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知识点p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1. 证券法1.1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制度证券法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证券、股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市场主体的权益、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等内容。
1.2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旨在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方便、便捷的投资渠道。
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基金收益分配等方面内容。
1.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也逐渐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透明度的重要制度。
2. 会计法2.1 会计法基础制度会计法是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会计监督等内容。
会计法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制度,同时也是审计、征税等外部审查和监管的基础。
2.2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指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和方法,不同类型的企业应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充分反映了企业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会计处理和资产负债情况。
2.3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企业财务情况信息的制度。
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几个基本报告。
3. 税法3.1 增值税法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营业税,广泛应用于商品销售和服务业。
增值税法主要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对象、纳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纳税申报及预缴等方面内容。
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2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税收系统中的一种,主要用于征收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对象、所得范围、计税方法、征收程序、税率、税前扣除、纳税申报等方面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对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和促进人民群众福利均有利。
3.3 税务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法对于加强税务管理、打击经济犯罪和保护纳税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财经法规重点归纳(必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财经法规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
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 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必背的重点整理1.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2.我国的会计管理形成了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
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2)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3)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4.我国目前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5.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①《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7.《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023年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旳构成☆考点总结一、会计法律制度旳构成(注意单项选择、多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总结一、会计工作旳行政管理(注意单项选择)二、会计工作旳自律管理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注意单项选择题)第三节会计核算☆考点总结一、总体规定二、会计核算旳其他规定三、会计凭证四、会计账簿五、财务会计汇报(★★★)六、会计档案管理旳基本规定(多种题型)第四节会计监督二、三类会计监督旳其他考点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重点)☆考点总结一、会计机构旳设置二、代理记账(注意多选题)三、会计从业资格(注意单项选择和多选)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司机和驾照)(一)会计专业职务(多选)(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项选择)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单项选择、多选)六、会计人员旳工作交接(★)第六节法律责任二、十项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旳法律责任(多选)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旳法律责任(多选)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考点总结第二节现金管理☆考点总结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考点总结一、银行结算账户旳概念、分类、管理原则二、银行结算账户旳开立、变更和撤销三、各类银行账户(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旳惩罚(单项选择)第四节票据(支付)结算方式(★★★)☆考点总结一、票据旳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多选、判断)五、汇兑(多选、判断)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考点总结一、税收旳概念与分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旳分类(单项选择、多选)(二)税法旳构成要素(★)第二节重要税种☆考点总结一、增值税(★★★)二、消费税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一)个税有关规定(二)个税项目计算第三节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二、发票旳开具与管理三、纳税申报(多选、单项选择)四、税款征收(多选、单项选择)五、税务代理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考点总结一、预算法律制度旳构成二、国家预算三、预算管理旳职权(★★★必考)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多选)五、预算组织程序六、决算七、预决算旳监督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考点总结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考点总结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考点总结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旳重要内容☆考点总结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考点总结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 一定要看哦 后面还有口诀
浓缩的是精华,因为是机考,最稳妥的是先看一遍书做题,最后一周盯这个。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重点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现行会计法:1999年10月31修订通过,2000年7月1日实施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
②代表法规:《。
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
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例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规范性文件:(排除上述就是)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选择)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会计市场管理(培训、准入、运行、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表彰奖励)4.会计监督检查(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财经法规知识点p
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财报告的含义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
(1)为自己: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
(2)为他人
(3)为他人提供方便
3、会计电算化:
注意《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
“软件”“生成的账证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定规定(格式、内容、真实性、完整性都要符合)
同时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p28
二、会计年度:参照《会计基础》学习
三、记账本位币:参照《会计基础》学习,关键掌握“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为主的单位。
四、填制会计凭证。
1、熟悉掌握p21最后一段《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
2、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种类和内容:参照《会计基础》
2、监督会计(社会、政府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会计行为及经济活动的监督)
一、见附表一
二、
1、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2、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教材p64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
②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人员、业务、岗位、机构的设置;
③成本效益原则;
④不断修订和完善。
3、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9条
4、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8条
5、不相容职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种类:
主管会计工作的机构(财政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的会计机构(纵向)
单位的会计机构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1、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
财经法规汇总知识点
第一讲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与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讲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讲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法律规范
关于会计监督的
第四讲会计法律责任
第六讲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报验登记
发票的管理
印制、领购、开具、保管 发票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
税款征收原则
税款征收方式 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申报方式
违反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滞纳金的计算。
财经法规知识点
财经法规知识点
财经法规知识点
财经法规是指国家颁布的财经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旨在保障社会经济秩序,调节经济关系,保护社会主义制度。
目前,中国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多达上千条,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以及各地方性法规。
财经法规知识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财税知识、金融知识、会计知识、经济法知识、保险知识。
1、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原理、法律概念、法律体系和制度等内容。
2、财税知识:包括税收基础知识、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等内容。
3、金融知识:包括货币政策、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内容。
4、会计知识:包括会计概念、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和会计报表等内容。
5、经济法知识:包括经济法原理、经济法制度和经济违法行为的惩处等内容。
