二类3.41元、三类3.17元、四类2.9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7元、二类6.5元、三类6.1元、四类5.6元。

二、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参考全省不同地区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的。

三、调整后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表单位:元┌──┬─────────┬─────┬─────────────────────────────────────────────┐││全日制用工│非全日│││类别││制用工│适用区域││├───┬─────┼─────┤│││月标准│小时标准│小时标准││├──┼───┼─────┼─────┼─────────────────────────────────────────────┤│一类│610 │3.65│7.00│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二类│570 │3.41 │6.50 │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市,晋城市高平市,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襄垣县、│││530 │││屯留县、黎城县,晋城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山阴县、应县,忻州市定襄县、代县、││三类││3.17 │6.10 │宁武县,吕梁市交口县、交城县、文水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汾西县、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沁源││四类│490 │2.93 │5.60 │县、壶关县、长子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兴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晋中市榆社││││││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

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2008年)

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2008年)

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晋建标字[2008]11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定额(建经站),各有关单位:
随着新的劳动法的颁布实行,“三农”政策的深入贯彻,社会平均工资不断增长,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呈现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导致建筑业劳务市场价格的进一步上涨。

为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引导我省建筑业有序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2007]54号)的基础上,对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2005年修缮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再次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单价30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36元/工日调整为43元/工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上人工随之调整,调整部分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

签证工建筑安装工程调整为41.4元/工日,装饰装潢工程调整为48.4元/工日,调整后的签证工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二、人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按原合同办理。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合集5篇]

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合集5篇]

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合集5篇]第一篇: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市建委(局)、财政局,绥中县建设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及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人工费。

二、在施工期内的人工费指数,与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的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时,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三、按人工费指数调整后的人工费增减部分不作为除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人工费风险应由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禁止单方承担无限风险。

我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基期价格的±10%。

五、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但最高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风险幅度。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了调整,并考虑了±10% 的人工费风险。

六、人工费指数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季度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

附件:相关名词解释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相关名词解释1.人工费基期价格:是指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以及《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规定调整后的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的人工费总和。

2.人工费报告期价格:是指不同施工期内,我省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支出的平均值。

3.人工费指数:是人工费报告期价格与人工费基期价格比值,在此基础上综合测算拟调整期限内人工费的变动情况,它是工程造价计价的标准和调整依据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1.2工程内容:硬化操场面积15900m2,安装校园路灯
2、编制依据:
2.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晋建标字【2011】66号《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晋建标字【2014】89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0】47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建标定字【2016】1号《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调整2011计价依据中有关规费的通知》;
《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中学操场改造工程》施工图等。

3、计价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1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1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之《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4、材料价格:主要材料按照大同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大同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6年第1期材差价及现行市场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鄂建文[2011]80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

