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员选任看范仲淹的廉政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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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员选任看范仲淹的廉政思想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形成了许多优秀的文化传统,为我们后代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早在先秦时,儒家创始人孔子就大力提倡“仁者爱人”“修己以安百姓”。孟子也提出“仁民”“仁政”“民为贵、君为轻”“君民同忧乐”等,体现了朴素的廉政思想。所谓廉,就是清廉、俭朴。所谓政,就是公平、公正。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官员的廉洁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儒家经典《周礼》认为官员应该具备“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等6廉,意思是说官员要有善良能干、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的品德和能力。南宋理学家朱熹也认为廉洁是从政者必备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他指出:“如今做官,须是凭地廉勤。”守官者要“律己公廉,执事勤谨,昼夜孜孜,如临渊谷”,这些都包含了丰富的廉政思想。尤其是宋代名臣范仲淹一生兢兢业业,勤政为民,“以天下为己任”,始终保持自身廉洁,不谋私利,“以严明驭吏,使不得欺,于是民皆受其赐”,天下想望其风采,“为政所至,民多立神祠画像”,成为后世学习的典范,他的“先忧后乐”精神对于今天践履科学发展观,搞好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从范仲淹对官员的选任看范仲淹的廉政思想。

一、善择官长

所谓“择官长”,主要是择郡守、举县令,改革地方人事制度。在宋代官僚制度中,知州、知县“亲民官”权力很大,包括一方军、民、财政、刑法等各个方面,“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实系其人”。而当时与民休戚攸关的地方官员往往“不加选择,非才、贪浊、老懦者一切以例除之,以一县观一州,一州观一路,一路观天下,则率皆如此。其间纵有良吏,百无一二”。由于朝廷对州县地方官黜陟难度很大,“朝廷以黜陟郡长为难者,官有定制,不欲动摇,惧其招怨谤而速侥幸尔。故知县两任,例升同判;同判两任,例升知州。奈何在下之时,饰身修名,邀其清举;居上之后,志满才乏,愆于素持?……故贤愚同等,清浊一致。此乃朝廷避怨于上,移虐于下,俟其自败,民何以堪?……近年诸处郡长,以赃致罪者数人,皆贯盈之夫,久为民患。如此之类,至终不败者,岂止数人而已乎!虽转运使、提点刑狱,职在访察,其如位望相亚,怨仇可敌,非致败露,鲜敢发明。宜乎论道之间,激扬天下。”其结果是天下赋税未均,狱讼不平,盗贼猖炽,民不聊生。基于这种情况,范仲淹大声疾呼,朝廷要立即采取措施“以救之”,而“救之之术,莫若守宰得人”。

北宋至宋仁宗时,地方官吏冗滥现象已经显现。官吏冗滥不仅成倍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也直接影响到政府的行政效率。当时石介就曾说:“郡守、县令,滥也。”以范仲淹为代表的有识之士,清晰地认识到自赵宋建国

80年来,“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然则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早在仁宗天圣五年(_027年),范仲淹就在《上执政书》中指出当时赵宋王朝已处于“泰极者否”之势,只有“变”才能“通”“久”。要实现国泰民安,就必须“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厚民力者,在乎复游散,去冗僭,以阜时之财也”。“夫举县令,择郡长,以救民之弊者,何哉?某观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拘己;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故一邑之间,簿书不精,吏胥不畏,徭役不均,刑罚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鳏寡不恤,游堕不禁,播艺不增,孝悌不劝。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在奏章中,范仲淹将郡县官吏的腐败作风及其对国家的危害揭露得淋漓尽致。可见“官吏不廉则曲法,曲法则害民”。只有“县令长既得其才”,才能“复游散,去冗僭,以阜时之财”,社会经济才能得到发展。“若县令郡长一变其人,乃可诏书丁宁,复游散之流,抑工商之侈,去士卒之冗,劝稼穑之勤。以《周礼》司徒之法约而行之,使播者艺者以时以度,勤者惰者有劝有戒,然后致天下富之寿之。彼不我富、不我寿者岂能革之哉!此则厚民力、固邦本之道也。”范仲淹认为“厚民力,固邦本,非举县令、择郡长则莫之行焉”。故在书中,范仲淹提出了“择郡守,

举县令,斥游惰,去冗僭,遴选举,崇教育,养将材,实边备,保直臣,斥佞臣”等主张。

宋仁宗庆历年间,冗官、冗费、冗兵等“三冗”问题日益突出,兵冗员滥,官僚机构庞大,徭役繁重。范仲淹说:“今百姓贫困,冗官至多,授任既轻,政事不举。”社会矛盾日益加剧,而其根源在于政治腐败。人们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现状,“进有能之吏,退不才之官,去冗食之人,谨入官之路”。范仲淹面对当时“中外苟且,百事废堕,生民久苦,群盗渐起”的局面,看到了宋代官僚制度已到了“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的地步,认为要使国家摆脱危机,就必须清除腐败,使政治清明。而要使政治清明,就必须从整顿吏治开始。

宋仁宗庆历三年(_043年)九月,范仲淹拜为参知政事,奉宋仁宗手诏,条陈当世急务_0条:“一曰明陟黜,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官长,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备,八曰覃恩信,九曰重命令,十曰减徭役。”范仲淹的建议很快得到宋仁宗的采纳,并推行全国,并由范仲淹全面主持改革,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庆历新政”,而其中“择官长”整顿吏治就成为庆历新政改革的核心内容。范仲淹在奏疏《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说:“臣闻先王建侯,以共理天下。今之刺史、县令,即古之诸侯……故历代盛明之时,必重此任。”但到了当今,“乃不问贤愚,不较能否,累以资考,升为方面。懦弱者不能检吏,得以蠢民;强干者惟是近名,率多害物。邦国之本,由此凋残。

朝廷虽至忧勤,天下何以苏息!”只有谨择官长,“庶几得人”,才能“为陛下爱惜百姓,均其徭役,宽于赋敛,各获安宁,不召祸乱,天下幸甚”。后来范仲淹又再进前所陈十事,再次提出“择官长”的重要性。认为“举转运使、提点刑狱并州县长吏,将以正纲纪,去疾苦,救生民也”。新政之初,范仲淹执政,锐意进取,“患诸路监司不才,取班簿视之,每见一人姓名,以笔勾去,以次更易”。富弼曰:“公是一笔,焉知一家哭?”范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遂悉罢之。除监司官外,范仲淹又请诏中书枢密院通选逐路转运按察使自择知州,知州择知县,凡老病不能履政,或不学无术、昏庸腐败不称职者一律免官,对于贪赃枉法者严加惩处。诏令发出后,“老病昏昧之人望风知惧”。

二、选贤任能

范仲淹非常重视有才能的官员,重视人才培养和选拔,一生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奖掖人才,使他们更好地为国家效力,让百姓蒙福。“国家诏令程式,天下一体。能政之处,民必蒙福。谬政之下,民必受弊,非国家法令之殊。”他在天圣三年(_025年)《奏上时务书》中首次提出改革思想,认为“先王建官,共理天下,必以贤俊授任,不以爵禄为恩”,朝廷应以科举取士,“革赏延之弊”。如果官场腐败,吏治败坏,“肆贪残于一郡一邑,害良民千万家”。他说:“某又观今之郡长,鲜克尽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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