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概括
烟草专卖法概述资料文档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所应承担的 不利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义务。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烟草专卖法律、 法规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其 具体内容由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法律责任类型:按性质及其后果,可以分为三类: ①民事责任;②行政责任;③刑事责任
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
> 烟叶收购 >原则和基本要求
◆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 ◆统一收购 ◆保证秩序 ◆规范种植收购合同 ◆妥善处理收购工作中的纠纷 ◆实现烟叶收购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
> 烟叶的调拨
烟叶调拨的计划管理:
烟叶调拨也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烟叶产地的原料调 往全国各地,是通过烟叶调拨计划实现的: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之间的烟叶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内 的烟叶调拨计划由省级计划部门下达。非经计划部门批准, 不得擅自变更烟叶调拨计划。烟叶和复烤烟叶的调拨必须 签定合同.
◆季节性强:
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具有季节性种植、季 节性收获、季节性出售、生产周期短的特点
◆技术性强:
无论是田间管理,采收烘烤,分级扎把等每个 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要求 ; 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 保质、保量
◆涉及面广: 烟叶生产经营兼顾国家、地方、烟草企业和烟 农等多方面的利益,在市场管理上涉及烟草、
◆对异地携带烟叶和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和携带证明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10条(2000支)为限, 外国烟以5条(1000支)为限。二者合计不得超过10条。第二 条规定: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超量携带者,应持有县级以上烟 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烟草专卖品携带证明。
零售业主要法律法规清单
零售业主要法律法规清单
本文档将简要介绍零售业主需要了解和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以中国为基础,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参考地方性和行业性的规定。
1. 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消费者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 知识产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 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6. 商业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7. 基本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
请注意,上述法律法规只是零售业主需要考虑的一部分,可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此外,法律法规会不断变化和更新,您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并确保遵守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本文档仅提供参考信息,对法律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不作保证。
如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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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贩卖香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香烟,作为一种具有成瘾性的消费品,其生产和销售在我国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贩卖香烟不仅关系到公民的健康权益,还涉及到国家烟草专卖政策和税收政策。
本文将从贩卖香烟的法律规定出发,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我国香烟生产、销售的法律规定1.烟草专卖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是我国香烟生产、销售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1)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2)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3)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实行许可制度;(4)烟草专卖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种类包括:(1)烟草制品生产许可证;(2)烟草制品批发许可证;(3)烟草制品零售许可证;(4)烟草专卖品进出口许可证。
3.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的法律规定《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1)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环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烟草制品销售企业的销售场所、设施、人员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不得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政策,不得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
三、贩卖香烟的法律责任1.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法律责任《烟草专卖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规定的法律责任《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规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行业法规政策解读及业务合规指南
行业法规政策解读及业务合规指南第1章行业法规政策概述 (3)1.1 行业法规体系 (3)1.2 政策发展趋势 (4)第2章企业合规管理基本要求 (4)2.1 合规管理原则 (5)2.2 合规管理体系构建 (5)2.3 合规管理职责分配 (5)第3章市场准入与竞争政策 (6)3.1 市场准入制度 (6)3.1.1 市场准入概述 (6)3.1.2 市场准入条件 (6)3.1.3 市场准入程序 (6)3.2 竞争政策解读 (6)3.2.1 竞争政策概述 (6)3.2.2 竞争政策目标 (6)3.2.3 竞争政策工具 (7)3.3 反垄断合规指南 (7)3.3.1 反垄断法规体系 (7)3.3.2 反垄断合规要点 (7)3.3.3 反垄断合规风险防控 (7)3.3.4 反垄断合规案例分析 (7)第4章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7)4.1 产品质量法规要求 (7)4.1.1 产品质量法律框架 (7)4.1.2 产品质量标准 (7)4.1.3 产品质量监管机构 (8)4.2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 (8)4.2.1 安全生产法律框架 (8)4.2.2 安全生产责任制 (8)4.2.3 安全生产监管 (8)4.3 食品安全合规指南 (8)4.3.1 食品安全法律框架 (8)4.3.2 食品安全标准与认证 (8)4.3.3 食品生产许可与监管 (8)4.3.4 食品安全处理 (8)第5章环保与能源法规政策 (9)5.1 环保法规体系 (9)5.1.1 环保法律框架 (9)5.1.2 环保主要法律法规 (9)5.2 能源管理政策 (9)5.2.1 能源政策概述 (9)5.3 环保与能源合规措施 (9)5.3.1 建立健全内部环保与能源管理制度 (9)5.3.2 加强环保与能源培训与宣传 (9)5.3.3 开展环保与能源审计 (10)5.3.4 建立环保与能源应急预案 (10)5.3.5 加强与部门沟通与协作 (10)5.3.6 持续改进环保与能源管理水平 (10)第6章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 (10)6.1 劳动合同法规 (10)6.1.1 劳动合同订立 (10)6.1.2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10)6.1.3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0)6.2 社会保险政策 (11)6.2.1 社会保险种类 (11)6.2.2 社会保险权益 (11)6.2.3 社会保险合规管理 (11)6.3 人力资源管理合规指南 (11)6.3.1 招聘与选拔 (11)6.3.2 培训与发展 (11)6.3.3 考勤与薪酬管理 (11)6.3.4 劳动关系管理 (11)6.3.5 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 (12)第7章财务与税收政策 (12)7.1 财务管理法规要求 (12)7.1.1 财务管理基本法规 (12)7.1.2 资金管理法规 (12)7.1.3 财务报告与披露法规 (12)7.2 税收政策解读 (12)7.2.1 增值税政策 (12)7.2.2 企业所得税政策 (12)7.2.3 个人所得税政策 (12)7.3 税收合规指南 (12)7.3.1 税收合规基本要求 (12)7.3.2 税收风险管理 (13)7.3.3 税收合规操作指南 (13)第8章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 (13)8.1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13)8.1.1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概述 (13)8.1.2 主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内容 (13)8.2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13)8.2.1 专利保护策略 (13)8.2.2 商标保护策略 (14)8.2.3 著作权保护策略 (14)8.3.1 遵守法律法规 (14)8.3.2 建立知识产权合规制度 (14)8.3.3 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 (14)8.3.4 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 (14)8.3.5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14)第9章数据保护与网络安全 (14)9.1 数据保护法律法规 (14)9.1.1 法律法规概述 (14)9.1.2 数据保护义务 (15)9.1.3 数据保护合规要求 (15)9.2 网络安全政策解读 (15)9.2.1 政策背景 (15)9.2.2 政策重点 (15)9.2.3 政策对企业和组织的影响 (16)9.3 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措施 (16)9.3.1 数据合规措施 (16)9.3.2 网络安全措施 (16)第10章企业合规风险管理与应对 (16)10.1 合规风险评估方法 (16)10.1.1 文件审查法 (16)10.1.2 问卷调查法 (17)10.1.3 案例分析法 (17)10.1.4 专家访谈法 (17)10.1.5 流程图分析法 (17)10.2 合规风险应对策略 (17)10.2.1 风险预防 (17)10.2.2 风险转移 (17)10.2.3 风险控制 (17)10.2.4 风险应对 (17)10.3 合规风险监测与持续改进 (17)10.3.1 合规风险监测 (17)10.3.2 合规审计 (18)10.3.3 举报机制 (18)10.3.4 持续改进 (18)10.3.5 信息共享与沟通 (18)第1章行业法规政策概述1.1 行业法规体系我国行业法规体系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四级体系。
贩卖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烟草,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消费品,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烟草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
然而,烟草制品中的尼古丁成分具有成瘾性,长期吸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烟草的种植、生产、销售和消费进行严格管理。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贩卖烟的法律规定。
二、烟草专卖制度1. 烟草专卖制度概述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由国务院授权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烟草专卖制度是指国家对烟草行业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以确保烟草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
2. 烟草专卖管理职责(1)制定烟草专卖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负责烟草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3)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监督;(4)负责烟草专卖专营权的授予、转让和监管;(5)负责烟草专卖专营企业的管理;(6)负责烟草专卖专营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管;(7)负责烟草专卖专营企业的税费征收、统计和监督;(8)负责烟草专卖专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9)负责烟草专卖专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人才培养;(10)负责烟草专卖专营企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1.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烟草专卖进出口许可证等。
(1)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2)申请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证明等材料;(3)申请烟草专卖进出口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证明等材料。
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3篇)
第1篇在我国,为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特定产业的发展,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对某些物品实行专营专卖制度。
这些专营专卖物品涉及多个领域,包括烟草、食盐、酒类、化肥、石油、天然气等。
以下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进行详细阐述。
一、烟草专卖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法于1991年6月2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专营专卖范围烟草专卖包括烟草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
具体来说,以下物品属于烟草专卖范围:(1)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烟嘴等。
(2)烟草原辅材料:包括烟叶、烟丝、烟梗、烟末等。
(3)烟草包装材料:包括纸盒、纸袋、塑料袋、铝箔等。
3. 专营专卖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二、食盐专卖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盐专营条例》是我国食盐专卖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条例于1996年10月10日由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专营专卖范围食盐专卖包括食盐的生产、收购、运输、销售、储备等环节。
具体来说,以下物品属于食盐专卖范围:(1)食盐:包括碘盐、非碘盐、加碘食盐等。
(2)食盐原辅材料:包括食盐、氯化钠、食盐添加剂等。
3. 专营专卖机构国家食盐专营局是国务院食盐专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盐专营局(公司)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三、酒类专卖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专卖法》是我国酒类专卖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法于2003年5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专卖店条例制度草案
专卖店条例制度草案
一、背景
专卖店是一种销售特定产品的零售店铺,为了规范专卖店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专卖店条例制度草案。
二、目标
本草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简单、明确的专卖店经营制度,以确保专卖店的合法经营,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三、主要内容
1. 专卖店的设立要求:
- 专卖店必须取得相关产品的授权,并与产品供应商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
- 专卖店必须拥有符合卫生、安全和消防要求的营业场所。
- 专卖店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和经营能力。
2. 专卖店的经营行为:
- 专卖店应当按照产品授权范围经营,并不得擅自销售其他未授权产品。
- 专卖店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销售伪劣产品或不合格产品。
