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西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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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西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项目概况
滁州西环高速公路工程地跨滁州南谯区、全椒县两个县区,位于北纬32°05′~32°28′,东经118°03′~118°16′之间,呈南北走向。路线起于滁州市南谯区附近,在施集镇西北侧接在建滁淮高速公路,由北向南经琅琊山风景区西侧,过吕寨、喉咙洼,从石沛镇规划范围西侧通过,过中石坝水库后路线向南前进,在全椒县西北侧接合宁高速公路,改造合宁高速全椒西互通为带出口的枢纽互通,路线全长27.623公里。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0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1.1 建设方案环境比选
根据安徽省高速路网规划、项目起终点的衔接位置、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现状地形等重要控制因素,拟定了K、B、D等三个可能建设的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K方案避让了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B方案穿越了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终点附近临近居民集中区,生态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影响均相对较大;D方案终点位于全椒县城区边缘,且线路迂回、里程长,占地数量多,生态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影响相对较大。综合比较K方案环境较优,环评同意采用K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1.2 技术标准及工程数量
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0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推荐方案(K方案)全长27.623公里,征地2941.46亩。全线设互通枢纽3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1处。
1.3 建设工期和投资估算
工程拟定于2017年3月开工,2020年3月月建成通车,建设期3年。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233744.9万元。
1.4 法律法规及规划相符性
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4.2 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法律、法规相符性
拟建公路穿越滁州市沙河集水库、滁州市黄栗树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此外拟建项目不涉及其他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1.4.3 规划相符性
⑴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及《安徽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南京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横四)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路网规划。
⑵拟建项目不穿越沿线规划区,不会对沿线城镇规划造成影响,与沿线城镇规划不冲突。
2环境现状、影响及保护措施
2.1 生态环境
⑴对陆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公路未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且所经区域内物种多为影响区常见,工程建设基本不会对影响区内植被物种的多样性造成不利影响。
建设造成了沿线一定的植被生物量损失,但只要作好公路绿化及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即可使损失的生物量得到较大的补偿,降低项目建设导致的植被生物量损失。
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评价区内植被现状以农业植被和林地为主。评价区农业植被主要为水稻、小麦、豆类、玉米、蔬菜等;评价区林地主要以马尾松林、油松林、麻栎林为主。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发现1株树龄800年左右的圆柏,不在公路用地红线内。建议在项目路基放线前,建设单位汇同地方林业部门沿线进一步踏勘,对有需保护的野生植物或古大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或必要的进行异地移植保护,所需费用计入工程环境保护费用。
⑵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期,随着工程的建设,人类活动频繁以及噪音干扰,动物所具有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单独活动的习性,使其能主动回避工程区,就近寻找新的栖息场所,而啮齿目、食虫目小型兽类等伴人动物在施工期其种群密度将有所上升。工程建设不对其生境构成大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原有路段动物生境丧失,生境片段化。由于生境的分割,动物活动区域受到限制,部分灌丛、草丛中栖息的鸟类和各种鼠类、食肉目的兽类,其栖息地将会被小部分破坏,导致这些动物的生活区迁移;由于区域食物来源呈多样化趋势,工程建设不会对它们的栖息造成较大影响。公路运营中产生的噪声、废气、路面径流等将对路侧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交通噪声、车辆灯光等则会对动物的栖息与繁殖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使部分动物在选择生境和建立巢区时回避路侧区域,造成评价范围内动物种类与数量的减少,这种影响与动物种类和其习性有关,一般高速公路对野生动物影响区域在200m范围内。
⑶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K7+400~K8+000路段沿着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外围地带边缘布线(未穿越风景名胜区,与其外围地带最近距离约80米)。该路段全为隧道段,无路面工程。隧道上方植被主要为以马尾松为主的林地,隧道上方未发现国家及安徽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隧道上方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分布,野生动物均为常见种类,且分布数量少,种群密度低。另外,隧道建设区域内没有发现各级自然、人文景观分布。公路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造成影响,不会对该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造成影响;隧道建设可能会带来少量的水土流失、废水和固体废物,在采取严格的土地保护和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⑷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不跨越水体,但施工地面开挖后可能导致泥沙随地表径流进入周边水库及襄河,导致水体水质变差,进而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
⑸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施工过程将不可避免的毁掉部分植被和农田,造成一定数量的农作物损失,在公路施工期内,将由项目建设单位按临时用地标准给予补偿,施工结束后还地复
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短时、有限的。
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生态维护方案,优化线路设计,尽量减少耕地和林地占用数量。道路边坡防护应采用植物为主防护措施,防护树种选择地方树种,并采取乔、灌、草等结合方式进行综合防护。
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或绿化。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在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
2.2 地表水环境
2.2.1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不跨越水体,但是局部路段经过滁州市沙河集水库、滁州市黄栗树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根据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黄粟树水库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襄河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2.2.2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营地:工程设置了9处施工场地,其中1#、2#、3#、4#、5#等5处施工营地位于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经优化后设置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营地共3处,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均不外排,不会对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
此外其余4处施工场地均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亦不邻近水体,其设置环境可行。上述施工营地生产污水主要包括物料拌和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停放维修区含油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此外养护废水属碱性污水;施工生活区污水主要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