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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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双电源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双电源的设备、设施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双电源用电操作程序,提高双电源用电安全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供电部门负责双电源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供电安全稳定。

第五条使用部门负责双电源用电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第六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双电源用电区域进行巡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双电源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双电源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用电措施第九条双电源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第十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电源线、插座、开关等配件必须选用合格产品,严禁使用破损、老化、裸露的电源线。

第十二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符合要求,确保接地良好。

第十三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十四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第十六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双电源用电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八条发生双电源用电事故时,立即向供电部门、保卫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组织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条对在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一、双电源用户的分类:双电源用户可以分为备用型用户和互联型用户。

备用型用户一般指装有两套电源设备,其中一套为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发生故障或中断时接替主电源供电。

备用电源可以是蓄电池组、发电机组等。

互联型用户一般指同时接入两个电源供电,可以实现双电源的切换和互联。

互联型用户可以通过智能监控设备或自动切换装置自动实现电源切换,也可以手动操作实现切换。

二、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管理:对备用型用户,应明确备用电源设备的数量、规格、安装位置和使用要求。

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备好充足的备用电力设备。

2.切换管理:对互联型用户,应制定切换流程和操作规范。

切换操作责任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

切换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电源切换的安全和可靠性。

3.监控管理:对双电源用户的电力供应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可以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对供电过程中的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

同时应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电力故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预案管理:对于备用型用户,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应包括备用电源启动流程、切换流程、故障排除流程等,以应对各种电力故障的发生。

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安全管理:双电源用户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等。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维护管理:定期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硬件设施的完好。

并及时处理电力设备的故障,避免因故障导致的电力中断和供电不稳定问题。

三、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控制1.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控制应采用分层管理的方式,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对于互联型用户,应设置运行控制中心,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

运行控制中心应实现对电力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并能及时对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双电源用电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电管理制度

河南省双电源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用电双方电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增强重要客户的供电可靠性,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和《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同一客户引进两回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供电线路在客户内部相互切换或并列运行的客户,均称双电源客户。

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内部互相切换或并列运行的客户,也应按照双电源客户进行管理。

第三条电局用电监察所负责双电源客户的管理。

第二章双电源用电的基本条件第四条需双电源供电的客户,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或军事上造成重大影响者;3、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4、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或大量产品报废者;5、客户负荷大,根据审定的供电方案,需要两路或多路供电者;6、由于临时重大政、军事或极其重要的紧急任务而需要临时备用电源者。

第三章双电源用电的审批第五条户符合第二章规定的情况之一者,可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有关用电资料到当地供电局业务室办理双电源用电申请。

第六条双源用电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客户全称、地址、单位负责人承办人;2、客户设备装见容量,重要用电设备名称及装见容量;3、需要的最大负荷、平均负荷和最低保安电力;4、申请双电源的理由及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对供电可靠性的具体要求;5、突然停当允许断电时间,客户可采取那些保安措施来减少损失和避免事故的扩大;6、中断供电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并提供设计依据及上级证明文件;7、客户内部保证安全用电的设计资料、技术措施、运行管理制度、通讯、设备情况、正常运行方式和设备容量的说明;8、解决双电源的初步要求方案,并保送双电源一次系统接线图三份;9、明确主供电源及备用电源。

第七条业务员接到《申请》及用电资料后进行初审,并将上述资料业务员接到《双电源用电传递给计划用电人员进行负荷审查签署意见,而后全部传递给用电监察所。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1、凡是有两条10kv及以上电源的用户称双电源用户,此类用户由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统一调度。

2、用户接用两路高压电源,需由用电管理部门(供电所或客户中心)提出书面资料(包括用电性质、用电负荷、接线图、线路参数、变压器技术数据等)报调度所审核和经有关部门会审,领导批准后,签订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协议。

3、用户根据县公司批准安装双电源的文件所确定的方案,向供电所或客户中心办理具体手续,关于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移交及划分,接火送电等事项,均按我局有关规定或规程执行.4、高压双电源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火送电:①用户应与芜湖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签订调度协议并与用电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双电源用户只需与用电营销部签订协议。

