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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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一、无轨胶轮车基本要求1、无轨胶轮车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

2、无轨胶轮车设有两个驾驶室(双向行驶)及双套控制装置时,两套控制装置应为互锁,但紧急制动装置、停车自动装置及自动灭火系统不受互锁限制。

3、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正常工作的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牌、自动保护装置的显示仪。

警示内容主要包括:行车时的警告事项、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必要的操作提示。

显示仪应随时显示无轨胶轮车运行各种参数(压力、温度、时速)等数据。

4、无轨胶轮车应设置工作制动、停车制动和紧急制动。

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可为一套系统,但与工作制动应是各自独立控制的两套机构。

5、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应装备通信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6、行驶5台及以上无轨胶轮车时,应装有定位跟踪监视系统,并能正常使用。

7、无轨胶轮车应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在监控参数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能使无轨胶轮车动力系统停止运转:排气温度最高至70℃时;表面温度最高至150℃时;冷却水位(蒸发冷却)低于设定水位或冷却水温度(强制冷却)超过95℃或设计值时;瓦斯浓度达到0.8﹪(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喷出区域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手动停机)。

8、无轨胶轮车应配备自动灭火装置或配置两台以上便携式灭火器,便携式灭火器应能方便地取出使用。

车载自动灭火系统启动时,则防爆柴油机应能自动熄火。

9、无轨胶轮车照明及信号:无轨胶轮车在运行前方装置照明灯,尾部设置红色信号灯。

设有两个驾驶室(双向行驶)的无轨胶轮车,照明、信号系统应为复式。

无轨胶轮车如装配倒车灯,倒车时,应有视听警示信号。

无轨胶轮车运行方向的照明灯,应使无轨胶轮车前方20m处至少有4 lx的照明度,尾部红色信号灯能见距离至少60m。

10、无轨胶轮车应安装警铃等警声装置,警声装置的声压值在距离无轨胶轮车40m处,应不小于70dB(A)。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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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1 范围本要求规定了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为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要求适用于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

2 引用标准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9-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GB/T 12538-2003 两轴道路车辆重心位置的测定GB/T 12539-1990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40-2009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GB/T 12544-2012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GB/T 12674-19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GB 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9854-2005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M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T 154.8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 818 煤矿用电缆3 名称与型号3.1 产品名称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3.2 产品型号参照MT/T 154.8,产品型号编制如下:4 技术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36相关要求。

4.1.2 选用线缆应满足MT 818系列标准要求。

4.1.3 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4.1.4 非金属聚合物应满足MT 113相关要求。

4.1.5 其他未涉及的技术指标与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1)

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1)

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1)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XX煤业公司井下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和物料,为保证运输安全,特编制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驾驶员相关规定:(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经过培训合格取得防爆胶轮车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持证上岗。

(二)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作业。

二、无轨胶轮车相关规定:(一)车辆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防爆无轨胶轮车必须有整车出厂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柴油机要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检验)合格证。

(二)严禁使用非防爆车辆入井作业。

(三)严禁使用局部改装的防爆胶轮车入井作业。

(四)严禁使用安全制动性能不可靠的防爆胶轮车入井作业。

(五)安全性能方面存在缺陷的经修复后不能保证运行安全的车辆立即淘汰。

三、车辆管理相关规定:(一)所有入井车辆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二)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随车配备定位卡、多功能气体检测仪、3台不小于4kg的干粉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两个专用阻车器。

(三)所有车辆必须由辅助运输科指定专业人员定期(周期7天)对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由辅助运输科签发合格证(合格证要有使用期限)。

(四)车辆每班入井前要经专门车辆检查员对车辆转向、灯光、制动、轮胎等各部位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发放入井证。

(五)车辆入井前井口检查工要检查车辆的合格证、入井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防爆胶轮车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车辆运送材料是否捆绑牢靠,是否存在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违反规定乘人等现象,检查合格方可入井。

(六)车辆每次出、入井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

四、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相关规定:(一)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执行出车“三项检查”,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

(二)配备专业人员按维护保养说明书按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车辆要立即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经辅助运输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正式)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正式)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342-30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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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要求规定了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为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要求适用于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

