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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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工作中的职责
1.配备专职资料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
2.严格采用国家及北京市档案管理统一的施工技术文件表式。
3.按规定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4.对于整理组卷后的竣工档案资料,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核,由竣工档案资料编制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签字或盖章。
5.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本工程技术档案(包括所有分包单位的技术档案)作为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和验收的依据。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
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及汇总(施工过程中的开、竣工资料;设计变更资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总结资料)
2.技术管理资料(工程中甲供、乙供所有的材料、设备质量保证书、合格证)
3.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形成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评定)
竣工文件资料及竣工图的整理及编制要求
1.按照国家评定标准要求划分单位工程
2.文字材料用电脑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及使用其他书写方式。
3.文字材料规格尺寸:都必须使用A4纸标准(297X210mm)。
4.资料表格:(施工资料、质量评定)须使用统一表式,不得自行使用其他表式。
5.交工资料填写须注明单位工程名称及分部、分项名称。
6.质量评定按国家评定标准,评定至分部,室内工程做好观感评定。
7.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需监理及甲方签字认可的记录须及时签证。
8.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收集好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做到齐全完整。规格、数量应与实物相符。
9.对进入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等,必须验证材料质保书及合格证。原件必须盖有供货商的红章,复印件在盖章的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和日期。
10.经设计、甲方、监理等签证生效的业务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的原件必须妥善保管。
11.及时做好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 (内容包括工程执行的规范、标准、单位工程划分及质量条款等)。
12.必须拍摄一定数量的工程照片,重大工程还需拍摄录像资料。 (内容包括:工程前期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3.竣工验收资料,各施工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逐项评定的结论,交项目或公司资料部门汇总,装订成册后移交建设单位。
14.向建设单位移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五套竣工图。
15.竣工图折叠成A4图纸大小(297X210mm)规格,图面朝外,图标外露(右下角),折叠方式采用手风琴式,装入档案盒内。
16.每一保管单位的竣工图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中应对每一份图纸逐一填写。
17.竣工实物与原施工图一致的竣工图,则在原图标旁加盖(竣工图)章。
18.套用的标准图集中的相关图应归入竣工图内,实际未使用的施工图不需编制竣工图,但应在竣工图目录中注明“作废”,并注记更改依据。
19.施工图的结构、平面等有重大变更,且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重新绘制施工图,并加盖竣工章后作为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图纸重大修改的由设计单位出竣工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图纸重大修改的,由施工单位出竣工图。复印图件不能归入竣工图内。
20.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竣工图的修改必须到位,即图纸修改不但应注明该竣工图的修改依据和出处,而且要在涉及变更内容的每一张竣工图上反映出来。
21.修改依据的注记:技术交底会议记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等修改依据应注记编号或产生日期;在修改依据中,每一条、款需注记被修改的图号。
22.绘制、修改竣工图须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晰和字迹工整。竣工图必须使用新的兰晒图,绘图、注记要用黑色碳素墨水。
23.竣工图应使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印,加盖在兰图右下角设计图标的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审核后再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