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技能资格证报名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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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流程
材料受理:
第一批:2015年7月17日截止
第二批:2015年9月10日截止
资格公示:
第一批:2015年7月21日
第二批:2015年9月17日
公示网址:福建省公安厅消防服务大厅
()
理论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
理论考试地点:福州市铜盘中学
技能鉴定时间:2015年7月27日起每个工作日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注:
本职业”指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 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五、鉴定考试费用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核定鉴定收费标准收费,技能鉴定当天收取。
初级:370元/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费190元/人,代收材料
损耗费180元/人;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初级: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
作简历部分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
22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与2寸同底的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5证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证书”的,需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并提供结业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i)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检测和维护保养等工作的人员,需
提供开具工作情况证明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
回);
ii)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的 人员需提供管辖其场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具的重点单位证明材 料原件;
iii)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需提供管辖其场所的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开具的本单位具有消防控制室的证明材料原件。
5证明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的,需提供建(构)筑物 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6证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 ”的:
(1)需提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并加 盖出具缴费清单单位章;
(2)需提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或其他能证明 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
正规职业培训”指经正规程序审批的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按 照规定学时(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进 行的培训。
二、报名方式
参加考试鉴定的人员,经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由培训 学校统一报名;其他单位人员可直接向福建省消防协会报送材料。
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联系电话:
6证明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需提供从事本职业 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
中级: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
作简历部源自文库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
22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与2寸同底的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事项
一、报考条件
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具有初中以上 学历的,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
鉴定:
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关于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 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条款:
消防专业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统一申报,并提供该生在学校期间各 科成绩及符合毕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中,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单位盖章确认 并注明日期;所有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鉴定地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站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警官培训基地内)
四、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大纲:详见《建构 (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教材是 中国消防协会编制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初、中级教材及考试指 导手册。
教材购买/category.php?id=1
材料受理:
第一批:2015年7月17日截止
第二批:2015年9月10日截止
资格公示:
第一批:2015年7月21日
第二批:2015年9月17日
公示网址:福建省公安厅消防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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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
理论考试地点:福州市铜盘中学
技能鉴定时间:2015年7月27日起每个工作日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注:
本职业”指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 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五、鉴定考试费用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核定鉴定收费标准收费,技能鉴定当天收取。
初级:370元/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费190元/人,代收材料
损耗费180元/人;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初级: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
作简历部分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
22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与2寸同底的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5证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证书”的,需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并提供结业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i)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检测和维护保养等工作的人员,需
提供开具工作情况证明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
回);
ii)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的 人员需提供管辖其场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具的重点单位证明材 料原件;
iii)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需提供管辖其场所的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开具的本单位具有消防控制室的证明材料原件。
5证明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的,需提供建(构)筑物 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6证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 ”的:
(1)需提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并加 盖出具缴费清单单位章;
(2)需提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或其他能证明 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
正规职业培训”指经正规程序审批的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按 照规定学时(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进 行的培训。
二、报名方式
参加考试鉴定的人员,经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由培训 学校统一报名;其他单位人员可直接向福建省消防协会报送材料。
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联系电话:
6证明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需提供从事本职业 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
中级: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必须填写工
作简历部源自文库和能随时联系到个人的联系方式);
22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与2寸同底的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事项
一、报考条件
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具有初中以上 学历的,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
鉴定:
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关于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 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条款:
消防专业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统一申报,并提供该生在学校期间各 科成绩及符合毕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中,复印件经本人签名、单位盖章确认 并注明日期;所有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鉴定地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福建)站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警官培训基地内)
四、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大纲:详见《建构 (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教材是 中国消防协会编制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初、中级教材及考试指 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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