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的25种疾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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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重大疾病目录

18种重大疾病目录

18种重大疾病目录重大疾病目录是指医疗保险机构确定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列出了相关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其对应的治疗项目。

保险机构依据这份目录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报销和理赔服务。

以下将详细介绍18种重大疾病目录中列出的疾病及其相关信息。

1. 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

治疗项目主要包括手术、化疗、放疗等。

2. 脑卒中:脑血管意外疾病,包括出血性和缺血性脑卒中。

治疗项目主要涉及急救、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等。

3. 急性心肌梗死:心肌梗死是冠心病的一种严重类型,需进行紧急介入治疗和药物治疗。

4. 严重器官移植术后并发症:器官移植手术后,如出现移植器官排斥、感染等并发症,需要相应的治疗。

5. 肾功能衰竭:肾脏功能严重受损导致尿毒症。

治疗项目包括透析、肾脏移植等。

6. 心脏瓣膜手术:主要为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疾病进行手术治疗。

7.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治疗冠心病及相关心血管疾病。

8. 活动恶性肿瘤:恶性肿瘤术后化疗、放疗等相关治疗。

9. 多个肢体缺失: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等原因导致多个肢体缺失,包括上肢或下肢缺失。

10. 多个重要器官缺失:由于特定原因导致多个重要器官缺失,如双肺、心脏等。

11. 急性重型肝炎:急性肝功能衰竭,包括重症肝炎、亚急性肝衰竭等。

12. 脑炎后遗症:脑炎后遗症综合征,如脑瘫等。

13. III度烧伤:皮肤组织灼伤程度较重,包括普通烧伤(II度烧伤)和烧伤面积较大的情况。

14. 重症肌无力:神经肌肉交接障碍性疾病,导致肌肉衰弱和麻痹。

15. 精神分裂症:慢性精神障碍疾病,主要表现为思维、情感和行为异常。

16. 需长期服药的类风湿性关节炎:需要长期服用抗风湿药物进行治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

17. 进行器官或组织的造影手术并发症:进行器官或组织的造影手术后出现并发症,如肾功能异常等。

18. 纳入特定药物治疗的艾滋病:艾滋病患者在特定药物治疗下,保持病情稳定。

以上所列的18种重大疾病为医疗保险目录中列举的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根据《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桂建金管〔2011〕26号)文件规定:“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类”,现将有关规定及解释公布如下:属于重大疾病的共有25种类: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解释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保监规定25种重疾治疗康复费用一览:重疾不一定要命,但一定要钱

保监规定25种重疾治疗康复费用一览:重疾不一定要命,但一定要钱

保监规定25种重疾治疗康复费用一览:重疾不一定要命,但一定要钱咱先捋一捋这25种重疾的由来:1.重大疾病的定义规范于2007年4月启用,是针对成人重疾的规范,由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学会共同制定;2.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当中的前25种重疾的定义基本都是一样,因为必须遵守此规范(规范允许有略微的差异),而25种之外的重疾,则没有统一的定义,所以各家公司的定义可能会有差异;3.这25种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占到保险理赔的95%以上,前6种更是重中之重——占80%以上。

25种重疾治疗康复费用一览↓ ↓ ↓(点击可放大)为什么要买大病保险?1它是一张“活”的保单。

与一般的寿险保单不同,重大疾病保险是一张活保单,它的生效并不在于生命的终结。

相反,它是一张与投保人站在同一个阵线、共同对抗病魔的保单。

投保人可以利用这笔理赔金,做最有效的治疗,这张保单将帮助投保人延续生命,争取有机会重新拥抱健康的人生。

2保障内容包括了多种重大疾病根据资料显示,恶性肿瘤(癌症)、脑血管疾病(脑中风、瘫痪)、心脏疾病(导致心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肾炎、慢性肾衰竭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具体来说,全世界死亡人数中,66%的人死于重大疾病,30—45岁患上重大疾病的机率超过一半,而重大疾病保险正是承保这类发病率高的疾病。

