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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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结项要求一、成果要求1、提交的成果形式必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变更过的以变更的为准。

二、网上申请结项流程1、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递交线上结项申请。

网址:http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2、通知社科处项目管理老师审核,电话:85287432。

3、电子光盘2张,内容包含:申报书、立项通知、所有结项鉴定材料电子版。

三、网上鉴定材料清单1.鉴定结项成果(PDF或图片格式)——将项目全部最终成果上传。

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请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

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请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可上传多个附件,每个附件文件大小限60M,最多可上传50个附件。

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集的项目,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

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2.总结报告(word文档)——参照“总结报告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

内容包括: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情况;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

3000字左右。

3.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参照“最终成果简介模板”认真撰写。

4.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文档) ,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

,同时上传由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打印并经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盖章的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湖南社科基金结题要求

湖南社科基金结题要求

湖南社科基金结题要求湖南社科基金结题要求是指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完成研究后,需要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以总结研究成果、提供研究结果和建议,并符合相关要求。

以下是湖南社科基金结题要求的详细内容:1. 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 结题报告应采用A4纸张,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一般为小四。

- 首页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究起止时间等基本信息。

- 正文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结论与建议等。

- 引用文献应标明全名、出版年份、出版社等详细信息。

2. 结题报告的内容要求:- 项目背景:详细介绍研究课题的背景及其重要性,指出研究目的和意义。

- 研究目的:明确研究的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阐明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研究方法:详细说明各项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数据收集与处理等。

- 研究结果:全面、准确地呈现实际研究过程中得到的主要研究成果,可以采用表格、图表等形式进行展示。

- 结论与建议:根据研究结果,结合研究目的,得出明确的结论,提出实际可行的建议措施。

3. 结题报告的撰写要求:- 结题报告应力求精炼、准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重点突出课题研究的核心问题。

- 注重逻辑性,结构层次清晰,章节之间应有合理的连接和过渡。

- 具备一定的可读性,采用简练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冗长和晦涩难懂。

- 所有数据、表格、图标等应清晰、准确地表达所要呈现的内容,字体大小应适宜。

4. 结题报告的提交要求:- 结题报告应按时提交,逾期提交的项目可能会被取消拨付资金。

- 提交时,应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般为Word或PDF格式),确保内容完整一致。

总之,湖南社科基金结题要求是为了使项目研究的成果更加科学、规范地呈现,以便基金评审部门和相关研究人员了解项目的研究内容、成果和价值,从而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

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说明及注意事项

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说明及注意事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说明及注意事项本项目结题申请及电子材料提交一律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点击我的项目,然后选中要结题的项目,选中项目结项(如下图),上传所有的结题材料电子文档(格式),提交完成后请私聊科技处管理人员在线审核,电子材料审核没有问题在打印纸质材料报送!一、结题流程、国家课题研究工作全部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所在科技处提交结项材料.、科技处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广西社科规划办。

、广西社科规划办受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负责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

、全国社科规划办对结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定期在公布最终鉴定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下拨项目预留经费。

、没有通过审核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下发到省社科规划办,广西社科规划办项目所在单位。

、根据目前的经验,从结题材料提交到得到结题证书的时间约个月年左右。

结项申请书下载:、首次提交结题纸质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纸双面打印,式份,请自行盖好财务和审计处公章;()项目最终成果纸双面打印,式份,左侧装订,成果作为活页单独打印,开头要加上项目名称;文章开头应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工作单位,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和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信息,最后要负责人手写签名;()项目账目明细表式份,盖财务章;明细账中不能出现版面费、礼品等开支。

()项目成果纸质版,式份,匿名,结题成果必须与立项书上的成果相同.成果必须有和页码,不能出现课题主持人及成员的姓名或图片,不能出现承担单位的信息;成果内容要完整并与成果名称和成果形式一致;以集形式鉴定的,集需用原版本重新排版打印;()最终成果光盘张电子稿包含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成果及均要求用课题名称作为文档名,后面再用括号注明是成果稿或者成果,成果及电子文档一律用文档;成果文档要求完整,要有封面和。

封面、和摘要等和正文要在一个文档里面,不要分成多个文档;再以课题编号和项目负责人名为文件夹名)。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是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是科学评价项目成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的鉴定结项工作,严把项目成果"出口关",根据《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6月修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公正、民主、科学,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增强创新观念和服务意识,严扌巴项目成果"出口关",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做好项目成果鉴定验收工作,严把成果政治方向关,加强学风建设,严把成果学术质量关,注重诚信,崇尚精品,努力营造有利于理论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学术研究环境,促使成果鉴定结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第三条做好项目成果鉴定的组织工作。

