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又发布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并规定了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样本.
根据以上规定,可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大致分为三类45种.
1,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文书,共有5种,即: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遵循法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
具体撰稿人是法定作者的代笔人,某些文书的制作不仅要受到法定作者权
限的制约,还要根据法定作者的意图来撰写文书,甚至须经过多道运转程
序,多人参与审稿,多人参与校对缮印.因此,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
影响到文书的最终效用.不履行法定程序,就不可能产生具有法定效力的
法律素养;也能反映其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所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制作质量应成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是每一个卫生行政执
法人员的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具有规范性,大致包括3个方面,即:格式
规范,内容规范,以及程序规范.
(一)格式规范
(20)合议记录
(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2)陈述和申辩笔录
(2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5)听证笔录
(26)听证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决定书
(28)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9)送达回执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结案报告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卫生部于1992年颁发了《关于统一27种卫生监督文书格式的通知》,
胡旭友、乐清市公安局、张勇等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胡旭友、乐清市公安局、张勇等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5【案件字号】(2020)浙03行终3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青青张存曾晓军【审理法官】林青青张存曾晓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胡旭友;乐清市公安局;张勇;倪乐萍【当事人】胡旭友乐清市公安局张勇倪乐萍【当事人-个人】胡旭友张勇倪乐萍【当事人-公司】乐清市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胡旭友【被告】乐清市公安局;张勇;倪乐萍【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供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不属于新证据,且该证据不影响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本院不予接纳。
1.上诉人对其殴打张勇的事实并无异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第三人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调取证据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1.上诉人对其殴打张勇的事实并无异议。
被上诉人乐清市公安局提供的张勇、倪乐萍、胡钲博等三人的询问笔录及倪乐萍的伤势检查笔录、照片等证据材料表明,张勇、倪乐萍均陈述上诉人用拳头打了倪乐萍面部一下,胡钲博陈述倪乐萍在案发的前一日面部没有明显伤势,案发当日倪乐萍的伤势检查结果为左嘴角有红肿。
该四组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证明上诉人殴打倪乐萍的事实。
上诉人否认其殴打倪乐萍,但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且本案现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倪乐萍的左脸嘴角伤情可能系其他原因导致。
在此情况下,乐清市公安局认定上诉人存在殴打倪乐萍的事实,并无不当。
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有相应证据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乐清市公安局对上诉人作出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符合前述法律规定。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深入调查后,我决定撤销对被处罚单位/个人采取的行政处罚决定。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案件背景(在这一部分,需要详细描述案件的背景和相关情况,包括涉及的各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时间地点等。
)二、案件审查和调查过程(在这一部分,需要详细记录案件的审查和调查过程,包括采取的调查措施、听证情况、证据收集和分析等。
)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过程(在这一部分,需要具体列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和结果。
)四、存在问题及本决定的理由(在这一部分,需要出之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的问题,并说明对该问题进行重新审查的理由。
)五、行政处罚的撤销决定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后,我认为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以下问题:1. (问题和相关分析和论证)鉴于上述问题,我决定撤销之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如下:1. (阐述理由和论证过程)在此,我要向相关当事人说明,本决定撤销了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对案件重新进行审查。
在审查的过程中,所有当事人均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并有权提供相关证据和意见。
六、撤销决定的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七、申诉权利的告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直接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附件(在这一部分,如果有相关的附件材料,需要进行清单,并在附件部分进行说明。
)特此通知。
签字盖章:。
撤销行政处罚决申请书
撤销行政处罚决申请书撤销行政处罚决申请书1申请人:xx,性别,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申请人:xxxx厅,地址:xx号。
法定代表人:xx,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xx]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xx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监[xx]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c4100059502),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
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
具体理由如下: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原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原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被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听证权利,违法做出同意的批复,应当依法撤销。
2019年撤销行政处罚通知书-范文模板 (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撤销行政处罚通知书篇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XX公(治)撤字[200X]第018号被处罚人:XX,男,汉族,初中文化,198X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012126198X102X1211,现住址:XXXX市XX县XX乡XX村,农民。
违法犯罪经历:200X年9月4日因盗窃被我局行政拘留十日,决定后查明,其201X年4月14日曾因盗窃被XX省XX市XX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经报XX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于200X年9月9日,以X劳教字[200X]第025号决定对XX劳动教养一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四十八条及《公安部法制局关于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能否变更为劳动教养问题的电话答复》(201X年8月9日)的相关规定。
现决定撤销XX公(治)决字【200X】第200X004X44号对XX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劳动教养决定,XX被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劳动教养一日。
二00X年九月十日被送达人(签名)此联一式三份:存档、入卷、交本人各一份篇二: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罚字〔〕第()号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字〔〕第()号,对你(单位)作出了的行政处罚。
年出申诉(或检举),经本机关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认为(原因、理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日本机关作出的〕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篇三:撤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撤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文号:X卫医罚申撤字【】号申请撤销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申请撤销内容:撤销驻马店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X卫医罚申执字【】号)。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我单位对涉案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出如下决定: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经我单位详细研究,认为原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以下问题:
1. 违反法定程序。
原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不够充分,调查程序不规范,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的义务不到位。
2. 法律适用错误。
原行政处罚决定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时存在