3避免家庭经济崩溃“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不仅让投保人可以安心接受治疗,更能避免家庭经济因为高额的医疗费而陷入困境。

4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虽然很多人可以通过社保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但由于资源有限,仍有许多费用必须自费,例如指定用药、检查费差额等,这些都是社会保险不能报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金正好可以弥补这些不足。

5让你有钱安心养病一旦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除了病中治疗之外,还有病后疗养都需要钱。

要应付这笔庞大的开支,让重大疾病保险来帮你。

因为你只有照顾好自己,才能为个人和家庭创造更多的财富。

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在买保险,因为他们相信风险不挑人,贫富一场病的道理。

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的25种重大疾病都有哪些?

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的25种重大疾病都有哪些?

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的25种重大疾病都有哪些?保监会为了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特别下发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其中规定了25种重大疾病,那具体都有哪些呢?这25种重大疾病属于保险必保的范围,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了我国首个保险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根据成人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25种重大疾病是哪些?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50种疾病名细表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50种疾病名细表

保障范围广,40种大病全面承保40类重大疾病不仅包含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所列25种;还包含我公司以往重疾产品承保的病种;更增加了客户普遍关心的其他病种。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心肌病27.严重重症肌无力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9.严重脊髓灰质炎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32.终末期肺病33.严重克隆病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5.持续植物人状态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37.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38.严重冠心病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10种轻症提前给付,不减少死亡、高残保额人性化设计,保险责任创新;10大轻症提前给付20%,不减少死亡和高残保障金额;彰显央企责任与实力,减少理赔纠纷,消除销售顾虑。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包含原位癌)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7.主动脉介入手术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10.严重头部外伤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患轻症疾病,给付基本保额的20%(最高以10万元为限),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重疾保额减少为基本保额的80%。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全文前言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十八种重大疾病名录

十八种重大疾病名录
附件2:
十八种重大疾病名录
序号
疾病名称
疾病定义
1
恶性肿瘤——不包括原位癌及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2007年4月3日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执行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实施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实施开胸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持续透析或实施肾脏移植手术
7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8
良性脑肿瘤——实施开颅切除手术或放射治疗(脑垂体瘤、囊肿、血管性疾病除外)
9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6
严重Ⅲ度烧伤——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全身体表面积的20%以上
17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8
主动脉手术——实施开胸或开腹病损主动脉血管切除、置换、修补手术
10
双目失明——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11
瘫痪——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
12
心脏瓣膜手术——实施开胸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13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保障至60周岁保单周年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4
严重脑损伤——因机械性外力所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
15
严重帕金森病——继发性帕金森综合症除外,保障至60周岁保单周年日

重大疾病范围

重大疾病范围

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不一样,这是我们新华保险的。

33种重大疾病是指: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多发性硬化;27、脊髓灰质炎(瘫痪型);28、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9、急性坏死型胰腺炎;30、肌营养不良症;31、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32、终末期肺病;33、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重疾险分为:1、定期还本重疾2、终身消费重疾产品保险责任不一样,保障重疾种类也是不一样,最合适的在20-30种的重疾范围!所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所列1~25项重大疾病,其定义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作出,除此以外,各家公司还会自行增加一部分,一般来说,其定义由保险公司根据通行的医学标准制定。

国家规定三十六种重大疾病有哪些来源:向日葵保险网日期: 2012-02-16[导读]: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有三十六种,分别是:(一)恶性肿瘤;(二)急性心肌梗塞;(三)脑中风后遗症;(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等。

(一)恶性肿瘤(二)急性心肌梗塞(三)脑中风后遗症(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七)多个肢体缺失(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九)良性脑肿瘤(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十二)深度昏迷(十三)双耳失聪(十四)双目失明(十五)瘫痪(十六)心脏瓣膜手术(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十八)严重脑损伤(十九)严重帕金森病(二十)严重Ⅲ度烧伤(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二十五)主动脉手术(二十六)多发性硬化症(二十七)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二十八)植物人(二十九)系统性红斑狼疮(三十)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三十一)原发性心肌病(三十二)重症肌无力(三十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三十四)坏死性筋膜炎(三十五)终末期肺病(三十六)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国家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

