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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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17•【文号】卫规财发[2012]86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监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规范各地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12月17日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明确当事人的行为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

参考目录详见附件。

第三条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

鼓励其他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第四条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中采购)工作。

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区、市)建立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研究探索部分省(区、市)联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方式。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公平性、透明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制定的。

以下是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采购流程:明确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核、报价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

2. 采购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有独立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并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接收、评标工作和合同签订等事务。

3. 供应商准入标准: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如注册资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供应商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能力提供优质的医用耗材产品。

4. 招标公告和文件: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应明确采购需求、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中标结果公布等内容,确保供应商有充分的投标准备和公开竞争的机会。

5. 投标评标:采用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进行投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多个专业人员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并确定最终的中标结果。

6.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包括中标单位名称、报价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7. 合同签订和履约:中标单位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后,供应商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医用耗材产品。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医用耗材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如采购过程记录、采购资料保存、采购文件公示情况等,确保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9. 处罚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不履行合同、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予以追责和惩处。

通过建立和执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并避免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的目的是制定出科学、规范、透明、公正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程序,保障医用耗材采购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医疗行业的公正、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和供应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科学: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先进的采购方法和标准,确保采购的医用耗材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供货及时,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按照采购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并通过建立采购档案、验货等方式,规范采购过程,确保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透明:通过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等方式,保障医用耗材的采购过程透明化,让采购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四)公正:倡导公正竞争,实行从严甄选和评估,明确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确保采购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四、工作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医疗机构根据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的医疗资源,按照医学诊疗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并通过医院经济管理部门审核、统筹。

(二)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医疗机构在招标公告、邀请函中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规格、数量等基本要求,注明招标或谈判的方式、时间、地点和采购联系人等信息,向社会各方面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

(三)评审和确定合同供应商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专家对投标报价和技术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价格、数量,履行相关的采购程序。

(四)验货收货医疗机构应按照采购合同验收规定,检查所购买的医用耗材的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购买的医用耗材质量符合部门要求。

(五)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的采购档案,保留相关的采购文件和记录,做到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确保工作程序透明和规范,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五、工作职责(一)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应明确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职责及各环节之间的协作关系,并对采购程序进行监督和管理。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三打两建”工作,根据我省《关于印发20_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纠医药办[2009]3号)、《20_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__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294号)及市、县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

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明确谁分管谁负责。

院领导及采购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

做到不规避政府采购。

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的目录坚决执行集中采购,每一采购项目都有采购计划。

做到无违规行为。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医院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审定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

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1 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

研究预防药源性疾病的方法和治疗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及时研究、处理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质量价格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医院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

三、采购情况。

我院于20__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总结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总结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总结篇一:医院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按照《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郴州市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作如下汇报:一、采购执行情况1、我院高度重视网上采购工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使用等原则,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在湖南省采购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内,确定了我院“基本药品目录”。

该目录明确了药品的具体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等,药剂科根据目录,统一由“湖南省医药采购中心网”发送药品订单。

对因临床需要,确需采购非中标品种时,填写《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报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采购申请批准后,药库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现对我院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统计如下:我院的药品品种总共有615种,其中基本药物品种有403种,占了%,超过了国家40%-50%的要求。

2014年6-7月全院的药品使用总金额为元,其中基本药物的使用金额为元,占了%,也超过了国家40%-50%的要求。

2、高值耗材严格按照湖南省中标采购中心的要求采购,医疗常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基本上都是在郴州市振湘医药采购平台上采购。

3、认真执行招标采购价格,随时与网上价格比对,从而保证不高于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4、我院在“湖南省集中采购中心网”、郴州市振湘采购网认真勾选药品、材料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材料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禁止合同外采购行为。

5、认真做好药品、材料验收工作,严把药品、材料质量关,拒绝接收与采购使用目录中的生产企业、规格、剂型等不符的药品或材料。

严格审核药品和材料的采购发票、随货同行等票据,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医用耗材是医疗机构日常运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其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确保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采购计划和需求确认1. 按照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规划,制定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和预算。

2. 采购计划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经营情况和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医用耗材的供应能够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3. 针对重要和敏感耗材,医疗机构应与临床科室、质控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采购方式和程序1. 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医用耗材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询价或定点采购等。

2.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包括需求确认、信息发布、投标或询价、评标、签署合同等环节。

3. 采购过程中,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禁止干预和操纵采购结果。

三、供应商资质和合同管理1. 医疗机构应设立供应商资质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2. 采购前,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要求,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按质供应医用耗材。

3. 采购中,医疗机构要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四、采购过程监督和风险防控1. 设立专门的采购监督机构或岗位,负责监督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结果的真实性。

2. 对可能存在的采购风险,如假冒伪劣产品、潜规则和行贿等,要加强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3. 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内部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便及时整改和提升采购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公开和问责机制1.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渠道,将采购计划、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对不合规的采购行为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包括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等手段。