2 引用标准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9-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GB/T 12538-2003 两轴道路车辆重心位置的测定GB/T 12539-1990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40-2009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GB/T 12544-2012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GB/T 12674-19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GB 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9854-2005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M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T 154.8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 818 煤矿用电缆3 名称与型号3.1 产品名称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3.2 产品型号参照MT/T 154.8,产品型号编制如下:4 技术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36相关要求。

2024年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

2024年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

2024年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轨防爆胶轮车的操作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一切使用无轨防爆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知识,严格按照本规程操作,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清醒、谨慎的态度,禁止使用酒精、毒品等物质影响正常操作。

第二章车辆操作第五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车辆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胶轮是否充气正常等。

第六条在操作过程中,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的车速,不得超速行驶,特殊情况下应减速慢行。

第七条在转弯、变道等操作时,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提前使用转向灯示意,确保周围车辆和行人能够提前识别操作意图。

第八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在发现有行人、车辆等障碍物时,应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第九条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操作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在夜间或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操作车辆时,应开启车辆的前后灯光和雾灯,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停车并立即报警,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在交通事故中,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并完整提供有关事故的证据材料。

第十三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积极与受损方协商解决,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第四章维护保养第十四条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胶轮的充气情况等的检查和调整。

第十五条在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人员应及时报修,并在得到维修部门的处理结果前暂停使用车辆。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稿)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c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

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c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 $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 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1 部分总则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MT/T 1051-2007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 术语和定义3.1单体电池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电池组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电池管理系统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臵。

3.4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能量存储、转换装臵,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

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三篇)

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三篇)

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一、前言无轨防爆胶轮车是一种用于运输物品的专业工具,为了确保操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操作规程。

请全体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并按规程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体力、技能和责任心。

3.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杜绝随意操作、恶意破坏等违规行为。

三、安全防护1. 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必要防护装备。

2. 操作过程中,禁止穿着松散的衣物,禁止戴手链、项链等容易受到卡住的饰品。

3.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状态,禁止饮酒、吸烟等影响判断和操作的行为。

4. 操作人员在搬运重物时,应结合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人力辅助措施,确保操作平稳安全。

四、操作程序1. 操作人员在使用无轨防爆胶轮车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无损。

2.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车辆的结构和功能,并按照说明书正确操作。

3. 操作人员在开始操作前,必须确认操作区域无障碍,避免影响操作安全。

4. 操作人员必须轻柔操作,杜绝急转弯、拖拉过快以及一次拉取过多物品等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

5. 操作人员在搬运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重量和体积,合理分配装载位置,保持车辆平衡。

6.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保持沟通畅通,与其他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

五、应急措施1.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车辆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相关人员报告,及时排除故障。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急停车的情况,应立即按下刹车装置,确保车辆停稳。

3.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护措施。

六、维护保养1. 操作人员在操作结束后,应对无轨防爆胶轮车进行检查,确认其无故障,及时报告并维修。

2. 对于经常使用的无轨防爆胶轮车,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3. 在存放无轨防爆胶轮车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无腐蚀物质的场所,避免日晒雨淋。

矿用锂离子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锂离子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电气安全矿用锂离子电源安全技术要求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在正常使用时可能释放电解气体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

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其中锂离子蓄电池的容量在20~100Ah范围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3 术语和定义3.1 电池管理系统通过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或电池组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3.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锂离子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

有时还可包括充电系统、放电系统、显示系统、电源输入系统、电源输出系统等。

4 产品分类4.1 按用途分a)监测通信系统用后备电源,包括安全监控、人员管理、通信等系统后备电源;b)紧急避险设施用后备电源,包括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后备电源;c)运输车辆用电源,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防爆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用动力电源;d)防爆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e)其它。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

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T 1051-2007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 术语和定义3.1 单体电池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电池组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 电池管理系统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3.4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

有时还可包括充电系统、放电系统、显示系统、电源输入系统、电源输出系统等。

WLR-2C型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

WLR-2C型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

WLR-2C 型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一、总则(一)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 C1 及以上证件,证件必须与驾驶车型相匹配,并经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