国家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

国家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 急性心肌梗塞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5 瘫痪——永久完全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前言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 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 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依据肾脏病预后质量倡议(K/DOQI)制定的指南,分 期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且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规律性透 析是指每周进行血液透析或每天进行腹膜透析。
3.1.1.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 以上完全性断离。
3.1.1.15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随意 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 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肢体肌力在2级(含)以下。
3.1.1.16 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已经实施了切开心脏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所有未切开心脏的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1.1.2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指由于冠状动脉闭塞或梗阻引起部分心肌严重的持久性缺血造成急性心 肌坏死。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必须依据国际国内诊断标准,符合(1)检测到肌酸激酶 同工酶(CK-MB)或肌钙蛋白(cTn)升高和/或降低的动态变化,至少一次达到或超 过心肌梗死的临床诊断标准;(2)同时存在下列之一的证据,包括:缺血性胸痛症状 、新发生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变、新生成的病理性Q波、影像学证据显示有新出现的心肌 活性丧失或新出现局部室壁运动异常、冠脉造影证实存在冠状动脉血栓。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1)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 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 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什么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什么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什么 我国是最早规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四个国家之一,这也保证了我国公民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可以及时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而身为被保险人的我们同样需要及时关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什么目前国内有200多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但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存在差别,造成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理解上的差异,也让一些营销误导行为有机可乘,导致大量保险理赔纠纷的发生。

鉴于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成“重疾险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与去年4月3日正式出台。

《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做了明确表述。

据此,重疾险产品保障哪些疾病,患病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全都一目了然。

目前,保险公司经常以承保的疾病数量多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性,但许多保险产品华而不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

而自去年8月1日后,各保险公司新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必须包括2 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

这6种重大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所以您今后所听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防止重疾险产品出现华而不实的现象。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二: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四: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说明2020修订版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说明2020修订版
这将是一个影响 中国14亿百姓的重大变革!
本次调整修改的内容
增加规范病种
疾病界定调整 疾病定义优化
轻症赔付限定
.
使用规范说明
调整一、新规增加六种疾病
新规新增6种疾病
3种重疾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种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xx福120种重大疾病 +60种特定疾病
新增6种疾病已全部涵盖
调整二:四类重疾理赔标准放宽
冠状动脉搭桥术
由开胸调整为切开心包(更
符 合医学实务,相当于把开胸 和 微创搭桥两种方式都列入重 疾 理赔范畴,为微创手术提供 了 理赔依据,医生治疗更灵活)
心脏瓣膜手术
由开胸调整为切开心包(更
符 合临床医学应用,为微创 手术 提供了理赔依据)
理赔标准 放宽松
更宽松
举个例子
例1 40岁旧先生已购买重疾险,2021年6月查出冠心病,现有医疗
技术只需要微创手术切开心包就可治疗,老版重疾定义必须开胸才 可以赔付,面临两种治疗选择!开胸or微创,理赔or不理赔!如 果添加共享账户,就少了选择烦恼,优化理赔,开胸或者微创都可 报销!
例2
40岁新先生之前没有保险,在了解新规后意识到需要提高保障, 现在给自己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同时附加了共享账户,1年后查出白血 病,根据规定老款理赔必须异体移植骨髓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匹 配困难,但新先生因为投保时内部资格添加共享账户,仅需自体移 植即享100%赔付!
调整四、对癌症定义进行重点调整
现行政策 恶性肿瘤
新政策
严重恶性肿瘤
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 交界性肿瘤按轻症赔付 原位癌按轻症赔付

35种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35种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35种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有哪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始终保持着飞速发展,但是由于近来年的重大疾病概率的上升,人们购买保险的意识也在增加。

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很多公司都推出了35种重大疾病保险,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35种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有哪些一般情况下,35种重大疾病保险涵盖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多发性硬化、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坏死性筋膜炎、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全身性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克隆病。

