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原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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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面基层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路面基层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路面基层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摘要:路面基层是高速公路正常运作的前提,其施工质量的优劣会对路面各结构层的平稳性带来明显的影响。

因此,本文选择了某高速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这一案例,通过对原料选取与施工阶段的质量把控策略进行具体阐述,希望可以为路面基层结构平稳性的增强带来参考。

关键词:高速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质量一、概述某高速公路位于山西省南部,是一条非常关键的通道,在山西公路网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四周县市经济增长带来了有力的保障。

从路面基层这个方面来看,其基层总厚度达52厘米,整个结构包括了底基层与基层两个部分,设计强度依次是0.8MPa与4MPa。

其中,底基层是以综合稳定土类结构建设而成的,而基层则是以水泥稳定类结构建造而成的。

所谓的综合稳定土,简单来说,即为把一定量的水泥与石灰倒进土之中,再展开均匀拌制,然后把已拌制好的混合料平铺压实,最后再展开养护使之可以满足有关的抗压标准。

所谓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是表示把一定量的水泥添加到级配碎石之中,接着倒进适量的水展开均匀搅和,使之组合成混合料,再平铺压实,通过一定时间的养护操作让其得以满足有关的抗压标准。

二、原材料在进行路面基层的施工时,需要根据就近原则来进行材料的选择。

只要是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原料,都必须要按时间、按批次定期展开抽样检验。

而对于底基层和基层的有关原料,必须要分别放置于不同区域,保持一定的间隔,避免混合防止。

对于细集料,则应当做好防雨工作。

2.1 底基层材料对于底基层原料的颗粒构成,必须要存在百分之五的部分属于超过15毫米的颗粒。

施工中所使用的石灰务必要保证处于钙质3级之上。

2.2 基层材料1)碎石。

在路基基层施工过程中,级配碎石应根据这些类别展开备料,依次为:4.75mm 以下,4.75mm~9.5mm,9.5mm~19mm,19mm~31.5mm。

其中,规定最大粒径不得高于31.5mm,且级配必须要达到有关标准。

碎石应当通过二次破碎的轧石机进行加工处理,套筛需要达到有关标准。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6.02.15•【字号】浙交[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2006〕54号)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本届政府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到2005年底,全省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866 公里,目前我省正处于高速公路建设的高峰期。

总结历年来高速公路的建设情况,我省路面质量与部分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其中集料供应管理不严、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是重要因素之一。

为加强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沥青路面原材料质量的源头关,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干线公路沿线沥青路面适用石调查与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适用石料的分布、储量、材质等进行调查与检测,从而选定适合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的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管理机构和范围(一)由省高速网络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网络办)具体负责我省石料生产企业所供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管理适用范围: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三)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必须在省厅选定的石料生产企业名单中选择沥青面层所用石料。

二、对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石料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程序(一)放开市场,主动申报,优质优选1.省厅每半年在浙江省交通网站()上发布公告,有意向进入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建设石料供应市场的单位,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提出申请报告(网上申请),并按规定填报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必须真实、详细,符合要求。

2.申请报告先由省网络办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石料生产企业,由省网络办负责委托有资格的试验室进行质量检测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三篇)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三篇)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详解(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物资管理,优化物资采购、入库、领用、销售等工作流程,提高工程物资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路工程物资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物资分为直接材料和附属材料两类。

第四条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应做到物资分类、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规范操作。

第五条严禁公路工程物资的浪费、挪用、盗窃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材料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材料应按建设需要及时采购。

第七条材料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

第八条材料采购按照“合同一致、执行合同、竞争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公路工程材料应根据规划、设计、造价等要求进行项目计划,确定材料种类、规格。

第十条材料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计划。

第三章库房管理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应对公路工程物资进行分类、设置合理的库位。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物资入库。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库房管理要求,做好物资存储、保管、清点、整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库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及时上报盘点结果。

第十五条库房管理员应做好公路工程物资的验收工作,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四章报废处理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物资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物资报废应报废委员会审批,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八条废物应进行分类、包装、封存,并注明废物名称、来源、数量、挂牌标识。

