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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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天津市

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成果

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1)

(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1)

(二)国务院发布重要文件作出总体部署 (2)

(三)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指导金融改革创新 (2)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3)

(一)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重要会议,全面推进工作 (3)

(二)明确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

(三)优化商务环境和完善政策制度 (4)

三、发展金融总部机构,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4)

四、积极发展产业金融,促进金融与产业结合 (6)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将资金转化为资本 (7)

六、发展要素市场资本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8)

七、开展外汇改革试点,搞好外汇管理改革 (9)

八、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提高金融聚集能力 (10)

九、金融业务规模扩大,资产质量效益提高 (11)

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金融改革创新,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决策。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写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

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

(二)国务院发布重要文件作出总体部署

2006年5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明确“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国务院发布《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要求搞好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为全国金融业发展积累经验。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的复函》(发改经体[2009]2680号),明确了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三)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指导金融改革创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委先后发布 1 5个文件,涉及开展股权投资基金试点、船舶产业投资基金试点、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融资租赁企业出口退税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保

险改革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方面,指导推动天津金融改革创新。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一)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重要会议,全面推进工作

天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七次金融工作相关会议,发布《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7)24号)、《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发[2008)82号)等文件,确定金融改革创新第一批、第二批重点工作及20项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要求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二)明确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创新体系,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规范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和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为全国

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借鉴。

(三)优化商务环境和完善政策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建立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形成政府注重组织协调、职能部门严格监管、行业组织自律服务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的机制。印发优化商务环境、促进企业直接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产业金融发展等1 5类60份文件,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规范。

三、发展金融总部机构,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设立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撤销原有的164家市、区县和乡镇信用社法人机构,消化坏账120亿元,服务三农能力显著提高。

4家金融机构增资并扩展业务。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资本金增至10亿元,获准开办商业银行业务。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增至20亿元,设立25家分公司。渤海银行资本金增至85亿元,设立1 3家分行。天津银行资本金增至27亿元,设立5家分行和1家村镇银行。

天津泰达国际控股(集团)公司设立。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出资55亿元,发起设立天津泰达国际控股(集团)公司,持有5家金融机构股权,实行一级法人综合经营、二

级法人分业经营的综合经营试点。

3家外资法人机构设立。日本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是天津市第一家外资法人财产保险公司。韩国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天津市第一家外资法人银行。韩国外换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天津市第二家外资法人银行。

4家金融机构迁入天津。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飞机租赁公司之一。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是全国持有全部七张信用专业资质牌照的4家公司之一。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全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6家全面结算会员之一。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购湘财荷银证券基金公司51%股权,更名为泰达荷银证券基金管理公司。

54家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开业。静海县兴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蓟县、北辰、东丽、津南村镇银行和南阳村镇银行开业。48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其中天津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渤海女子小额贷款公司为全国首家该行业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融资担保公司由1 30家增至2 33家,注册资本金由65亿元增至1 39亿元。天津渤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天津规模最大具有再担保资质的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创立新型租赁模式。租赁公司由2家增至26家,注册资本金由8.5亿元增至255亿元,租赁合同余额由8500万元增至1453亿元,占全国的24%。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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