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最新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路上,那些不该发生的碰撞——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本报记者韩芳汽车的普及无疑是把双刃剑,除了尾气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的大幅增加,更是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据悉,此类案件已成为该院受理的第一大民生案件。
据介绍,2012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道路交通案件946件,此类案件占所有侵权案件的比例,2012年为45.3%,2013年为51.2%,2014年为59.8%,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类上诉案中,保险公司参与上诉的比例占到7成,而其上诉焦点主要集中在商业险免责条款的适用、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死亡或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几方面。
修理费高于估值,合理就获赔2014年5月13日,代某驾驶大货车与林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无责。
林某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3.6万元,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代某承担上述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林某的小轿车估值为人民币2万元整,故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法官释法:法院认为,林某的车辆受损可经修复使用,且修复使用在经济上对林某更具合理性,林某选择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并主张赔偿修车费用,出于对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当事人选择权的尊重以及更准确适用法律的角度考虑,林某维修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虽然高于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但尚在合理范围内,不属于畸高,且系维修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故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开门撞伤骑车人,乘客也得赔2013年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柴某开启左后车门下车时,刚好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亢某,造成亢某受伤、车辆损坏。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柴某负全部责任,亢某无责任。
陈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
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带”血的教训——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二、教训与启示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
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
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在缺少安全带锁扣等问题;客运车驾驶人在发车前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客运站也未对出站车辆乘车人系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以下是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1. 车辆失控撞向护栏:一辆小车在雨天行经二广高速湖南娄底段时,驾驶人不仅没有减速,而且在超过右侧行车道上的一辆货车并进入弯道时,小车车身突然向左发生轻微摆动,随后失控撞上右侧护栏,在道路上旋转漂移了两圈才缓慢停下。
事故造成小车和公路护栏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两名司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2. 车辆侧滑发生飘移:一辆银色小车在沪渝高速湖北恩施段行经利川互通时突然失控,左右摇摆,多次横向侧滑碰撞中央防护栏,最终撞上分流鼻的防撞沙桶后翻倒在匝道上。
经调查,这辆车在经过积水路段时,因车速较快,车辆侧滑发生飘移,驾驶人李某为矫正方向操作过猛,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3. 斑马线前未礼让:在广西贵港一处斑马线上,黄某驾驶小车转弯时没有减速让行,碰撞到正在过斑马线的二轮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受伤。
这些案例都提醒我们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在雨天、积水路段和斑马线等关键位置,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谨慎驾驶。
4. 疲劳驾驶出事故:一位货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过度疲劳,导致车辆偏离车道,撞上了路边的树木和护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避免疲劳驾驶。
5. 酒后驾车酿悲剧:一位年轻人在酒吧喝酒后,仍然选择自己驾车回家,由于酒精的影响,他的反应能力、视力和判断力都受到了影响,导致他在路上无法及时避让行人,最终造成了悲剧性的后果。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6. 超速行驶导致事故:一位年轻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由于车速过快,他无法及时刹车避让前方的障碍物,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超速行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案例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警示,提醒我们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清醒、谨慎和安全驾驶。
道路安全事故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安全事故案例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因为道路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下面是几个道路安全事故的案例:
1. 酒驾事故:酒驾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个案例是一名酒驾司机在
驾驶车辆时酒后失控,撞到了一辆行驶在对向车道上的车辆,导致对向车辆上的乘客
严重受伤甚至死亡。
2. 超速事故:超速是另一个常见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一个案例是一名司机以高速驾
驶车辆,因为无法控制车速而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两车损毁、司机受伤。
3. 分心驾驶事故:分心驾驶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个案例是一名司机在驾
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因为分散注意力而未能及时注意道路状况,导致发生前方追尾事故。
4. 无视交通规则事故:一些司机忽视交通规则也会导致事故。
一个案例是一名驾驶员
在红灯时强行闯红灯,与从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车辆严重损毁、乘客受伤。
这些案例强调了道路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醒人们在驾驶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觉,遵守
交通规则,避免酒驾和分心驾驶等危险行为。
只有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严格执法,才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教育真实事例(3篇)
第1篇在我国,交通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交通事故为例,阐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警示与启示。
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的一天,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一辆小型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因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公交车。
事故造成公交车乘客1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驾驶员已经连续工作了24小时,属于疲劳驾驶。
二、事故原因分析1. 驾驶员疲劳驾驶: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前,驾驶员已经连续工作了24小时,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未保持安全车距、未系安全带等。
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足:事故发生地附近没有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且当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驾驶员及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三、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1. 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驾驶员和乘客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交通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痛苦,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警示与启示1. 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
