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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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高负债并购埋雷

宏川智慧高负债并购埋雷
2019-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龙 翔集团的利息收入中合营企业借款利息 分别为 891 万元、871 万元、649 万元, 占潍坊森达美各期利息支出的比例为 20.93%、18.36%、19.61%,可推知大 部分负债为有息负债,债务压力较大, 加之经营不稳定,净利润时而亏损,因 此龙翔集团对其贷款及长期股权投资存 在较大的减值风险,宏川智慧此次收购 实际暗藏凶险。
等情况也为龙翔集团带来不小的风险。 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龙翔集团资产项目中长期股权投资 及 长 期 应 收 款 金 额 较 高, 报 表 显 示 主 要为对合营企业潍坊森达美的投资及 借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2.71 亿元、 1.43 亿元。
潍坊森达美主要从事液体石化品码 头储存及处理业务,龙翔集团对其间接 持股比例为 50%。2019-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潍坊森达美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1.18 亿元、1.5 亿元、9285 万元,净 利润分别为-1161万元、1408万元、-1370 万元,除 2020 年外均为亏损。
供应商,为客户提供液体石化品的仓储 及运输服务。宏川智慧表示,公司可通 过此次收购取得标的公司的石化仓储经 营优质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 实力。
标的公司盈利模式为向客户收取 码头储存服务费用和装卸服务费用,收 入规模与其拥有的储罐总罐容及其出租 率、装卸作业能力相关。纵向来看龙翔 集团营业收入较为稳定,多年来均在 2 亿元左右。
与 2019 年相比,龙翔集团 2020 年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24 万元,但管理费
用却同比下降 306 万元,管理费用率由 上年的 16.64% 下降至 14.49%,同比下 降 2.15 个百分点。

德鑫物联: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公告

德鑫物联: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公告

股份简称:德鑫物联股份代码:430074公告编号:2012-013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公告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7月12日,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彭晗的通知,彭晗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共1,404,000股以9.2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同创嘉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

具体情况如下:交易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交易数量(股)成交价格(元/股) 2012.7.11彭晗同创嘉业304,0009.23 2012.7.12彭晗同创嘉业990,0009.23 2012.7.12彭晗同创嘉业110,0009.23本次交易前后转让方及受让方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彭晗3,818,2138.832,414,213 5.58同创嘉业00.001,404,000 3.25彭晗,原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于2011年11月22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现任北京引力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北京同创嘉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勇劬,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房屋。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69号密云县投资促进局办公楼209室-18。

转让方因亟需研发及市场推广费用,故与受让方经协商后进行了股份转让。

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张晓冬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张晓冬、吴红夫妇。

张晓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15,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吴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34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0%。

002930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2930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174,209.2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94,434.9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4.48%。

企业的主要现金来源项目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2.62%。

企业处于投资结构大调整阶段。

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对当期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0.37%。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90,529.5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5,184.91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53倍。

表明企业进行投资扩展,进行结构调整。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57.8%。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宏川智慧投资活动需要资金41,057.34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25,526.67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三季度宏川智慧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789.63万元,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16,318.9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9,604.59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16,318.92万元。

中国宝安: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中国宝安: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公告编号:2020-03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交易事项尚需经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泰格尔”)股东会同意;若交易导致成都泰格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还需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本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目前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格尔”)正与潜在交易对方及相关方沟通谈判,目前尚未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本交易事项是否能按相关约定全部交易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泰格尔拟以不低于7.692元/每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公司非关联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泰格尔不超过2,652万元注册资本,最终转让价格和转让数量在上述范围内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交易事项预计分两期进行,在不失去对成都泰格尔实际控制权的前提下开展第一期交易,预计转让成都泰格尔不超过1,300万元注册资本;若发生第二期交易,在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失去对成都泰格尔的实际控制权或不再持有成都泰格尔的股权,成都泰格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尚需经成都泰格尔股东会同意;若交易导致成都泰格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还需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背景
2020年11月12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了公告,其中包括了重要财务数据披露,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通报,以及股权变动公告等。

各公司公告概要
1. 公司A
公司A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季度营收达到1.5亿元,同
比增长10%。

净利润则为500万元,同比增长15%。

此外,公司A还宣布与某知名供应商合作,将在未来推出一款新产品。

2. 公司B
公司B公告称,公司在近期完成了一笔1亿元的增资。

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B还宣布获得了一项重要技术专利,并将
在未来推出相关产品。

3. 公司C
公司C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减持至5%以下。

此次减
持的原因是出于资金回笼的需要。

公司C强调,此次减持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4. 公司D
公司D公告称,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20%。

净利润则为300万元,同比增长25%。

此外,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向海外市场拓展
业务,并已在某海外国家设立了分公司。

总结
通过对各公司公告的概要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营收增长方
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中,有些公司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或增资等方式加强公司实力;也有一些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实现业务增长。

当然,也有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减持股份以回笼资金。

总之,这些公告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努力的态度。

002930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002930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1-079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3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119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5月1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98元/份调整为16.68元/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1、调整事由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已于2021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6553149_公司

