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及论文规范
④报告:作者: “题名” ,报告出处××××年×月×日
⑤期刊论文:作者: “题名” , 《刊名》 ,××××年第×期 ⑥学位论文:作者: 《论文名》 ,××大学×××× 专业××年××××级××学位论文 ⑦网络文献:网站名称>>文献名称>>网址:××××
(6)参考文献必须为论文准备或写作过程中确实阅读并参考过的文献, 未实际阅读 的文献不得罗列。所列参考文献格式为: ①期刊论文:作者.题名〔J〕 .刊名,出版年,卷( 期)∶起止页码 ②专著著作:作者.书名〔M〕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作者.题名〔C〕 .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 页码 ④报纸文章:作者.题名〔N〕 .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⑤研究报告:作者.题名〔R 〕 .报告出处/保存地点.××××年 ⑥学位论文:作者.论文名〔D 〕 .××大学××××专业××年××学位论文 ⑦专利文献:题名〔P〕 .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⑧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文献出处,日期 ⑨网络文献:网站名称>>文献名称>>网址:××××
研究生课程考核及论文规范
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50%,由考勤、课堂讨论、平时作业综合考查。 2、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3、课程作业不少于 2000 字;课程论文 3000 字以上。 4、作业和课程论文要求选择自己所学专业内容中涉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问题,结合本课程专题讲授的理论观点或分析方法,对 问题做出个人提炼、分析和评价。 5、课堂考试为开卷,所出试题为命题辨析题和案例评析题两类。考核评定将两者 结合。通过这一考核形式,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价值评价能力。 6、课程作业和论文严禁抄袭。撰
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制度
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保证考核的有效性、公平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的目的是促使研究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学习效果,检查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选修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学研究生。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撰写论文、完成项目等形式进行。
课程组根据研究生课程类型和授课方式,对全过程采用多阶段、多形式组合的考核方式。
第六条课程考核包含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
平时考核包括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期中考试、作业、考勤等。
平时考核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由课程组根据课程特点研究确定。
第七条考核方式列入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组应遵照教学大纲安排考核。
考核方式及平时与期末考核成绩分配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向学生说明。
如需更改,课程负责人应提前修订教学大纲,经学科(领域)负责人审查,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命题第八条命题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核心环节。
命题工作由开课学院(系、所)组织,课程组负责命题,学科(领域)负责人审查。
第九条课程组按照教学大纲决定考试命题。
试题难易程度、份量、深度和广度要合理,避免出偏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文字应准确简练,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应准确。
所有课程考试命题统一使用“学校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专用模板”。
第十条每门课程准备A、B两套试题。
试题统一使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第十一条试题保密。
试题是衡量和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如发生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启用备用试题。
否则以教学事故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四章考试安排第十二条考试组织。
研究生 课程考核形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形式
研究生课程的考核形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期末考试:研究生课程可能会安排期末考试,以检验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
这种考核形式可以涵盖整个学期或学年的知识点,并要求学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2. 学术论文:研究生课程中,尤其是研究型的课程,可能会要求学生撰写学术论文。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研究题目,并进行相关的文献综述、实证研究或理论分析等工作。
该论文将被评审和评分,以衡量学生对研究领域的理解和能力。
3. 实验报告或项目报告:某些研究生课程可能会包含实验室或实践项目的组成部分。
学生需要完成相应的实验或项目,并撰写实验报告或项目报告。
这些报告将被评审和评分,以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4. 平时表现:除了期末考试和报告外,一些研究生课程还会考虑学生在平时的表现。
这可能包括参与课堂讨论、小组项目、课堂演示或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等。
教师会根据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将其考虑在总体成绩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考核形式可能因不同的研究生课程而有所不同。
每门课程的教师都会明确告知学生关于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的相关信息。
1。
研究生课程的评价与考核
研究生课程的评价与考核研究生课程的评价与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学业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可以客观地衡量他们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学生提供发展和提高的机会。
本文将探讨研究生课程的评价与考核方式以及其在培养研究生能力中的作用。
一、评价方式1. 学术论文评价学术论文作为研究生课程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全面评估学生的研究能力、学术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价学术论文时,应注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实践应用等方面。
评价过程中,可以采用专家评审或小组评审的形式,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课程考试评价课程考试是研究生课程评价的一种直接方式,能够快速测评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题型可以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多种形式,以便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
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应注重考察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3. 学术报告评价学术报告是评价学术研究能力和学科交流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学术报告,可以考察学生对某一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能力,以及学生的表达和交流能力。
评价时,应关注学生的研究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论证等方面的表现,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方式1.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对学生在整个学期或学年内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定的一种方式。
综合考核可以包括学术论文评价、课程考试评价、学术报告评价等多个方面的评价内容,以全面了解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
评价结果可以以成绩形式呈现,也可以采用等级评价方式,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
2.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学期内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
通过设立定期考试或考核任务,可以促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充分准备和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
定期考核可以检验学生对前期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并对学生进行及时跟踪和指导,帮助其提高学习效果。