6、保险知识:包括保险原理、保险制度、保险合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等内容。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篇1: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二)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bai,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对企业而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4.内部控制的内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和通信;(5)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的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在今天的社会中,财经法规是每一位想要成为优秀财经从业者必备的知识。
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的重点,不仅能够让你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制度,还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的重点。
一、公司法1、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用来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涉及范畴。
它是指由公司组成的法人,即由法律认可并合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可以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的特点公司法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法人地位、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异议制度等。
二、证券法1、证券市场的定义证券市场是指设立证券交易所,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证券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托机构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2、证券法的特点证券法有以下特点:证券转让的自由可行性、证券投资咨询和管理的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地位的确定、证券交易的规则制定、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的确立。
三、金融法律1、金融法律范畴金融法律主要涉及范畴: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经营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险、证券及股票交易、债务融资和银行授信等资本运作等。
2、金融法律的特点金融法律有以下特点:监管严格、政策性强、交易安全、规则严谨、金融领域专门性强。
四、税法1、税法的定义税法是由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税种、税收基础、税务行政管理、税制政策等事项的法律。
2、税法的特点税法有以下特点:作用多元化、依法纳税、税制完善、归属清晰、管理严格。
五、财会法规1、财会法规范畴财会法规主要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涉及到会计基础、凭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2、财会法规的特点财会法规有以下特点:精细化、严谨性强、规则明确定义清晰、监管力度严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的一些介绍,掌握这些知识点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第一章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和特点1. 财经法规体系的定义和构成财经法规体系是指国家财经法规的总体形成和发展。
它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组成。
2. 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特点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特点有多样性、系统性、实施性和保障性四个方面。
第二章中国财经法规制定和修订的基本程序1. 财经法规的制定制定财经法规的程序包括研究立法事项、起草法规、审议和批准法规、公布法规和实施法规五个步骤。
2. 财经法规的修订修订财经法规的基本程序包括修订计划制定、修订方案起草、修订方案审议和批准、修订方案公布和实施等步骤。
第三章中国财经法规的内容和特点1. 财经法规的内容财经法规的内容包括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2. 财经法规的特点财经法规的特点包括垂直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等。
第四章中国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保障1. 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推动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
2. 财经法规的保障财经法规的保障主要包括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程序的保障、法律权利的保护和法律义务的执行等。
第五章中国财经法规的解释和适用1. 财经法规的解释财经法规的解释包括法定解释和行政解释两种形式。
2. 财经法规的适用财经法规的适用主要是指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章中国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1. 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2. 财经法规实施的评估机制财经法规实施的评估机制包括定期评估、问题评估和效果评估等。
第七章中国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1. 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意识提高等方面。
2. 财经法规的新特点财经法规的新特点主要集中在权力与规则的关系、市场与法律的关系和全球化与国际化的关系等方面。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科目,你对财经法规的知识点理解多少呢?下面是yjbys为大家带来的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标准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需要有会计从业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本钱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获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承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开工作、离任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____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8、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展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1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1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13、不得更改的票据工程:(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14、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一、企业法律制度1.公司法–公司法是指对于公司设立、组织、管理、运作、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规范民事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3.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的一般性法律规定。
二、税收法规1.税法–税法是指规定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的法律。
2.财产税法–财产税法是指税务机关对财产征收税款的法律规定。
3.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是指对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计税、退税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三、金融法规1.证券法–证券法是指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规定。
2.银行法–银行法是指对于银行业的组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是指规范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规定。
四、知识产权法规1.商标法–商标法是指对于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指对于著作权保护、著作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专利法–专利法是指对于发明创新、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专利侵权纠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五、财务会计法规1.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指规范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
2.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及其他组织必须遵照的财务报告和披露的法律规定。
3.合同风险管理–合同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合同签订与履行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法律规定。
以上是财经法规重要的方面和重点整理,当然还有着更加详细和专业的内容需要我们去学习和研究,为了更好地经营财务和管理企业,必须要认真研究和遵循财经法规,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各种风险和纠纷。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 金融监管法规金融监管法规主要是针对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和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金融监管法规:1.1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银行的设立、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股东的准入和退出、股东权益的保护等内容。
1.2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法规之一,对证券交易、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它确保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并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的基本法律,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金的给付、资本金的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等内容。
1.4 《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是为了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而颁布的法律。
它对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相关义务的规定,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
2. 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法律和规定。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财务会计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财务会计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对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它要求企业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2.2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的具体规范,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它细化了《会计法》中的各项要求,并对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2.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和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它为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操作指南。
2.4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我国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规范的重要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构成要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财经法规知识点的汇总
财经法规知识点的汇总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P3 会计法律: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1999年10月3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P4 会计行政法规: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6年6月21日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P6-p7 会计制度:区分《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P9 会计工作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P10 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