错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理解不准确,对事实认定不准确。
基于上述原因,我单位决定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对事实和
法律适用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重新审理
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单位将重新审理该案件。
对相关
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调查,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的义务,确
保依法定程序进行。
同时,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解释和适用,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处理结果
经过重新审理,我单位将根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做出新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同时,将取消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并做出相应的补偿措施。
附件:
1. 相关证据材料
2.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我国专门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和方式的一部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法定程序:指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包括告知、听证、举证负担等一系列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0.30•【文号】工商法字[2008]229号•【施行日期】2008.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工商法字[2008]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质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文书》)。
《行政复议法》颁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部分文书进行了修订。
10年来,《试行文书》在指导、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
《试行文书》在种类划分、栏目设置和具体适用等方面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应当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为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8年3月,总局在广泛听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试行文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力求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以下简称《修订文书》)更加权威、全面、实用,方便基层执法。
现将《修订文书》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修订文书》的基本情况是:一、文书体例方面,行政复议文书、行政赔偿文书与行政处罚文书并列,各自相对独立。
行政撤销决定书
行政撤销决定书概述行政撤销决定书是指政府部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取消或废止某项行政行为的决定书。
具体来说,行政撤销决定书通常涉及到政府部门对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的处罚、批准、许可等行为的撤销决定,旨在保障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利益。
行政撤销决定书的基本内容标题行政撤销决定书的标题应该明确、简洁,能够准确反映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决定原因行政撤销决定书应该清楚地说明撤销行政行为的原因。
原因通常包括:•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行政行为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当或违反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撤销对象行政撤销决定书应该明确说明被撤销的行政行为和被撤销的对象。
具体来说,撤销对象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审批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合同或协议;•其他行政行为。
撤销内容行政撤销决定书应该说明被撤销的行政行为应该做出哪些调整和处理,并对按照该行政行为实施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行政撤销决定书的适用范围行政撤销决定书适用于下列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合同或协议;•其他行政行为。
行政撤销决定书的效力行政撤销决定书是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一种调整和处理方式,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对被取消或废止的行政行为产生约束力。
在行政撤销决定书生效之后,被撤销的行政行为主体必须按照所做出的调整和处理方式进行相应的操作,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撤销决定书的注意事项制定行政撤销决定书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行政撤销决定书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行政撤销决定书必须在制定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行政撤销决定书的适用范围应该清晰明确;•行政撤销决定书应该充分说明撤销原因和撤销结果;•行政撤销决定书的效力应该得到相应的法律确认。
总结行政撤销决定书是政府部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取消或废止某项行政行为的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教育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对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条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章实施机关与管辖第四条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
受委托组织应以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处罚行为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教育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
对给予撤销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处罚的案件,由批准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以下处罚案件:应当由其撤销高等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案件;应当由其撤销教师资格的案件;全国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处罚案件。
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处罚案件外,对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处罚案件的管辖为:(一)对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二)对中等学校或者其他中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省级或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三)对实施初级中等以下义务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赵虎、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蚌埠市公安局不服处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虎、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蚌埠市公安局不服处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3【案件字号】(2020)皖03行终1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姚利华魏常树汝元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虎;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蚌埠市公安局【当事人】赵虎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事人-个人】赵虎【当事人-公司】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蚌埠市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黄夕虎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夕虎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夕虎【代理律所】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赵虎【被告】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市交警支队是否具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市公安局的复议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拘留证人证言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市交警支队是否具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市公安局的复议是否正确。
关于市交警支队是否具有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作为蚌埠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对本辖区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具有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市交警支队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甘肃省事业单位类单位考试《综合知识》
甘肃省事业单位类单位考试《综合知识》(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与我国台湾省隔海相望的省份是()。
A、广东省B、福建省C、广西省D、江苏省【答案】B2.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指示具有强制约束作用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守和执行B、决定具有指导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政策性是指导工作的准则C、任免通知落款处由任免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D、迁移,更改电话号码等可使用通告【答案】D3. 王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既有可以公开的内容,也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行政机关应如何处理()。