②用户应在配电值班室装有可供调度联系的专用电话。

③用户配电室应配备值电工,经用电监察部门考试合格,需24小时有电工值班,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倒闸操作和在线路停电时及另一电源与停电线路隔离的工作,并负责防止将电反送到停电的线路上去.④用户须在线路“T”接处安装第一道隔离开关(跌落保险)和具有连锁装置的进线闸刀,并配有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和安全用具。

⑤用户应制定双电源倒闸操作规程或规定.5、有户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做到:①熟悉《安规》有关规定,了解本站电气设备;②对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能按调度命令和现场规定进行操作。

③只能在自己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停电检修工作。

④属于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必须得到芜湖县供电公司当值调度员的许可方能操作,这些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电当日得到调度员命令才能开工。

6、双电源配电站,当主供电源无电压时,在确认非本站故障引起的情况,并调度电话不通时,才允许用户严格按照先拉开无电进线开关,再合上备用线进线开关的顺序(以闸刀进线的还应先停负荷)自行操作,然后报告调度。

7、不论高压或低压用户,未经办理完善手续的情况下,一律不准私自接入双电源或私自更改调度管辖的设备或结线。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双电源的使用,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双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主电源用于日常电力供应,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故障或停电时提供电力供应。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双电源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双电源的使用范围、使用权限、使用标准、使用程序等。

第五条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委员会是双电源使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双电源的使用。

第六条公司电力设备部门是双电源使用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双电源使用的具体操作规程。

第七条双电源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电、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应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二章双电源的使用范围第九条公司双电源主要用于公司工厂、办公楼、实验室等生产和办公场所的电力供应。

第十条双电源的使用范围包括电力设备的开启、关闭、监控、维护等操作。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的双电源使用需要明确使用范围,并经过责任人审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双电源的使用权限第十二条公司双电源使用权限包括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负责对双电源的整体管理,负责双电源使用的规划和调度。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负责双电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双电源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负责根据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双电源的操作。

第十六条双电源使用权限需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权限管理,确保使用人员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操作资质和技能。

第四章双电源的使用标准第十七条双电源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具备安全可靠的特性,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节约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遵循科学化管理原则,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双电源用户管理制度是指对双电源用户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旨在保障双电源用户的正常用电权益,维护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下面是一份关于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包括双电源用户的注册管理、用电行为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和经济用电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一、注册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电力用户注册,申请使用双电源。

3.双电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完成注册手续,使用双电源前需经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和备案。

二、用电行为管理1.双电源用户在用电时应保证使用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2.双电源用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变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电表等电力设施。

3.双电源用户应主动配合供电部门的抄表工作,确保电量的准确计量。

三、安全用电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电力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2.双电源用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电线、电缆等用电设备,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双电源用户应制定和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双电源用户应根据用户需求和供电能力,合理规划用电负荷,避免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四、经济用电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用电行为,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2.双电源用户应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负荷,避免用电高峰时段浪费和电力供需不平衡。

3.双电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的电价进行缴费,不得逃避电费支付。

同时,供电部门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电费计费方式和计价标准,确保用户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4.双电源用户应积极参与电力节能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电效率,减少用电浪费。

五、监督管理1.供电部门应建立健全双电源用户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对双电源用户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供电部门应定期开展对双电源用户的用电行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和安全问题。

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生活,提高企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基本要求1.公司应配备双电源供电系统,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双电源系统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3.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电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双电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双电源系统的建设和运行1.公司应在建设新的办公楼或生产场所时,考虑配备双电源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2.双电源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在双电源系统中,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互相配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第五章双电源设备的维护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双电源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于双电源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尽快恢复正常。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备用电源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2.在紧急情况下,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处理问题,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第七章监督检查1.公司领导应定期对电力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章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严重违反双电源管理制度,将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公司制度的执行。

第九章其他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按照相关电力管理制度,制定双电源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办公、生活用电设备。

三、管理要求1、建立双电源管理制度,明确双电源的使用范围、管理责任及相关配套措施。

2、设立专门的双电源管理部门或设立专职双电源管理人员,负责双电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巡查、检测和评估,确保双电源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电力设备的故障和损坏。

