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6.06.23

【实施日期】2016.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

(第17号)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已经科学技术部2016年第2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万钢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科技部对单独制定的以及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2部规章(附件1)予以废止,对《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等128份政策性文件(附件2)予以废止。

附件:1.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科技部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4年10月26日

文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

说明: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2、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文时间与文号: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2006年2月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修改

说明:2013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其中取消了科技部对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跨国境和跨省区域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许可。

附件2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1、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7年2月27日

文号:(87)国科发条字第0125号

说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提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2、关于科研单位减少科学事业费拨款比例的核定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87年6月20日

文号:(87)国科发条字0422号

说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提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3、关于科研单位建立三项基金的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7年9月22日

文号:(87)国科发条字0708号

说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等对基金做了明确要求。

4、国家分析测试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87年11月27日

文号:(87)国科发条字0849号

说明:废止该文件有利于简政放权。

5、关于科研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制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8年9月20日

文号:(88)国科发条字637号

说明:该文件与新的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不一致。

6、关于使用《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简称KW121表)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外交部

发文时间:1988年9月20日

文号:(88)国科发外字473号

说明:美国等国家的护照和签证办理政策已发生变化。

7、技术市场统计工作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国家统计局

发文时间:1990年2月12日

文号:(90)国科发市字092号

说明:目前均已参照国家统计局、科技部相关规定开展技术市场统计工作。

8、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科技合作奖”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外交部

发文时间:1991年5月31日

文号:(91)国科发外字392号

说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有关政策对国际科技合作奖的授予对象、评审和授奖等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9、关于科技管理干部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1年7月20日

文号:(91)国科发改字513号

说明: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10、国家科委行政复议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1年7月31日

文号:(91)国科发策字534号

说明:该文件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制品供销工作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卫生部、公安部、能源部

发文时间:1991年10月4日

文号:(91)国科发高字732号

说明:文件主要内容已被2011年修订后的行政法规《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以及2005年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替

代。

12、关于改进赴国外举办培训班工作的几点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国际合作司

发文时间:1993年1月12日

文号:(93)国科外字023号

说明:目前举办赴外培训班均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13、关于加强科研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3年9月1日

文号:(93)国科发财字475号

说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等对收入管理做了明确要求。

14、关于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公派出国进行合作研究和交流人员仍持因公普通护照的通知发文单位:国家科委、外交部

发文时间:1993年11月2日

文号:(93)国科发外字615号

说明:美国等国家的护照和签证办理政策已发生变化。

15、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5年2月23日

文号:国科发成字〔1995〕048号

说明:该文件是《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的配套文件,与19号令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