- 专卖店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专卖店应当明示消费者的权益,如退货、换货、维修等服务政策。
- 专卖店应当接受消费者的合理投诉,并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4. 监督与管理:
-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机构负责专卖店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对专卖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对于违反专卖店条例制度的行为,政府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四、总结
本草案旨在通过建立专卖店条例制度,规范专卖店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能
够重视并及时推动该草案的实施。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06 未成年人保护在烟草行业 中的体现
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性宣传
宣传内容
强调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尚未成熟 ,吸烟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包括影响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 、生殖系统等。
保证能力。
许可证管理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实行一 证一厂制度,即一个许可证只能 用于一个生产厂的生产活动。许 可证的有效期、变更、注销等事
项,需依法进行。
烟草制品质量标准与监管
质量标准制定
国家制定烟草制品的质量标准, 包括焦油含量、烟气烟碱量等有 害成分限量。企业生产的烟草制
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国家建立举报非法烟草贸易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为。 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04 烟草行业税收政策的法律 解读
烟草消费税政策
烟草消费税征收范围
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烟草制品。
税率及计税依据
烟草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烟草制品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税率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烟草制品的销售额。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等,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如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许可 证管理办法》等,是烟草行业管理部门依 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 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规 范性文件。
烟草行业法规的层次和分类
发展阶段
完善阶段
近年来,为适应烟草行业改革发展的 需要,国家不断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推动烟草行 业的健康发展。
烟草专卖公司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XX县烟草专卖公司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一、学习宣传培训对象主要是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同时也要组织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学习。
二、学习宣传培训主要内容是: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为核心,以《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专业法为重点,有计划、多层次组织地学习和宣传好有关法律知识。
三、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至少每周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培训考试、考核、考勤记录。
四、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应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对烟草经营从业人员,不定期组织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制订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教育培训,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六、每年组织本辖区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内管工作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七、对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宣传、设街头宣传咨询点、散发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墙报专栏等向社会广泛深入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烟草专卖法律观念,扩大社会宣传面。
八、专卖执法部门年底必须将学习宣传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
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评议考核,对学习宣传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XX县烟草专卖公司。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营专卖物品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专营专卖物品是指国家根据特定需要,对某些商品实行专营专卖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规定由特定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经营,以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本文将就专营专卖物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专营专卖物品的种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专营专卖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
2. 酒类: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配制酒等。
3. 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
4. 化妆品:包括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等。
5. 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6. 通信产品:包括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接入设备等。
7. 民用爆破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8. 草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贵动物、濒危动物及其制品等。
9. 水产品:包括珍贵水生动物、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0. 其他:根据国家需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
三、专营专卖物品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对专营专卖物品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产品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
2. 专营专卖物品的管理机构(1)烟草专卖: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2)药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管理工作。
(3)酒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酒类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酒类管理工作。