购买35种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很低,只能起到一个基础的保障作用,对被保人患上的小病还可保障,而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其保障额度就不够了。

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高达十几万乃至几十万,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不了这么多医疗费用,这个时候重大疾病保险就可以起到接替社会医疗保险继续进行保障的作用。

那么为什么人们要选择35种重大疾病保险,既然《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只规定必需保险六种重大疾病,那么人们购买保险的时候,只购买保障这六种疾病的不可以吗?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看,如果投保人经济条件一般的话,可以选择这种只保障六种重大疾病的保险,因为这六种重大疾病是最常见的重大疾病,占到了所有重大疾病发病率的一大半,一般只要能保障这些疾病,那么基础的保障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投保人经济条件很好,也可以选择35种重大疾病保险,因为保障疾病种类越多,对人们的保障范围也就越全面。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病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病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病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一种特定类型的保险,主要针对罹患严重疾病的风险进行保障。

它是以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赔付的形式,帮助被保险人应对疾病治疗和生活费用等方面的压力。

在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覆盖的疾病范围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类疾病。

1. 心脑血管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是指各种影响心脏和血管系统的疾病,主要包括心肌梗死、冠心病、脑卒中等。

这些疾病往往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且治疗费用较高,因此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会涵盖这些疾病,以提供经济支持。

2. 癌症类疾病癌症是当前社会中一个极具威胁性的疾病,而且患病率不断增加。

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障范围中通常会包括各种常见的癌症,如肺癌、胃癌、乳腺癌等。

由于癌症的治疗周期长并且费用高昂,这些保险项目能够在被保险人确诊癌症时提供相应的经济资助。

3.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是一种相对复杂的手术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心力和资金。

为了应对可能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情况,许多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对器官移植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肾脏、肝脏、心脏等重要器官。

4. 其他重大疾病除了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和器官移植外,重大疾病保险还可以覆盖其他一些严重疾病,如艾滋病、糖尿病并发症、帕金森病等。

这些疾病有着较高的医疗费用和治疗困难,因此纳入保障范围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及时获得治疗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提供的保障范围会有所不同。

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包括更多的疾病类型,而另一些公司可能只提供较为局限的保障项目。

因此,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被保险人应该仔细了解和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提供范围,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计划。

总结起来,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涵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器官移植以及其他一些严重疾病。

这些保险项目的目的是帮助被保险人在罹患重大疾病时减轻经济负担,确保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支持。

被保险人在选择合适的保险计划时应该充分了解不同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以及自己所需的保障内容,以获得最好的保障效果。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全文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全文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全文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适用范围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使用原则2.1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保险行业统一规范的25种重疾和对应轻症

保险行业统一规范的25种重疾和对应轻症
良性脑肿瘤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对应轻症(23)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不典型心肌梗塞 中度/轻微脑中风
角膜移植 人工耳蜗植入术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 微创冠状动脉手术 肾上腺切除术 慢性肾功能障碍 单侧肾脏切除 脑垂体瘤、脑襄肿、 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轻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心脏瓣膜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
中度头部外伤或轻度颅脑手
严重帕金森病
中度帕金森病
烧伤
面部重建手术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早期运动神经性病
语言能力丧失
(暂不存在对应轻症)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可逆性再生障碍贫血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红色字体标注的轻症为6种重疾对应轻症,中表示中症
主动脉手术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急性重型肝炎人工肝治疗
多个肢体缺失
单个肢体缺失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慢性肝功能衰竭 肝脏手术
深度昏迷
中度昏迷
双耳失聪
单耳失聪 中度听力受损
双目失明
单眼失明 中度视力受损
瘫痪
中度瘫痪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说明
保险行业统一规范的25种重疾和对应轻症
25种高发重疾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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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的25种疾病名称根据中国保险行业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有关条款规定,重大疾病主要包括以下25种疾病: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移植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瘫痪——永久完全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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