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计算规则和总说明分解
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06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费用解释 2007-11-20 16:31:42 阅读79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2019年整理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1]资料(1)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鲁建标字[20]9号文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14)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17)一、措施费 (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19)三、规费 (21)四、税金 (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4)一、建筑工程 (24)二、安装工程 (28)三、市政工程 (31)四、园林绿化工程 (34)五、房屋修缮工程 (35)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3月1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总说明(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15]15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2014)103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本规则中的费用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
其中,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七)本规则中的费率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鲁建标字[2011]19号文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某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某某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某某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某某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某某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某某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某某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某某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1 / 38目录总说明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14 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17一、措施费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19三、规费21四、税金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4一、建筑工程24二、安装工程28三、市政工程31四、园林绿化工程34五、房屋修缮工程352 / 38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某某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
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一、费用计算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本合同的费用计算如下:1. 合同总费用:合同总费用为双方约定的金额,详见本合同的附录A。
2. 外包服务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将提供外包服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时限,对所提供的外包服务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计算方式如下:a) 固定费用:合同期内乙方将按月收取固定费用,具体金额为合同附录A所约定。
b) 变动费用:如合同期间出现额外工作量或特殊需求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收取变动费用。
变动费用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经双方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确认。
3.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周期和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所有应收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 固定费用: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固定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 变动费用:乙方将根据实际提供的变动服务向甲方出具费用明细清单,甲方应在收到清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费用结算费用结算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计费及支付标准,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的费用结算单据,明确双方应付款项的金额和期限。
1. 费用结算单据: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费用结算单据。
费用结算单据应明确标注乙方的名称、开票日期、费用明细、计费标准、税额、金额等信息。
双方一致认可的费用结算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结算凭证等。
2. 发票管理:乙方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为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核对、验证,并在发票上签字确认。
如有异常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或重新开具发票。
3. 费用争议解决:如双方对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存在争议,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争议给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以上为《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的内容,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物业相关费用计算和分摊规范
物业相关费用计算和分摊规范一、引言物业费用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日常维护费用、公共设施修缮费用、安全费用等。
对于一个住宅小区或商业综合体来说,合理的物业费用计算和分摊规范是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二、物业费用的计算方法1.固定费用固定费用是指每月或每年固定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室租金、保险费等。
固定费用可以根据小区面积或商业场所租金的比例进行分摊。
2.维护费用维护费用是指日常维护和修缮公共设施的费用,如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修等。
维护费用可以根据小区或商业综合体中各个单元的面积或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3.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费用,如安保人员薪资、维修人员管理费用等。
管理费用可以根据小区或商业综合体中各个单元的面积或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三、物业费用分摊规范1.按照面积分摊按照面积分摊是最常见的物业费用分摊方法。
根据各个住户或商户的面积占比来计算物业费用的分摊比例。
这种分摊方式适用于共有建筑物的小区或商业综合体。
2.按照使用情况分摊按照使用情况分摊是针对商业综合体或共享设施较多的物业管理形式。
根据各商户或使用单位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计算物业费用的分摊比例,如商业场所的经营面积、铺位的使用率等。
3.按照层高分摊按照层高分摊适用于商业综合体或多层住宅小区。
通常情况下,高层住宅的维护费用较高,因此按照层高分摊可以保证各住户的费用负担相对公平。
4.根据企业性质和规模分摊对于商业综合体来说,可以根据商户的企业性质和规模来确定物业费用的分摊规则。
例如,大型连锁品牌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物业费用,而小型仅有几个员工的商户费用相对较低。
四、物业费用计算和分摊的管理机制1.公开透明物业费用的计算和分摊规则应该对所有业主或商户进行透明公开,可以通过小区或商业综合体的公告栏、网站或APP等方式公布相关信息,以便业主或商户了解和监督费用的使用。
2.监督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对物业费用的计算和分摊规范进行监督。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公司具有的机械装备限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估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合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公司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重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涉及: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送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长费、雨季施工增长费、夜间施工增长费、生产工具用品使用费、检查实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长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长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涉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合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山东省03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他有关说明
山东省03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他有关说明山东省定额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施工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它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用于指导工程量的计算、预算编制和施工管理。
山东省03消耗量定额总说明是其中的一个细分分类,下面将介绍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他有关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1)确定工程分部分项清单和项目工程量等级。
(2)按照工程分部分项划分的结构、装饰、设备三个部分计算相应的工程量。
(3)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计算各项工程量。
(4)掌握常用工程材料的单位重量、用量和消耗量,进行工程量的综合计算。
(5)考虑材料的损耗率和浪费率,进行工程量的修正计算。
(6)编制施工详细预算表,汇总各项工程量,计算各项费用。
2.水利工程量计算规则(1)根据工程的功能和特点,确定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按照工程分部分项划分的不同内容,计算相应的工程量。
(3)根据具体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计算各项工程量。
(4)考虑水利工程的特殊性,对不同材料的用量和消耗量进行修正计算。
(5)根据工程量进行施工预算编制,计算各项费用。
3.公路工程量计算规则(1)根据工程的类型和等级,确定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按照不同的工程分部分项,计算相应的工程量。
(3)依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各项工程量的计算。
(4)根据不同材料的用量和消耗量,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调整。
(5)编制施工预算表,计算各项费用。
1.定额编号山东省定额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内容,采用一定的编号和分类系统。
这些编号和分类系统有助于工程量的计算和管理,并方便日后的查询和使用。
2.定额修订由于工程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定额需要不断修订和更新。
修订方式可以是增加、删除或者修改一些项目和内容,以适应新的要求。