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会计档案管理P11 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会计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P12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负有责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P13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要区分):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P18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P19 (可能考简答)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多,,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地方性会计法规。
【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3)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注意以下事项:①范围仅限于境内,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
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③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会计法》的约束。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已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会计规章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27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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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知识点P集团文件版本(1)统一会计制度制定权限(2)会计人员的管理(3)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一、谁管会计工作:(监检部门和范围)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资委等其中: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稽查资料,也查从业资格证财政部门是面向各单位的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其他部门不是面向所有单位。
如:审计机关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会计主管部I]: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统一:国务院财政部门分级: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管理权、监督权、行政处罚权pll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依法设账、资料、核算、人员P11-12负责。
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3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资料、会计电算化1、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
注意P15第三段的《会计法》第九条的法律条文2、会计资料:注意P16第二段《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格式统一、使用方法统一“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财报告的含义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1)为自己: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2)为他人(3)为他人提供方便3、会计电算化:注意《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软件”“生成的账证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定规定(格式、内容、真实性、完整性都要符合)同时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P28二、会计年度:参照《会计基础》学习三、记账本位币:参照《会计基础》学习,关键掌握“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为主的单位。
四、填制会计凭证。
1、熟悉掌握p21最后一段《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2、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种类和内容:参照《会计基础》3、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1)最迟不得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2)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的内容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仅仅负审核责任。
(3)会计法和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要求理解记忆。
4、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2)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要求理解记忆。
5、登记会计账簿1)《会计法》第十五条法律条文2)总账、明细账、E1记账、其他辅助账的主要类型3)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要求理解记忆。
6、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1)《会计法》第十七条法律条文,其中“四个相符”(2)账账相符中指的哪些账相符7、财务会计报告(1)最后一段《会计法》的内容a、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制度规定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b、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c、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d、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时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2)《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法律条文(3)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附表包括哪些: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哪些内容: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4)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理解记忆。
(5)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的具体要求: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收入”是“不得”其他均为“不得”不得随意改变的都是确认标准、计量方法或计算、分配方法等。
不得随意或不得“虚假”第四节会计监督主要讲述两部分内容:1、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2、监督会计(社会、政府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会计行为及经济活动的监督)一、见附表一1、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2、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教材p64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②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人员、业务、岗位、机构的设置;③成本效益原则;④不断修订和完善。
3、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9条4、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8条5、不相容职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种类:主管会计工作的机构(财政部门);1、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实行监督检查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教材p80①会计核算。
(注意审核原始凭证)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签章)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④其他会计业务3、委托人的义务:①“原始凭证”②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4、代理记账机构的义务: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独立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非独立机构负责人是单位的中层任职资格:特别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专业技术资格”、“主管工作经历”五、总会计师:1、“国有的”“国有资产占控制的”"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中”(特别注意没有小型)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总会计师的属于单位高层,单位领导成员,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3、任职条件:特别注意“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4、职责:教材p85-86两部分:“负责组织”(注意“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协助参与”(注意协助参与的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确定)5、权限:注意3、4、5条内容。
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是今年新实施的规章,所以要特别注意,根据上课时的内容,熟练掌握。
七、会计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会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资格、正高级资格(考评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基本条件;注意:第4条:具备会计从业资格:a、持有当地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b、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当地财政部门登记4、高级会计资格报考;会计师职称3年以上5、正高级会计资格报考:会计师职称5年以上七、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2、主要会计工作岗位:参照教材p87页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内容,增加:总会师岗位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财务总监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3、回避制度:注意适用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第一早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法律特征其它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要式行为3、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不再承担付款、受委托付款责任。
4、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2、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统一支付结算制度制定细则,报总行备案。
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3、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根据统一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5、支付结算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其它1、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2、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的真实签章的效力。
2、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3、出票或签发口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签章分为签字或盖章、签字并盖章。
4、填写要标准化、规范化教材pl22-123(熟练掌握)1、关于收款人名称;2、关于出票日期;3、关于金额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审查之后,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2、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口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3、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4、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账户开户资料进行审核。
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可收不可付)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账户时:(1)与开户行核对银行账记存款余额;(2)交回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3)交回开户登记证2、有下列情形,存款人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账户的申请:(1)“没了”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搬了”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3、属于以上“没了”的情形,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账户的申请。
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以停止期限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可收不可付)4、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