2.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事故发生地附近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和乘客遵守交通规则。
3.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 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交通安全教育事故举例(3篇)
第1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纷纷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交通安全教育不到位有关。
本文将举例说明一起交通安全教育事故,以期引起人们对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视。
一、事故背景某市某中学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学生放学时人流量较大。
该校附近有一座桥梁,连接市区与郊区。
由于该桥梁路面较窄,道路状况复杂,过往车辆较多,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为此,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二、事故经过2021年3月15日下午,该校初二(1)班学生在班主任带领下,前往附近公园进行春游活动。
下午5时左右,学生们陆续放学回家。
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期,道路上车流量较大。
放学后,学生们纷纷走出校门,准备回家。
初二(1)班学生小明(化名)在过马路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没有注意到一辆逆行而来的电动车。
电动车司机未减速,直接撞上了小明。
事故发生后,小明受伤较重,被送往医院救治。
三、事故原因分析1. 交通安全教育不到位该校虽然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但教育内容单一,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导致他们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无法正确应对。
2. 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交通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
他们没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如在过马路时玩手机、随意穿行等,这些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3. 学校管理存在漏洞学校在放学时段,未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疏导,导致学生在过马路时秩序混乱。
此外,学校周边道路状况复杂,学校也未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请求改善交通状况。
四、事故教训及改进措施1.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等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校车“变形” 乘员丧命 ——2011.11.16甘肃庆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教训与启示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具有全封
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等特点,其中,车速高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高速 公路同其他道路的根本区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容易让后方车辆来不及避 让,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乘客, 也会使高速公路上行人增多,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前言: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人,每一起交通事故对受害家庭来说都 是天大的事。
全国平均每天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232人!
“带”血的教训 ——2013.2.1 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3年2月1日8时57分,石彦飞驾驶冀A70380号货车,沿连霍高速自西向东行
高速不是公交站 下客命丧为哪般 ——2011.7.4湖北随岳高速公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4日3时40分,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
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 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 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 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 29人受伤。
根据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记录,此次事故中,陈强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 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 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 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后实验,大客车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发 现汽车列车,如能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培训课件——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
们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
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
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
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后实验,大客车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发
•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鄂AE3892号大 客车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未办理旅游包车 线路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客源由广州发往 天门,违法从事长途客运,在高速公路上 违法停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 道(约0.5米),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大 客车挂靠的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 车辆的技术状况、出车情况、驾驶人状态 等重要信息均不掌握,原驾驶人因病请假 后,车主雇佣临时驾驶人梁伟,从事至广 州的非法营运,对此公司根本不知情,完 全属于失控状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措施 更是无从谈起。
内人员拥挤,既存在通风透气问题,也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车辆自身的机械
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而车辆在超速行驶的状态下,车辆惯性加大、
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因此,客运车辆超员又超速行驶时极易因
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
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大客车上GPS卫星定位装置
交通安全培训课件——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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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8
交通安全培训课件——道路交通事故 十大典型案例
汝洪涛 34岁 南京理工大学 安全工程专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培训师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18045092517 QQ :38804273 微信:boingice
交通安全事例
交通安全事例交通事故已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并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交通安全事例,欢迎阅读。
交通安全事例1、上海07年7月13日消息6月22日下午,一名10岁的小学生突然冲出高架下的隔离栏,撞上飞驰而来的桑塔纳小轿车,路面顿时一片血迹,幸好被及时送至医院,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2、安徽07年3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206国道安徽长丰徐庙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辆阜阳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撞死,另有1名学生受重伤。
3、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4、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5、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6、2010年5月21日10时,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乡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有14辆车先后追尾致不同程度受损,并造成8人死亡,其中5人为小学生。
1988、1989年两年中,太原共发生涉及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伤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学生在交通事故中丧生。