最终研究成果鉴定工作由省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成果结项材料及最终成果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最终研究成果的鉴定采取双向匿名通讯鉴定、会议鉴定的方式,分类组织实施。

第四条做好项目成果鉴定的审核工作。

省社科规划办和科研管理部门要本看对省社科规划项目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项目成果。

科研管理部门要协助省社科规划办做好最终成果鉴定结顶申请材料和经费决算的审核工作,切实做到严谨高效。

重点审查最终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最终成果是否公开出版、是否符合研究计划和学术规范,《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是否规范,主要阶段性成果是否真实以及是否与项目研究相关,审核结项审批书与立项申请书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原计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是否一致等。

对照预算仔细核对决算,对于存在未附财务明细账、决算与预算严重不符、经费使用违规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并要求整改。

审核成果及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按结项审批书要求签署明确、负责的意见。

结项鉴定具体要求:1、提交1份《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提交1份《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3、《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按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需标注项目批准号)、最终成果等的目录排序,并附上省部级以上单位成果采纳证明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的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凭证后,制作《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A3封面纸装订成册。

关于AA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AA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AA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提高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成果质量,把好项目“出口关”,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现将2017年以后(含)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项目结项条件(一)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5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 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

(二)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至少要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允许项目成果先出版后结项,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可以给予免鉴定结项(具体出版社参照每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名单)。

(三)应用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项目,其阶段性成果原则上须入选《AA 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文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才能结项。

(四)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结项时需对项目最终成果进行查重检测。

查重检测率≥20%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条件(一)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要在规划办指定的出版机构正式出版后才能结项。

(二)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一)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项目选题一致的研究报告才能结项。

(三)获得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二)立项的项目,只需填写《结项审批书》即可办理结项手续。

三、免于鉴定条件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成果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名单以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发布的期刊为准)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2篇以上(含2篇)理论文章;《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的;(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的;或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三)项目成果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四、特别委托项目申请免于同行专家鉴定的,原则上参照上述免于鉴定条件。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注意事项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注意事项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注意事项一、请项目主持人认真学习《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二、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通过省社科规划办鉴定后方予以结项。

三、申请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须在2篇以上);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

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领导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得到省领导、市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被省市重要文件吸收的;转化为党委、政府重要政策措施的;被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四、省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

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在封面和扉页用不小于三号字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并在后记中详细写明“本书为作者XXXX年承担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等相关内容。

封面和扉页标注及后记中的说明缺一不可。

五、申请鉴定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应向省社科规划办报送如下材料一式3份: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复印件;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管理协议书》复印件;5、《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登记表》;6、项目研究成果简介;7、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8、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9、《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的提交);上述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按“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封面”模板填写。

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

六、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程序1、主持人按照第四条所述要求准备好结项材料。

2、主持人持准备好的结项材料四份(科研处要留一份)到科研处履行相关手续。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一、为科学地评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出版。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一般应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通讯鉴定的方式。

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的最终成果鉴定;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组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的最终成果鉴定。

三、通讯鉴定专家的选定:1. 全国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分别建立相应的通讯鉴定专家库,组织鉴定时随机挑选。

通讯鉴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

2. 每个项目的通讯鉴定专家须选定5人。

3. 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人数不能超过2人。

4. 课题组不能参与选择本项目的鉴定专家,也不能参与鉴定的具体事务。

5. 鉴定组织者须对鉴定专家的人选、鉴定过程中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

四、成果鉴定程序:1.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索取并填写《结项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重点项目还须经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连同5套最终成果报送鉴定组织者。

2. 鉴定组织者对《结项审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查,最终成果须符合批准的设计内容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最终成果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鉴定表》(下称《通讯鉴定表》)寄送鉴定专家进行通讯鉴定。

3. 负责通讯鉴定的专家在认真通读最终成果的基础上,在《通讯鉴定表》上写出文字评语,提出成果等级建议,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设定的指标量化计分。

4. 鉴定专家将《通讯鉴定表》和项目成果等材料及时返回鉴定组织者。

鉴定的时间,专著类成果一般不超过2个月,研究报告、论文类成果一般不超过1个半月。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说明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说明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说明为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省社科规划办就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作出如下说明:一、专著成果的结项。

、著作出版要求:著作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或扉页注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文丛•重大(或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未作标注的不予认可,不能用来作为结项成果。