电器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电器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一、政策措施(一)继续落实和完善相关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政策;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家电行业和产业集群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家电行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道路,引导家电中小企业和小家电行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二)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高端及高效节能型家电生产线技术改造、家电行业核心技术开发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等;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和研发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加强行业内部合作,通过设立产业技术联盟等方式,开展对行业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完善“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支持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吸收和引进技术、管理人才,重视人才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积极推动国际化进程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扩大海外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鼓励企业研究目标市场投资环境和收集市场需求信息等;支持企业参与各类国际组织有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家电企业培育国际品牌,通过在国外市场注册商标、出国(境)参展、在目标市场宣传推广、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等多种形式,大力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加强信息、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
(四)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家电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家电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进行股票上市融资等;积极为自主品牌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保险和收付汇便利,支持家电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海外并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中小家电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和信用增强体系,支持多方面拓宽家电企业融资渠道。
产品销售法律法规范本
产品销售法律法规范本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满足您的需求,我将按照“产品销售法律法规范本”的题目给您写一篇关于产品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文章。
文章内容如下:产品销售法律法规范本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产品销售是商业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各国都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产品销售法律法规,以便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各国常见的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法律,商家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同时,商家应当提供售后服务,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相应责任。
对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商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或者索赔。
2. 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商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在产品销售中,商家应当遵守诸如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性定价、恶意抢占市场份额等规定。
此外,商家之间也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如通过诋毁竞争对手等方式进行商业攻击。
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相关当局将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要求商家在销售产品时,应当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
商家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认证。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商家应负责退货、赔偿等相应责任。
此外,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了在特定领域的产品销售中的一些特殊规定,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领域的法规。
4. 电子商务法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电子商务法规以确保网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电子商务法规定了在网络产品销售中的一些特殊规定,如电子合同的签订、网络商品信息的真实性、网络支付的安全性等。
商家在进行网络产品销售时应当遵守该法规,并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
总结在产品销售中,商家和消费者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七部分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学习要点:1.烟草专卖品的适用范围2.烟草专卖法的含义3.烟草专卖许可证概念、种类及核发原则、监督管理4.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规定5.烟草制品的生产、商标及广告的特殊规定6.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批发与零售及价格规定7.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类型、特点及准运证规定8.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与销售规定9.烟草进出口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规定第一节烟草专卖法概述在现代汉语中,“法”是个多义词,一般指规范、标准、方法、效法等意思。
作为法律用语,“法”的概念通常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是专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的具体意义上的法。
我国国家机关所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这种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公约或条约五种。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依据法律制定的机关和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如《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调整国家基本法律以外的各种社会关系。
相对基本法律而言,其调整对象比较窄,内容也较为具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就属于这种法律形式,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渊源于宪法,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因此,它是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宪法及法律。
销售部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第1篇一、引言销售部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产品销售、客户关系维护等关键职能。
为了规范销售行为,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列举了销售部适用的部分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二、销售部适用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涉及销售行为的条款包括:(1)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销售合同具有指导意义。