5、对于双电源系统的重要配件和设备配备备用,以备突发情况下的备用替换。

6、建立双电源的使用计划和轮换机制,定期进行双电源切换试验,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制定双电源应急预案,对突发故障和停电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进行。

8、员工应参加相关双电源管理培训,了解双电源使用、操作及应急处理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9、对于双电源系统的使用,严禁私自改动和设计,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0、对于双电源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11、对于双电源系统的投资和维护费用进行合理管理和预算,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更新。

四、管理措施1、双电源管理部门或专职双电源管理人员负责双电源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制定双电源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明确双电源的使用规范和管理要求。

3、建立双电源运行日志,记录双电源的运行情况、巡检记录及故障处理情况。

4、定期组织双电源系统的运行检查和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建立双电源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和预防性维护措施,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

6、加强对关键配件和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确保双电源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7、制定双电源系统的运行规程和使用指南,明确双电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8、定期开展双电源的切换试验和系统检测,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9、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双电源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企业生产不受影响。

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双电源的使用管理,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损失,保障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类用电设施的双电源使用。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用电负荷和重要程度,合理配置双电源,保证全面覆盖。

第四条双电源使用管理应当遵守“保证安全、合理使用、节能降耗、减少损失”的原则。

第五条双电源管理工作由公司的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由电工人员实施。

第二章双电源设备的配置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用电设施的需求,合理配置两套以上供电设备。

第七条双电源设备应当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并保证切换过程平稳可靠。

第八条双电源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双电源设备应当安装过压、过载、短路等保护装置,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双电源设备应当设置相应的监测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三章双电源的管理第十一条双电源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要求,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二条双电源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在双电源设备发生故障或维修时,应当在短时间内进行切换,保证用电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双电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安排专人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双电源的故障处理第十五条在双电源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切换到备用电源。

第十六条对于常见的双电源故障,应当设置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进行演练。

第十七条对于双电源设备的大型维修和更换,应当提前进行计划和安排,以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于双电源设备的故障处理记录和分析,应当及时进行整理和总结,为提高设备可靠性提供参考。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九条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公司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双电源使用,提高电能利用率,保障电力供应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双电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双电源使用管理包括双电源选型、安装、维护和使用等内容。

第四条电力公司负责提供稳定供电,用户负责合理使用和维护双电源设备。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双电源,不得违法使用或者私自改装双电源设备。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双电源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规程的执行。

第七条重要生产设备和用电设备应当采用双电源供电,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双电源选型第八条双电源设备应当选用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双电源设备的型号、容量、规格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选择,确保满足用户的用电负荷需求。

第十条双电源设备的选型应当综合考虑可靠性、稳定性、能效等因素,并与供电电网的规模和特性相匹配。

第十一条双电源设备的选型应当考虑未来的扩容需求,避免频繁更换和扩建设备,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双电源设备的选型应当参考电力公司和专业机构的建议,避免选择不合适的设备。

第十三条双电源设备的选型应当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进行程序化管理,保证公平竞争和合理价格。

第三章双电源安装第十四条双电源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保安装质量和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双电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散热,便于维护和操作。

第十六条双电源设备的线路安装应当考虑线路的容量、距离、导线截面等因素,保证电力传输的稳定和可靠。

第十七条双电源设备的接地应当符合电力公司和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双电源设备的安装应当由具备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防止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在安装双电源设备时应当向电力公司报备,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第四章双电源维护第二十条双电源设备的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双电源使用,提高用电安全性和效率,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双电源设备和使用人员。

第三章用电设备管理1. 公司将对双电源设备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用电用途进行划分,确保用电合理、稳定。

2. 公司将建立台账,记录双电源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投入使用时间等,以方便管理和维护。

3. 设备采购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4. 对于已经报废的双电源设备,应及时进行淘汰处理,并在台账上进行记录。

第四章用电管理1. 公司将对每个部门制定用电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电量,避免超负荷使用。

2. 在用电过程中,应确保设备的稳定,避免过流、过载等现象的发生。

3. 尽可能合理运用低谷电,减少用电成本。

4. 对于节能型双电源设备,应优先采用,以减少用电量。

5.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进行电缆布置时,应确保线路整齐、规范,杜绝乱接乱拉的情况。