3. 对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总结和改进,不断提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精心整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提高医疗机构对于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水平,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总局令第18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试行)》(粤卫〔2016〕53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计生部门发证,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管理的产品或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

第三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是指医疗机构确定产品、供应商(含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及采购价格的过程,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确保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在医用耗材的遴选、准入、采购、入库、预算、结算、监管等各环节所开展的管理工作,包括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信息化手段,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符合“过程公开、程序规范、责任清晰、权力制衡、易于溯源”的要求。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依据本工作指引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按属地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属、部属医疗机构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委员会,承担本单位医用耗材的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相关委员会,提高管理水平,预防腐败发生。

医疗机构要指定具体内设部门对医用耗材采购进行全面管理,并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医用耗材日常管理、品种和供应商遴选、组织招标或询价采购、采购价格调整、采购数据统计分析等。

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原则上要设立相对独立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或议事协调机制,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托本单位现有的相应管理部门开展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是指通过透明、公开、公正的程序和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进行采购。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和质量。

二、采购主体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医疗机构等。

三、采购流程1. 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医用耗材种类和数量,并制定采购计划。

2. 采购公告:医疗机构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模、数量、质量要求、投标时间等信息。

3.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公司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报价等。

4. 开标评标:医疗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评选出合格的供应商。

5. 中标公告:医疗机构通过公开渠道发布中标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结果。

6. 签订合同:医疗机构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并最终签订合同。

7. 产品交付: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采购的医用耗材交付给医疗机构。

8. 验收:医疗机构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9. 结算支付:医疗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支付。

四、采购标准医用耗材的采购应符合以下标准:1.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医疗机构的需求。

3. 健康、安全、环保的要求。

4. 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具备生产或销售医用耗材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

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4. 具备充足的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

六、采购保密医疗机构对采购涉及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以免影响采购的公正和透明。

七、违约和处罚1. 供应商如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交付医用耗材,将面临相应的违约处罚。

2. 供应商如存在虚假宣传、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模版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模版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提高采购透明度和效率,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和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是指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时,充分公开、公正、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比选和议价等采购活动的过程。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阳光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采购平台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包括网络采购平台和物质采购平台。

第六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应当具备以下功能:1. 提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信息发布功能,包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招标公告、技术规范、采购文件等信息;2. 提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在线报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线评审、在线中标以及在线签订合同的功能;3. 提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和公示功能,包括招标结果、评审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等信息;4. 提供供应商管理功能,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供应商信用评价、供应商投诉处理等;5. 提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数据信息分析和统计功能,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采购活动过程第七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招标类型和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采购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技术规范、采购文件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采购需求。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开标评标,采用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中涉及的报价、议价等环节,应当进行记录,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合法,并避免任何对供应商的不当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公示招标结果,并按照合同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3. 采购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环节,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4. 价格监控:建立价格监控机制,对市场价格进行调研和监测,确保采购价格具有合理性和公正性。
5. 质量管理:建立医用耗材的来自量管理制度,包括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并追溯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信息。
6. 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对外公开,以便供应商和社会各界监督和评估。
7. 审计监督: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通过建立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透明度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同时,也可以防止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和不当操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机构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耗材过程中,建立透明、公开、公正的采购管理制度,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采购流程:明确采购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合同、进行供应商评审等环节,并确保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供应商评审:建立供应商评审制度,根据供应商的信誉、实力、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筛选,并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前言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我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改革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模式,从分散招标到集中招标,从小范围到大规模,从探索到逐步规范,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用耗材流通市场,遏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现有模式已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低值医用耗材品规混乱、质量难以保证;行政成本、社会管理成本、企业投标成本较高;同一医用耗材产品在各地医疗机构价格不同;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仍然存在。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面临着艰巨的改革任务。

为进一步营造规范的医用耗材流通市场,促进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开始,我省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模式,并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有关专家,经过多次论证和反复修改,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针对当前医用耗材产品价格普遍虚高、质量标准不一和流通领域混乱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我省实际与国家政策相结合,在总结近几年全省各地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医用耗材采购模式的有益举措,按照“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的要求,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简捷、高效”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科学合理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的同时充分保障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合理利润,通过监管医用耗材交易价格和票据流向,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净化流通环境,从根本上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力求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社会问题。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2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2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作目标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确保医用耗材采购的阳光透明,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用耗材:指用于医疗活动的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器械、敷料、药物、注射器、输液器等。

2.阳光采购:指医用耗材采购的透明、公正、公开、合理的采购方式。

3.医用耗材采购人员:指医疗机构内负责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原则医用耗材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阳光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应对全体员工和社会公众透明,信息公开、公正公平。

2.竞争原则:在达到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应鼓励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公平。