A、不做区分处理,告知王某一律不准公开B、不做区分处理,一律公开C、做区分处理,向王某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D、告知王某不予受理【答案】C4.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指示具有强制约束作用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守和执行B、决定具有指导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政策性是指导工作的准则C、任免通知落款处由任免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D、迁移,更改电话号码等可使用通告【答案】D5. 王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既有可以公开的内容,也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行政机关应如何处理()。
A、不做区分处理,告知王某一律不准公开B、不做区分处理,一律公开C、做区分处理,向王某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D、告知王某不予受理【答案】C 6. 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
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 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
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 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5 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 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 2 日内缴付指定银行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 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 5 日内缴付指定银行【答案】C7. 下列哪些是现行宪法新增加的内容()。
张文花与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
张文花与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治安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豫07行终14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夏智勇张彩霞谢田霞【审理法官】夏智勇张彩霞谢田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文花;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当事人】张文花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当事人-个人】张文花【当事人-公司】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文花【被告】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本院观点】本案中,被上诉人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认定上诉人张文花实施提供自动麻将机和赌博筹码供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取费用的行为,有违法行为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物证等证据予以证实上诉人主张其提供三张麻将桌是供街坊邻居娱乐,并没有赌博情况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拘留扣押物证证人证言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改判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5 05:06:19张文花与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豫07行终14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文花,女,汉族,1968年1月5日出生,住河南省延津县。
委托代理人王兴利,男,汉族,1968年8月2日出生,住河南省延津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住所地河南省延津县司寨乡。
法定代表人冯杰义,该派出所所长。
出庭负责人刘涛印,该派出所副所长。
委托代理人张敬广,延津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上诉人张文花因与被上诉人延津县公安局司寨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2019)豫0726行初2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简洁范本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撤销决定书编号:[撤销决字〔20〕X号]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单位名称]
撤销决定书原因: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经核实:
1. 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其对被处罚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明显的错误或不当。
2. 对于被处罚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经重新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a. 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缺乏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
b. 处罚依据不明确,法律适用错误;
c. 处罚程度不当,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基于上述事实,经审查认定,本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明显的错误或不当,应予撤销。
撤销决定:
根据以上理由,决定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以下决定:
1. 撤销被处罚单位于[处罚决定书文号/日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 返还申请人因受到行政处罚所支付的罚款金额,具体金额为[罚款金额]。
3. 申请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对该行政处罚撤销决定提出异议。
此撤销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若对此撤销决定有任何疑义,可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撤销决定废止原行政处罚决定,对申请人产生了重要影响,故依法送达。
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与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处罚纠纷上诉案
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与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9【案件字号】(2020)豫03行终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任海霞索如意李太山【审理法官】任海霞索如意李太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当事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当事人-公司】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本院观点】依据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明维持原判改判行政不作为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2 17:56:48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与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处罚纠纷上诉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豫03行终8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
法定代表人尹孝刚,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争胜,公司副总经理,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马彦,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汝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汝阳杜康大道中段某某。
法定代表人靳振宇,局长。
委托代理人黎会霞,该局工作人员,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王建敏,该局法律顾问,一般代理。
上诉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堆城钼业公司)因土地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汝阳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6行初2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周廷宜、平潭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周廷宜、平潭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7【案件字号】(2020)闽01行终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俞淑娟王小倩郑鋆【审理法官】俞淑娟王小倩郑鋆【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周廷宜;平潭县公安局【当事人】周廷宜平潭县公安局【当事人-个人】周廷宜【当事人-公司】平潭县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衷孙连、詹祝权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张丽娜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衷孙连、詹祝权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张丽娜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衷孙连、詹祝权张丽娜【代理律所】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周廷宜【被告】平潭县公安局【本院观点】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对上诉人周廷宜的询问笔录、查获经过,以及翡翠休闲会所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及辨认笔录、监控视频等,可以证明上诉人周廷宜于2018年10月23日晚在平潭县山水时尚酒店3楼翡翠休闲会所309包厢实施了嫖娼行为,上诉人对其实施了嫖娼行为予以自认。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行政拘留拘留质证合法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对上诉人周廷宜的询问笔录、查获经过,以及翡翠休闲会所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及辨认笔录、监控视频等,可以证明上诉人周廷宜于2018年10月23日晚在平潭县山水时尚酒店3楼翡翠休闲会所309包厢实施了嫖娼行为,上诉人对其实施了嫖娼行为予以自认。