(三)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入井前必须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靴、矿灯、自救器等)和携带氧气、甲烷、一氧化碳便携仪。

(四)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各项性能,入井前必须对所驾车辆按照点检要求进行自检,严禁不完好车辆入井。

(五)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所驾车型的应急处置方案、矿井辅助运输路线及井下避灾路线。

二、操作规程(一)启动前的检查1.24V 低压电源位于车后箱盖板内部右侧,顺时针旋动24V 电源旋钮,当红色指示灯亮时表示 24V 电源已开启,(注意:主显示屏会延迟 30S 启动),电源开启后检查仪表电量是否满足行驶要求。

2.检查防冻液、制动液是否正常,必须保证液位在规定的范围内。

3.检查各部位的油管和接头以及各部件的密封情况。

4.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螺母是否有松脱或者断裂现象。

5.检查液压胶管、缆线有无破损。

6.检查各焊接部位是否有开焊、断裂现象,着重检查方向机支架连接部位和前桥转向节臂、大梁的焊接部位。

7.检查各润滑点的油嘴是否完好,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8.检查轮胎胎压(前轮 4.0bar、后轮 4.5bar)磨损情况及是否有破损、车箱内座椅是否固定坚固、安全带、倒车镜是否齐全完好。

9.检查各开关按钮、仪表、安全带、照明信号灯、倒车语音装置、定位及通信系统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10.检查灭火器、三脚架、阻车器是否完好齐全。

11.检查车辆其它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

(二)启动1.驾驶员在检查车辆完好并确认周围无人员后,进入驾驶室并关好车门,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启动操作。

2.开启 24V 低压电源,检查各控制机构、转向、制动等系统是否灵便、可靠,换档手柄应放在空档位置(N 档)。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一次征求意见稿)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

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T 22084.2-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3 术语和定义3.1 单体电池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蓄电池组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 电池管理系统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专项技术措施

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专项技术措施

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专项技术措施批准:总经理:会签: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调度信息中心:安全监察部:机电运输部:编制人:编制日期: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专项技术措施为切实执行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一条规定,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不满足1m以上的人行宽度要求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特制定此规定措施,具体如下:一、一般要求1、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上岗。

2、入井必须按规定着装,携带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并佩戴整齐;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等违禁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3、严禁酒后上岗,不准疲劳驾车。

4、必须熟悉巷道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中间巷、支护方式。

5、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能力。

6、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严禁交给他人驾驶。

二、车辆使用管理1、新入井的车辆,使用单位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2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

2、胶轮车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胶轮车运行日志、检修记录,并认真填写。

3、机电运输部要加强胶轮车的管理,每月必须对井下所有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使用;每年对全矿的胶轮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

4、胶轮车出车前由司机对灯、喇叭、闸、排气系统、灭火栅栏、玻璃、反光镜、倒车语音装置等要进行检查,确保胶轮车的完好及清洁,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及驾驶室玻璃、反光镜、灯罩不干净影响视线运行。

5、车辆外表面,应涂有反光材料标记;车辆使用的柴油、润滑油、液压油等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选用。

6、运行胶轮车的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行车要求,胶轮车两侧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顶部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5m,行人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隔300m设置一个人员躲避硐室,保证行人安全。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措施(通用版)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措施(通用版)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措施(通用版)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931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措施(通用版)一、一般要求1、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上岗。

2、入井必须按规定着装,携带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并佩戴整齐;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等违禁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3、严禁酒后上岗,不准疲劳驾车。

4、必须熟悉巷道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中间巷、支护方式及轨道状况。

5、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能力。

6、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严禁交给他人驾驶。

二、车辆装载物料管理1、运送物料车辆驾驶室除驾驶员外只限乘坐一人,严禁人货混装。

2、拉运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设备时,必须捆绑结实牢固。

3、严禁拉运超长(超过车厢长度)、超宽(超过车厢宽度)、超高(超过巷道准许运行高度和安全运行高度)的物料。

4、拉运物料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

5、拉运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时(氧气、乙炔必须分装分运),必须将物品捆绑固定,并在车辆前后挂安全警示牌;谨慎慢速行驶,运送到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停放;货物没卸下时押运人员不准离开车辆。