3. 毕业评阅毕业评阅是对研究生完成全部学分课程并撰写学术论文后进行的最终评价。
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一、研究生课程的选修1.根据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要求,制订个人的课程(环节)学习计划,并根据培养计划和课程目录,在学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正式办理选课手续。
研究生课程的正常选修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
正式选课的具体时间参见注册中心的通知。
2.补选和退选研究生可以在学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内按有关规定补选和退选研究生课程,逾期不予办理。
研究生课程的正常补、退选安排在每学期的开学初,研究生课程的期中退选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并需交纳期中退课费,退选的课程将从成绩单中移去。
办理补、退选课程的具体时间参见注册中心的通知。
3.选课、成绩与学分凡已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其成绩一律记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研究生完成课程的各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对未正式办理手续而旁听的课程,研究生不得参加考试,不计学分。
若研究生未正式在规定时限办理退选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或未按教师要求完成课程的教学环节,成绩一律按实际情况记录。
4.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若研究生需要选修校外的研究生课程作为学位要求的课程,应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并得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
选修课程后,应按课程要求完成有关教学环节,并参加考核,成绩单须由开课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经我校院(系、所)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后,交注册中心登记备案,方能取得学分。
5.正式入学前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我校本科生在本科期间选修研究生课程,须征得导师或所在院(系、所)有关负责教师同意,正式办理选课手续。
若该门研究生课程需要被确认为研究生学位要求的课程,须在研究生入学后,经所在院(系、所)核实后,方可认定学分。
研究生课程学分不能与本科生的学分重复计算。
外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在入学前经正式手续随本校研究生修过我校研究生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入学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核实后,可认定学分。
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
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研究生教育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的选择与改进,以期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有所启示。
二、笔试方式在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中,笔试方式是最为常见和普遍采用的方式之一。
传统的闭卷考试通过让学生在一定时间内回答问题或解决问题,评价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然而,这种方式强调记忆和机械性的应用,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有一定限制。
因此,可以考虑引入开卷考试、论述题和问题解决题等形式,以更全面、深入地评价学生的能力。
三、项目实践除了笔试方式外,项目实践方式也是一种有效的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
通过开展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实际项目,学生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掌握知识和技能,培养解决问题和协作能力。
项目实践方式既能够考验学生的专业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符合研究生培养的目标。
四、科研论文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还可以采用科研论文撰写。
科研论文是研究生培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科研论文的撰写要求学生独立进行调查和研究,提升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五、答辩和口试答辩和口试是另外一种常见的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
通过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进行面对面的答辩和口试,能够更全面、深入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答辩和口试方式要求学生在一定时间内对问题作出准确的回答和深入的解释,体现学生的思维逻辑和沟通能力。
六、综合考核方式除了以上几种方式外,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还可以采用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方式将多种考核方式进行结合,通过论文、项目、笔试、答辩等多个环节的衔接与配合,更全面、多角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习成果。
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的管理办法
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的管理办法(量研生〔2008〕6号)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的管理,根据《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考核方式研究生所有课程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学位课必须考试,可采取开卷笔试、闭卷笔试、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选修课可选择考试或考查方式,考查可采取课程论文或笔试的形式。
二、考核命题要求(一)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课程考核命题工作。
试题格式要符合《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课程试卷格式》(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重点内容,重视学生能力的测试。
试题题量、难易要适当,适当包含一些提高性的、具有前沿性的内容。
(二)教师在命题同时给出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格式应符合《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课程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后连同试卷一起送研究生部存档。
命题老师应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三、试卷的印刷命题定稿后,课程主讲教师须填写《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课程试卷命题印刷流程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经所在学科及研究生部审核后到指定文印室印刷。
试卷印刷过程中出题教师须在场,试卷印刷完后由出题教师保存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考核的组织(一)研究生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学科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
主讲教师为主监考,研究生部安排监考人员。
(二)学科选修课考试由课程主讲教师自行安排,并于考试前1一周将考试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部。
主讲教师负责考试监考工作。
(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考场管理执行《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考场规则》,考试结束后主监考教师填写《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课程考场记录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并送研究生部。
五、成绩评定(一)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若考查课程不宜采用百分制,可采用五级记分制,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
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提高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课程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第三条研究生课程考核可采用课堂闭卷、课堂开卷、读书笔记、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考核方式,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一)课堂闭卷或课堂开卷。
必修课程原则上应采用闭卷方式,课程考核结束后教师应提交考试试卷和成绩册等材料。
(二)读书笔记。
教师应提供明确的书目清单,并进行有针对性的阅读指导,定期检查阅读进展。
每位学生应至少撰写两篇以上(含)书面读书笔记(每篇三千字以上),教师对学生读书笔记进行点评。