第十九条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废物的处置应存在相应的文件记录和相关凭证。

第五章领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物资领用应准确无误地填写领用单。

第二十二条领用人应按照领用单的规定领取物资,并负责物资的安全和及时归还。

第二十三条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领用物资,不得擅自处置或转借他人。

第二十四条领用人应及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物资的损耗、损坏和丢失情况。

第六章销售管理第二十五条公路工程物资销售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通知-豫交文〔2015〕163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通知-豫交文〔2015〕163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通知豫交文〔2015〕163号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为全面落实《河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我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质量,对路面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提出如下要求:一、原材料控制(一)严格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保证集料质量。

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集料自检、抽检程序,按规范规定的频率科学取样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试验,加强施工过程动态控制,发现有质量低劣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追加检查,凡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二)严格控制粗集料的磨光值、压碎值和含泥量等各项技术指标,进一步加强沥青路面上面层粗集料磨光值的质量控制。

根据规范要求,上面层粗集料磨光值我省淮河以北地区不得小于40,淮河以南地区不得小于42。

取样试验时不得只选取优质石料。

(三)严格控制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并提高以下质量要求:砂当量不小于70%,亚甲蓝值不大于10g/kg。

细集料不得使用石屑。

(四)严格材料的存贮和堆放。

拌合站场地应进行硬化并设置完善的排水措施,集料应按不同种类、规格分仓堆放,不得串料。

特别是用于沥青路面上面层的粗集料要单独堆放,不能与其他集料混合堆放。

各种集料应搭棚覆盖存放。

二、施工过程控制(一)施工准备1、生产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段确定。

生产配合比一旦确定,水泥、沥青主要材料严禁调整。

2、严格执行首件工程(试验段)制度。

高速公路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依据x集团、x制定的相关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及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分工协作,按管理职责承担物资设备管理有关工作。

1.3本项目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物资设备供应商(简称“供应商”)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管理部职责2.1负责编制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2.2计划管理:负责收集施工单位提报的物资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总需求计划、年度需求计划及季度(分月)需求计划。

2.3负责组织集采、甲控物资设备的供应、验收工作。

2.4负责集采、甲控、自购物资设备的现场质量监控工作。

2.5负责物资设备代理机构的现场管理工作。

2.6负责组织或参与物资设备及其引起的一般质量问题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7配合集采、甲控物资设备验工计价管理和价款结算工作。

2.8指导、检查、监督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管段物资设备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日常考核评价;2.9负责管段物资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2.10负责物资设备质量管理及一般质量问题和异议的处理;2.11领导交办的其他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集采、甲控物资设备计划、供应、验收根据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x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别的物资实行分类管理。

3.1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钢材类及制品、水泥、沥青、机电设备等构成工程实体及影响后期使用功能的主要物资。

3.2甲控乙招的物资范围:外加剂、锚具、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土工材料等。

3.3其它采购物资的范围:除集中采购物资和招标审查物资以外的其它物资。

3.4油料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等采购程序后,按股份公司集采文件要求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由物资集团组织供应,如物资集团无法提供供应服务,则按中标结果进行供应。

高速公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1、总则(1)为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参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参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3)本办法包括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申请、审核及使用过程中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

(4)凡参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如需使用商品混凝土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5)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业主公司工程部。

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条件及审查程序(1)施工单位负责初步选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并提供详细资料,驻地办初步审查后,总监办负责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的全面审核工作。

(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①供应商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②通过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③人员要求: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④生产能力:具有90m3/h(及以上)生产线两条以上,且单站年生产能力在50万m3以上。

⑤运输能力:单站配备商品混凝土运输车15台以上,泵车2台以上(臂长37m以上)。

⑥调度能力: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综合调度能力,应保证工程混凝土连续浇筑,因故间断的,其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宜在2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

⑦具有混凝土搅拌站级的独立试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且试验设备必须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

⑧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可追溯性。

⑨商品混凝土送货小票应通过控制台即时打印,防止人为错误发生。

送货小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供应方、委托方单位名称、任务单号、配合比编号、工程名称及部位、出站时间、强度等级、原材料计量数据等。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原材料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原材料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原材料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为确保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规范沥青路面原材料检测工作,在已印发的路面施工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路面下封层、路面面层原材料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我部制定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现印发给你们,自XX年10月1日起实行。

附件: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底基层
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基层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下封层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面层
原材料检测项目、检测频率
注:掺入沥青后与石料粘附性按粗集料检测频率执行;残留稳定度施工单位不少于每周检测2次,监理组和市高指按规定频率检测。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控制