3.节约原则:应根据需求进行合理采购,防止浪费现象发生,降低采购成本。

4.质量优先原则: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确保采购的医用耗材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五条采购需求确定1.医用耗材采购需由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医用耗材采购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1)采购品名、规格、数量及其他技术要求。

(2)采购理由和计划使用时间。

(3)采购预算和资金来源。

(4)其他需要补充的附件或材料。

第六条采购文件准备1.医用耗材采购文件由医用耗材采购人员准备,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采购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条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信息。

(2)采购文件:文件内容包括采购需求概况、详细技术规格、评标标准、采购方式、开标方案等信息。

(3)其他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需求申请、审批文件、合同样本等。

第七条采购公告发布1.医用耗材采购公告应发布在医疗机构的官方网站和其他适当的信息发布渠道上。

2.采购公告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报价。

第八条供应商资质审核1.医用耗材采购人员应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

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监管,努力解决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混乱、虚高等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省市将推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1)实行阳光采购的耗材都是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品种。

各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耗材的网上阳光采购工作,要把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作为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卫生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的具体行动,责成专人负责,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

(2)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后,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各地政府指定的网上采购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网上采购。

(3)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由医疗机构与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主谈判或公开招标确定;货款结算由各医疗机构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自行结算。

严禁医疗机构与高值医用耗材生产商或经销商进行网下交易,违者严肃查处。

(4)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定期统计分析并公布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推行和价格情况,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采购渠道和价格,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的看病贵问题。

(5)实施阳光采购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量和价格的监测,适时选择用量大、价格高、价格混乱的品种,进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进一步解决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虚高问题。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阳光透明、公正合规,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流程,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三、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的提出医疗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应根据临床实际、病例分析等情况提出医用耗材采购需求,并填写统一的采购计划表。

2. 采购计划的审核医疗机构采购管理部门对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应包括:采购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依据(比如说能源分类评价)、采购方式(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预算等信息。

3. 采购人员的选拔和聘任医疗机构应根据采购计划,选派专人进行采购,负责完成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

4. 采购方式的选择医疗机构应根据采购计划的内容、采购预算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优的采购方式,并于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告。

5.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制作对于招标方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制作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于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发布。

6. 参与投标的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应严格审核招标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排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解答投标人在投标前如有需要,可前往医疗机构现场咨询招标文件的解答问题。

8. 开标和评标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开标和评标,评标应报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审定。

9. 中标和合同签订招标评审委员会或采购小组应根据评标成果确认中标人,并完成相关合同的签订。

10. 采购合同执行和验收医疗机构和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在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四、采购监督管理为加强医用耗材的阳光透明、公正合规采购,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制度,由相关管理人员监督医用耗材的采购流程和执行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制度责任医疗机构的各级主管人员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公正合规。

六、制度宣传为确保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的采购管理能力。

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制度范本

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制度范本

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保障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活动。

第三条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药品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要求、采购责任等,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二、采购主体和采购范围第六条采购主体:公立医疗机构应作为药品耗材采购的主体,参与阳光采购活动。

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加阳光采购。

鼓励其他医药机构参与。

第七条采购范围:药品范围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等;医用耗材范围包括医用器械、医用材料等。

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免费用药等除外。

三、采购流程和采购方式第八条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应通过招采子系统进行,实现全品种全用量网上采购,禁止网下采购行为。

第九条采购流程:医疗机构应按照采购计划,通过招采子系统提交采购申请,选择供应商和产品,进行采购。

第十条采购方式:采用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集中带量采购应按照需求量进行,实现规模效应,降低采购价格。

四、采购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要求、采购责任等,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药品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收货,保证采购药品耗材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机制,对采购的药品耗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采购药品耗材的合规性。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一种透明、公正、规范的采购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一、采购流程1.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和耗材消耗情况,确定采购单品种、数量和品牌。

2.供应商选择:医疗机构根据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组织供应商评审,并确定采购供应商。

3.公开招标:如果采购金额较大,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4.采购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供货周期管理: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医疗机构按照耗材需求进行验收。

6.供应商评价:医疗机构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配送准时率等进行评价,形成供应商评价报告。

二、采购原则1.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得泄露供应商商业秘密和竞争信息。

2.公平竞争:供应商选择采取公开招标或者询价、比价等方式,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

3.合理评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和供应商综合实力,进行合理评价和选择。

4.品质优先:采购医用耗材应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采购管理1.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医用耗材消耗情况和预算,制定年度和季度采购计划。

2.采购档案管理:建立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阅和审计。

3.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水平,根据耗材使用情况定期盘点并调整采购计划。

4.报损报废管理:采购的医用耗材如有损坏或过期,按规定程序报损或报废。

5.采购费控:控制采购费用,遵守财务制度,确保采购过程财务透明。

四、监督和评估1.内部监督:医疗机构建立采购监督机制,监督采购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工作合规。

3.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五、违规处理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进行处理,包括纠正、追责、确认违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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