6553149_公司

Frontier ·Information:李雪峰E-mail:*******************康芝药业:2100万全资竞购天合制药康芝药业(300086)公告称,公司以2100万元成功竞得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房产建筑面积约1.6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52万平方米、药品批准文号、商标权等。

公司表示,本次成功竞投是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互补,有利于公司发展儿童药品市场,有利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及企业的行业地位,更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

按照规划,康芝药业将通过以竞拍所得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约3000万元出资和使用超募资金约5000万元,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承接竞拍的天合制药全部资产。

苏宁电器:溢价定增55亿苏宁电器(002024)公告称,公司拟以12.30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4.4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55亿元,用于公司连锁店发展项目、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四大项目的建设。

截至本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为10.97元/股,本次增发价格较高,体现了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

据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苏宁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全资拥有的南京润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特电机:签署5.75亿大单江特电机(002176)公告称,公司与山东德州生建机械公司(德州生建)以及中联重工分别签署产品买卖合同以及意向性供货协议,总金额高达5.75亿元,约占公司2010年全年收入的110%。

公告显示,6月10日,江特电机德州生建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江特电机将在18个月内向德州生建供货2.32万台起重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金额约为1.16亿元,合同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江特电机还与中联重工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了意向性《保供协议》,合同总金额高达4.59亿。

海思科: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

海思科: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0-04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一、交易概述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赛拉诺”),转让价格为272,301.68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生物科技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该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7年4月6日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10栋5层4、法定代表人:吕守良5、注册资本:26,200万人民币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东情况: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65%、王俊民先生持股19.41%、范秀莲女士持股12.94%8、财务状况(合并):单位:万元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3、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珂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北207室4、法定代表人:黄迪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的转让、推广及服务;医疗器械Ⅱ、Ⅲ类的批发与销售。

7、股东情况: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8、财务状况:单位:万元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与成都赛拉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生物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成都赛拉诺,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1、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转让方”)100%股权(占被转让方总股本的100%),下称协议股权。

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潘玉川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潘玉川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潘玉川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6【案件字号】(2021)鲁02民终75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喆齐新甘玉军【审理法官】马喆齐新甘玉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潘玉川【当事人】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潘玉川【当事人-个人】潘玉川【当事人-公司】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东霞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国茹锦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东霞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国茹锦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东霞国茹锦【代理律所】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潘玉川【本院观点】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自认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

综合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潘玉川与青岛慧据公司于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一审认定青岛慧据公司向潘玉川支付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的工资和十三薪有无不当;三、青岛慧据公司是否应向潘玉川支付赔偿金。

关于本案第一个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潘玉川在2017年12月1日与慧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形成劳动关系,2018年3月15日,慧与公司调整潘玉川的工作岗位为青岛基地的人事行政部行政总监,并免去其在慧与公司的职务。

潘玉川虽然并未与青岛慧据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青岛慧据公司自2018年10月11日起为潘玉川发放了工资,青岛慧据公司主张其代慧与公司向潘玉川发放工资,但未作出合理解释和提交有效证据,本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智慧产权深度合作协议(2024版)一

智慧产权深度合作协议(2024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智慧产权深度合作协议(2024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2. 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合作双方的权利2.2 合作双方的义务3. 智慧产权的归属与使用3.1 智慧产权的归属3.2 智慧产权的使用4. 技术开发与成果共享4.1 技术开发4.2 成果共享5. 商业机密与技术秘密保护5.1 商业机密保护5.2 技术秘密保护6.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的生效6.2 合同的变更6.3 合同的终止7. 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1 法律适用9.2 争议解决10.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0.1 签订程序10.2 生效条件11. 合作期限11.1 合作期限的定义11.2 合作期限的延长12. 费用与支付方式12.1 费用的定义与计算12.2 支付方式13. 其他条款13.1 不可抗力13.2 合同的转让13.3 合同的解除14. 附则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本协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流、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第二条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合作双方的权利1)双方有权利就合作事项进行讨论、协商,并共同决定合作的具体内容。

2)双方有权利依据本协议约定,使用对方的技术、产品、服务等资源。

3)双方有权利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合作成果的权益。

2.2 合作双方的义务1)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双方应积极履行合作事项,共同推动项目的进展。

3)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第三条智慧产权的归属与使用3.1 智慧产权的归属1)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智慧产权,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归双方共同所有。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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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公告时间 2023-05-19 2023-07-28
1.5 行业分布
近 1 年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企业采购系统、建设系统、环保系统行业, 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5 个、3 个、1 个。其中建设系统、企业采购系统、环保系统项目金额较高,分别 达到 2516.47 万元、676.83 万元、325.59 万元。
7-2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3 / 17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河北、山西、四川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3 个、2 个、2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78%。从中标金额来看,山西、河北、湖南的中标总金 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分地区主要项目
(1)河北(3)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1
2022 年古冶区瓶装液化气居民用 户物联网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第 二批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
唐山市古冶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
气代煤户内报警器连锁装置更换项 目一标段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局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2 / 17
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TOP1
清徐县“三项强制措施”管道燃气 居民用户户内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局
1598.0
TO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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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0-01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结果的公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2月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竞拍收购企业股权,详见《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现将本次竞拍收购股权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结果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20年1月9日至2月12日期间,公示了关于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华润”)100%股权、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润”)56.91%股权挂牌转让的相关信息。