(2)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涉及销售中的物权转移。
(3)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因销售产品造成他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其主要内容包括:(1)消费者权益: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2)经营者义务:规定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
(3)消费者投诉:规定了消费者投诉的途径和程序。
(4)法律责任: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旨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其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质量要求: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
(2)产品质量监督:规定了产品质量的监督体制和监督程序。
(3)产品质量责任: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等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其主要内容包括:(1)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法》旨在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1)广告准则:规定了广告的内容、形式、发布等要求。
(2)广告监管:规定了广告监管的体制和程序。
产品销售企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品销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忽视法律法规的约束,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权益受损。
为了规范产品销售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对产品销售企业进行规范。
本文将围绕产品销售企业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产品销售企业的定义及法律地位1. 定义产品销售企业是指依法注册,以销售产品为主要业务,通过购买、代理、租赁、寄售等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的企业。
2. 法律地位产品销售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是连接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产品销售企业享有以下法律地位:(1)独立法人地位:产品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自主权:产品销售企业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经营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合法权益保护:产品销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三、产品销售企业的设立及经营许可1. 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住所;(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
2. 经营许可产品销售企业在设立后,需依法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产品销售企业需办理以下经营许可:(1)营业执照:产品销售企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产品销售企业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3)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销售企业需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产品销售企业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1)依法自主经营:产品销售企业有权依法自主决定经营策略、经营方式。
零售业法规大揭秘
零售业法规大揭秘零售业是指商品的销售环节中最后一站,是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
为了保障顺利的经营和消费,零售业有着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
本文将揭秘零售业的法规事项,帮助读者更加了解相关法规,从而更好地参与和了解零售业。
一、市场准入规定市场准入是指企业进入某一行业、某一领域从事经营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程序。
在零售业,市场准入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和资质,并严格把关市场准入环节,防止违法违规经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零售业市场准入主要有以下要求:(1)注册登记:经过工商注册登记,获得合法营业执照;(2)资金实力要求: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并能提供资金证明;(3)场所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的场所要求,如货架摆放、通道设置等;(4)人员要求:雇佣的员工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和持证上岗;(5)商品安全、质量监管:确保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安全,并遵守相关标准。
二、商品标识和包装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零售业需要遵守商品标识和包装的相关法规。
合规的商品标识和包装有助于提供准确的信息、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以下是常见的要求:(1)商品标识:要求商品标识清晰、准确,标明商品的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
同时,也要标识价格、计量单位等信息;(2)包装材料: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劣质、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3)产品质量标准:零售业需要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禁止销售不合格商品;(4)食品安全:对于销售的食品,零售业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三、价格管理价格是零售业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价格管理的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下是价格管理的相关法规:(1)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要明码标价,以便消费者清晰了解商品价格;(2)无理由退换货:对于符合相关标准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内无理由退换货;(3)虚假降价:禁止使用虚假降价的手段欺骗消费者,销售商品时必须讲明实际价格和优惠信息;(4)价格操纵:禁止使用虚构交易、恶意串通等手段操纵价格,损害市场竞争秩序。
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汇总
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汇总2014-06-07中国酒业杂志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1)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201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
该规划纲要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
扩大消费内需对扩大内需的战略作用,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加强公共安全体制建设,保证食品药品安全。
(2)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国家发改委令第 9 号) ,延续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 》 (国家发改委令 40 号)中的规定,将“白酒生产线”列入“限制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对此类项目,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