1 当采用 水泥用量 2 0k / 3 2 0k / 3 , 凝土基本 ) 0 g l 和 2 g l 时 混 m m
但 2 g m3 其 2 0k / 3曝露 1 4 g m , 年质量 与曝露 2 8d的脱 落深 度变化 量之 比是 无劣化 , 当水 泥用 量 为 2 0k / 时 , 劣化 程度较 大 。从 试 两年后的混凝土劣化程度大约是一年后 的 1 1 。 / 0 03r / Z . / Z平均 0 9n 年 。曝露 2年质量 与曝露 验结果看 , .  ̄ ~15r  ̄ , ma ma . 蚰/ 1 的脱落深度比是 02r / Z 1 1 ma ̄ , 年 .  ̄ - . / Z平均 0 6Ⅱ / ma r . 蚰 年。2 年 的脱落深度变化量 为 0 7mm/ Z .  ̄ 。
0级 , 挂车~1 0 2。 勐仑、 山老寨 、 藤 勐远 、 龙林 、 腊 、 勐 龙茵 、 尚勇进 入磨 憨边境 贸易 汽车一超 2
2 高速公 路 常用材 料 性质及 检 测项 目
结果。
3 1 脱 落深度 变化 .
从表 3和图 2可 知 , 于水泥用 量 2 0k / ,2 g m3 对 0 g m32 0k / 和
度 比是 02n . m庳 -2 2mm/ -平均 10mm/ - . f , . f 。两年 的脱落 深 度的变化 量为 1 3mm/ - .  ̄。 虽 然各 个试样 的劣化 程度相对微小 , 但是劣化深度 具有随水 灰 比( C) W/ 增大而增大 的倾 向。
京: 中国建 筑工业 出版社 ,9 9 1 . 1 8 .0
3 2 劣化 深度 变化 .
化量 为 02 m / . n 年~11 m / , . n 年 其平均 为 07 m / ; . n 年 劣化深度 的变化量 为 10 m  ̄ 15 m / , 均 13n / . /V . 年 平 m n . m 年。适 当降 低水灰 比 , 提高混凝土密实度 , 是预防耐久性病害 的有效途径 。 从 表 3和图 3可知 , 于水 泥用量 20 k / ,2 g m3 对 0 g m32 0k / 和

高速公路养护应急物资管理规范-2023最新

高速公路养护应急物资管理规范-2023最新

高速公路养护应急物资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养护应急物资管理的术语与定义、总则、库房设置与储备、库房管理、安全管理、检查与评定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路段基层管理单位应急物资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676应急物资投送包装及标识GB/T35425公路及桥梁施工用大宗物资分类编码XF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物资emergency materials高速公路运营期间路段基层管理单位为应对冰雪、洪涝、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防滑、抢险和交通安全等在应急物资仓库存储的保障物资。

3.2应急物资管理emergency materials management应急物资计划、采购、存储、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出入库等活动。

3.3线分类法method of linear classification将分类的对象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分为若干类目,同一分支的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隶属关系。

[来源:《公路及桥梁施工用大宗物资分类编码》GB/T35425定义2.1]4总则4.1一般要求4.1.1应急物资库房应按高速公路路段基层管理单位养护应急保障需求设置,并结合高速公路沿线养护工区、收费站或服务区位置,宜每50km左右设立一处,面积不小于100m²。

4.1.2防滑、抢险、交通安全等应急物资应分类储备、存放,库房内部应设置材料区、设备区、工具区、交通安全器材区。

4.1.3应急物资库房应建立台账、信息化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

4.1.4应急物资应制定储备和调度计划。

4.1.5按应急物资的理化性能、结构形态、包装状况等特点布设。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XX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第四条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不论是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还是业主统购材料,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

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承包人按规定接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

第六条筹建处(或业主)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

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特殊原材料。

第二章一般原材料第七条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眩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

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

并将供货合同报驻地办、总监办核备,报业主备查。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废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钢筋水泥甲供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所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材料采购与供应管理。

第三条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自主采购。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产品的保质期,并规定在保质期内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时,材料供货单位应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四条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负责制订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根据抽检结果、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和设区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项目业主提供的意见,适时公布工程材料生产厂家的限制名单及限制期限。

在限制期限内,施工单位不得与限制名单内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签订新的供货合同。

第五条省高指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结果通报项目业主。

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项目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和相关生产厂家。

