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设有专用洗刷水池,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摆放整齐。
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用具要有明确标志;要经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完全无害。
二、操作台、货物架、售货台、各类粥车、汤桶、淘米桶、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洗菜池、盆、筐等要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
三、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放置。
四、冰箱、冰柜、冷库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库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冷藏设备必须保证运转正常,且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超过lcm,冷藏的温度不超过10℃,冷冻温度不超过-1℃。
五、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须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低于30分钟,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选煮沸消毒100℃10分钟、蒸汽消毒100℃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净水冲洗干净。
六、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干净,保持干燥,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清洗消毒程序:必须严格按“一洗、二漂、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消毒完毕的'用具应当立即放于清洁的厨柜内保洁,餐具、用具可用电子消毒柜消毒,容积大的用具可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七、厨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洁橱内或有盖保洁柜中。
八、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生进、熟出进行操作,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0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提高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规范学校食堂小吃店改造及建设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依据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3、《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总则1、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应在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2、本规范适用于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的建设和管理;3、学校食堂开办小吃项目,必须向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小吃店经营;4、食堂小吃店是指食堂内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店铺;5、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6、严禁学校食堂小吃店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自制饮料、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标准(一)选址要求小吃店应选择在食堂餐厅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1、应合理设置食堂小吃店数量,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增加或擅自设置食堂小吃店。
2、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间、切配烹饪间、售卖间等场所。
3、应设立餐用具清洗消毒间或场所,对食堂内各小吃店使用的餐用具进行统一集中消毒。
4、应设立统一集中的从业人员更衣场所。
5、应设置食品仓库,宜采取独立或集中设置,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随意堆放食品原料。
6、流程布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和成品供应的三进式顺序予以布局(具体见附件1),加工区域与切配烹饪区域应分开设置,由非清洁区过渡到清洁区,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整齐后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便乱放。
五、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1.1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餐饮店小吃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店长、厨师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监督执行情况,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1.2 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包括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2.1.1 采购管理采购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要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2.1.2 储存管理食品原料应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储存,确保储存环境清洁、通风、干燥。
对易腐食品,如肉类、海鲜、蔬菜等,应采用冷藏、冷冻等方法进行储存。
2.2 食品加工过程管理2.2.1 加工场所卫生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加工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2.2.2 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生熟食品分开加工,避免交叉污染;(2)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循烹饪时间、温度等要求,确保食品熟透;(3)加工过程中,对食品进行适时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2.3 食品销售管理2.3.1 销售场所卫生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销售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2.3.2 食品陈列食品陈列应遵循以下原则:(1)生熟食品分开陈列,避免交叉污染;(2)易腐食品采用冷藏、冷冻等方式陈列;(3)食品标签清晰,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4 食品安全管理与培训2.4.1 员工培训餐饮店小吃店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卫生习惯等方面,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
2.4.2 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店小吃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餐饮店小吃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1.3 餐饮店小吃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1.4 餐饮店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1 餐饮店小吃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3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食品安全采购3.1 餐饮店小吃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的要求、程序和责任。
3.2 食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制度。
3.3 食品采购应当注重食品的新鲜、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4 餐饮店小吃店不得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1)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2)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3)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安全储存4.1 餐饮店小吃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要求、程序和责任。
4.2 食品储存应当遵循分类、分区、分层、分级的原则,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3 冷藏、冷冻食品应当分别存放,标识清楚,温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 食品储存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品安全加工5.1 餐饮店小吃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的要求、程序和责任。
小吃店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店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店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面负责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六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原料采购第七条食品原料采购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第八条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九条食品原料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潮湿和污染。
四、食品加工制作第十条加工制作食品时,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戴饰品进入操作间。
第十二条加工制作食品前,应确保加工工具、设备、容器等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生食与熟食应分开处理。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制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包装、储存,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五、食品储存第十五条食品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第十七条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易腐食品与不易腐食品应分开存放。
2023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
2023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①单位负责人: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餐厅卫生制度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凉菜间制度①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③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④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发霉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⑥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⑧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⑨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采购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
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____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制度(精选6篇)
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制度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制度(精选6篇)在当下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制度1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加强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吃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店的全体员工,并向外部供应商和消费者宣传,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可追溯性。
第三条小吃店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第四条小吃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操作流程,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食品安全工作的全员参与。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第五条小吃店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包括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标准的学习和掌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如下:(一)对食品供应商进行核实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二)建立食品原材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安全和质量。
(三)制定严格的食品加工工艺和操作规范,在加工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和质量。
(四)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出售的食品进行标识和追溯。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小吃店应对所有的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情况,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历史记录等,确保选择的供应商具备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掌握食品的质量标准和合格范围,对于收到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回或报废,并督促供应商改进。
第十条储存食品的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保持食品的原有质量。
第十一条储存食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及时处理,确保不会影响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二条小吃店应制定食品加工工艺和操作规范,明确从准备原材料到出品的各个环节的操作细则,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总监:全面负责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食品安全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协助食品安全总监开展相关工作。
3. 厨师:负责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卫生。
4. 厨工:负责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5. 服务员:负责顾客就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顾客用餐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原料采购(1)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
(2)采购食品原料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
(3)采购食品原料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4)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储存(1)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食品原料应按照品种、批次分别存放,明确标识,便于追溯。
(3)储存食品原料的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4)食品原料的储存温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因温度过高或过低导致食品变质。
3. 食品加工(1)厨师、厨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
(2)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
(3)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原料的添加量,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销售(1)销售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
(2)销售食品时,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合格。
(3)销售员应佩戴工作牌,主动向顾客介绍食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
(4)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5. 食品安全检查(1)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了警惕,不幸的事故就会躲开,有了防范,不幸的事故才会远离。
无论工作中还是生活上,多问几个为什么,多进行一下深入的风险分析,我们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事故发生,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企业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吧?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2、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3、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4、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5、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6、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管理;7、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8、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于本单位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食品安全管理单位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4、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单位管理层提交自查小组名单,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5、本单位起草的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应当含有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名单,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方案,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6、食品安全自查审核应当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并保留相关的自查报告备查。
7、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 1 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8、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C)其他应该追加的情况。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可以向本单位相关管理层提出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的建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批准实施。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应当有本单位内负责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11、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前,应当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要对照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12、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13、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14、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15、提交自查报告。
1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
1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时,应当及时予以提供。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到期后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四、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第一条为强化北京市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其餐饮服务提供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连锁餐馆(餐厅)或饭店、连锁快餐店、连锁小吃店、连锁饮品店等)。
专门为连锁餐饮服务场所加工和提供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中央厨房,参照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同类餐饮服务和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一定的形式组成餐饮联合体,按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主要原材料的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的食品安全操作。
第四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由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总部统一制定。
第五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下属餐厅或门店的直接管理者是餐厅或门店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厅或门店,其直接责任人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统一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下属餐厅或门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记录培训情况。
餐厅或门店新员工在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餐厅或门店所有在职员工应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总部和各餐厅或门店均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持考试合格证明上岗。
第七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患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厅或门店员工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八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统一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一)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添加药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的食品。
(二)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采购供货合同、每笔供货清单;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留存采购清单。
(三)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餐厅或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
门店自行采购的部分,应遵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九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强化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
(一)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立统一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的,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进货查验。
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下属餐厅或门店接收从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建立统一配送单据台帐。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