第五章安全管理1. 使用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对于双电源设备的操作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双电源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

4. 对于发生的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 在电缆布置上,应遵循电气安装规范,确保线路的安全稳定。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 如果发生停电情况,使用人员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操作,确保生产秩序和安全。

2. 在安全隐患发生时,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七章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使用人员,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职等,并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实施和监督1. 本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并定期进行跟踪和监督。

2. 双电源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书,明确责任。

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

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

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第一篇: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用户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防止双电源倒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凡一个用户的同一供电点,由两路及以上不同电源供电或是由我公司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由用户自备电源(包括逆变电源)者,均属双电源用户。

2、装设双电源用户的条件是:突然停电或间断供电,会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响,或造成生产和财产重大损失。

3、凡需装设双电源用户,应事先向电力公司营业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现有供用电状况,申请备用或保安电源的容量。

自备发电机组装置容量和台数、变配电室双电源一次主结线设计图、防止倒送电及防误并列的措施等),电力公司应严格审核,严加控制。

经审查后,答复用户。

4、双电源用户均应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未曾申请或虽已申请(且已安装好),但未经我公司正式批准而擅自使用双电源者,一经发现,则予停止供电,并按违章用电论处。

5、任何用户(包括双电源用户),都无权私自转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改变原来供电电源的接线,而构成双电源。

6、未经办理正式手续,电力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私自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接用双电源,也无权私自改接线路而使之成为双电源,否则,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7、为确保供用电双方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倒送电和误并列,特对双电源切换装置规定如下:7.1常用、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应安装于同一配电室内。

7.2低压双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低压三相四线供电用户,应采用低压四极双接刀闸,如因条件限制(距离过远或总屏刀闸容量在1000安以上时),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7.3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用户,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

管理制度标识牌范文(3篇)

管理制度标识牌范文(3篇)

管理制度标识牌范文一、双电源供电的用户,两个电源不得并列运行,且必须加装可靠的联锁装置,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误操作引起的误并列。

二、双电源供电的用户,双电源并列必须按协议执行。

每次并列前应经签订调度协议的调度许可后,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联系操作,并列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三、如需在双电源线路上(包括联络线)或其他设备上进行检修,应确保相位与原来的相位一致。

四、客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在电力系统停电时,应将电力系统相连的开关断开,加锁并挂标示牌,各断开处应有明显断开点,停电期间不得向电力系统倒送电。

五、允许并列的双电源用户,在运行并列以及解并列操作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六、凡经批准的双电源用户,其两路电源不得自行转供其他客户用电。

变(配)电室值班人员职责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其管辖电气设备负有监视维护,事故处理,维护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串岗。

三、应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事故苗头。

四、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款。

五、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六、对各种安全工器具、记录、报表等保管完好。

七、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及事故预想。

八、认真搞好设备及环境卫生。

配电室运行维护工作制度一、值班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制定本配电室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室清扫,给予更换,带电测温、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识的更新、修改、保安用具的整修;电缆沟空洞的堵塞防小动物的措施等。

二、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结合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三、配电室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定期进行检查实验。

四、配电室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五、配电室应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值班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六、配电室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的消防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使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我司制定了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旨在避免因电力故障或意外事件导致的生产中断和设备损坏,保障生产和人员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特别是对于那些对电力供应有需求的部门,如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企业所有电力设备必须按照公司的电力管理制度执行,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受外界电力故障的影响。

1.双电源系统的定义和作用双电源系统是指企业利用两个不同的电源供应线路,以确保在一方面的电力故障发生时,可以自动切换到另一方面的电源线路,而不会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

双电源系统的作用是确保在出现电力故障或意外事件时,企业的生产和设备可以继续运行,避免因电力故障造成的生产中断和设备损坏。

2.双电源系统的组成和配置双电源系统主要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两部分。

主电源是企业的主要供电线路,备用电源是备用供电线路。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通过自动切换设备相连,当主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设备会自动将备用电源接通,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配置时应考虑主备电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在发生电力故障时备用电源能够正常供电。

3.双电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双电源系统管理岗位,负责双电源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主备电源的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员工要接受双电源系统的操作培训,熟悉双电源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方法。