、著作结项要求:向省规划办提交套符合要求的著作和份成果电子版,审核合格后即可印制结项证书,无需专家鉴定。

提交专著成果时,需同时单独提供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者等信息以便打印结项证书。

项目参加者一般要求与申请书一致,如有变化需提前填写《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批。

二、研究报告的结项:、结项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发表了相应层次的文章,并标注了: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做标注的文章不能用来作为结项成果。

()完成了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原则上不能低于万字。

研究报告封面上应注明下列信息: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完成时间。

研究研究报告经社科处审核合格后才能打印装订。

()撰写成果要报成果要报是规划办向上级领导、部门呈送,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文件,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对待。

字数在字左右。

()提供鉴定专家建议名单上述三份结题材料审核合格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本课题研究领域,提供位鉴定专家建议名单。

要求:.鉴定专家应为正高级职称;.本单位专家不能超过人,为了将来报奖考虑,建议最好不要从我校校内找专家。

.其他位专家应为校外个不同单位的专家。

.主任委员应为校外专家。

.专家名单应报社科处审核同意。

2、省规划办审核()材料报送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项要求后,一般应至少打印份研究报告,向社科处提交份研究报告(报省规划办份,社科处留存份),其余份为鉴定专家准备好。

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期刊目录、文章正文),原件审核后退回。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一、需交材料:1、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2、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3、成果简介一式4份4、最终成果(1)专著(如暂未出版,则暂交一份书稿,出版后补交)4套(2)论文、研究报告(原件一套)2套5、成果质量佐证材料(即经与原件核对后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反响材料)一式2份二、注意事项:1、表格下载《专家鉴定表》和《结项审批书》均可在我校社科处网页下载。

2、鉴定专家项目结题,需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三位专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

三位鉴定专家需请外单位2人(含组长),《专家鉴定意见表》上需有专家的签名,并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需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在《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有关结项工作规定摘要:一、研究时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

如确有必要,经省社科办同意,可适当延长。

二、鉴定、验收立项课题完成后应进行鉴定和验收。

结项成果与立项承诺明显不符(最终成果形式不相符、成果名称与立项课题名称不相符)的,一律不能通过结项。

课题的鉴定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3-5名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

重点项目和基地委托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由省社科办负责;重大项目除由省社科办组织鉴定外,还要参考与项目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的参考意见。

专家鉴定劳务费每人200-500元。

三、撤项处理1、成果质量:项目鉴定未被通过的,可允许课题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鉴定仍不合格的,按项目未完成处理,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予以撤销,并视情况要求退还或赔偿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

2、研究时间: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超过3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要予以撤项。

撤项项目,省社科办除内部通报外,并于网上公布,其续拨经费一律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及审核要点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及审核要点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及审核要点一、申请结项的条件:(一)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

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二)指导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

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二、审查要点1、结项审批书须是通过“结项系统”下载的最新版本。

2、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与研究内容相关,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最终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提交材料齐全:论文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著作需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及全文电子版;研究报告需有全文、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查重报告和采用部门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5、查重报告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检测出具,并加盖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不再限定查重机构。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一、需交材料:1、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2、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3、成果简介一式4份4、最终成果(1)专著(如暂未出版,则暂交一份书稿,出版后补交)4套(2)论文、研究报告(原件一套)2套5、成果质量佐证材料(即经与原件核对后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反响材料)一式2份二、注意事项:1、表格下载《专家鉴定表》和《结项审批书》均可在我校社科处网页下载。

2、鉴定专家项目结题,需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三位专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

三位鉴定专家需请外单位2人(含组长),《专家鉴定意见表》上需有专家的签名,并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需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在《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有关结项工作规定摘要:一、研究时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

如确有必要,经省社科办同意,可适当延长。

二、鉴定、验收立项课题完成后应进行鉴定和验收。

结项成果与立项承诺明显不符(最终成果形式不相符、成果名称与立项课题名称不相符)的,一律不能通过结项。

课题的鉴定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3-5名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

重点项目和基地委托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由省社科办负责;重大项目除由省社科办组织鉴定外,还要参考与项目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的参考意见。

专家鉴定劳务费每人200-500元。

三、撤项处理1、成果质量:项目鉴定未被通过的,可允许课题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鉴定仍不合格的,按项目未完成处理,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予以撤销,并视情况要求退还或赔偿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

2、研究时间: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超过3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要予以撤项。

撤项项目,省社科办除内部通报外,并于网上公布,其续拨经费一律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求及规范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求及规范

社会科学基金工程成果要求及标准社会科学基金工程成果要求及标准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 AA 市社会科学基金工程管理,提高成果的学术性和觃范性,特制定本觃范。