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内需,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09 年1 至 2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陆续审议通过了包括轻工业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轻工业承担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服务“三农”的重要任务,振兴轻工业必须努力扩大市场需求,加快自主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走绿色生态、质量安全和循环经济的新型发展之路,具体包括:积极扩大城乡消费,增加国内有效供给;加快技术进步;强化食品安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培育发展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
(3)税收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2001]第 084 号) ,规定从 2001 年 5 月 1 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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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制品的定义 制定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目的 专卖许可证的办理及相关处理规定
专卖许可证合理布局的规定 违法销售的法律责任 行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1991年第 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过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烟草 专卖法的目的是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 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
徒刑1年,并处罚金 10000.00元。
乱——销售非法渠道卷烟
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 条例》第25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 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 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 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 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 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要想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中、小学校周围; 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 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 ,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 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2002年3月,某市烟草专卖局在本市某路吴某租用的仓 库内查获卷烟3628条,经现场清点勘验,因卷烟全部用普 通纸箱包装,卷烟条包松散、粗糙,图案色彩模糊,稽查 人员初步鉴定为非法生产卷烟。经市烟草分公司物价主管 部门定价货值达110316.50元,吴某明知此批卷烟系假冒卷 烟,预备用来销售。
该市烟草专卖局没收全 部卷烟3628条,集中销毁 。2002年某市人民法院下 达刑事判决书,以非法经 营罪判处当事人吴某有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 条例》第60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 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 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 货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
2002年,某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对该区卷烟零售户王某的经 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共查获涉嫌违法经营卷烟140条。经现场初步审 查,该案所查获的卷烟是由王某从张某处购进。经证实全部为真品卷烟。 该区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王某处以其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 6540元的10%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45元,两款共计799元,全部上 缴国库。
草批发企业进Leabharlann 。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等手续,会受到什么处罚?
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 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1000元以下的罚款。
某县市城区及乡镇所在地卷烟零售点设置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要求: (一)城区主干道新设零售点左、右应与同侧已设的零售点相隔50米以
杂 假乱
假——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
处认罚定依依据据
①《中任华何人单民位共或和者国个烟人草专不 得卖法销实售施非条法例生》产第的62烟条草 制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得部 违 总②门法额销任责所2售何0令得%非单以停 ,法位上止处生或5销以0产者售违%的以,法个烟下没销人的收售草不 专罚款用,机并械将、非卷法烟销纸售、的烟滤 嘴草专棒卖及品烟公用开丝销束毁。。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零售户停业一年以上 不办理停业申请,经 发证机关公告三个月 后仍未办理的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 生产经营活动,被依 法视为歇业的。
撤销许可并收回许可证
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办证申请
公示制度
限定期限
在规定渠道内进货 依法从事国产或者 外国卷烟的零售业 务,并在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标明的 当地烟草批发企业 进货。
烟草在中国仍然实行专卖制度:所有卷烟产
品(包括外国卷烟)仍必须通过统一的分销机构
即各地烟草公司进行经营;凡是涉及卷烟、烟叶
等烟草专卖品的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必须
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组织。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
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
杂——无证批发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第15条 《实施条例》第26条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烟草专卖法》第33条 《实施条例》第57条
某市烟草专卖局稽查队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管某正在从一两
人力三轮差上向一食杂店搬送纸箱,执法人员当场查扣正在交易的“蓝 软盒利群”10件。经调查认定,行为人管某是本市一卷烟零售户,领取 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场查获的150条卷烟是管某的一个朋友在外地 购买后转卖给管某的,进价每条155元。管某正以每条158元的价格向某 零售户出售,每条赚取3元,能获利450元。150条卷烟,按其购进价计 算总价值为23250元。
上(以人左口右两数侧量店面边墙为界)。
(二)城区除主干道外其他街道(巷、弄)新设的卷烟零售点,左右应
与点城范(10同间区围三0经户侧隔综外)可交济已以合。20增通发5设市00设户的场米情展以1零、为个下况水售 车半零的平点站径售新相新的点建距设范,住零5围且0宅售米外零小点(以售区按以上点及与新;适商已设有当住设零相拉区的售开连可零点间街以售为距道设点基。的1间点个,隔,零应以以售在5下点与0合理布局同米,已)为每设。半增的径加零的售 (以四上)。消乡费镇所能在力地新设零售点应与街道同侧已设的零售点左右相隔30米
亮证经营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持证人应当将取得 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正本摆放在经营场 所的显著位置。
怎样变更许可证?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 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持证企业因企业类型发生改变的 ,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 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申 请或者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