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项目业主应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将有关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报送省高指。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材料生产厂家,省高指将进行全省通报,从通报之日起将其列入限制名单,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被国家部委或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或抽检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出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的;(二)一个年度内,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含不同材料)被省高指两次抽检不合格;(三)一个年度内,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含不同材料)被省级交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两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以通报为准);(四)竣(交)工验收检测时,供应的材料质量问题突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通报的;(五)在项目业主(市高指)组织的抽检、送检中,多次出现不合格的,或服务质量、信誉差,经项目业主(市高指)书面申请,省高指复核认定属实的;(六)材料质保单、试验报告弄虚作假的。

【最新全面细致】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最新全面细致】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办法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参照国家的物资政策和法令以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关于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中的物资材料管理,有效对项目材料采购使用决策、价格监督、合同签订、质量检验及验收等工作进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2、物资工作的主要任务①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保质保量、按时、齐备地组织物资供应,以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严格控制材料费用,节约资金,合理组织采购、计量收方、保管、供应和物资使用,提高经济效益。

③培训物资工作人员,提高文化和业务素质,以适应物资管理的需要。

④不断总结经验,组织交流推广,改进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二项目部物设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行使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职能,参与项目管理,制定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整个项目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保管、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

2、根据相关规定,明确甲供、甲控物资种类,甲控物资在业主规定的厂家范围内实行供方调查评审后采购。

3、对自购料进行市场调查比质比价和供方评价,保证物资采购质量。

4、开展计划管理,实行限额发料,及时供应,满足施工生产。

5、组织并做好物资仓储、中转、收发料监控、建立健全现场物资管理的各项物资台账,负责物资的申请、收货、验收、消耗核算等环节的工作,加强成本管理。

6、加强火工品、燃油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落实项目部物资工作有关的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的职责。

7、负责组织项目部周转材料的供应、管理、回收;积极开展节能节约、修旧利废工作。

8、负责按照规定报送上级要求报送的资料,做好物资统计等工作。

三物资计划管理1、项目(总量)采购计划的编制。

开工前,项目物设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全项目工程《主要材料需用量核算表》(设计总量),分类汇总甲控材料、自购材料在整个工程中的设计量编制主要物资申请计划表。

主要材料需用量如有变更,工程部及时通知物设部并提供变更后的《主要材料需用量核算表》。

2、项目部 (月)物资申请、采购计划的编制。

高速公路石料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石料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石料质量控制高速公路作为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和运输效率。

而石料作为高速公路建设中用量较大的原材料之一,其质量的优劣对高速公路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加强高速公路石料质量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速公路石料的质量要求高速公路石料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和力学性能等方面。

在物理性能方面,石料的颗粒形状和级配是关键因素。

良好的颗粒形状应接近立方体,表面粗糙,这样能够增加石料之间的嵌锁力,提高混合料的稳定性。

级配的合理性则直接影响到混合料的密实度和强度。

例如,粗骨料的粒径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

化学性能方面,石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严格控制。

例如,石料中的含泥量过高会降低混凝土或沥青与石料的粘结力,从而影响路面的耐久性。

此外,石料中的硫化物、硫酸盐等物质也会对混凝土的耐久性产生不利影响。

力学性能方面,石料的强度是重要指标。

石料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抗磨耗性和抗冲击性,以承受车辆荷载的反复作用和外界环境的侵蚀。

二、石料质量控制的环节高速公路石料质量控制贯穿于石料的开采、加工、运输和使用等多个环节。

在石料开采环节,应选择质量优良的矿山。

矿山的地质条件和岩石类型决定了石料的原始质量。

开采过程中,要采用合理的开采方法,避免过度爆破导致石料产生过多的裂纹和破碎。

石料加工环节是质量控制的关键。

加工设备的性能和加工工艺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石料的质量。

例如,破碎机的类型和筛网的孔径设置会决定石料的粒径和级配。

同时,在加工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生产出的石料符合质量要求。

运输环节也不容忽视。

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石料的离析和混入杂质。

例如,使用密封良好的运输车辆,避免石料在运输途中受到雨水的冲刷和污染。

石料的使用环节同样需要严格控制。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使用石料,不得随意更改石料的种类和用量。

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准备、采购程序、采购方式、材料验收等内容。

第三条全面落实“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路工程材料采购活动合法、公正、透明、有效进行。