6、严禁胶轮车运送火工品。

7、运料车辆在巷道中不得随意卸货、堆积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存放整齐。

三、车辆井下行驶管理1、车辆在泥泞、松软、运行条件不良的路段行驶必须随车携带掩木、镐、锹,以备急用。

防爆胶轮车安全制度范文

防爆胶轮车安全制度范文

防爆胶轮车安全制度范文标题:防爆胶轮车安全制度引言:防爆胶轮车作为一种常见的物料搬运工具,在企事业单位、物流仓储、医院等场所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使用不当或安全制度不完善,防爆胶轮车也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作,制定和执行防爆胶轮车安全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防爆胶轮车的安全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讨论。

一、基本原则1. 安全至上:防爆胶轮车的使用和操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2. 依法合规:所有使用防爆胶轮车的员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违反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 预防为主:开展防范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防爆胶轮车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防爆胶轮车的安全操作规范1. 载物准备和安排(1)在使用防爆胶轮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无损,胶轮是否完整,无破损或裂纹。

(2)准备搬运物料时,需确保重量与防爆胶轮车的承载能力相匹配,避免超载。

(3)合理安排搬运物料的堆放位置和顺序,确保安全搬运和减少行走距离。

2. 防爆胶轮车的正确使用(1)操作前应穿戴好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鞋、手套等。

(2)正确使用防爆胶轮车的操作杆和刹车装置,确保车辆的行驶和停止的稳定性。

(3)使用防爆胶轮车时,避免急加速、急刹车,保持平稳的行驶速度。

(4)严禁超载或超出防爆胶轮车的额定负载范围进行搬运操作。

(5)上下坡时,应轻推防爆胶轮车,切勿使其自行下滑或冲刺。

3. 物料搬运的安全控制(1)在搬运过程中,应保持货物的稳定,避免产生倾斜或滑落。

(2)避免与其他人员或障碍物相撞,注意行车道路线的选择和安全距离的保持。

(3)当搬运物料遇到特殊情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搬运。

4. 车辆的检修和维护(1)定期对防爆胶轮车进行检查,包括胶轮的磨损情况、刹车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等。

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防爆无轨胶轮车的选购、安装、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胶轮车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矿井应设立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防爆无轨胶轮车的选购、安装、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二)制定和落实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规程;(三)组织防爆无轨胶轮车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四)对防爆无轨胶轮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评估;(五)建立健全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档案;(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防爆无轨胶轮车驾驶员职责:(一)严格遵守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规程;(二)负责防爆无轨胶轮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三)及时报告车辆故障和安全隐患;(四)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选购与安装第七条选购防爆无轨胶轮车时,应选择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的厂家。

第八条防爆无轨胶轮车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说明书进行;(二)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防爆性能、电气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方面的检查;(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第九条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前,驾驶员应进行以下检查:(一)防爆性能检查,包括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等;(二)电气系统检查,包括电池、电线、控制器等;(三)制动系统检查,包括刹车片、刹车盘、制动液等;(四)转向系统检查,包括转向机、转向泵、转向杆等;(五)全车灯光、轮胎气压、机油液、冷却液等检查。

矿用防爆锂离子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矿用防爆锂离子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标志治理方案〔试行〕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23‟148号〕精神和矿用电动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专家研讨会专家意见,结合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特点,制订本方案。

1适用范围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2认证模式按产品程序进展认证,认证模式为“技术审查+产品安全性能检验+现场评审”。

3认证依据《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4认证申请4.1申请人申请人应为从事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研制开发、能够担当产品主体责任的法人机构,并满足以下要求:(1)注册资本不少于2023 万元,生产力量不少于100 台/年;(2)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长期使用权或具有至少10 年的租赁期限;(3)具有至少5 名获得或相当于〔机电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从事本专业3 年以上,其中电气和机械工程师各至少2 名。

