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总承包管理配合与协调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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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协调

第一节总承包职责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是由施工总承包商全面负责实施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和管理,从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并在质保期内负责全部工程的维修和保养。施工总承包管理是总承包商以技术密集、先进管理为手段的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过程,是项目各项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保证。

总承包单位除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外,尚需全面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贯彻业主意图,达成业主目标,实现设计理念,接受监理监督,带领组织各分包商组合生产要素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使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得以实现,交出业主满意的产品。

为做好总承包施工管理,我们将从总承包管理的“意识、制度、资源”配置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总承包管理。

第二节总承包日常业务管理

1. 总承包合约管理

1.1 总承包合约管理模式

对于本工程,我们将采用国际合同条件加保函保险的合同管理机制。参照FIDIC条款,结合国内的规范合同条件,根据业主要求及提供的合同文本,与业主签订施工总承包协议。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将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地完善施工合同。一般情况下,对于来自国外的分包商与供应商,我们将完全按照国际惯例以FIDIC条件或世界银行推荐的采购合同文本签订分包或供货合同,充分利用银行保函及保险形式,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工作范围,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条款将对工程范围、技术质量标准、进度、安全、支付方式等均做出详尽的、可操作的规定,对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的处理均将给出详细的程序。总之,一切可以预见的与工程实施有关的事项都将尽可能写入合同并作详细约定,使合同真正成为工程实施的大纲和指南。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的商务合约部将对总承包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使之充分理解合同精神。无论对业主还是分包商、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基本上都能在合同中找到依据,从而较大程度地避免了扯皮,有力地保证了工程高效、顺利地实施。对于新出现的工程问题,总承包方将与有关各方具体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对各种事项均有严密、细致的规定。工程各方都将按合同规定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证了工程运作的井然有序。

在分包合同中,规定了总承包商对业主所承担的相关责任对分包商的适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分包分担了总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当然,在业主合同中也清晰地规定了分包商的一切行为所导致的结果都由总承包商承担总责任。正因为这样,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才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为完成该工程建设任务而共同工作。一切围绕合同规定来实施管理是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管理的最显著特点之一。

为确保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同时合理控制工程的总体造价,业主与总承包商联合对本工程所有暂估价材料、暂定金额项目及指定分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工作。为此,本公司制定总承包合约管理程序,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权利,在招标过程中充分利用本公司多年施工积累的物资采购资源、队伍资源优势,通过规范的操作程序,科学的管理,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协助业主选择质量优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及专业施工分包商(以下简称分供商),确保在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的分供商,同时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实现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精品管理。

1.2 总承包合约关系示意图

总承包合约关系示意图

1.3 总承包合同管理规定

1.3.1 合同管理程序

我们拟对公司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进行标准化程序管理,使得总承包方能够对有关各方进行有效地管理、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1.3.2 合同草拟

公司负责制定各类合同的标准合同文本,项目/采购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尽可能使用公司合同标准文本,并视实际情况在已有的标准合同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使用。

标准合同文本包含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两部分。通用条款由商务合约部拟订,合同草拟人不得增加、删减、更改;合同草拟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专用条款部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未就相关业务发布标准分包、采购合同文本时,项目/采购部门的主办人应与商务合约部协商确定业务要点(必要时商务合约部应参与谈判),由商务合约部根据实际情况草拟合同文本,保证文本的有效和适用。

1.3.3 合同评审与会签审批

合同评审可以视评审合同的复杂性,采用传阅/书面评审方式和会议评审方式,并由参加评审的人员填写《合同评审表》。

1.3.4 合同签订

所有合同(除业主合同外)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

1.3.5 合同用印、份数

项目行政部负责按规定数量准备好合同文本。业主合同应准备不少于六份,其中三份留存公司;分包合同应准备不少于四份,其中两份留公司,由商务合约部负责归档。

1.3.6 合同文本传递

业主合同签订用印完毕,由商务合约部保存合同正本,并负责向公司财务、项目总承包部及合同中相关各方传递合同副本,如遇副本不足情形,即采用复印文本传递。

分包合同签订完毕后,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向商务合约部传递合同正本,并由商务合约部向公司财务传递合同副本,如遇副本不足情形,即采用复印文本传递。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以及临建设施合同等签订完毕后,采购部门保存合同文本正本原件,并负责向公司财务部传递合同副本,如遇副本不足情形,即采用复印文本传递。

1.3.7 合同交底

业主合同的交底由商务合约部组织向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财务人员等进行交底。

分包合同由项目商务经理组织向项目经理、项目商务人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财务人员等进行交底。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以及临建设施合同由采购部门组织向项目经理、项目商务人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财务人员等进行交底。

1.3.8 合同变更

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洽商的内容超出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和造价范围时,项目商务经理应组织项目相关人员,针对变更情况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会签,并完成合同修订(变更)评审记录。业主合同变更会签填写《合同变更会签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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