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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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协议

篇一: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

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60分钟;农村地区120

分钟;特殊边远地区4小时。

2.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3.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供电

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4.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20

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5.装表接电期限: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居民用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五个

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6.城市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九,城市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八,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一.

7.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8.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9.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能计量检定规程,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做到抄表到位、准确.故障表的修复时限为:城市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他地区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10.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自接到客户投诉、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客户.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二、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三、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四、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五、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六、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八、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内蒙古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1.规范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交易,依法维护电网运行秩序,为并网发电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

2.按规定、按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调度交易信息;按规定,按时向发电企业和社会公众披露调度交易信息.

3.规范服务行为,公开服务流程,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调度交易优质服务窗口建设.

4.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发电量调控目标,合理安排发电量进度,公平调用发电机组辅助服务.

5.健全完善问询答复制度,对发电企业提出的问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到问询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发电企业,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工作日.

6.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严格遵守政策规则,公开透明组织各类电力交易,按时准确完成电量结算.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小火电关停计划,做好清洁能源优先消纳工作,提高调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进电力系统节能减排.

8.健全完善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与用电客户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合会,加强技术服务,及时协调解

决重大技术问题,保障电力可靠有序供应.

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调度规程,优化新机并网服

务流程,为发电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新机并网及转商运服务.

10.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

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交易机构服务准则,聘请三公调

度交易监督员,省级及以上调度交易设立投诉电话,公布投

诉电子信箱.

办理新装,增容用电:

凡属包头市土右旗范围内的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客户应到我局客户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地址:土右旗萨拉齐镇工业大街东北角)客户在申请新装,增容用电业务时,须提供:有关上级批准文件和立项批准文件;地理位置图和用电区域平面图;用电负荷及设备明细一览表;配电电网布置图;保安电源及多电源需求;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以及电力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等,并依照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表及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暂停用电业务

暂停用电业务是指客户在正式用电后,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短时间内停止使用一部分或全部受电变

压器运行的变更用电事宜。办理此项业务,客户须在五天前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的暂停。客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时,必须在预定恢复日前5天向电力公司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办理移表用电业务:

客户因修缮房屋或其它原因须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

位置时,须向电力公司提出办理移表业务的申请。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移表所需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无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按违章用电行为处理。

办理更名或过户用电业务:

客户因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房屋变更户主而办理

更名过户用电手续时,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条件下,可办理更名或过户手续。原户应与电力公司结清债务后,方可解除原供用电关系。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客户应承担原客户所负债务。经电力公司检查发现客户私自过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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