3.定额监督山东省相关部门应对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定额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鲁建标字[2011]19号文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某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某某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某某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某某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某某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某某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某某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某某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1 / 38目录总说明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14 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17一、措施费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19三、规费21四、税金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24一、建筑工程24二、安装工程28三、市政工程31四、园林绿化工程34五、房屋修缮工程352 / 38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某某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1. 引言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是指在项目或业务中,明确各个费用项目的构成和计算方法,从而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费用项目组成和计算规则,并提供相关的示例和说明。
2. 费用项目组成费用项目是指在项目或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与项目或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比如人工成本、材料费用等;间接费用是指与项目或业务间接相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
常见的费用项目包括:•人工成本:指项目或业务中涉及到的人员工资、福利、提成等支出。
•材料费用:指项目或业务所需的各类材料的购置费用。
•设备租赁费用:指租用设备所需支付的费用。
•运输费用:指货物或人员运输所需支付的费用。
•差旅费用:指出差或公务差旅所需支付的费用。
•市场推广费用:指产品或服务推广所需支付的费用。
•研发费用:指研发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所需支付的费用。
以上仅为常见的费用项目,实际项目或业务中的费用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3. 费用计算规则费用计算规则是指确定各个费用项目金额的方法和标准。
不同的费用项目可能有不同的计算规则。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费用计算规则。
3.1 固定费用计算规则固定费用计算规则是指将某个费用项目的金额固定为一个固定数额。
这种计算规则适用于那些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的费用项目,如固定人工成本、固定租赁费用等。
示例1:固定人工成本计算规则假设一个项目需要两名工程师,每名工程师的月薪为5000元,那么该项目的固定人工成本为10000元。
示例2:固定租赁费用计算规则假设租赁一台设备需要支付每月1000元的租金,那么租赁费用项目的固定费用计算规则为1000元。
3.2 变动费用计算规则变动费用计算规则是指费用项目的金额会根据不同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这种计算规则适用于那些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大的费用项目,如材料费用、运输费用等。
示例3:材料费用计算规则假设一个项目需要100个单位的材料,每个单位的价格为10元,那么材料费用项目的计算规则为数量(100个)乘以单位价格(10元),即1000元。
[2011]19号文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14)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17)一、措施费 (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19)三、规费 (21)四、税金 (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4)一、建筑工程 (24)二、安装工程 (28)三、市政工程 (31)四、园林绿化工程 (34)五、房屋修缮工程 (35)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六) 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 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一) 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江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
江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2006)建筑总说明及计算规则通用项目一、《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2002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
二、本定额分上、下2册共8个分册。
上册包括:第一分册《通用项目》;第二分册《道路工程》;第三分册《桥涵工程》;第六分册《排水工程》。
下册包括:第五分册《给水工程》;第七分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分册《路灯工程》,第九分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附录.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既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除有规定外,不得因实际不同而调整。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取定(一)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人工单价每工日为23。
5元。
(二)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2、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有关规范计算的,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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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检验试验费: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 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 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 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 检测机构。 12、赶工措施费: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施工企业为 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 13、工程按质论价: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 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 加的施工成本费。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 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包括 1、建筑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 收等。 2、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等。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 中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明确或不可预见的所需 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 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工程价款调整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 证确认等费用。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 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金额。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 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 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 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 规费是指有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 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 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有权部门批准收取的建筑 安全监督管理费。 3、社会保障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障方面的费用(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为确保施 工企业各类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落到实处,省、 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4、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 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构成。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 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 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费用。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 费两部分组成。
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 的各项费用。 费用标准: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 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 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 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 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2、按工程取费标准划分: (1)建筑工程以工程规模、工程用途、施工难易程 度等划分三种工程标准:一类工程、二类工程和 三类工程取费标准。 (2)单独装饰工程不分工程类别。 (3)包工不包料工程。 (4)点工。
3、按费用项目计算方式可分为: (1)按照计价表定额子目套用计算确定,主要有: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中的二次搬运费、大 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 水费、脚手架费、模板费用、垂直运输机械费、 边坡支护费等。 (2)按照费用计算规则提供的系数计算确定,主要 有:措施项目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 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 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赶工 费、按质论价费、住宅分户验收费和其他项目费 中的总承包服务费等。 (3)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金额列项,主要有其他项目 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4)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标准计算,主要有:规费及装工程造价内 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夜间施工增加费: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 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 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 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功 效降低等费用。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 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 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 6、施工排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 施所发生的费用。 7、施工降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 施所发生的费用。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工程施工过程中, 对已经建成的地下、地上设施和建筑物的保护。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 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0、临时设施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产 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09费用计算规则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的分类 1、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可分为: (1)不可竞争费用 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建筑 安全监督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税金、 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等。 (2)可竞争费用 是除不可竞争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人工费、材 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除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措施项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