第四条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采购准备第五条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的首要任务是进行采购准备工作,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编制细化的材料需求清单,并明确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掌握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为后续采购谈判提供参考依据。

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生产能力强、服务周到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单位应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时间、方式、数量等具体细节,并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保存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采购风险,确保采购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二条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程序包括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和标的,制定招标文件。

第十四条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灵活的采购方式,适用于材料供应市场不透明、需求变化频繁等情况。

第十五条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应经过合理授权,确定单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是一种简便的采购方式,适用于小额材料采购,采购单位可以直接询价、比较报价,选择最优方案。

第十七条任何一种采购方式,都必须遵循程序规范,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各级质量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本项目质量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实现创建优质工程的预期质量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本项目合同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建工交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竣工交接、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本项目质量管理分总承包项目部、工区项目管理部两级管理,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验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目标,遵守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做好工程质量回访服务,统一应用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认真执行质量奖惩规定,提高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第五条:质量管理方针1、贯彻公司“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过程控制;创建人文环境,确保健康安全;不断创新改进,保证顾客满意”的管理方针;2、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行,实现“过程精品”管理;3、保证在合同约定内完成工程项目,同时不降低工程质量;4、发挥和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5、不断创新改进,促进质量管理工作日臻完善,保证顾客满意;6、遵守重庆建工交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标准.第六条:质量管理目标:1、杜绝因施工质量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努力克服质量通病。

2、实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

3、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返工后检验合格率100%,分部、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4、竣工文件真实、齐全、有效,收集及时、编制规范,实现一次交验合格.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七条:总承包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经理担任主任、总工程师、副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主要由总承包项目部的工程、安质部长和各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担任。

高速公路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分析

高速公路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分析

高速公路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分析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国内各行业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其中,高速公路的建设最为迅猛。

高速公路是连接城市间发展建设的纽带。

因此,高速公路在施工过程中对物资材料的要求也是十分高的。

文章对高速公路施工物资材料管理进行简单的讨论与分析。

关键词:高速公路;物资材料;管理方法随着国内整体经济的发展,高速公速的建设也越来越多,这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许多的便利。

与此同时,高速公路施工中物资材料的管理成为了目前国家及相关部门最为关注的事情。

一般来讲,高速公路施工中物资材料的费用支出占整个工程项目费用支出的60%左右。

因此,控制好高速公路物资材料的成本是十分重要的。

一、物资管理的重要性物资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高速公路的物资管理来讲,其主要就是指项目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物资材料的采购、供应、储备、使用等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计划、组织与管理的全部环节。

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量比较大,物资材料的使用也十分多。

因此,加强高速公路施工中物资材料的管理、采购、供应、储备、使用就成为了控制施工物资成本的最有效的方法。

因此,物资材料的管理对于高速公路在施工中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加强活动资金的运转、增加项目单位的经济盈利空间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物资材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物资材料的管理对高速公路的施工质量控制及成本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

但就目前的高速公路施工情况来看,施工项目单位的控制点仍着重于控制材料的价格和材料的用量上,这虽然对物资的控制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因材料用量和价格的控制而导致的高速公路质量问题也是十分普遍的,主要概括为以下两点。

(一)价格控制产生的问题在高速公路施工中,对物资材料的价格都是有着规定范围的。

例如,物资材料的价格是指原材料的价格、材料包装运输过程中的价格、采购管理价格、供应材料部门的手续费等一系列综合费用的总和。

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建设管理处《工程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和《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了规范和细化材料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实体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原材料准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重要原材料实行准入制度,管理处组织质量科、试验检测中心、各驻地办成立重要原材料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项目使用重要原材料实行考察和准入(进行入围准入厂家包括水泥、钢材、外加剂、锚具、橡胶支座、钢绞线、专用孔道灌浆料、隧道用土工布和防水板、桥梁伸缩缝等材料厂家)。

第三条对于一般原材料原则上不进行考察入围,但厂家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必要时由试验检测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审核并报管理处备案。

(不进行入围准入材料厂家包括粗细集料、路基填料、土工格栅、粉煤灰、石灰、无缝钢管、型钢、金属波纹管、止水带、半圆管、双壁波纹管等材料厂家)。

- 1 -第四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单位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施工单位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

监理单位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管理处成立以质量安全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对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全线原材料质量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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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原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整体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规范,结合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的工程建设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