第二条工程研究应当检索不本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了解相关领域他人成果,引文力求客观、公正、准确;成果要加强调查研究,用事实和数据做依据;要注重学术质量,丌得抄袭、剽窃,防止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研究。

第三条成果应觃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力求逻辑严谨、结构合理、论证缜密、表达准确。

第四条成果(含阶段成果)在发表、出版、申报奖项或呈送有关和部门时,须执行以下觃定:1.成果公表时,要在文下注明“AA 市社会科学基金工程成果、工程编号、工程负责人”等信息。

2.成果出版时,要在封面、扉页注明“AA 市社会科学基金工程成果”字样,幵在后记中写明“工程编号、工程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等信息。

3.成果在呈报有关和部门时,要注明“AA 市社会科学基金工程成果”字样。

凡未按本条款上述觃定标注的,丌能作为该工程成果申请结项。

第五条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1.成果形式不内容应符合《工程申请书》的设计方案;成果内容应不成果名称一致。

3.成果形式为论文集或系列论文的,应至少提交不课题名称相匹配的、由课题组成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完成的系列论文 5 篇,其中公表丌得少亍 3 篇,丏负责人为第一公表的论文丌少亍 2 篇。

同时须附 5000 字左右的“总论”,对该论文集(或系列论文)所研究的主题或主要内容以及研究结论进行综合性概述。

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课题组、总论、目录、系列论文等。

4.成果形式为与著的,同时须附 5000 字左右的“成果提要”。

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课题组、成果提要、目录、正文,在正文后,注释随文页下。

第六条最终成果体例须符合以下觃范:1.封面须注明“AA 市社会科学基金工程”、“工程编号”、“工程名称”、“最终成果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信誉保证单位名称”、“成文时间”等信息。

吉林省社科项目结项要求

吉林省社科项目结项要求

吉林省社科项目结项要求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师范大学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严格管理,立项课题不得随意改变研究计划和方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填写《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社科办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要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这些重要情况有:1.变更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2.变更课题名称;3.变更成果形式;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二、结题条件1、结项承诺是专著的,要求结项成果必须是专著。

2、结项承诺是系列论文的,课题组至少提交论文5篇,其中课题负责人提交第一作者署名核心期刊论文2篇。

3、结项承诺是研究报告的,提交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4、所发文章必须标明所属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禁止用一篇文章结不同的项目。

三、结项所需提交材料(均一式5份)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科研处网站下载)2、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材料(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著作或研究报告)3、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材料封皮装订样式(用A4大小的硬皮纸装订封皮):附:(封面设计格式)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名称:黑体大字号)项目编号:XXXXXX项目负责人:XXX项目承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项目委托单位: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立项起止时间:XXXX年XX月—XXXX年XX月最终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封二内容)课题负责人:XXX课题组成员:XXX、XXX、XXX……执笔人:XXX(封三内容)提交成果目录。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一、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1)《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财务处和审计处加盖公章;(2)最终成果简介,须按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略写)分类写;(3)项目变更批复(项目如有变更,需附经批复的变更审批表);(4)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专著、采纳证明、获奖证书等。

具体要求如下:a)最终成果均需为立项以后完成的,并且与研究项目主题紧密相关。

b)项目相关成果(论文)复印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全文。

不得以网络截图,CNKI网下载作为结项材料,不得以录用通知作为项目结项材料。

国际会议论文只作为参考成果,版面低于2个版的文章不作为结项材料。

c)研究报告体例可参照博士、硕士论文体例撰写。

研究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2.5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不超过30%。

(5)如申请免于鉴定,需提供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

结项材料提交要求:(1)按以上所列顺序胶装一式3份,采用统一的封面格式(见附件2),不得使用夹装或钉装;《项目结项审批书》需单独提交一份,用A3纸印中缝装订;(2)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研究报告,需附上已出版专著(或未出版专著匿名书稿)、研究报告匿名书稿5份;(3)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稿(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研究报告使用WORD文本、相关成果可使用PDF或CAJ格式),及《江西省社科规划结项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4)成果如需鉴定,按省社科规划办规定每项课题交纳鉴定费:重点项目1800元、一般项目1200元。

二、可申请免于鉴定的条件除重点项目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1)获省部级评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已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作了肯定批示或采纳引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其质量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4)专著已公开出版;(5)论文已公开发表,且发表数量在3篇(含)以上的。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 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 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 审核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5.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此外,项目责任人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包括重大项目):
1. 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 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