现上诉人认为其系醉酒误入卖淫场所,且询问笔录不能体现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支持。
被上诉人认定上诉人的行为属于嫖娼行为,事实清楚。
本案系由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涉案人员众多并涉嫌刑事犯罪,平潭县公安局潭东派出所查获后,民警将上诉人等违法嫌疑人口头传唤并带至平潭县交警大队办案区进行审查之后,被上诉人在24小时内作出《受案登记表》,予以立案,符合《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川省广元市《综合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
四川省广元市《综合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上海前和律师事务所商建刚律师表示,网友对其在网站上发表的帖子具有著作权,如果其在帖子中注明“不得转载”,则其他单位或网站不得对此进行转载,否则视为侵权。
如果帖子中没有相关声明,依据有关规定,其他单位或网站可以进行转载,但必须支付稿酬,否则也将视为侵权。
根据本文,理解正确的是()。
A.网络作品受法律保护B.网络侵权很难进行界定C.网站可以任意转载帖子D.网络作品的稿酬不好计算【参考答案】A2. 在碳纳米管的研究问题上,当国外把主攻方向放在小直径纳米管时,我国科学家却,瞄准了超长纳米管的合成。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独辟蹊径B.离经叛道C.标新立异D.推陈出新【参考答案】A3.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四年B、三年C、五年【参考答案】B4. 设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法院称谓什么?()A、基层法院B、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D、法庭【参考答案】A5. 总结主体部分的常见结构形态,不包括以下哪一个?()A、纵式结构B、平衡结构C、横式结构D、纵横式结构【参考答案】B6. 毛泽东明确地把官僚资本主义列为革命对象之一的著作是()。
A、《反对本本主义》B、《论人民民主专政》C、《改造我们的学习》D、《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参考答案】D7. 下列哪条铁路的建设对西南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A、成昆线C、焦柳线D、青藏线【参考答案】A8. 从“一国两制”构想延伸开去,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解决某些国际领土争端的新思路。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选项是()。
A、搁置主权,分而治之B、搁置主权,共同治理C、搁置主权,共同开发D、搁置主权,和平共处【参考答案】C9. 地方立法()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的许可。
撤销执行申请书
撤销执行申请书撤销执行申请书1申请人:__申请事项:__事实及理由:__此致!__法院申请人:____年__月__日撤销执行申请书2申请人:______住址:海口市东方洋路外贸冷冻厂宿舍2栋403 被执行人:海口______酒家有限公司住址:海口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____号请求事项:撤回对海劳仲裁字()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12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执字()第43号执行裁定书。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年二月十七日撤销执行申请书3申请人:__x申请事项:______事实及理由:______(简单说为什么要撤回)此致__法院申请人:__x(签名)__月__日撤销执行申请书4申请人:__x住址:__市东方洋路外贸冷冻厂宿舍2栋403被执行人:海口__x酒家有限公司住址:__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__号请求事项:撤回对海劳仲裁字()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________年____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作出秀执字(________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__市__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撤销执行申请书5____县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与______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要求法院撤销____法院(________)__执字第____号及(________)__执字___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扣押______在____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________万元,现申请人决定撤销该执行异议申请书。
胡金秀与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等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
胡金秀与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等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治安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9【案件字号】(2020)苏01行终2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兵汤权崔玉文【审理法官】李兵汤权崔玉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胡金秀;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王广建【当事人】胡金秀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王广建【当事人-个人】胡金秀王广建【当事人-公司】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周晓菲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丁晓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晓菲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丁晓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晓菲丁晓【代理律所】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胡金秀;王广建【被告】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本院观点】一审法院认证正确、程序合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鼓楼公安分局作出的涉案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侵犯人身权拘留第三人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现场笔录证明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0 03:23:27胡金秀与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等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苏01行终23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胡金秀。
委托代理人周晓菲,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丁晓,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某某。
法定代表人蒋浩,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梁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江东派出所副所长。
委托代理人陈臻昱,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法制大队工作人员。
原审第三人王广建。
上诉人胡金秀诉被上诉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下简称鼓楼公安分局)、原审第三人王广建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9)苏8602行初120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朱金钟、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朱金钟、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7【案件字号】(2020)鲁15行终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金昌李扬孟庆杰【审理法官】孙金昌李扬孟庆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金钟;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当事人】朱金钟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当事人-个人】朱金钟【当事人-公司】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朱金钟【被告】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管辖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经合议庭评议,本院认为:《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北京中南海周边地区不是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上诉人朱金钟因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等问题于全国两会期间到中南海周边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
被上诉人区公安局据此认定上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上访,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被上诉人区公安局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上诉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被上诉人区公安局对上诉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予以立案受理,经调查询问、处罚前告知,作出被诉处罚决定,行政程序合法。
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行政程序违法,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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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罚字〔〕第()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字〔〕第()号,对你(单位)作出了的行政处罚。
年月日你(或)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本机关提出申诉(或检举),经本机关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认为(原因、理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年月日本机关作出的罚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