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程序
第四条:水泥、钢材、沥青、路面用碎石、预应力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等,本项目实行材料准入制度,按如下采购工作程序:
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

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

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

3、承包人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有关资料,书面向总监办申报。

有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等级、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等。

4、总监办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供货厂家范围,由总监办与监管处进行联合考察,抽样试验,进行比选,总监办将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通知承包人。

5、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合同签订后经驻地办审核向总监办申报,总监办许可后备案,报业主工程科备查。

第五条:石料、砂、白灰、土工合成材料、外加剂、外掺剂、软基处理用水泥等,须按以下采购工作程序:
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办、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厂家的使用性能,生产厂家的经营状况、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进行考查。

根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合格后,经驻地办、总监办监理工程师许可后承包人方可与供应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报总监办核备,业主工程科备查。

第三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原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凡规范及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项目需要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对某一料源送检原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

第八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进场的原材料,进场时必须附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原件)等。

厂商所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进场后的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

第九条:所有外委检测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本项目,并不减免承包人、监理的质量责任。

第十条:对于承包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三方试验室不能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外委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能力、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对同一厂家一个批次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只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同一标段、本批次原材料的质量确认,非同一标段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测。

第十一条:预应力用原材料必须分批量进行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预应力用原材料检测指标要求全面检测。

第十二条:橡胶支座与伸缩装置使用前必须逐项进行外委检测,检测项目要符合规范要求,且检测项目要全面。

第十三条:对于本项目所用的路基填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的地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中。

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用于本项目的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检测,由承包人向驻地办、总监办、业主逐级审批。

2、石灰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应尽量缩短石灰的存放时间,存放时要采取覆盖封存措施,妥善保管
第四章原材料的储存要求
第十四条:各类原材料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

原材料存储要建立入库、出库台帐,
做到帐物相符。

入库、出库、试验、加工、使用记录台帐一一对应,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溯源。

第十五条: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界限分明,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强度。

堆放场地应整平、硬化和围砌,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将原材料堆放于公路用地范围内。

已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待检原材料要分开堆放,不许随进随用。

为防止石料离析,堆放石料不宜过高且应分层退台存放。

第十六条:钢材和水泥等应上苫下垫,防雨防潮,钢筋存放、加工场地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硬化,场地周围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场地不存水,钢筋存放台高度不低于50CM,分批次、型号存放,钢筋加工场、半成品存放场应搭设钢筋棚。

第十七条:不合格原材料不许在现场存放,如检验不合格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出现场,并做好处理记录。

第十八条:原材料采用分类堆放的储存方式,并做好分类标识,明确标示规格、使用部位、已检验合格的标牌。

第十九条为保证文明施工、规范化施工,本项目拌和站、料场、预制厂钢筋加工场地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硬化,并修建畅通的排水系统。

所有料场内的材料必须用砖、石材料砌筑墙体分仓放置。

第二十条对矿粉、机制砂等细料,应在已硬化的场地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建储料仓。

对水泥、消石灰粉等有使用时间限制的原材料,在堆放场地应分批标明进场时间。

原材料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一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二条:对于储存超过3个月或受潮的水泥,要重新取样检验,并按监理工程师复验及批复报告使用或处理。

1、未了保证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一个合同段地表以上结构用混凝土须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以保证结构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砂石材料必须为同一料源地产品
2、砌石工程用石料在使用前应按《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E41—2005)进行试验,以确定石料各项物理力学指标。

砌石工程用砂浆禁止人工拌和,必须使用砂浆拌和机拌和。

3、对于轻微锈蚀的钢材使用前必须除锈,锈蚀严重的钢材,必须取样重新试验,并按监理工程师复验及批复报告的要求使用或处理。

半成品钢筋加工要有加工计划,边使用边加工以供上使用为准。

4、为防止钢绞线生锈,成包钢绞线开包后尽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尽量缩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

钢绞线在下料和编束过程中坚决避免锐器损伤。

第二十三条:承包人没有按规定的原材料采购程序,进行原材料采购、报验,使用了未经总监办、驻地办批准的厂家产品,将视为不合格产品。

第二十四条:本项目所用于工程中的水(包括拌和用水、养生用水等)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违约处理
第二十五条:承包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第二十六条: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职或玩忽职守,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被用于本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按合同规定接受业主的违约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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