3. 成果封面注明批准号、项目名称等信息,非公开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需提交查重报告(纸质版首页和电子版全文)。

4. 预算回执扫描件1份(科研处提供,2018年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下载)。

《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要按照财务处打印出来的报销明细表分类汇总,并参照当初填写的“回执”做合理说明,余额相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结题要求可能会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资助计划有所不同,建议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相关规定或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

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

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严格项目管理,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使成果鉴定评价更加客观公正,促进成果推广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工作办)管理的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专项及特别委托项目等。

第三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由省社科工作办统筹安排,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组织实施。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结项的办理和审查工作。

第四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注重项目成果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注重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

第二章结项条件和要求第五条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中的要求,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负责人对成果质量负有学术责任。

第六条所有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充分体现项目核心研究内容,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署名,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XXXXXX)”字样,且不允许同时标注为其他项目成果或挂其他项目批准号(有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成果,均不能作为该项目成果申请结项。

第七条项目成果达到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结项: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一般和青年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立项通知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阶段性成果达到立项通知要求。

第八条项目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免于鉴定: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在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出版单位出版。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大招标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提出的对策建议被正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研究专项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被厅局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转发:湖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严格执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规定。

明确结项验收标准,所有项目除了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提交一份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需附电子文档)外。

今后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本专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包括百人工程项目、奖励项目、委托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专著。

改革项目结项方式,参照我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项办法,取消专家鉴定,实行结项验收制,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审定。

区分结项等级,将过去的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改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等级成果通过网上宣传、入选成果要报、出版成果集等方式给予鼓励,对不合格等级项目提出修改意见,修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一般在受理鉴定结项材料40天内审定批复。

定期公布结项信息,每月在《湖南社科规划网》上公布一次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信息。

精心制作结项材料,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完善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内容和格式。

建立项目档案,对已经结题的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要保留一份立项申请书、一份结项审批表和一套结项成果。

湖南第一师范关于“湖南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流程:1、申报: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交科研处,电子稿发至科研处公共邮箱。

2、立项:通过的立项名单在科研管理群公布,主持人来科研处拿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3、研究:主持人按省规划办结题的要求和时间进行研究,所有项目成果的发表和出版,必须注明是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标注课题编号。

4、结题上报:从社科规划网下载结题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网址:/)。

5、上报备案:结题材料交科研处签字盖章,并多交一份给科研处存档。

6、上报省社科规划办:主持人将结题材料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地址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省社科基金结项审核问题汇总

省社科基金结项审核问题汇总

省社科基金结项审核问题汇总
1.结项成果只需要上传单独标注本课题编号的成果材料,且排版格式规范,内容清晰,保证预览时务必是正常阅读方向,有些页面需要调整90°。

2.最终项目组成员须在有效成果中有体现,负责人及成员名字单位等信息务必核对准确,成员的工作单位具体到二级学院,涉及到结项证书的打印,否则后期修改程序很繁琐。

3.项目资金不能支出论文版面费,如有请立即调走,上传的支出明细表须盖财务处的公章。

4.系统中的支出明细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部分,预算需要填写,支出费用根据实际支出明细归类填报,可以和预算有出入。

以立项经费1万元为例:
直接费用支出合计不能超过0.6万元,即总经费的6096。

间接费用开支情况:间接成本为0.4万元,即总经费的40%;管理费为0.06万元,即间接费用的15猊绩效支出如有提取请据实填写,如无请填写0。

5.项目结余资金支出计划也需要填报,如果按预算支出也请填写:
按预算支出。

务必保证系统填报的经费数据与盖章的支出明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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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

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

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

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总量中的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

否则不予结项。

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

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左右。

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全书总字数的60%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结项成果。

“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左右”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

最终成果形式须慎重选择,经审批立项后不得改动,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
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成果文本第3页起为“成果提要”。

要求3000字左右。

要特别注意,“成果提要”是指成果内容的高度综合提炼,不是简缩的提纲目录,也不是研究过程的工作描述。

4、“成果提要”之后另起页为成果正文目录。

目录要标明页码。

5、成果正文目录之后另起页为成果正文。

要特别注意,凡是运用自然科学研究模式进行逻辑陈述的,一律返回调整修改。

正文文字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万字。

二、关于纸张装订规格
最终完成的研究报告成果文本,一律用A4纸打印,白色硬厚封皮纸,胶版装订一式5份,连同其它结项材料一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申请结项。

请各位相关在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上述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一律返回修改后再报审。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需打印一式四份,有经费的项目负责人需先到长春大学财务处签字盖章,再提交科研处盖章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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