在发生电力故障或意外事件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4.双电源系统的检测和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检测项目包括主备电源的电力供应情况、自动切换设备的运行状态、备用电源的供电能力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以便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

5.双电源系统的升级和改造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电力需求的增加,双电源系统可能需要进行升级和改造。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水平,对双电源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以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双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管理办法双电源管理办法制定日期:2022年5月1日1. 办法目的双电源系统是指在电力网络供电不稳定、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保障公司的持续运行,保障重要设备的正常使用。

为了规范双电源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此办法。

2. 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使用双电源的场所及设备。

3. 基本原则(1)优先选择公司给电,其次使用备用电源;(2)备用电源保持长期待机状态,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运行;(3)备用电源应设置配电柜,在柜内备有充足的备用电源电池;(4)备用电源必须保证其电量充足,确保一次切换后能够供给所需电量;(5)备用电源在切换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切换时间不超过30秒;(6)备用电源切换后,应及时将原因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 责任人及职责(1)公司负责人:负责制订双电源管理办法,并对备用电源的选择、安装及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监督备用电源的运行状态,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3)操作人员:在供电中断时,根据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正确进行备用电源的切换。

5. 实施步骤(1)备用电源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及验收后方可正式启用;(2)备用电源应处于待机状态,当公司给电浮现问题时,操作人员应即将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及公司负责人,并按照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正确进行切换;(3)切换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故障处理;(4)备用电源切换后,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备用电源的长期稳定运行。

6. 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备用电源选型安装验收表;(2)备用电源操作规程。

7. 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供电:指电力网提供的电能;(2)备用电源:指在供电浮现问题时能够保障公司持续运行的备用电力设备。

8. 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艰难:(1)备用电源切换后不能正常运行;(2)备用电源启动缓慢或者电量不足;(3)备用电源切换速度过慢。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1)定期进行备用电源的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备用电源能够正常工作;(2)备用电源应配备充足的电量,并定期进行充电,以确保在使用时电量充足;(3)备用电源切换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确保切换顺畅,切换时间不超过30秒。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1、凡是有两条10kv及以上电源的用户称双电源用户,此类用户由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统一调度。

2、用户接用两路高压电源,需由用电管理部门(供电所或客户中心)提出书面资料(包括用电性质、用电负荷、接线图、线路参数、变压器技术数据等)报调度所审核和经有关部门会审,领导批准后,签订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协议。

3、用户根据县公司批准安装双电源的文件所确定的方案,向供电所或客户中心办理具体手续,关于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移交及划分,接火送电等事项,均按我局有关规定或规程执行。

4、高压双电源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火送电:①用户应与芜湖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签订调度协议并与用电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双电源用户只需与用电营销部签订协议。

②用户应在配电值班室装有可供调度联系的专用电话。

③用户配电室应配备值电工,经用电监察部门考试合格,需24小时有电工值班,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倒闸操作和在线路停电时及另一电源与停电线路隔离的工作,并负责防止将电反送到停电的线路上去。

④用户须在线路“T”接处安装第一道隔离开关(跌落保险)和具有连锁装置的进线闸刀,并配有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和安全用具。

⑤用户应制定双电源倒闸操作规程或规定。

5、有户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做到:①熟悉《安规》有关规定,了解本站电气设备;②对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能按调度命令和现场规定进行操作。

③只能在自己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停电检修工作。

④属于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必须得到芜湖县供电公司当值调度员的许可方能操作,这些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电当日得到调度员命令才能开工。

6、双电源配电站,当主供电源无电压时,在确认非本站故障引起的情况,并调度电话不通时,才允许用户严格按照先拉开无电进线开关,再合上备用线进线开关的顺序(以闸刀进线的还应先停负荷)自行操作,然后报告调度。

7、不论高压或低压用户,未经办理完善手续的情况下,一律不准私自接入双电源或私自更改调度管辖的设备或结线。

煤矿双电源管理制度

煤矿双电源管理制度

煤矿双电源管理制度一、双电源概述双电源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采用两个以上的电源系统供电。

