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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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心得体会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心得体会
自XX年2月8月开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组织开展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听取县纪委崔巍书记的动员讲话,委局领导组织学习的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后,我们又组织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在工作职能、方式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的学习讨论。此次活动的开展,对自己的来说,无论在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上,还是在作风建设上都有比较大的提高,有着非常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作用。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
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上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为尽快适应这种变化,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大
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转职能,就要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的状况,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就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中纪委”建立约谈制度,改进执纪办案模式,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主要任务”等做法,给了我们重要启示。我们要根据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推进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纪检监察工作就能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转作风,就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防止不深入基层、脱离群众的漂浮作风,多做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牢记“两个务必”,常怀戒惧之心。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以踏石
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自我剖析在工作职能、方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转思想、转方式、转作风。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各种矛盾的集中凸显期。面对环境形势的复杂变化和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在思想、方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研究解决。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甚至“求稳怕乱”的想法;没有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社会发展大局真正地结合起来,并认真地从中把握;因循守旧,创新不足,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办法和解决措施。
二是学习不够的问题。对待学习不能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多少存在着“不爱学、不愿学、不真学”的不良学风,联系工作实际不够,不能做到学以致用、善于思考、善于实践,从而不能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大胆探索。
三是方式不当的问题。往往在联系和牵头的工作中扮演
“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既背离了职责,又影响了威信,为此形成工作方法不得当,方式不灵活,发挥不了组织协调优势,工作合力不足。
四是作风不实的问题。深入基层不够,联系实际不紧;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紧迫性不强;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得过且过;执行力不够,遇到问题往往有松懈的思想,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只有自觉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深刻变化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探索、去创新,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跟上新的历史要求。
三、今后整改和努力方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认真地加以整改,并积极努力,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是要解放思想。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解放思想,破除一些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要牢记和坚持查案惩腐、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主业的宗旨,我们要从“大包大揽”的繁重事务中解放出来,从“全面出击”的不合时宜的做法中解放出来,突出主业,下大气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要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不等于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大局不等于代替职能部门履职,主要是通过执
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能将执法监察等同于行政执法,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
秉持“有案必查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人力物力向办案一线倾斜。
二是要强化学习。我们要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学习,不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要在实践中学,在干中学,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理论联系工作实际,学深、学透,要善于思考,做到深刻理解,举一反三、融会贯通;要善于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能凭老经验办事,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在扩大范围上进行尝试;不仅要向书本学,也要向身边的同志学,善于学习,勇于实践。
三是要创新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积极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为社会发展清障铺路。要厘清职责,注重从参与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
我们的工作职责是“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积极发挥反腐败斗争的自主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