课程考核结束后教师应提交学生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点评、成绩册等材料。
(三)课程论文。
教师应布置两次以上的平时作业或课程阶段论文,及一次课程期末论文。
课程考核结束后教师应提交平时作业或课程阶段论文、课程期末论文、成绩册等材料。
第四条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由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构成,期末考核成绩占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七十,平时考核成绩占百分之三十至百分至六十。
平时考核成绩应根据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
以百分制记载的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六十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式应在该门课程实施方案中注明。
第五条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用学分绩点表示。
考核成绩、成绩等级、学分绩点三者的关系如下:备注: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
第六条对纳入个人学习计划的在线课程,经个人申请、学院(中心)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研究生可参加在线学习。
在取得课程认证证书后,可申请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各培养单位根据其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实施方案作出初审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关于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注意事项
关于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注意事项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了加强教案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的考核,请各学院仔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关于考核方式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文献综述试和考查等。
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遵照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规定,其中院级必修课一般为闭卷考试,并由学院保留试卷和试卷。
社会调查、教案实践、专题研讨课及实验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
.命题要求各门课程的考核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研究生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并有一定的深度,同时注意考察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时应明确各部分试卷的分数。
试卷的内容、文字、图表、应仔细核对,作到试卷准确无误。
.成绩评定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考卷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时应当实事求是和公正合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可采取百分形式打分和描述性打分。
百分形式打分分为合格。
描述性打分标准为:①通过形式: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通过”表示考评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②等级形式:分为“”,“”,“”,“”四个等级。
“”表示成绩在分以上,“”表示成绩在分到分之间,“”表示成绩在分到分之间,“”表示成绩在分以下,即不及格。
.考试时间本学期考试周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英语)的考试时间为年月日。
院级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由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安排,并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级必修课期末考试统计表》(附件),于月日下午前发送邮件报培养办。
.成绩登录研究生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登录到研究生教案管理系统,并将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本单位研究生教案办公室备案。
本学期考试成绩应于考试周结束后两周内录入,最晚不能超过开学后两周。
为保证成绩及时录入,请各学院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统计表》(附件),于年月日前邮件发到邮箱,并将纸质表格签字盖章后交到培养办。
研究生考试试卷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具体保存要求按各学院的具体规定,一般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6-2017学年校政字32号)一、考核和考核方式(一)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凡计算学分的课程(含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博士生学术讲座、社会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采用考查方式;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采用考试方式(其成绩评定采用“合格”或者“不合格”);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采用考查方式。
(二)研究生课程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形式,笔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确定,由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批。
笔试的时间一般为每门二至三小时,口试准备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三)考试题目的拟定,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仅要考核研究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全面掌握程度,而且还要检查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的分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层次,以利于鉴别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水平。
硕士生的政治理论课、外语课、方法课以及学科基础课,博士生的外语课须由任课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他课程的试题可以由任课教师命题,但须经所在系或者教研室主任审定。
(四)期末复习考试阶段,教师应当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所学过的知识,但不得暗示或者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指定重点复习题。
有关人员在考试前应当对试题严加保密。
(五)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结束前两周。
各门课程考试的具体日期,应当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确定,公共课考试日期由研究生院与开课单位商定后,通知全校各学院。
各学院再确定其他课程考试日期,制定考试时间表,于考试开始前三周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选修课程可以利用上课时间,在停课复习考试前一周内考完。
二、成绩评定(一)研究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作业、读书报告、随堂测验、课堂讨论、出勤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考试成绩为“D”以上(含“D”),方可通过该门课程考试,取得学分;考试成绩为“F”,不计学分。
山东科技大学 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风,特对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与成绩管理制定办法如下:课程学习一、凡列入我校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各学院均应按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要求按时开课。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征求研究生本人的意见后,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所学课程、开课学期,都应在计划中做出明确规定。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指导教师、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各一份。
三、研究生培养计划确定后,除有特殊情况经分管校长批准外,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四、每学期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编制下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和课程表,征求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后,于规定时间交研究生教育学院,经协调平衡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公共课及跨学院课程由研究生教育学院下达教学任务书,其余课程由各学院下达教学任务书。
