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确认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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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机关或农业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以下统称“农业执法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对外使用,对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第五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打印制作。

填写制作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打印制作。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的编号、时间、价格、数量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文书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移送函应当编注案号。

“案号”为“行政区划简称+执法机关简称+执法类别+行为种类简称(如立、告、罚等)+年份+序号”。

如北京市延庆县农业局制作的文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号”可编写为“延农(农药)立〔2012〕1号”。

特殊情况下,“执法类别”可以省略。

第十条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模板)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模板)

附件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农业执法机关全称当场处罚决定书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三: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询问机关:询问人:执法证件号: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务住址问:我们是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调查。

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第1页共页)笔录纸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页共页)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四: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当事人:检查(勘验)机关:检查(勘验)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现场检查(勘验)情况: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1页共页)笔录纸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页共页)抽样取证凭证当事人:抽样时间:抽样地点:因你(单位)涉嫌,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产品确认通知书:本机关年月日在发现标称为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基本情况如下: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确认上述产品是否为你单位生产。

若非你单位生产,请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回复的,视上述产品为你单位生产。

联系人:联系电话: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当事人:时间:地点:因你(单位)涉嫌,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异地保存于。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八: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本机关对年月日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九:农业执法机关全称查封(扣押)决定书封(扣)〔〕号:因你(单位)涉嫌,依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予以查封(扣押)日。

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试题培训资料

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试题培训资料

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试题(若发现试题有误,请及时与市农业局法规科或执法支队联系)一、个人必答题1、行政处罚无效的要件是什么?答案: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2、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案:法定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3、实施行政处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答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哪两项行政处罚?答案: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5、规范性文件能设定行政处罚吗?答案:不能。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怎样处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答案: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7、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注意什么?答案: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8、违法行为的追溯期规定是多少?答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9、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哪些事项?答案: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0、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人数有什么规定?答案: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是,执法人员不行得少于两人。

11、在哪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答案: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12、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在几日内上交?答案: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13、《行政处罚法》何时通过、实施?答案:《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14、受行政处罚可否免除相对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答案:不能免除。

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

15、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有何规定?答案: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16、行政处罚的三大程序是什么?答案:听证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

8、查封(扣押)决定书
• 查封(扣押)决定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采取强制措 施,实施查封(扣押)的文书。 。
• • • • • • • •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执法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财物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执法机关分别保存。 查封(扣押)时,应当在相关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加贴封条,封条应当 标明日期,并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 “案号”为“行政区划简称+执法机关简称+执法 类别+行为种类简称(如立、告、罚等)+年份+序 号”。如贵溪市农业局制作的文书,行政处罚立 案审批表“案号”可编写为“贵农(兽药)立 〔2012〕1号”。特殊情况下,“执法类别”可以 省略。
• 10、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 (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 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 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 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 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 (4)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12、责令改正通知书
• 责令改正通知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立 即或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的文书。 • 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改正的具体要求、 时限和法律依据。 • 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为行政处罚前置 条件的,应当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注明逾 期不改正的,执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 格式见文书十三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修订)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修订)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31•【文号】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4月25日农业部令第63号公布,根据2011年12月31日《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种植业、畜牧(草原)、兽医、渔业、农垦、乡镇企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等行政主管机关。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

第四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处罚工作。

未设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农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和受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应当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农业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受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第七条农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

第八条县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违法案件。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7.询问笔录中涂改处应由当事人摁指印或签名。 8.记录完毕后,交被询问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 被询问人逐页写明“以上笔录已看过,记录属实” 字样,并签名,最后一页应紧贴最后一行。 9.执法人员签名应当是手写签字,不能打印显示。 10.文书空白处要有以下空白的处理。
询问笔录
询问机关 ××农业局 询问地点××农业局320房间 询问时间 2013年 3月 4 日 询问人: 方× 执法证件号: ×××××× 王×× ×××××× 记录人 王×× 被询问人: ××乐农种子店 负责人:巨军勃 地址:××市××区X村X号
不可以只能是警告和一定数额以下的罚款调查取证阶段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产品确认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笔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审查决定阶段案件处理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会报告书处罚决定审批表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案阶段送达回证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缴款书结案报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移送函程序中的一些重要的时限序号内容期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2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常见问题: 1.实物照片、证照、台账等证据提取, 时间、地点未填写,当事人或者执法 人员未签名。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 录等未盖骑缝章,内容有改动,未经 被检查、询问的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 确认。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概念:执法过程中,依法对与违法活动有关 的物品和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时所 作的书面记录。
检查、勘验笔录的区别:
• 检查笔录:除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物的反 映外还包括对执法程序的记录,侧重动态 性。 • 勘验笔录: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 品及其存在状况作的客观记录,侧重静态 性。

XXXX年农业部最新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XXXX年农业部最新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 送达回证。
• 第十五条 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
章的地方应当有执法机关署名并加盖印 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并“骑 年盖月”。
• 第三章 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 第十六条 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农
业执法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现场作出处 罚决定的文书。
• “违法事实”栏应当写明违法行为
• 第四条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
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机关或 农业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以 下统称“农业执法机关”)内部使 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 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对外 使用,对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章 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和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 第二十条 抽样取证凭证是指执法人
员在执法过程中,抽取涉嫌违法物 品样品保存作证据或送交有关部门 鉴定而制作的文书。
• 抽取样品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
范要求进行。抽样送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样品应当 在现场封样,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 共同签字或盖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确认通知书是指农业
• 第十二条 执法文书首页不够记录
时,可以附纸记录,但应当注明页 码,由相关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 第十三条 文书中执法机构、法制
机构、执法机关的审核或审批意见 应表述明确,没有歧义。
• 第十四条 需要交付当事人的外部文书
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 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并注 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 第十九条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是
指执法人员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 品、场所等进行检查或者勘验的文字图 形记载和描述。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范本.doc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范本.doc