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政府规定全市小学生放学时头戴小黄帽、建立路队制,小黄帽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地就是这一年,太原市涉及小学生的交通事故首次出现了零记录。
1998年6月18日,不幸又发生了,8岁的小学生曹某与小伙伴们结伴上学,下了电车从车前绕过,高喊着冲刺流星向校门冲去时,一辆载着12吨石子的大货车将曹某撞倒并碾于轮下。
交通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优秀10篇)
交通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优秀10篇)安全经验分享案例篇一一、事故经过某某年11月15日,某钻井队承钻的某井在钻至井深5342米时,10:50,卸方钻杆入大鼠洞后,用吊卡先起出一根5″某18°斜坡钻杆倒入小鼠洞,11时02分开始起钻杆立柱,此时悬重153吨(吊卡承载141吨,指重表调悬重12吨),当吊卡缓慢起离转盘面高度约为1米左右时,5″某18°斜坡吊卡旋转销子处小合门根部突然断开(销子完好,未断),断开的小合门飞向井架右边击打在靠立管处的井架工字钢横拉梁上,钻具顿入井内,突然失重的游车、大钩及吊环、吊卡剧烈摆动。
摆动的吊卡将在井口刮钻杆上泥浆的钻工李某的安全帽打打烂,将李某右面颧骨及右眼击伤,造成李某面部右侧颧骨、弓骨骨折,右眼眶外侧壁骨折,右眼眶上下壁骨折右眼眶内充洫,右眼球受压变形。
二、事故原因:1、斜坡吊卡未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承载能力不足。
2、起钻前未对井口工具进行认真的检查。
3、安全意识淡薄,执行操作规程不严格。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1、定期对关键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其使用条件。
2、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确保不使用带“病”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
3、钻台作业时注意站位恰当,随时注意周围环境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作出及时反应。
安全经验分享案例篇二一、事故经过:某某年x月x日13:30左右,某井安装泥浆液气分离器,黄某负责安装泥浆液气分离器高压软管,当他身体下蹲后站起来时,头部左侧碰击在液气分离器小平台钢板边缘上,造成一长约7cm的伤口。
二、事故原因:1、黄某安全意识差,作业时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2、黄某在作业时不注意对作业场所环境情况的了解,未采取相应的规避风险的措施。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1、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2、作业过程中注意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危险,作好事故防范工作。
安全经验分享案例篇三一、事故经过:某某年x月x日18:35左右,某钻井队正在进行搬家安装,安排何某与其它人员拆吊钻机中间轴,吊车将中间轴移动一段距离后下放钢丝绳,准备重新移动钢丝绳子的位置再次起吊,下放的两根钢丝绳失去拉力后,自然旋转绞在一起,正好将去移动钢丝绳的何某右手中指指尖夹住,何某顺势一拔,钢丝绳将何某中指末节扯掉。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阅读提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江苏东海法院近日发布了十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逐案剖析权利主张和阐明法律责任。
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主体案情概要:2012年 8 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
另查明,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和肇事司机朱某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裁判要旨: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
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担。
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担。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车辆借给没有驾驶照的人员驾驶,发生事故后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概要:2012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游玩,王某没有驾照。
在某一路段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
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行责任认定。
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
裁判要旨:机动车辆之间因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双方各承担 50%。
交通安全教育事故案列(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加大了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
然而,在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事故案例,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以一起交通安全教育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今后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供借鉴。
二、案例概述2019年某月,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交通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与一辆违规超载的货车相撞,造成公交车乘客伤亡,货车司机及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发现以下原因:1. 公交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
事故发生时,公交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超速行驶,且在遇到前方货车时未能及时减速,导致两车相撞。
2.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
该市虽然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但宣传范围有限,未能覆盖所有人群,导致部分驾驶员和乘客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3. 货车超载。
事故发生时,货车超载严重,影响了车辆制动性能,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案例分析1. 公交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从此次事故中可以看出,公交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我国,公交司机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安全驾驶直接关系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加强公交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
2.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此次事故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存在以下问题:(1)宣传范围有限。
该市虽然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但宣传范围有限,未能覆盖所有人群,导致部分驾驶员和乘客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2)宣传内容单一。
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内容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未能有效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3)宣传方式陈旧。
交通安全日宣传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交通安全日宣传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社会焦点之一,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5月17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加强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特此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1.疲劳驾驶:某司机连续开车20小时,最终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树木。
2.酒后驾车:某司机在饮酒后驾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倒路边行人。
3.超速行驶:某司机因超速行驶导致车辆翻车,造成多人伤亡。
4.违法变道:某司机因违法变道,与对面车辆相撞,造成齐车5人死亡。
5.行人违规闯红灯:某行人因违规闯红灯遭车辆撞击,导致重伤。
6.机动车违规变道:某机动车因违规变道与对面车辆相撞,造成多人受伤。
7.停车不当:某车主在非停车场地斜停车导致车辆滑动碰撞路边导致车辆损失严重。
8.车辆故障:某司机的车辆在临时路段出现问题,引发后续车辆追尾与事故。
9.道路状况异常: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路面油滑,导致翻车事故发生。
10.行车文明不良:某车辆压线逆行导致与对面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十大典型案例表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与驾驶人的交规认识及行为息息相关。
要避免交通事故,养成文明驾驶习惯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交通安全:1.养成文明驾驶习惯,不超速,不酒驾。
2.合理规划行程,避免疲劳驾驶。
3.做好维护车辆的工作,确保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
4.加强对交规的认知,做到文明行车、遵守交规。
5.鼓励多走路、骑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个人驾车,共享资源。