太仓阳鸿已于公示期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12,271.00万元,成为意向受让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确认太仓阳鸿为常熟华润100%股权、常州华润56.91%股权的受让方,后续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二、本次竞拍涉及到的股权交易相关事项本次竞拍涉及到的股权交易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权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太仓阳鸿受让至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溢投资”)持有的常熟华润100%股权的价格为16,208.00万元,太仓阳鸿受让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化学”)持有的常州华润56.91%股权的价格为24,699.00万元,交易价格合计为40,907.00万元,需太仓阳鸿一次性支付。

(二)股权交易对手方介绍1、至溢投资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注册地址:RM 09-10, 34&37/F., CHINA RESOURCES BUILDING, 26 HARBOUR ROAD , WANCHAI, HK(2)至溢投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央花苑239号(2)华润化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1、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608249971C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2号法定代表人:方惠良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液化石油气的灌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结构截至目前,至溢投资持有常熟华润100%股权。

股权收购完成后,太仓阳鸿将持有常熟华润100%股权,常熟华润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万元所网站。

2、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2009年7月3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913466167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1585号法定代表人:陈小龙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港口货物(含危化品)装卸、仓储和港内驳运服务(以上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涉及危险品的凭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经营);从事石化码头及仓储设施的建设;港口设施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料油、润滑油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结构本次收购过程中,常州华润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收购完成后,太仓阳鸿将持有常州华润56.91%的股权,常州华润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万元所网站。

(四)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1、太仓阳鸿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太仓阳鸿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太仓阳鸿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放弃受让的,太仓阳鸿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太仓阳鸿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4、太仓阳鸿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违约金按照延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九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太仓阳鸿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太仓阳鸿承担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5、太仓阳鸿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太仓阳鸿与转让方持有的两宗项目的任一股权转让及/或产权交易合同终止或解除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最终受让方赔偿损失,若届时产权交易标的已经完成股权转让的,太仓阳鸿应当配合转让方完成相应的股权变更所需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国有资产管理相应的备案/审批程序等。

7、太仓阳鸿同意在成为常州华润股东后(以工商变更之日为准)完全接受常州华润的董事会安排、管理结构设置:常州华润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转让方提名2名董事,太仓阳鸿提名3名董事,常州新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名1名董事。

常州华润董事长、财务总监由太仓阳鸿提名,董事会聘任;常州华润总经理、财务经理由转让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常州华润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相应修改常州华润公司章程。

8、债权债务处置事项(1)常熟华润100%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常熟华润欠关联方借款本息余额为82,374,556.16元。

转让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太仓阳鸿须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承诺:在成为常熟华润股东后(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由常熟华润向关联方偿还经关联方与常熟华润《债权债务确认函》所确认的借款余额及至借款全部偿还完毕时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

太仓阳鸿同时承诺对常熟华润上述借款本息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若常熟华润或太仓阳鸿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履行连带责任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的0.2‰向关联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关联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常州华润56.91%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常州华润欠转让方及关联方借款本息余额为714,450,693.11元。

转让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太仓阳鸿须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承诺:在成为常州华润股东后(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由常州华润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偿还经常州华润与转让方《债权债务确认函》所确认的借款余额及至借款全部偿还完毕时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

太仓阳鸿同时承诺对常州华润上述借款本息58.72%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若常州华润或太仓阳鸿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履行连带责任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的0.2‰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最终以太仓阳鸿与转让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后续交易的达成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股权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一)加强长三角区域布局,推动公司发展规划实施公司系一家石化仓储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包括装卸、仓储、过驳、中转、物流链管理等。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公司相同,分别位处于江苏省的常熟市、常州市,其所在地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该地区强大的经济发展实力可为标的公司提供较多的石化产品储存需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布局优势。

(二)获得核心资产,增强竞争能力优质的码头、储罐资产是影响石化仓储企业经营的核心因素,增加优质的码头、储罐资产等是石化仓储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后续股权收购,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土地、岸线、码头、储罐等石化仓储经营优质资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三)扩大仓储规模,提升综合服务实力通过后续股权收购,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仓储规模,以及使位于长江南北两岸的子公司太仓阳鸿、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与位于长江南岸的标的公司形成有效联动配合,即公司仓储业务版图中的长三角区域的仓储基地将形成集群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创新服务相关业务开展,提升综合服务实力。

(四)输出管理优势,提升盈利水平企业管理能力水平将决定作业效率、运营成本、利润率水平。

目前,基于石化行业监管标准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升级需要,结合公司在安全、损耗、效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输出实力,可为标的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管理输入。

后续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全面负责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效输出公司管理优势,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本次竞拍涉及到的股权交易相关事项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2、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股权挂牌相关信息(项目编号:G32019SH1000381、G32019SH10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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