附件 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农业执法机关全称当场处罚决定书简罚〔〕号姓名电话个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名称(负责人)地址电话告知事项1. 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3.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人民政府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姓名执法机关员基本(印章)情况执法证件号年月日当事人签收是否当场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案件来源案由个当人事人单位简要案情执法机构意见法制机构意见执法机关意见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立〔〕号受案时间姓名电话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电话受案人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备注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三: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询问机关:询问人:执法证件号: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务住址问:我们是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调查。

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第 1 页共页)笔录纸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页共页)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四: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当事人:检查(勘验)机关:检查(勘验)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现场检查(勘验)情况: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 1 页共页)笔录纸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页共页)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五:抽样取证凭证当事人:抽样时间:抽样地点:因你(单位)涉嫌,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21年12月7日农业农村部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2020年1月14日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部长唐仁健2021年12月21日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三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指导、建议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主动申请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一个行政处罚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决定书的书写

一个行政处罚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决定书的书写

一个行政处罚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决定书的书写行政处罚决定书X农(农药)罚〔2020〕4号当事人:xx县蔡昌爱农资经营店经营地址:xxxxxxxxxxx经营者:蔡昌爱性别:男年龄:40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个体工商户,以字号为当事人,注明经营者信息)当事人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及采购、销售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一案,(并罚案由)本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5月14日,本机关收到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书面举报(案件来源),称XX县XX镇昌盛农资店经营的40%菌核净可湿性粉剂(规格100克/袋)系假冒其公司产品。

收悉后本机关立即委派XX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初查,5月19日XX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蔡昌爱农资经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种规格的“菌核净”,其中规格为100克/袋的“菌核净”56袋系举报人举报的涉案产品,规格为9千克/桶的“菌核净”10桶系被擅自涂改标签的产品,同日依法对以上农药进行了登记保存。

5月21日、26日XX县农业农村局向标称的生产单位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发出两种涉案农药“菌核净”的《产品确认通知书》(产品确认),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书面回复称该两种“菌核净”均不是其生产,并提供了《农药委托加工及代理销售协议书》,证实在2019年间其公司授权XX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其公司产品“40%菌核净”可湿性粉剂的登记证号和产品标准证号,并委托XX化工有限公司加工该农药;5月2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蔡昌爱农资经营店进行了第二次现场检查,并针对涉案农药当时状况重新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同日,因证据登记保存时限将至,经批准依法对涉案农药进行了扣押(先登转扣押);5月26日对蔡昌爱、杨皋分别进行了第一次询问,并调取了部分书证;5月28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调查;6月10日,对当事人蔡昌爱进行第二次询问,并调取了物流单等相关书证;6月22日,向XX化工有限公司发出了“菌核净”的《产品确认函》;6月28日,XX化工有限公司对规格为9公斤/桶的“菌核净”进行了回复,称该产品系其生产并对标签进行了涂改;7月7日,XX化工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供了《谅解书》等书证。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doc11)(1)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doc11)(1)

农业行政处分程序规定第一条为标准农业行政处分,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治理,保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以下简称行政处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分应当遵守行政处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种植业、畜牧〔草原〕、兽医、渔业、农垦、乡镇企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等行政主管机关。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分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治理机构。

第四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治理机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分,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担当法律责任。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担当农业行政处分工作。

未设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能够托付符合行政处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农业治理机构实施行政处分。

第五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和受托付的农业治理机构应当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农业行政处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受托付的农业治理机构实施行政处分行为应当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担当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农业行政处分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处分机关实施行政处分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农业行政处分的管辖第七条农业行政处分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农业行政处分机关管辖。

第八条县级农业行政处分机关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违法案件。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农业行政处分机关和省级农业行政处分机关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违法案件。

农业部及其所属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治理机构管辖全国或所辖区域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违法案件。

第九条渔业行政处分机关管辖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和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渔业违法案件。

渔业行政处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适用“谁查获谁处理〞的原那么:〔一〕违法行为发生在共管区、叠区的;〔二〕违法行为发生在管辖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区域的;〔三〕违法行为发生地与查获地不一致的。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1.指定管辖通知书2.案件交办通知书3.协助调查函4.协助调查结果告知函5.案件移送函6.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7.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8.行政处罚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9.撤销立案审批表10.责令改正通知书11.询问笔录1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3.抽样取证凭证14.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15.产品确认通知书1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7.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18.查封(扣押)决定书19.查封(扣押)现场笔录20.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21.查封(扣押)/解除查封(扣押)财物清单22.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23.恢复案件调查决定书24.案件处理意见书25.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非听证案件)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27.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8.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9.行政处罚决定书30.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31.听证笔录32.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33.送达回证3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35.强制执行申请书3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7.罚没物品处理记录3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指定管辖通知书农〔〕号: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指定该案由管辖。

请你们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办理案件相关材料的移交手续。

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案件交办通知书农〔〕号: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一案交由你机关管辖。

请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本机关。

附件:(相关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协助调查函农〔〕号我单位在办理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请你单位及时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据材料送我单位。

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文书格式4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协助调查结果告知函农〔〕号请我单位协助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协助调查结果告知如下:附件:(相关材料)联系人: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文书格式5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全称案件移送函农〔〕号一案/违法线索,经调查核实,依法不属于本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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