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范围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60元/工日;高级技工75元/工日。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本通知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1、2011年6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2011年6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2011年6月1日前(2011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均不得进行调整。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2008年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我省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2008年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一、国家重点工程(3项)1.阳泉新元煤矿2.山西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3.张峰水库二、省重点工程(60项)1.太原机场改扩建工程2.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3.山西体育中心4.山西大剧院5.山西省图书馆6.山西科技馆7.山西大医院8.山西省地质博物馆9.漳山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0.兆光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1.塔山电厂2×600兆瓦工程12.轩岗电厂2×600兆瓦工程13.大同二电厂三期2×600兆瓦工程14.古交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5.平遥热电厂2×200兆瓦工程16.平朔煤矸石电厂二期2×300兆瓦工程17.山西省风力发电项目包括右玉、平鲁、宁武、神池、新荣等风电项目18、国家西电东送项目包括晋东南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示范工程,府谷电厂至河北、神木电厂至河北、侯村至石家庄北、大同至房山、神头至保定500千伏输变电新建和串补工程,宁东至山东、晋城至江苏直流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山西段19.山西电网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①古交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②阳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③吕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④朔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⑤稷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⑥西龙池水电站送出工程⑦塔山电厂送出工程⑧兆光电厂送出工程20.阳城至翼城高速公路21.晋城至济源(省界)高速公路22.运城南环高速公路23.闻喜至济源高速公路24.五保高速公路(五台山至忻州段、忻州至保德段)25.灵丘至平鲁高速公路(灵丘至山阴段、山阴至平鲁段)26.临汾至吉县高速公路27.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28.阳泉至盂县高速公路29.太原公路主枢纽武宿货运中心30.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物流港31.山西岢岚至瓦塘铁路32.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33.山西大同大学34.山西医科大学新校区35.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36.吕梁学院扩建工程37.运城学院扩建工程38.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新校区39.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40.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41.五台山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工程42.天然气和煤层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43.西山晋兴斜沟煤矿44.潞安高河600万吨/年矿井45.大同麻家梁矿井46.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47.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示范厂48.晋城高硫无烟煤合成油示范厂49.太钢集团公司调产项目①太钢自备电厂②清洁工厂项目③5万吨无缝钢管改造④精密带钢技术改造50.山西焦化90万吨/年焦炉技改项目(干熄焦)51.山西瑞恒2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52.太原南方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53.万家寨引黄工程北干线54.坪上应急引水工程55.运城北赵引黄工程56.夹马口北扩工程57.龙华河水库枢纽工程58.引沁入汾和川枢纽工程59.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大同、霍州、汾西、晋城、潞安采煤沉陷区项目60.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同煤集团等)三、省重点预备项目(27项)1.五台山飞机场2.吕梁飞机场3.吴家庄水库工程4.柏叶口水库工程5.松塔水库6.汾河中下游加固疏浚工程7.石太高速铁路周边绿化工程8.太原东山瑞光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9.国投晋城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0.河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1.临汾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2.山阴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3.右玉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4.大唐太原二电厂七期2×300兆瓦工程15.王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6.晋煤集团晋城赵庄电厂2×600兆瓦工程17.晋能朔州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8.太中银铁路吕临支线19.太原煤气化公司龙泉矿井20.潞安集团多晶硅项目21.霍州化工公司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联产项目22.太钢吕梁500万吨/年特种钢项目23.同煤集团10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24.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25.高平至陵川高速公路26.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27.大同至呼和浩特高速公路大同至右卫段——结束——。

山西2011年定额解释2011年定额解释(已更新至2018年度第四期信息价)

山西2011年定额解释2011年定额解释(已更新至2018年度第四期信息价)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释更新至2018年第四期完整理人:李伟一、建筑工程二、装饰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五、费用定额六、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七、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建筑工程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五期1、问:部分钢筋和模板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含有“搭拆简易脚手架”,如何理解?答:考虑建筑物结构施工时,部分钢筋和模板的安装,需要搭设操作脚手架,因此本定额将层高3.3m以内需搭设的操作脚手架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内。

当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重新计算脚手架,并且不扣除定额内包括的脚手架内容。

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考虑此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相应脚手架费用。

2、问:建筑物超高费计算起点是多少?答:当建筑物檐口高度超高20m或建筑物自然层数超过6层时,可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

本定额是按建筑物高度划分项目。

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是按高度和层数划分,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

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六期1、问: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如何执行脚手架子目?答:当建筑物层高超过3.3m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预算定额第十三章的规定,重新计算脚手架费用。

相关定额子目中已经包括的脚手架费用亦不扣除。

2、问:细石混凝土地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答:细石混凝土地面按主楼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中。

3、问: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的计费基数如何计算?答:预算定额中垂直运输和和超高费的计费基数为: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檐高,以工程项目(即定额第一章到第十章的内容)的定额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