双电源通常分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两部分,主电源为煤矿的主要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则为备用供电系统,用于在主电源故障或停电时保障煤矿生产的持续进行。

双电源的运行管理对于保障煤矿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二、双电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煤矿生产的持续进行。

双电源管理制度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安全管理措施,它的建立能够有效保障煤矿的电力供应,确保生产活动的持续进行,避免因电力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生产中断。

2.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韧性。

双电源管理制度可以使煤矿拥有两个以上的电源系统,当一个电源系统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能够及时接替,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3.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

煤矿的生产活动通常需要大量的电力支持,如果电力供应不稳定或出现故障,会给生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双电源管理责任制度。

煤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明确的双电源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双电源管理工作的落实。

2.双电源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电力消耗情况,合理选择和配置双电源设备,确保备用电源能够及时接替主电源。

3.双电源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双电源维护和管理制度,定期对主备电源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双电源供电转换制度。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双电源供电转换制度,明确供电转换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或停电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

5.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双电源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电力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生产事故损失最小化。

四、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建议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生产持续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双电源”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确保操作人员正确、安全的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双电源”供电系统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生产部长负责检查“双电源”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公司配电工是“双电源”供电系统安全操作的主要责任人。

必须依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内容与要求
4.1、保证发电机在市网停电时能自动、手动起动和良好运行。

4.2、发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配电工管理,未经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4.3、配电工必须掌握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掌握发电机供电范围、线路、开关等设备。

熟练操作发电机及其配电设备,发电机运行时,应认真巡视检查。

4.4、平时应经常检查柴油箱油位、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柴油箱中的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8小时用油量。

4.5、发电机半月空载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大于15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或手动起动状态。

4.6、发电机一旦起动运行,配电工应认真观查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7、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

做好发电机运行和保养记录。

巡查制度:每日巡查一次,包括电池电压、充放电,发电机各设备情况,备用电源系统情况等,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巡
查记录。

保养制度:每月全面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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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1、凡是有两条10kv及以上电源的用户称双电源用户,此类用户由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统一调度。

2、用户接用两路高压电源,需由用电管理部门(供电所或客户中心)提出书面资料(包括用电性质、用电负荷、接线图、线路参数、变压器技术数据等)报调度所审核和经有关部门会审,领导批准后,签订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协议。

3、用户根据县公司批准安装双电源的文件所确定的方案,向供电所或客户中心办理具体手续,关于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移交及划分,接火送电等事项,均按我局有关规定或规程执行。

4、高压双电源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火送电:
①用户应与芜湖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签订调度协议并与用电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双电源用户只需与用电营销部签订协议。

②用户应在配电值班室装有可供调度联系的专用电话。

③用户配电室应配备值电工,经用电监察部门考试合格,需24小时有电工值班,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倒闸操作和在线路停电时及另一电源与停电线路隔离的工作,并负责防止将电反送到停电的线路上去。

④用户须在线路“T”接处安装第一道隔离开关(跌落保险)和具有连锁装置的进线闸刀,并配有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和安全用具。

⑤用户应制定双电源倒闸操作规程或规定。

5、有户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做到:
①熟悉《安规》有关规定,了解本站电气设备;
②对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能按调度命令和现场规定进行操作。

③只能在自己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停电检修工作。

④属于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必须得到芜湖县供电公司当值调度员的许可方能操作,这些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电当日得到调度员命令才能开工。

6、双电源配电站,当主供电源无电压时,在确认非本站故障引起的情况,并调度电话不通时,才允许用
户严格按照先拉开无电进线开关,再合上备用线进线开关的顺序(以闸刀进线的还应先停负荷)自行操作,然后报告调度。

7、不论高压或低压用户,未经办理完善手续的情况下,一律不准私自接入双电源或私自更改调度管辖的设备或结线。

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双电源供电,并恢复原来运行接线,若由此引起事故或产品不良后果应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8、凡以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或第三电源的用户,发电机不得与电网并列运行,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向电网反送电、特殊情况必须并网者,应先与芜湖县供电公司签订专项协议。

9、经批准的双电源用户,一年内未按要求施工,原批文件即自行作废,如再需要双电源,由重新办理手续。

10、双电源用户应严格遵守调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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