应具有专职的试验人员和特地的设计部门;(4)申请人自制底盘,必需具备车架、司机室、车厢的生产能力;申请人外购底盘,必需具备司机室、车厢的生产力量;(5)具备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企业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力量;(6)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治理体系,并且通过质量治理体系认证。

4.2申请材料4.2.1申请人根本信息及申请产品登记表应提交申请人根本信息及申请产品登记表。

申请人根本信息详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平台的相关说明,已有安全标志网站正式会员账户的申请人可不供给。

4.2.2产品技术文件4.2.2.1产品标准申请人应提交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符合GB/T1.1 以及《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

4.2.2.2产品图纸产品图纸应清楚反映出产品的组成、构造、安全点等,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应与产品企业标准全都。

(1)产品总图、与隔爆有关的构造图、电气原理图、涉及本安性能的全部图纸等。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

附件1: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试行)1 范围本要求规定了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为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要求适用于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

2 引用标准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9-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GB/T 12538-2003 两轴道路车辆重心位置的测定GB/T 12539-1990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40-2009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GB/T 12544-2012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GB/T 12674-19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GB 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9854-2005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M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T 154.8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 818 煤矿用电缆3 名称与型号3.1 产品名称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3.2 产品型号参照MT/T 154.8,产品型号编制如下:4 技术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36相关要求。

4.1.2 选用线缆应满足MT 818系列标准要求。

4.1.3 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4.1.4 非金属聚合物应满足MT 113相关要求。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常用版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常用版

01
制定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设 备启动、运行、停车等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0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在设备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方便操作人员随时查看。
03
应急处理措施及演练
制定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 轨胶轮车应急处理预案,明确 设备故障、事故等情况下的应 急处理措施。
安全评估流程
制定评估计划、准备评估工具和设备、现场勘查和数据采集 、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写评估报告等步骤。评估过程中需对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各项安全性能进行全面 、客观、科学的评价。
不合格项处理及改进措施
不合格项处理
对于安全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需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更换零部件、调整参数设置、进行维修等, 确保车辆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 胶轮车安全操作与使用
操作人员培训与考核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 握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 轮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
操作方法。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理措施、设备维护保养等
方面。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取得相 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
作。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与执行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 轮车安全技术要求常用版
汇报人:XX 2024-01-26
目录
CONTENTS
• 绪论 •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
要求 •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设计 •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检测
与评估
目录
CONTENTS
•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 与使用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稿)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

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T 1051-2007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 术语和定义3.1 单体电池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电池组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 电池管理系统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3.4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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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要求
(试行)
1 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为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要求适用于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

2 引用标准
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GB/T 12538-2003 两轴道路车辆重心位置的测定
GB/T 12539-1990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GB/T 12540-2009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
GB/T 12544-2012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4-19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 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9854-2005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M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MT 818 煤矿用电缆
3 名称与型号
产品名称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
产品型号
参照MT/T ,产品型号编制如下:
4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36相关要求。

选用线缆应满足MT 818系列标准要求。

4.1.3 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4.1.4 非金属聚合物应满足MT 113相关要求。

4.1.5 其他未涉及的技术指标与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技术要求
4.2.1 整车
4.2.1.1 车身易见部位上应装置永久保持的整车铭牌。

4.2.1.2 铭牌中应注明主驱动防爆电机的型号和功率。

4.2.1.3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续航里程及充电时间。

4.2.2 后悬
参照GB7258-2012要求,后悬应小于等于 3.5m且小于等于轴距的 55%。

4.2.3 轴荷和质量参数
4.2.3.1 轴荷应满足GB 1589的要求。

4.2.3.2 整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应在各轴之间合理分配,轴荷应在左右车轮之间均衡分配。

4.2.4 核载
4.2.4.1 应满足GB 7258-2012中4.
5.1、、和的规定。

4.2.4.2 人车的最大允许乘座人数(含司机)暂为19人,料车的最大允许载货重量暂为5吨。

4.2.5 比功率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指标。

4.2.6 侧倾稳定角及驻车稳定角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指标。

4.2.7 转向系
4.2.7.1 应满足GB 7258-2012中、(25°)、、、、和的规定。

4.2.7.2 应具备转向助力。

4.2.7.3 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最小转弯半径、接近角度、离去角度等具体指标。