只有大家秉持“平安驾车、文明出行”的理念,才能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我们共同的道路。
让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向交通安全致敬,共同建设一个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路漫漫 其“修”远 ——2012.10.7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
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28人),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 路行驶至淄博路段228公里加530米处,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 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 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 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核载53人,实载 53人)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 重伤。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鄂AE3892号大客 车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未办理旅游包车线 路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客源由广州发往天 门,违法从事长途客运,在高速公路上违 法停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道 (约0.5米),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大客 车挂靠的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车 辆的技术状况、出车情况、驾驶人状态等 重要信息均不掌握,原驾驶人因病请假后, 车主雇佣临时驾驶人梁伟,从事至广州的 非法营运,对此公司根本不知情,完全属 于失控状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措施更是 无从谈起。
驶至连霍高速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741公里900米义昌大桥上,车上违法装载、运输 的烟火药剂爆炸物和烟花爆竹发生爆炸,致使义昌大桥坍塌,车辆坠落桥下,造成 1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632万元。
交通安全事例
交通安全事例篇一: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时刻提醒我们遵守交通法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
“全国交通安全日”(2022年12月2日)来临之际,陕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转发了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022.10.7青银高速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
202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道路安全教育真实案例(2篇)
第1篇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道路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
下面,就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深刻认识到道路安全的重要性。
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大型货车相撞,导致客车司机及乘客4人死亡,货车司机重伤。
这起事故的发生,让许多人对道路安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事故经过:当天下午,小型客车司机李某驾驶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客车,搭载4名乘客,从市区出发前往邻县。
途中,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一段急弯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上雨后路面湿滑,客车失控撞上对向行驶的大型货车。
事故原因:1. 驾驶员李某在行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雨后路面湿滑,李某在进入急弯路段时,未能及时减速,导致车辆失控。
3. 大型货车司机在进入弯道时,未采取减速措施,与客车发生碰撞。
事故教训:1. 遵守交通法规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前提。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等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雨天行车,路面湿滑,驾驶员应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因车速过快导致失控。
3. 进入弯道时,驾驶员应提前减速,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4. 驾驶员应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5. 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大对道路安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
6. 全民应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预防措施:1. 驾驶员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2.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驾驶技能。
3.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 加强道路设施建设,提高道路通行条件。
5. 提高全民道路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总结:道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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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 其“修”远 ——2012.10.7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 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28人),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 路行驶至淄博路段228公里加530米处,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 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 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 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核载53人,实载 53人)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 重伤。
高速不是公交站 下客命丧为哪般 ——2011.7.4湖北随岳高速公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4日3时40分,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 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 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 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 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 29人受伤。
全国平均每天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232人!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带”血的教训 二、违法装载危险品 车毁人亡痛惊心
三、高速不是公交站 下客命丧为哪般
四、超员超速 毁人毁己 五、校车“变形” 乘员丧命
六、疲劳驾驶是“帮凶” 卧铺客车敲警钟
七、路漫漫 其“修”远 八、一个人的婚礼 十六个人的葬礼
九、包车返乡为阖家团聚 疲劳驾驶致亲人永别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测试工程作业部安全办
说
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
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 们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
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 应急措施等情况。” 此次事故中,张辉在明知偶氮二异庚腈属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情况 下,隐瞒货物性质,通过公路营运客车托运没有危险品标识且运输条件不符合标准 的偶氮二异庚腈,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鲁K08596号卧 铺客车在营运过程中,站外上客、上货,客厢内客货混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运输条例》中“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 定载货”的规定,将危险品被装载客厢内部,并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偶氮二异庚腈在 堆放挤压、摩擦、发动机放热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导致受热分解,发生爆燃,最终导 致事故发生。
二、教训与启示 客车超员、超速的危害极大,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能降低;车 内人员拥挤,既存在通风透气问题,也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车辆自身的机械 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而车辆在超速行驶的状态下,车辆惯性加大、 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因此,客运车辆超员又超速行驶时极易因 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 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大客车上GPS卫星定位装臵记录,事故发生时冀B99998号大客车的行驶 速度为115.9公里/小时,属超速行驶,且云伟在发现小轿车第一次左右调整方 向后仍未采取有效减速措施。在两车发生刮擦后,因车辆超员、超速,车辆失 控、侧翻,最终导致35人死亡。