五、教学任务一经落实,任课教师应按课程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填写授课计划,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开课,并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开课或中途停课,应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教育学院审批。
六、于每学期第18周前,向任课教师下发下学期课程表、研究生听课名单、授课计划表及考核命题纸(其中授课计划表及考核命题纸可从研究生教育学院网页下载)。
其中,研究生教育学院负责安排公共课部分,其余由各学院负责安排。
开学后两周内,各学院负责将任课教师授课计划表收齐并送交研究生教育学院。
七、研究生选修某门课程后,应按该课程的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时参加课程考试。
缺课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办理修课手续而自行听课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八、研究生在入学前曾参加过本校或外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随研究生同堂听课同卷考试,外校是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课程学习成绩取得时间在两年内有效)且成绩合格,该门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考。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和计算机成绩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的考核方式研究生课程按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试课程必须要有试卷,考试方式采用开卷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查课程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完成课程规定的项目等形式进行考核,成绩记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为了微机登录方便,五级分制可换算成百分制登录,依次为:优秀=95;良好=85;中等=75;及格=65;不及格=55。
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非学位课程一般为考试或考查。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确定考核方式。
二、课程考核安排与有关要求1、考试安排公共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的最后三周内,由研究生部与开课单位协商确定后,通知各二级学院(部)。
其他课程考试安排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
2、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社会实践,第二部分是听学术讲座或报告。
社会实践部分,学分为2学分,必须由有关教师给出考核成绩或写出评语,并于第三学期前上交《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考核合格方能取得学分。
听学术讲座或报告部分,不计学分,学生必须在第三学期前听完四次学术讲座或报告,并上交《学术报告与讲座登记表》。
3、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允许“重修”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重修:一学期内两门学位课不及格者;有一门学位课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全学程内一门学位课不及格,重修及格后又一门学位课不及格者。
“重修”课程的研究生应参加下一次课程的学习,按要求完成课程的教学环节,并参加考试,“重修”课程的成绩记录方式与正常考试相同。
办理“重修”的研究生应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公共课重修由研究生部审批、安排重修事宜,申请表由研究生部存档;专业课重修由各二级学院(部)审批、安排重修事宜,申请表留二级学院存档,无需研究生部审批。
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为促进研究生全面系统地学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研究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并为研究生中期考核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考核方式1.研究生课程考核采用研究生学院统一规定的试卷格式。
2.学位课程中的公共课和专业学位课程考核一般应以笔试方式进行。
3.选修课程考核可采取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进行,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及课程特点自行确定。
4.考试或考查均可采用笔试、口试或二者兼用的方式进行。
笔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进行,但二者的命题要求应有所区别。
5.实验性课程的考核应以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等多种方式结合进行,主要考核实验设计、实验分析和实际动手能力。
6.教学实践以听课学生评议和指导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社会或生产实践的考核以提交总结报告、导师检查和评议的方式进行。
8.任何形式的考核,都应有文本文件记录,否则,成绩和学分不予登录。
第二条考核安排1.课程考核应在课程教学安排的学期内完成,考试日程一般应提前两周公布。
2.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等工作由研究生学院会同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确定,试题准备与监考工作均由开课学院负责。
3.其它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地点、试题准备与监考等工作均由开课学院负责。
4.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社会或生产实践的考核由指导教师安排。
5.博士研究生的学科综合考试必须由至少三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按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
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第三条试卷命题与保管1.各培养学院和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考试与考查的命题工作,注重考试与考查内容的深度、广度以及相关学科的科研进展。
2.原则上研究生课程的试卷命题应由两位以上(含两位)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特殊情况可由独立任课教师独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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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有关事宜:
●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除实验课、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的考核方式为考查,其他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试。
●计分办法
考查科目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
学位课程各科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可获得学分。
英语成绩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试方式
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进行,也可采用课程论文或与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可以是开卷,也可以是闭卷考试,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学位课程建议最好能集中进行考试。
特殊情况需改变考试方式的课程,请报研究生部核准。
●命题要求
所有考试课程,按要求准备A、B两套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并使用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模板电脑出卷。
由多位教师参与教学的课程应统一出卷,所有试卷的审核、印刷、封装、收发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试卷袋可到研究生部培养科领取)。
其中公共课试卷封装好后于6月21日前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试卷成绩
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请将登分后的成绩、分析表上交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课程成绩汇总整理,报送至研究生部一份(纸版和电子版);批改后的考生试卷由各学院负责收齐,公共课试卷存放研究生部,其他专业课试卷留存学生所在学院。
补修课程的成绩,同时上报。
研究生期末成绩需同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请任课教师在系统关闭前(2010年7月6日)录入成绩。
二、考试时间:第18-19周(2010年6月28日-7月6日)
三、期末考试所需表格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附: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研究生部20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