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插座、插排安全使用准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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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插座、插排安全使用准则
为了搞好超市的临时用电及电源插座、插排的使用及管理,杜绝各类不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准则:
1、凡超市内需用电源插座、插排的部门,需由供应商或使用部门负责人向门店防损处、物业处以报告单的形式申报,经过以下用电审核后方可安装插座、插排。
物业部门审核内容:
1) 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2) 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能正常安全使用,有出厂合格证
3) 设备数量及其负荷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4) 落实使用地点、专用线路、插座是否符合要求,确认线路是否能承受负载。
5) 落实现场监督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柜组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并要求其签名确认。
6) 然后到门店防损处审核、登记、备案,并签名。
7)防损处将同意使用的《临时用电使用申请审批表》(见表一)存档,并在审核过同意使用的电器设备上粘贴防损专用《店管记录标签》(见表二)。
2、电工将针对设备的功率情况接电,并按照设备的数量,要求供应商或使用单位购买插排为几孔,并全部使用国标3C插排
3、、在插排的使用过程中,为了防止私接电源,导致超负荷,对于剩余未使用插孔,由门店防损员到防损处申请“防损专用签”,并将未使用插孔覆盖
4、供应商或使用部门如需增加设备或临时接电,应向物业处、防损处以报告单型式申报,经物业处长、防损处长签字,由电工依据设备功率实施接电,防止卖场员工私接,私用电源。
5、所有电源插座、插排的最长使用期限为两周,两周结束后供应商或使用部门必须重新向同级物业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使用。如果长时间需要进行使用,使用部门应向物业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定、安全生产法规、电器设备使用等相关法规,对使用线材进行穿管、加固等。
6、如需在主插座、插排剩余插孔中加设临时电源线的,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及门店电工核实安全无误后通知防损处,由防损处负责更换店管签,并临时接电。由供应商或使用部门填写《店管记录标签》(见表二)用钉书器装钉至接线处。
7、物业处及防损处依据《店管记录标签》(见表二)检查临时接电何时完毕,是否拆除,
如若插座、插排到期后仍在使用的,经发现当即没收,并通知供应商及使用部门重新进行用电申请,待通过后再行进行接电。临时接电最长使用时间不超两周。
8、、防损部安全主管将对插排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在《插排店管签使用情况记录表》(见表三)上,进行统一管理。
9、、任何人,未按程序申报,私自接电,撕掉插排店管签,均按违反此电源插座、插排管理制度处理,对当事人及责任主管进行50—100元的罚款。由于店内日常检查不到位发生的插排明火事件对店内安全责任人及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或进行罚金。
10、插排店管签每周检查一次。
11、电炸锅、电饭锅等负荷超于3000瓦以上禁止接插排,必须使用墙壁开关。
12、插座、插排的临时用电电源线应加装保护管。
附表一:
辅助电器设备(临时电源)使用申请审批表
附表二:
店管记录标签
附表三:
插排店管签使用情况记录表
店名: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