4.2.8 制动系
4.2.8.1 机械制动器应采用湿式结构,与回馈制动应能实现安全切换。

驻车制动应满足“失效安全型”的要求。

4.2.8.2 制动可靠性、稳定性和制动距离应满足GB 7258-2012中、、、、、和的规定。

4.2.8.3 设计速度不超过50km/h,并具有限速装置,保证实际运行速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4.2.8.4 驻车制动应满足倍额定载荷情况下在规定的最大坡道上保持静止不产生位移。

4.2.9 照明信号
4.2.9.1 照明灯、各种信号灯(除牌照灯外)应参照GB 7258-2012中8的规定。

4.2.9.2 宜配备远光灯。

4.2.10 其他电气设备和仪表
宜满足GB 7258-2012中的规定。

4.2.11 行驶系
4.2.11.1底盘应参照GB 7258-2012、《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相关试验。

4.2.11.2 宜具有防侧翻功能。

4.2.11.3 应具有悬挂系统,满足GB 7258-2012中的规定。

4.2.11.4 车轮数应不低于4个。

建议采用四轮驱动。

4.2.11.5 最大爬坡度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

4.2.12 安全防护装置
4.2.12.1 每个司乘人员座位均应设有安全带。

4.2.12.2 应配备水基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2.13 驾驶室及车厢
4.2.13.1 应具有封闭驾驶室,且保证驾驶人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

4.2.13.2 驾驶室中应具有手动异常断电功能,并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宜具有碰撞断电功能。

4.2.13.3 驾驶室仪表盘应具有温度、电参数、速度、行驶里程、电量、刹车状态、故障状态、车门开闭状态等显示功能,最高温度、速度、电量、刹车状态、故障状态、车门开闭状态重要参数应同屏显示。

应根据故障不同实现分级报警(断电)。

应具有机动雨刷。

4.2.13.5 人车应设置车厢,车厢顶部满足GB17578-1993《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规定》的要求。

4.2.13.6 门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满足GB7258-2012的要求。

4.2.14 锂离子蓄电池
4.2.14.1 应满足《》。

4.2.14.2 结构应具有防短路措施。

4.2.14.3 应针对矿用无轨胶轮车的应用需求进行专门设计,除满足现行规定外,还应参照UL1642的规定补充相关要求。

4.2.15 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4.2.1
5.1 应满足《》。

4.2.1
5.2单体电池成组连接应具有高强度、高可靠性及防松动措施,并进行低连接电阻设计,不宜采用螺丝固定方式。

振动试验前后电源内部整个电池组变化率不超过5%。

4.2.1
5.3内部电池组之间可采用熔断器或继电器分成若干低压小电池组供电方式。

4.2.1
5.4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在整车上的布置位置应考虑避免碰撞。

4.2.1
5.5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或安装在整车上后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4.2.1
5.6宜具有单体电池参数试验、检测专用接口,并布设在BMS 之前。

充电接口宜具有通用性。

4.2.16 其他
4.2.16.1 整车应具有漏电检测功能。

4.2.16.2 电气设备宜满足EMS、EMI要求。

4.2.16.3 每个电源箱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320V,整车电气设备的最高电压等级宜不超过550V。

4.2.16.4 应配备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断电仪。

5 检验方法
样车检查
整车铭牌、安全带、灭火器等检查。

技术参数测量
参照GB/T 12673-1990等进行车辆的后悬、接近角、离去角、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等参数的测量;
参照GB 1589-2004、GB/T 12538-2003、GB/T 12674-1990等进
行车辆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测量;
参照GB 1589-2004等进行车辆的质量参数核定;
参照GB/T 12673-1990、GB/T 12674-1990等进行人数核定。

最高车速试验
参照GB/T 12544-2012进行车辆的最高车速试验。

操纵性能试验
参照GB 7258-2012进行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测定及方向盘力测定。

通过性能试验
参照GB/T 12540-2009进行车辆的最小转弯半径测定。

制动性能试验
参照GB 7258-2012进行车辆的行车制动性能检验及应急制动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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