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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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一、为加强对档案设备的维护管理,规范使用,根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设备是指本单位保存及各类档案使用的各种设备,如:档案橱、去湿机、声像档案柜、吸尘器、温湿计等一切档案工作用具。
三、对各种档案设备应按规定要求,根据说明,严禁违规操作和私自延长使用时间,严禁增加使用强度,如出现问题,由工作人员负责。
四、对档案设备要搞好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检查记录,以确保设备性能优良,提高档案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材料长期不受损害。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工。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是掌握、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的工具,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工作,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制定工作计划和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二、档案室要建立健全登记、统计簿,对档案的保管、利用、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每年年底及时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上报数字。
四、为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平时要做好基础数据的积累。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均可向档案室借阅有关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三、借阅档案,一般在档案室阅览,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的(只限在本单位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期最长不能超过五天,如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借阅档案者需爱护档案,禁止涂改、勾画、沾口水翻页、拆散和抽换卷内文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整洁。
五、借出档案如借阅人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档案室。
六、档案到案卷采取整卷借阅办法。案卷借出,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有遗失、污损档案文件等情况,要追究借阅者的责任,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构成犯罪者依法处理。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二、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三、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四、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五、批准销毁的档案须按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且要有两个监销;销毁完毕,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日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应有专人、专柜管理,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二、专人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
三、保持达到“九防”要求,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四、库房标准温度为14—24摄氏度,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
五、非档案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库房不准随意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以全宗为
单位,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
七、档案柜排列整齐一致,统一编号,并编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
八、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入库。
九、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办理交接清点手续。
十、档案管理人员,对自己分管的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小检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收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做好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经检查符合要求再移交给档案室,不得拖延。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对单位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各项活动所形成的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活动是指在单位影响较大的,具有保存价值,需要记录存档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所形成的材料。
二、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在活动开始前,通报档案室。并填写“重大活动档案登记表”。
三、各项重大活动的材料、记录均应按归档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立卷,严防丢失,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据为己有。
四、根据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归档材料对现实工作中重
篇二: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一、设备管理档案的建立
建立设备档案,一方面是为了统计核实所辖范围的设备总数,防止流失和遗漏;另一方面是为了记述和反映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运行、维修、技改到报废更新的全过程情况,具有“工作查考、分析研究、经验总结、同行交流”的作用,对当前和今后的设备管理工作都有着积极作用。
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设备选型、购置、安装、运行、维修、报废更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因此,各基层单位要建立以上各项手续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如下资料:
l、本单位的设备档案目录:内容包括统一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始用时间、折旧年限、设备原值、安装地点、设备类别等主要内容,并定期(一年)适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