违法装载危险品 车毁人亡痛惊心 ——2011.7.22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邹建洲驾鲁 K08596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7人(核载35人),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 高速公路938公里加115米处,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 客车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疲劳驾驶是“帮凶” 卧铺客车敲警钟 ——2012.8.26包茂高速公路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 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 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 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 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 受伤。
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
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 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 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前言:2012年上半年,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介绍,中国共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190270起,造成41933人死亡、2218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1亿元。
二、教训与启示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具有全封 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等特点,其中,车速高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高速 公路同其他道路的根本区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容易让后方车辆来不及避 让,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乘客, 也会使高速公路上行人增多,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鄂AE3892号大客 车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未办理旅游包车线 路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客源由广州发往天 门,违法从事长途客运,在高速公路上违 法停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道 (约0.5米),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大客 车挂靠的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车 辆的技术状况、出车情况、驾驶人状态等 重要信息均不掌握,原驾驶人因病请假后, 车主雇佣临时驾驶人梁伟,从事至广州的 非法营运,对此公司根本不知情,完全属 于失控状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措施更是 无从谈起。
二、教训与启示 澳大利亚曾经对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三者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 进行了专门研究,结果显示,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分别占4%、 67%、24%。近年来,各地大力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 定成效。但由于我国公路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设施欠账遗留问 题较多,道路安全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路漫漫,其“修”远兮。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T D81-2006)规定,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公里,开口 处必须设臵插拔式或充填式活动护栏。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济青段全线318公里,共有 中央分隔带开口237处,平均1.34公里一处,其中202处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臵了同事 故路段相同的推拉式活动护栏,间距设臵和护栏类型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事故中,因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臵的活动护栏基本起不到防撞作 用,鲁A96925大客车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况冲入对向车道与鲁A18526大客车左侧前 部相撞,导致其侧翻,致14人死亡。
校车“变形” 乘员丧命 ——2011.11.16甘肃庆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驾驶 人杨海军驾驶甘MA4975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载64人(其中62人为幼儿园学生, 核载9人),自西向东行驶至榆林子镇马槽沟村处,与对向行驶的陕D72231号重 型自卸货车正面碰撞,造成22人死亡、44人受伤。
超员超速 毁人毁己 ——2011.10.7天津滨保高速公路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0月7日15时46分,河北省唐山市驾驶人云伟驾驶唐山市交通运输集 团有限公司冀B99998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5人(核载53人),沿滨保高速公路 由保定驶往唐山,当行至天津市武清区境内60公里加700米处,刮撞同方向袁倩 驾驶的鲁AA356W号小型轿车后,失控向右侧翻并被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切割,造成 35人死亡、19人受伤。
二、教训与启示 危险化学品因其自身的物质特性和化学成份存在着极强的危险性,使得其储存、 运输也要有特殊的方式,否则极易因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燃烧导致人民生命财 产受到损失。对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
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41条规定“托
பைடு நூலகம்
二、教训与启示 一次事故,让22条生命瞬间结束,留下的是家人悲伤的泪水和世人无尽的惋 惜。此次事故中,甘MA4975号校车为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所有,车厢内 除驾驶人和副驾驶座椅外,其余座椅被全部拆除,改为安装了“日”字型座架, 以 便超员载人,系非法改装。车门上明确喷涂了核载9人的字样,实际却乘载了64人 该园教师每天随车接送学生,对违法超员习以为常,安全意识极其淡漠。 此次事故后,校车交通安全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高 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5日以国务院第617号令公布施行。条例确立了我国校 车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 务、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护中小学生 上下学交通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教训与启示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驾驶机动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 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在驾驶疲劳状态下继续驾驶机动车,就是 疲劳驾驶。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者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驾驶疲劳。驾驶 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方面。 疲劳后继续驾驶机动车,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 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者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者过早,操作停顿或者修正时 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明确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要停车休息且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012年国务 院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要求驾驶 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 根据车载GPS卫星定位装臵记录,此次事故中,陈强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 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 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 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后实验,大客车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发 现汽车列车,如能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