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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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会议讲话稿
施工会议讲话稿(一):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刚才,我们在中心商务区山东港湾施工现场开展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观摩,总体来讲,本次活动现场准备充分,应急救援演练指挥果断、组织得当、施救迅速、各项措施严谨到位,达到了检验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目的。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每次演练的科目不尽相同,主要是为了以演代练,防患于未然,通过开展内容多样的演练活动,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综合应急处理能力。大家要通过这次演练活动和现场观摩,虚心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尽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青岛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燃事故发生后,亲赴事故现场,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和各行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监管方式,落实防范措施。下面,我就结合实际情况对做好我市质量安全管理及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本次对青岛11.22事故的讲话意义深远,对加强质量安
全管理的批示史无前例,充分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质量安全的重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建筑业质量安全工作事关建筑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平安稳定的大局,抓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个理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一连用了三个非常,充分显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三个非常给全国各条战线上有的关质量安全工作指出了明确的道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青岛1122事故调查组组长杨栋梁连续提出的15问大家要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如果这15问我们做好了,我想这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座的区县有关分管领导会后一定要向区县主要领导汇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式的严峻性,宁愿发展慢一点,也要确保在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关监管机构要严格监管在建工程,坚决制止未批先建的施工行为。在座的有住建局分管局长,有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还有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的负责人,多数都是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如果因为监管不到位发生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我们不仅要承受伤亡工人家破人亡的愧疚,还要被追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这些大家都是清楚的。质量和安全是我们建筑业永恒不变的两个主题,希望大家能够真正从思想深处引起足够的重视,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截止目前,我市市直在建工程1080个,面积1050万㎡,全市在建工程2740余个,面积1930万㎡,工程量大面广,监督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为此,根据委党委安排部署,今年7月底,将市质监站与安监站进行了合并,组建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合并后,总体思路是质量安全一体化管理,人员合并使用、业务整合管理,实现全体人员质量安全监管一岗双责。这样,既节约了人力资源,又减轻了企业负担,还提高了监管效能。各区县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设置情况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各区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学习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做法。相关企业也要深入加强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对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施工过程中要勤抓、勤管、勤吆喝。随着高、大、难、新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广泛应用,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新成效。
(一)狠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质量安全,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落实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凡是因队伍选择、材料供应、工期要求、工程款拨付等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施工单位要按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健全质量安
全保证体系,严格专项方案审查,落实工序验收、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应急救援等制度。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过程控制职责,做好方案审核、材料把关、现场巡查、平行检验和旁站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要现场盯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加强检查巡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每一家企业、每一个施工现场,都要落实好监管职责。一是要实现监管全覆盖。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无论投资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资金来源是国有还是个人、建设地点是城市还是乡镇,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确保做到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未经批准、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整改。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要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保障体系不健全、现场管理不规范的,增加监督人员,提高监督频次;对大型公建、市政设施、保障房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项目,要给予重点服务,实施全程监督;要重点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实体质量以及质量安全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机械设备维护使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一律不准交付使用。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在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管理中,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
协调,将质量安全与资质资格审批、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管理混乱、质量低劣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要限制承接新的项目,管不好今天的现场,就让它失去明天的市场。
(三)突出监管重点。一是要继续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一项民心工程,我市已开展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市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较为先进,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该项工作,认真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组织编制防治措施,切实把通病治理技术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10月8日开始,我们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组成3个检查组对市直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区县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参建各方彻底整改;对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重罚,确保建筑施工现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开展以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施工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深基坑开挖支护、洞口临边防护、塔机安装拆卸、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认真编制专项方案,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和总监理工程师要全程参与作业监管。要建立预警机制,针对不同季节、气候特点、