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二期1、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摘自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三期1、问: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如何计算?答:本定额的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费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单位工程在合理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水泵加压和通讯联络设备。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通知来源: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更新时间:2009-5-11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精神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进行调整,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货运补偿费等相关费用。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2005年发布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二、本通知只对《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涉及到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其他费用标准进行了调整,未涉及到的施工机械仍按原台班单价执行。

三、本通知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反映。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附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10 B04002平板拖车组(t)8 大337.89 13.6911 B04003 10 大380.14 14.1712 B04004 80 大1601.31 30.9713 B04005 100 大1814.90 35.7714 B04006 150 大2566.61 47.7715 B04007 200 大4141.40 59.7716 B04008 壁板运输车8 大391.47 9.3217 B04009 泥浆运输车罐容量(L)4000 中273.27 8.79人活着的意义,就是活得有价值,可惜很多的人把这种价值看得太浅了,认为拥有更多的财富、拥有社会地位、拥有名气就是价值的体现。

这种价值是一种虚伪的价值,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因为这个世界不缺少物质,钱也只是我们获取物质的手段罢了。

我们真正缺少的是一种精神、一种真理、一种新知与美,因为这些才能贴近我们的情感,贴近人性,才能让我们感动,才能激发我们潜在的感情与能量。

公路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预算定额比较

公路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预算定额比较

造价工程师圈儿推荐搜索就狭义而言,道路主体工程施工的内容一般包括路基土石方、道路垫层、道路基层、道路面层和附属工程。

广义的道路工程,泛指一条完整的道路所包括的工程内容,除狭义道路工程外,还包括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地下管道等内容。

针对道路工程内容,公路与市政定额也编制了对应的相关定额,整体来看,两种定额章节体系大致相同,但在某些单位工程上有侧重和差异。

一、道路工程内容1、路基、路面、桥涵、防护、临时工程等章节主要内容基本一致。

2、公路预算定额含有完整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定额,包括安全、监控收费、通信、供电照明、绿化工程等内容,而在市政定额中,将绿化工程独立一册编制,照明工程则在安装工程定额中包括,并未放入市政定额章节中,尤其交通安全设施部分,市政定额既无专门定额,也无相似可套用定额,是市政定额的空白部分。

3、公路定额有隧道工程完整章节,在市政定额中并无涉及,这源于一般城市道路中很少涉及隧道,故而并未专门编制隧道定额。

4、公路定额因公路项目经常处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材料采买和运输不易,故而编制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是公路定额的特殊章节。

二、定额内容细节对比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两种对应定额,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大部分都是类似的。

但也有一部分对应定额综合工作内容有较大差异。

1、定额综合工作内容的几处较大差异(1)混凝土混凝土有现浇、预制、商品外购3种主要方式,公路工程大部分混凝土定额中不包括混凝土的拌和运输,需要另套混凝土拌和、运输定额,而市政工程则将拌和机、翻斗车等拌和运输台班综合在一条定额内,不需再另套。

公路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

而市政定额中列出了部分商品混凝土定额,例如市政水泥混凝土面层定额中分泵送、非泵送单列了商品混凝土定额。

08山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08

08山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满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应当由具有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上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的执(从)业专用章,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核对)并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第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第七条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八条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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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定额(建经)站、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平均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建筑业劳务市场供求的失衡,也使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导致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出现一定差距。

为正确引导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中合理计算人工费,使我省建筑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在调查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单价25元/工日调整为30元/工日,30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

调整部分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

二、人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

三、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按原合同办理。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2008]11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定额(建经站),各有关单位:
随着新的劳动法的颁布实行,“三农”政策的深入贯彻,社会平均工资不断增长,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呈现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导致建筑业劳务市场价格的进一步上涨。

为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引导我省建筑业有序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2007]54号)的基础上,对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2005年修缮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再次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单价30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36元/工日调整为43元/工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上人工随之调整,调整部分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

签证工建筑安装工程调整为41.4元/工日,装饰装潢工程调整为48.4元/工日,调整后的签证工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二、人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
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签订合同的
工程按原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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