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园大道跨寒溪河大桥施工监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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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大道跨寒溪河大桥施工监控项目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生态园大道跨寒溪河大桥施工监控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425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08月
目录
招标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生态园大道跨寒溪河大桥施工监控项目
2.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425号
3.招标内容:生态园大道跨寒溪河大桥施工监控
4.项目完成时间与交货地点:监控工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后开始,至寒
溪河大桥全桥交工验收合格为止(工期暂定为12个月)。
5.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上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大跨桥梁结构工程检测、施工监控相关项目业绩;
(3)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08月12日至2009年09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09月03日上午9:30。
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B309室)。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3)评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评标室。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
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大跨桥梁结构工程检测、施工监控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9.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到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由我公司进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资料注册登记(已通过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带此原件)。
10.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1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
有关规定执行。
1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518室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6(发售招标文件)、传真:1
网址:http:// Email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08月12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1.2招标内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上具备相
关的经营范围;
2.2具有大跨桥梁结构工程检测、施工监控相关项目业绩;
2.3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2.4定义及解释
2.5招标人:东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2.6投标人:投标人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企
业法人。
2.7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
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9日期:指公历日。
2.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
释。
2.11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
电报和传真发送。
3.纪律与保密事项
3.1凡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的其他情况。
3.2开标开始,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更正、评价和比
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3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原
则。
3.4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
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5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若
有要求,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5.保证
5.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6.重要说明
6.1本招标文件有打“★”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
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服务、投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邀请函
投标须知
用户需求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