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卡
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操作规定
公务卡制度按照“银行授信额度,个人刷卡消费,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机制进行操作。
(一)公务卡日常管理。
1.公务卡办理。
公务卡办理由****财务室统一组织本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申办成功,经确认核实后,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
2.基础信息维护。
****因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离职、退休时,财务室应及时向发卡行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持卡人的私人信息有变动时,应自行通知发卡行更新相关信息。
3.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
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大队财务室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
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4.公务卡信用额度设定。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5.公务卡的密码保管及补办事宜。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向发卡行申请办理。其中,变更公务卡卡号的,持卡人应及时通知大队财务人员维护本单位公务卡管理系统。
6.公务卡对账
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二)公务卡支付管理
1.公务卡使用范围。
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七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内
容。凡纳入公务卡结算目录,单次消费额度在5万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事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并按有关规定完成财务报销手续。
2 .公务卡消费需取得发票及相关刷卡凭证。
对于差旅、会议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
3 .公务卡信用额度管理。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大队财务室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数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4 .公务卡提现。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过大队分管财务负责人批准,报销时需附经办人情况说明,并接受财务部门监督。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5 .公务卡用卡安全
在申请到公务卡后,立即在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名;刷卡时不要让公务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输入密码时尽可能遮挡操作手势;收银员交回公务卡及POS 小票后,应认真核对卡片及信息。
(三)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1.财务报销流程。
(1)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大队财务室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2)大队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授权号、交易日期、卡号、交易金额等要素下载消费信息,确认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3)在公务卡管理系统中选择批准报销的消费明细,录入经济分类、用途等要素信息,确认报销金额后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交由代理行将款项划入发卡行指定的账户。
(4)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发送与签发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的授权支付凭证号一致的“汇总还款明细表”电子数据给发卡行。“汇总还款明细表”必须从公务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汇总还款明细表”。
(5)将经代理行受理后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和加盖单位财务章(与在发卡行预留的印鉴一致)的“汇总还款明细表”(一式两份)应于当日,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交发卡行。
2.还款时间要求
原则上持卡人应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到期前五
个工作日内,向财务室申请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应当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到期前四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对于确需提前还款的业务,财务室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手续。
二、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本制度由****财务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