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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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所有车辆都要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凡因工作原因夜间需在停车场外停放的机动车辆,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凡夜间在外停放的车辆,驾驶员将固定的停车地点告之调度员登记,以便随时抽査。

第三条由行政部同意或调度员同意在外停放的车辆,须将停车的具体地点告知行政部和调度员。夜间不得随意将车外出,如有急事或特殊情况,需告知行政部。

第二章具体细则

第四条凡因第二天有特殊情况的,如出长途、临时早间接送等。可在保证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将车停放在自已住宅附近。

第五条凡当天夜间值班的驾驶员,因值班时间过晚或第二天有任务的,在得到行政部经理同意下,保证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可将车停放在住宅附近。

第六条夜间停放车辆的停车地点,需有车辆看护人员或在相对安全的地点,驾驶人员按登记地点固定车位停放,严禁在其他非登记地点停车。车辆停放后,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关好车窗,锁好车

门和方向盘方准离去。

第七条遇特殊原因要改变停车地点的,在确定新地点后告知调度员。如临时要改变当天停车地点,应提前告知调度员。

第三章处罚

第八条凡未经同意夜间私自将车辆驶离停车场停放,或私自将车外出。经证实后,第一次罚款100元并在全行政部范围内作出深刻检査;第二次罚款200元并在全行政部范围内作出深刻检査;第三次除罚款500元外,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九条经同意准予驶离停车场停放车辆,改变停车地点而未通知调度员的,不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私自将车停放回家造成车辆损坏的,除修理经费自付外,其他处罚按损坏金额在2000元以下者,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査,罚款500元;损坏金额在2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査,罚款1000元;损坏金额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査罚款1500元;损坏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私自将车驶回家中停放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第十条处理。事故中如有人员伤亡的,当事人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因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外,予以辞退,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未经同意私自将车辆停放回家造成车辆丟失的,除按该车

车价10%处罚外,同时给予当事者辞退处理,如遇经济纠纷,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擅自将车辆外出,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活动的,除对当事人辞退外,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经行政部同意,属允许夜间驶离停车场的车辆,但未将车停放在登记地点停车位,而将车从事非工作以外活动者,罚款200元。

第二部分车辆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合理高效调配,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度是公司车辆调度工作的管理者,负责管理驾驶员。

第二章调度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由调度室统一调度。以《派车单》形式统一管理,无《派车单》的严禁出车。

第四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用车单位要求合理调度,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重复派车。

第五条调度车辆遵循“先预定先使用、重大紧急任务优先使用”的原则。

第三章调度工作要求

第六条调度人员必须做到“四熟悉、三掌握”。

1、四熟悉: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调度流程;熟悉驾驶员基本信息和车辆技术性能;熟悉车辆出行情况;熟悉各种单据的处理程序。

2、三掌握:掌握运行路况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掌握驾驶员及车辆动态、合理调度;掌握天气变化情况。

第四章调度操作规范

第七条调度是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其调度操作流程如下:凡需公务用车,应由用车部门事先与以《公务用车申请单》(附表1)的书面形式送达调度人员登记,若电话联系,事后必须补单。调度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先预定先使用、重大紧急任务优先使用”的原则和轻重缓急程度派车。

第八条调度员及时安排车辆及驾驶员,做到不误派,不漏派,及时、准确、无误。长途(目的地在铜仁市城区以外的任务)用车需经上级领导同意。

第九条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填写三联派车单(调度室、驾驶员、用车单位各一联),见附表2。无派车单一律不准出车,擅自出车或改变派车地点路线,一切责任和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公司领导因急事直接派车的,车辆返回后要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第十条任务追踪

1、根据任务,掌握出车状况,加强与用车人之间的沟通交流,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做好用车过程中好人好事和违规事项的信息反馈及调查并作好记录,包括用车人对驾驶员评价及对行政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用车人用车完毕,驾驶员须及时填写行车记录表,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交回用车人签字的派车单。

第十二条审核驾驶员报销单据

1、驾驶员费用报销初审,由所派车辆调度员先审核签字。

2、重点审核里程、过路过桥费、油料费、洗车费及其它损耗物品费用。《派车单》上所填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额由驾驶员负责缴纳里程差额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派车注意事项

1、完成长途任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连续安排长途出车任务。

2、所派车辆车况必须良好,严禁故障车上路。

第五章交接班管理

第十四条调度员若有值班或休假情况,需提前进行以下交接:

1、核对交班前调度情况;

2、值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需做好记录,正在解决和未解决问题要进行详细交接,具体做到“五交清”:交清值班情况,交清任务完成情况及车辆运行动态,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和通报的内容及执行情况,交清正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交清下一班出车任务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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